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梯型式试验规程(试行).doc
9页— 1 —电梯型式试验规程(试行)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电梯型式试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型式试验行为,提高型式试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曳引或强制驱动的乘客电梯与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及上述电梯所使用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及主要部件,具体范围详见《电梯型式试验规程适用产品目录》(附件 1,以下简称《目录》)第三条 《目录》所列产品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型式试验:(一 )新 产品、新投 产或老 产品转厂生产的;(二 )《影响型式 试验结 果的电梯配置与参数变更表》(附件 2)中明确的电梯整机部件配置、主要参数发生变更的;(三 )产 品停 产 1 年以上(含 1 年)恢复生产的;(四 )进 口电 梯的同类 型首台产品或者部件;(五 )列入 《目 录》的安全保 护装置及主要部件每 2 年进行 1 次;(六 )总 局特种 设备安全 监察机构或电梯制造许可受理机构提出型式试验要求的第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电梯的型式试验,必须遵守本规程所规定的检验项目、内容、要求与方法如采用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第五条 执行本规程规定的电梯型式试验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机构),由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第六条 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的检验设备、仪器仪表、计— 2 —量器具和检测工具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其测量精度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 质 量、力、距离( 长度)、时间和速度的测量精度为±1% ;(二) 加速度、减速度的测量精度为±2% ;(三) 电压 、电流的 测量精度为±5%;(四) 温度的 测量精度 为±5℃;(五) 流量的 测量精度 为±2.5%;(六) 压 力的测量精度 为:1.压力不大于 200Pa 为±1%;2.压力大于 200Pa 为±5%七) 记录设备应能实现检测到 0.01s 变化的信号第七条 实施型式试验的检验人员应当经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考核合格,取得检验员以上资格,方可从事型式试验工作试验时,至少有 1 名具有检验师资格的人员参加第八条 《目录》所列产品进行型式试验,应由申请单位持以下材料,向型式试验机构提出申请:(一) 申 请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二) 《特种 设备制造 许可申请书》(注:涉及制造许可的型式试验,填写该申请书全部内容;不涉及制造许可的型式试验,无须填写该申请书的第 4 页内容);(三) 制造 单位出厂 检验合格的证明文件与自检记录;(四) 《电 梯型式试验 内容要求与方法》(附件 3,以下简称《内容与方法》)中要求审阅的技术资料。
第九条 型式试验机构接到型式试验申请后,应在 5 个工作日内查验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能否实施型式试验能够实施型式试验的,型式试验机构应根据本规程规定,与申请单位协商确定型式试验实施方案;不能实施型式试验的,必须通知申请单位并书面说— 3 —明原因第十条 型式试验机构应当按照有关制度及型式试验实施方案对检验过程严格控制检验人员实施检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与型式试验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协商,并请示型式试验机构认可,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第十一条 电梯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应在型式试验机构进行,申请单位应将样品送达型式试验机构的检验场所型式试验的整机性能试验(以下简称整机试验)可在制造单位的试验井道或使用单位的使用现场进行,也可在型式试验机构的试验井道进行,样机由申请单位负责安装如整机试验必须在使用现场进行的,申请单位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型式试验机构确认,电梯安装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方可由取得相应资格的安装单位,在使用现场安装 1 台型式试验所需样机型式试验合格或及制造单位取得制造许可,并在该电梯进行使用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实施型式试验时应具备下列试验条件:(一) 部件型式 试验时 ,试验场所的温度、湿度、环境空气及供电系统电压波动等应符合部件正常使用及测试仪器的使用条件;(二) 整机 试验时 ,机房等场所的温度、湿度、环境空气及供电系统电压波动等应符合电梯正常使用要求,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轿顶、底坑)应整 洁,不应有影响电梯试验的物品、设施和与试验无关的人员,并放置表明现场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第十三条 整机试验时,申请单位应当委派相关专业人员至试验现场配合进行检验检测进行中,检验人员或配合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检验作业必需的个体防护用品,并须遵守安全作业规程对于不具备检验条件或者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中止检验,— 4 —并必须书面说明原因第十四条 型式试验不得少于相应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格式见附件 4)规定项目,具体检验的内容、要求和方法必须按照《内容与方法》的规定实施第十五条 检验检测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详细记录各个项目的检验情况及检验结果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记录实测数据;无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可以简单的文字说明现场检验状况第十六条 检验记录表的内容应完整,且应方便现场记录和《型式试验报告》的填写,个别项目应另列表格或附图以方便记录。
检验记录表由型式试验机构统一制定,在本单位正式发布使用第十七条 检验记录应有检验及校核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日期第十八条 型式试验机构应当按照型式试验实施方案中与申请单位协商确定的时间完成试验现场检验检测工作全部完成后,型式试验机构必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根据检验记录中的数据和结果,填写并向申请单位出具《型式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合格证》(格式见附件5)《型式试验报告》由按照第七条规定参加试验的检验师填写,其内容、格式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结论页必须有检验、审核、批准的人员签字和型式试验机构的检验专用章或公章第十九条 《目录》所列产品型式试验合格的判定规则为所有适用项目全部合格由于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的修订,导致新的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实施日期前制造的产品,不能完全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的要求时,相应修订项目按照该产品制造时实施的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的规定执行被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经申请单位整改后,可以申请复检第二十条 申请单位对试验结果有异议时,可向型式试验机构提出复检要求;对复检仍有异议时,可向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 5 —出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议第二十一条 型式试验机构必须对型式试验工作质量负责。
因检验工作失误造成事故或违反本规程规定的,将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试验机构和当事人的责任第二十二条 本规程由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规程自 2003 年 月 日起施行附件:1.电梯型式试验规程适用产品目录2.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电梯配置与参数变更表3.电梯型式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4.型式试验报告(格式)5.型式试验合格证(格式)6.交 大 起 草 部 分 附 件7.廊坊起草部分附件8.深圳起草部分附件附件 1电梯型式试验规程适用产品目录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设备型式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设备型式曳引式客梯 绳头组合强制式客梯 导轨无机房客梯 防火层门消防电梯 玻璃门观光电梯 玻璃轿壁防爆客梯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乘客电梯病床电梯电梯载货电梯 曳引式货梯电梯 主要部件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 6 —强制式货梯 液压泵站无机房货梯 限速切断阀汽车电梯 电动单向阀防爆货梯 手动下降阀液压客梯防爆液压客梯机械防沉降(防爬)装置液压货梯 杂物电梯驱动主机液压电梯防爆液压货梯 自动扶梯梯级杂物电梯 杂物电梯 自动人行道踏板自动扶梯 自动扶梯 梯级链自动人行道 自动人行道限速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安全钳 滚轮(主轮、副轮)缓冲器门锁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金属结构控制柜 扶手带安全保护装置曳引机 控制屏附件 2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电梯配置与参数变更表设备类型 设备型式 部件配置 参数曳引式客梯强制式客梯无机房客梯消防电梯观光电梯额定速度改变,额定载重量增大。
防爆客梯防爆等级提高,防爆型式改变,其它同曳引式客梯乘客电梯病床电梯1.拖动方式和控制方式的改变;2.悬挂驱动系统(悬挂比、驱动主机的布置方式) ;3.控制柜(含紧急和测试操作装置)的布置区域的改变(井道内或井道外);4.安全保护装置型号变更额定速度改变,额定载重量增大— 7 —曳引式货梯强制式货梯无机房货梯汽车电梯额定速度增大,额定载重量改变载货电梯防爆货梯同上防爆等级提高,防爆型式改变,其它同曳引式货梯液压客梯 额定速度增大,额定载重量变化防爆液压客梯防爆等级提高,防爆型式改变,其它同液压客梯液压货梯 额定速度增大,额定载重量改变液压电梯防爆液压货梯顶升方式、油缸类型、调速方式、安全保护装置型号变更防爆等级提高,防爆型式改变,其它同液压货梯杂物电梯 杂物电梯 安全保护装置型号变更 额定载重量增大自动扶梯 自动扶梯驱动主机布置方式、金属结构材料或截面型式、梯路传动方式改变提升高度增大,额定速度或工作类型改变自动人行道 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布置方式、踏面类型、金属结构材料或截面型式、梯路传动方式改变使用区段长度、倾斜角增大,额定速度或工作类型改变附件 3:特 种 设 备型式试验合格证No. TX 3000-XX-XX XXXX制造单位产品名称型号规格TX— 8 —产品标准总装图号覆盖范围 本证覆盖以下型号规格产品:经对上述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的审查及样品的检验,确认符合下列标准:发证日期 年 月 日(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名 称)(盖章)注: (一)本证是对设备型式的确认,对样品本身的合格与否负责,仅对符合送样样品的产品有效。
二)证书持有者有责任保证产品符合标准规定和保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附注:电梯型式试验合格证书的标记和编号规定电梯型式试验合格证书的标记和编号为:TX 3000-XX- XX XXXX其中“TX”代表特种设备型式试验, “3000”代表电梯类别代码, “XX” 二位数字代表型式试验检验检测机构代码, “XX XXXX” 前二位数字代— 5 —表年份,后四位数字代表证书当年流水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