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ppt
41页SINOPEC中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工程项目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发规一处 联系: 电子邮箱:SINOPEC总则 签证内容要求 签证依据四二三目 录一签证审核程序 SINOPEC签证审核期限 签证审核意见 签证权限 八六七目 录五签证结算方式 签证人员管理 九SINOPEC一.总 则 目的n加强基建施工现场签证管理n明确签证经办人员的职责 n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n避免无序施工 SINOPEC一.总 则 签证对象n有明确的工程指令,但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范围、程度、 数量及价格上限的工作; n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与施工图纸不符但实际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实施的工作; n由于我司自身或不可抗拒力的原因,造成工期延长而产生的工期签证;n根据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的约定,需要进行的工程签证; SINOPEC二.签证内容要求 2.1 工程签证单、签证原始记录及所有影响工程签证的文件必 须由区公司授权指定的签证管理人员按权限签字确认后方为有 效 2.2 签证单应注明合同编号并与“工程签证执行指令登记册”的 编号一致签证表格按区公司发展基建处统一制定的表格进行 填写SINOPEC二.签证内容要求 附件:附表一:变更工程签证执行指令登记册附表二:新增工程签证执行指令登记册附表三:工程签证单SINOPEC附表一:变更工程签证执行指令登记册工程名称:项目批文号及批准金额:合同价格:合同编号:签证指令编号签证理由及内容原项目价格变更工程 签证上控 价格签证权限最终审批人签证指令 发出时间备注NN根据各分公司 实际情况进行 编号准确描述由谁、什么时候、因 什么原因、提出将何种工作做 何变更的签证要求。
根据中标单 位投标文件 的工程量清 单中需要变 更的项目, 注明具体价 格,以元为 单位注明具体 价格,以 元为单位 现场管理人 员、基建科 负责人、分 公司基建主 管经理、区 公司发展基 建处、区公 司领导注明最终审批 人姓名指签证经 权限审批 通过后由 基建科现 场签证管 理人员向 施工单位 发出签证 指令的时 间,如未 通过则注 明“未获 审批”如是否有 附件等( 注:附件 编号要与 签证指令 编号一致 )LZ、GL、WZ、YL、HC、GG 、BS、QZ、BH 累计价格:(单位:元) 变更工程签证累计上控价占合同价格比例: 填表人:(应为基建科现场签证管理人员)审核人:(应为分公司基建科负责人)分管经理:注:变更工程指原设计图纸(工程标底)中已包含,但根据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表更的工作SINOPEC附表二:新增工程签证执行指令登记册工程名称:项目批文号及批准金额:合同价格:合同编号: 签证 指令 编号签证理由及内容新增工程签证 上控价格签证权限最终审批 人签证指令发 出时间备注NN根据各分公司 实际情况进行 编号准确描述由谁、什么时候、因什 么原因、提出何种新增工程签证 要求。
注明具体价格 ,以元为单位 现场管理 人员、基 建科负责 人、分公 司基建主 管经理、 区公司发 展基建处 、区公司 领导注明最终 审批人姓 名指签证经权 限审批通过 后由基建科 现场签证管 理人员向施 工单位发出 签证指令的 时间,如未 通过则注明 “未获审批 ”如是否有附件 等(注:附件 编号要与签证 指令编号一致 )LZ、GL、WZ、YL、HC、GG、BS 、QZ、BH新增工程签证累计上控价格:(单位:元) 累计上控价格占合同价格比例: 填表人:(应为基建科现场签证管理人员)审核人:(应为分公司基建科负责人)分管经理:注:新增工程指原设计图纸(工程标底)中未包含,但根据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增加的工作SINOPEC注意:工程签证执行指令登记册是一个非常重 要的工程管理文件,是工程变更管理体系的中 枢,请予以高度重视!SINOPEC附表三: 工程签证单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签证编号: 日期签证事由签证内容(附图或标明相关位置)施工单位意见监理单位意见建设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第一签证人: 经办人: 项目经理:经办人: 总监:第二签证人: 基建主管经理级签证: 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 区公司级权限签证发展基建处经办人:处室负责人: SINOPEC二.签证内容要求 2.3签证单一式四联:施工单位、分公司、区公司审计处及发展 基建处各存一联,其中基建处存档的签证仅限于:区公司级权 限签证、工期延期签证及存在重大纠纷且经各方协调确认的签 证。
如监理单位需要保留签证原件,则签证单相应增加一联 )2.4 签证单必须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应与相应施工合同的承 包单位名称一致)、项目监理专用章和分公司基建科公章区 公司级权限的签证,还须加盖发展基建处公章SINOPEC二.签证内容要求 2.5签证单必须注明签证理由、工程量和签证内容发生的起止时 间、并附有详细预算2.6签证单附加的原始记录上必须注明工程内容的具体位置和部 位,必要时需附图及照片标注,以满足计量、计价要求SINOPEC二.签证内容要求 2.7签证审核意见应明确,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分公司基建 部门的签署意见应一致,可以相互补充,但最终以分公司基建 部门签署的意见为送审意见2.8设计变更签证必须有该项目设计单位的正式设计变更文件作 为附件,没有正式设计变更文件的变更内容不得办理设计变更 工程签证SINOPEC二.签证内容要求 2.9 进行大型土方施工(施工土方量超过1000立方米)的工程签 证,土方开挖前及完成后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土方测量 ,并且绘制土方测量方格网图(包括坐标及标高)作为工程签 证及竣工结算的资料2.10 进行小型土方施工(施工土方量小于等于1000立方米)的工 程签证,工程开工前分公司基建部门须对施工现场进行丈量, 确认施工土方量并且做好测量记录,作为工程签证及竣工结算 的资料。
SINOPEC二.签证内容要求 2.11 在施工过程中,市级分公司基建部门应实时收集工期延期 的原始凭证存档,涉及工期延期的签证由市级分公司、施工单 位及监理单位一同签字确认,并按照《广西石油分公司2010年 网建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的要求做为考核附件单独呈报SINOPEC三.签证审核程序 3. 1 需签证方提出签证要求,分公司基建科负责人审核签证工 作的可行性及签证权限并呈报相应的权限负责人进行审批3.2基建科现场签证管理人员将签证指令按编号记入“工程签证 执行指令登记册”,如未获权限审批,则在“签证指令发出时间” 栏填写“未获审批”3.3 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在签证单上签署意见、名字及加盖公 章,并署明签证日期SINOPEC3.3 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在签证单上签署意见、名字及加盖监理专用 章,并署明签证日期3.5 分公司基建部门现场管理人员在签证单上签署意见及名字, 并署明签证日期3.6 分公司基建科负责人在签证单上签署意见、名字及加盖科室 公章,并署明签证日期 3.7 分公司分管基建经理级签证由分管经理在签证单上签署意见 及名字,并署明签证日期三.签证审核程序 SINOPEC三.签证审核程序 3. 8 区公司权限签证由发展基建处或呈报区公司领导核批,由 基建处负责人在签证单上签署意见、名字并加盖处室公章,署 明日期。
3. 9 经相应权限审核通过的签证,由基建科现场签证管理人员 发出执行签证工作的指令,并在“工程签证执行指令登记册”的“ 签证指令发出时间”栏填写发出签证指令的时间SINOPEC三.签证审核程序 3. 10 对于特急签证,可采用以下审批流程:①签证需求方提出签证需求请示②基建科负责人审核签证工作的可行性及签证权限③基建科负责人按签证权限请示相关权限负责人核批④基建科现场签证管理人员将经审批的签证指令按编号记入“工 程签证执行指令登记册”⑤基建科现场签证管理人员发出执行签证的指令SINOPEC特急签证指事先不可预知,不进行签证工作将严重影响工程进度或 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签证,此类签证仅包括区公司基建处及以下的 权限签证各分公司基建科应科学安排签证管理工作,尽量避免此 类签证发生3.11 区公司级的权限签证,分公司必须通过OA岗位办公的形式呈 报文字请示三.签证审核程序 SINOPEC三.签证审核程序 签证需求者 提出签证需 求基建科负责 人审核签证 的可行性及 签证权限 现场签证管 理人员登记 签证现场签证管 理人员发出 签证指令市级分公司 三级审批区公司两级 审批执行工程签 证指令SINOPEC四.签证依据 4.1 市级分公司发出的书面签证指令。
4. 2 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图或变更通知4.3 工程承包合同4.4 工程招标文件SINOPEC五.签证审核期限 5. 1 所有工程签证工作进行前必须获得相应级别权限部门及负 责人的审批,未经同意的签证工作一律不允许进行5. 2 分公司权限内的签证,需签证方应在签证工作发生之前三 天提出签证要求,三天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市级分公司必 须要对签证工作的可行性予以确认并予以签证;区公司权限内 的签证,需签证方应在签证工作发生之前五天提出签证要求, 市级分公司分公司收到签证要求后两天内应确认签证工作的可 行性及权限,并呈报区公司发展基建处审批,基建处在三天内 完成审批手续;SINOPEC五.签证审核期限 5.3 无特殊原因,除特急签证外,不允许签证事实发生后进行 事后补签证5. 4 特急签证事实发生后五天内,需按照一般签证的审核程序 完善审批手续,否则该签证不能纳入结算资料 SINOPEC六.签证审核意见 6.1 对签证单的意见栏,各级审核人员均须注明审核意见,明 确是否同意签证,不能只作签名 6.2 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时应就签证单的内容逐 条审核,说明完成情况,并提出审核意见。
6.3 有图纸或图示依据,在事后依然要计算工程量的,则各 级审核人员应对附图进行详细核实,对尺寸标注有疑问的应在 图上加注说明并签名 SINOPEC六.签证审核意见 6.4 针对签证事实完成后无法再进行现场证实的项目,市级 分公司及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量进行详细审核 并出具意见,施工单位也应提供竣工图纸或详细文字说明 6.5 所有需要以点工或台班计算的签证,签证单中必须结合 施工组织的要求说明点工或台班的具体起止工作时间及具体数 量,否则该签证无效 6.6 对于因返工原因进行的签证,必须详细说明返工原因、 返工程度、材料损耗数量及可重复利用材料的数量进行详细说 明 SINOPEC六.签证审核意见 6.7 所有签证均应按照基建科现场签证管理人员编写的“工程 签证执行指令登记册”上对应的号码进行编号,以避免重复签证 或无审批签证6.8 所有签证均要做到明确签证工程量,签证时需如涉及施 工材料,还需对其规格、品牌、具体使用地方进行说明6. 9 所有签证均要按照合同关于签证工作造价的计算规则,算 出该张签证单的上控价(该造价包含管理费、税金等工程发生 的一切费用,即按同约定进行滚费率),该上控价为该签证的 最高限价,实际价格价以中介机构审定为准。
SINOPEC六.签证审核意见 6.10 对工程量变化较大的,最好以双方确认的设计变更的形 式进行设计变更签证,但要附加相应权限的审批手续及上控价 格 6. 11 为确保对隐蔽工程审核的真实性和有效证据,各分公司对 隐蔽工程要建立照片档案 6.12 对于小项目无监理单位的,施工单位可直接将签证单交 由分公司基建部门进行审核 SINOPEC七.签证结算方式 7.1 签证结算作为工程结算资料的一部分,要按照区公司审 计处针对工程结算资料的呈报要求统一进行呈报,由区公司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