
现场监理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制度.docx
2页现场监理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制度 现场监理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制度 1在施工过程中,发觉图纸差错或与实际状况不符,或施工条件、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等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以及对工程的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必需严格执行本制度; 2提出设计变更,应由施工单位或提出人填写技术核定单,提交监理单位,技术核定单应作到计算正确、书写清晰、绘图清楚,变更内容应写明图号、轴线位置、原设计内容、变更后的内容和要求等; 3监理单位接到技术核定单后,应尽快与业主技术负责人取得联系,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如需变更时,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监理单位)送原设计单位(或其工地代表)审查,并提出相应的变更图纸和说明; 4监理单位接到变更通知后,应准时审核其技术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及工程量增减对造价和工期的影响,经与业主充分协商后,连同设计变更一起向施工单位发出费用、工期增减通知,施工单位应据此施工和结算; 5由合理化建议引起的设计变更所节省的投资或缩短工期增加的效益,业主应按有关合同规定赐予嘉奖; 6重大变更必需经监理单位(或业主)组织专家论证,并经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同意,由设计单位负责修改,如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初步设计单位批准,以取得追加投资; 7全部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通知书、修改后的图纸等,均需有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作为交工资料的一部分; 8如确有必要,经充分协商,设计单位可委托监理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设计变更,但必需有正式委托手续,加盖公章并赐予一定相应的报酬,否则,监理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办理变更手续; 9材料代用必需书面报请监理单位同意,以大代小,以优代劣主要考虑对费用的影响,假如以小代大、以劣代优则需经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计算,并附计算书方可批准; 10监理单位发觉施工单位擅自转变设计时,有权通知停工。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担当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