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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社会保险与职工福利.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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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 第一节第一节社会保险制度概述社会保险制度概述 一、社会保险的概念与特征一、社会保险的概念与特征l社会保险,旧称劳动保险,是指国家社会保险,旧称劳动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对遭遇劳动风险的职业劳动者,依法对遭遇劳动风险的职业劳动者,提供一定物质补偿和帮助,以维持其提供一定物质补偿和帮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基本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l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基础是劳动风险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基础是劳动风险的客观存在的客观存在 社会保险的特征:社会保险的特征:l基本保障性基本保障性l国家强制性国家强制性l互助互济性互助互济性l主体特定性主体特定性l待遇的差别性待遇的差别性l补偿性补偿性l社会福利性社会福利性 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的区别: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的区别:l属性不同属性不同l对象不同对象不同l费用负担不同费用负担不同l实施原则不同实施原则不同l保险关系确立的依据不同保险关系确立的依据不同l保障水平不同保障水平不同l经营(管理)主体不同经营(管理)主体不同l受益人不同受益人不同 二、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的关系二、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的关系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救济1、实施的对象不同、实施的对象不同2、实施的依据不同、实施的依据不同3、实施的条件不同、实施的条件不同4、资金来源不同、资金来源不同5、实施的时间效力不同、实施的时间效力不同 社会保障社会保障“世界观世界观” l保险型社会保险制度以德国、美国、日本为代保险型社会保险制度以德国、美国、日本为代表,是目前最普遍的一种模式,有表,是目前最普遍的一种模式,有100多个国多个国家实行。

      费用由个人、单位和政府三方负担,家实行费用由个人、单位和政府三方负担,个人和企业缴费为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个人和企业缴费为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以保障基本生活水平为原则;强调公平与效率以保障基本生活水平为原则;强调公平与效率兼顾,既要保证每一个公民都能享有一定的社兼顾,既要保证每一个公民都能享有一定的社会保障待遇,又不能影响市场竞争力会保障待遇,又不能影响市场竞争力  l福利型的社会保障模式主要在北欧和一些发达福利型的社会保障模式主要在北欧和一些发达国家实行,如丹麦、荷兰、加拿大、冰岛等国国家实行,如丹麦、荷兰、加拿大、冰岛等国全民保障;实行全民保障;实行“收入均等化、就业充分化、收入均等化、就业充分化、福利普遍化、福利设施体系化福利普遍化、福利设施体系化”,提供,提供“从摇从摇篮到坟墓篮到坟墓”一揽子保障措施,按照统一标准缴一揽子保障措施,按照统一标准缴费,统一标准支付,津贴与个人收入及缴费之费,统一标准支付,津贴与个人收入及缴费之间缺乏联系;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于国家一般性间缺乏联系;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于国家一般性税收,实行广泛而优厚的公共津贴制度,财政税收,实行广泛而优厚的公共津贴制度,财政负担沉重。

      负担沉重  l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以新加坡、智利为代表,有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以新加坡、智利为代表,有30个国家实行依据基金管理运营方式的不同,强制个国家实行依据基金管理运营方式的不同,强制储蓄模式又可以进一步分为两种类型:以新加坡为代储蓄模式又可以进一步分为两种类型:以新加坡为代表的国家采取公共管理方式,政府集中管理和运营基表的国家采取公共管理方式,政府集中管理和运营基金;以智利为代表的国家采取私营管理方式,由企业金;以智利为代表的国家采取私营管理方式,由企业或个人自主选择养老基金管理公司,这些私营养老基或个人自主选择养老基金管理公司,这些私营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竞争运营基金其基本特征是建立个人账金管理公司竞争运营基金其基本特征是建立个人账户,雇主和雇员的缴费全部计入雇员的个人账户;个户,雇主和雇员的缴费全部计入雇员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积累的基金实行市场化的投资营运,投资回报人账户积累的基金实行市场化的投资营运,投资回报率直接决定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率直接决定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  l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有中国、东欧前社会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有中国、东欧前社会主义国家等主义国家等  三、社会保险制度的功能三、社会保险制度的功能四、社会保险法律调整的原则四、社会保险法律调整的原则 五、社会保险的结构五、社会保险的结构(一)国家基本保险(一)国家基本保险(二)用人单位补充保险(二)用人单位补充保险(三)劳动者个人储蓄保险(三)劳动者个人储蓄保险 六、社会保险项目六、社会保险项目l养老保险养老保险l医疗保险医疗保险l失业保险失业保险l工伤保险工伤保险l生育保险生育保险 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的问题: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的问题:l一是各种社会保险项目是通过分别制定单项法规或政一是各种社会保险项目是通过分别制定单项法规或政策进行规范的,缺乏高位阶的综合性法律。

      策进行规范的,缺乏高位阶的综合性法律l二是社会保险强制性偏弱,一些用人单位拒不参加社二是社会保险强制性偏弱,一些用人单位拒不参加社会保险或长期拖欠社会保险费,或瞒报人数和工资基会保险或长期拖欠社会保险费,或瞒报人数和工资基数而少缴费数而少缴费l三是政府、单位、个人等社会保险主体的责任没有完三是政府、单位、个人等社会保险主体的责任没有完全厘清l四是社会保险基金法律定位不确定,基金多头管理、四是社会保险基金法律定位不确定,基金多头管理、责任不清责任不清l五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之五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之间社会保险制度缺乏衔接,制约了劳动力流动间社会保险制度缺乏衔接,制约了劳动力流动 第二节第二节养老保险养老保险 一、养老保险的概念和形式一、养老保险的概念和形式(一)概念(一)概念   养老保险,又称年金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年养老保险,又称年金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年老或病残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老或病残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会保险制度二)特点(二)特点    1.补偿性补偿性    2.广泛性广泛性    3.必然性必然性 (三)形式(三)形式    1.退休退休    2.离休离休    3.退职退职    2005.12.《《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险制度的决定》》 二、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二、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三个基本渠道:三个基本渠道:l国家财政补贴国家财政补贴l用人单位(或雇主)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或雇主)缴纳养老保险费(最主(最主要的来源)要的来源)l劳动者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劳动者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l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

      职工个人缴纳养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职工个人老保险费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职工个人缴费工资的缴费工资的8%%l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保险的缴费标准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资的20%,其中,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记入个人账户  什么是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什么是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制度l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在世界上首创的一种新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国在世界上首创的一种新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个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帐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

      因此,该制度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因此,该制度既吸收了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又借鉴了个既吸收了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又借鉴了个人帐户模式的长处;既体现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保险人帐户模式的长处;既体现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保险的社会互济、分散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的社会互济、分散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激励机制随着该制度在中国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激励机制随着该制度在中国实践中的不断完善,必将对世界养老保险发展史产生实践中的不断完善,必将对世界养老保险发展史产生深远的影响深远的影响  三、养老保险待遇的给付三、养老保险待遇的给付(一)养老保险待遇给付的条件(一)养老保险待遇给付的条件1.劳动风险劳动风险2.工龄条件工龄条件3.缴费年限缴费年限我国规定:缴费年限--我国规定:缴费年限--15年年 (二)养老保险待遇项目(二)养老保险待遇项目1.退休金或退职生活费退休金或退职生活费2.医疗待遇、死亡待遇医疗待遇、死亡待遇3.其他待遇其他待遇(三)养老保险待遇标准的调整(三)养老保险待遇标准的调整 什么年龄条件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什么年龄条件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人必须符合规定,被保险人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l男职工年满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部门核定其周岁,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部门核定其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l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男年满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周岁、女年满45周岁;周岁;在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岗位工作累计满在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岗位工作累计满10年,在年,在井下高温岗位工作累计满井下高温岗位工作累计满9年,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岗年,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岗位工作累计满位工作累计满8年的职工,可以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的职工,可以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l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可以办理提周岁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前退休手续 基本养老金的构成情况如何?基本养老金的构成情况如何?    从从1998年年7月月1日起,广东省养老金的构成和计日起,广东省养老金的构成和计算办法相应做调整:算办法相应做调整:l1998年年7月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日以后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被保险人,养老金年的被保险人,养老金由由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和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两部分构成l1998年年7月月1日前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日前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被保险人,养老金由年的被保险人,养老金由基基础养老金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和和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组组成l被保险人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所在市被保险人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所在市(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 l过渡性养老金含两部分,一部分是根据被保险过渡性养老金含两部分,一部分是根据被保险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缴费年限并乘系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缴费年限并乘系数(计发比例)计算所得,另一部分是调节金,数(计发比例)计算所得,另一部分是调节金,即即1997年所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年所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l对于对于1998年年7月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被保险人,达日前参加工作的被保险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满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只能年的,只能领取一次性老年津贴并退个人帐户储存额,或领取一次性老年津贴并退个人帐户储存额,或1998年年7月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被保险人,达到法日后参加工作的被保险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满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一次性年的,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

      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 退休人员死亡待遇退休人员死亡待遇l(一一)丧葬费=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丧葬费=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均工资×3个月;个月;l(二二)抚恤金=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抚恤金=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均工资×3个月;个月;l(三三)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死亡时本市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个月; l(四四)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无法定继承人的,转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无法定继承人的,转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广州市养老保险的调整(从广州市养老保险的调整(从2006.7.1.起)起)1.非广州市城镇户口职工单位要缴非广州市城镇户口职工单位要缴20% l新:参加本市新:参加本市(含番禺、花都、从化、增城四个独立统含番禺、花都、从化、增城四个独立统筹区筹区)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参保单位和参保人,自今年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参保单位和参保人,自今年7月月1日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费率分别统一为日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费率分别统一为20%和和8%,非广州市城镇户口职工也执行这一标准。

      非广州市城镇户口职工也执行这一标准而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自然人注资总额超过而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自然人注资总额超过资本总额资本总额50%以上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缴费的费率以上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缴费的费率可分别按可分别按12%和和8%执行 l旧: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旧: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执行单位办非企业单位执行单位20%、个人、个人8%的费率;私营的费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执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执行单位行单位12%、个人、个人8%的费率  2.基数按照全省标准上下限有所降低基数按照全省标准上下限有所降低 l新:参保人应税工资、薪金高于全省上年度在新:参保人应税工资、薪金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简称省基简称省基)300%的,以省基的,以省基的的300%为缴费基数;参保人应税工资、薪金低为缴费基数;参保人应税工资、薪金低于省基于省基60%的,则以省基的的,则以省基的60%为缴费基数。

      为缴费基数之前,广州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以市上年度之前,广州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简称市基简称市基)为标准的为标准的 l省基:省基:2182元市基:元市基:3026元养老保险的上元养老保险的上下限从新政前的下限从新政前的1956~9078元下降到元下降到1309.2~6546元 l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关键就在于他们觉得缴费太多广州市一些在劳动密关键就在于他们觉得缴费太多广州市一些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就业的人员每月工资只有集型企业就业的人员每月工资只有1000多元,因为月多元,因为月薪低于缴费下限的需要按照最低下限缴费,他们需要薪低于缴费下限的需要按照最低下限缴费,他们需要按照按照1838元的月薪计算缴费;按新的办法,他们可以元的月薪计算缴费;按新的办法,他们可以按照按照1309元的月薪缴费,这就拉近了他们的实际月收元的月薪缴费,这就拉近了他们的实际月收入与应该缴纳的月薪之间的差距,从而减轻了企业和入与应该缴纳的月薪之间的差距,从而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的缴费负担个人的缴费负担 l社会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的死险经办机构支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的死亡待遇时,计发基数为市基,而不是省基。

      亡待遇时,计发基数为市基,而不是省基  第三节第三节失业保险失业保险 一、失业保险的概念和特点一、失业保险的概念和特点(一)失业保险的概念(一)失业保险的概念   失业保险,我国旧称待业保险,是指劳动者失业保险,我国旧称待业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在法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在法定期间内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定期间内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有非农业户口,在一定的劳动年龄失业:有非农业户口,在一定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 (二)失业保险的特点(二)失业保险的特点1.适用对象的特定性适用对象的特定性2.享受保险待遇有一定期限享受保险待遇有一定期限3.待遇水平较低待遇水平较低4.保险功能的特殊性保险功能的特殊性 二、我国现行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二、我国现行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l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l不包括乡镇企业及其职工不包括乡镇企业及其职工 l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职工l省级政府还可以决定将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省级政府还可以决定将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有雇工的城镇个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范围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范围l城镇企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应当参城镇企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应当参加失业保险加失业保险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l第一类:包括国有、集体、私营、外资、合资、乡镇第一类:包括国有、集体、私营、外资、合资、乡镇等所有企业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私营企业等所有企业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私营企业业主自愿参加失业保险业主自愿参加失业保险l第二类:经费核拨、核补、自筹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第二类:经费核拨、核补、自筹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包括参照、依单位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包括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职工)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职工)l第三类:学会、研究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及与之形第三类:学会、研究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指社会团体设立的常设工作机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指社会团体设立的常设工作机构的专职工作人员,不是指参加社团活动的会员)。

      构的专职工作人员,不是指参加社团活动的会员)l第四类:民办非企业(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第四类:民办非企业(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组织,如民办学校、民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组织,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科研机构等),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办医院、民办科研机构等),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l第五类:机关单位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工勤人员第五类:机关单位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工勤人员l第六类:个体工商户的雇工;雇主自愿参加失业保险第六类:个体工商户的雇工;雇主自愿参加失业保险 三、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三、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l强制性强制性l无偿性无偿性l固定性固定性   基本渠道:国家财政补贴、企业缴费、个人基本渠道:国家财政补贴、企业缴费、个人缴费缴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缴纳失业保险费   补充渠道: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投资补充渠道: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收益 失业保险的保费如何计算?失业保险的保费如何计算? l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l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费,合同期满不再续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费,合同期满不再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给一次性生活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给一次性生活补助  广州的规定:广州的规定:l失业保险缴费以职工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失业保险缴费以职工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数为基数,低于本统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数为基数,低于本统筹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筹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缴(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及非本%计缴(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及非本市户籍劳动者的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职工的月市户籍劳动者的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50%的,按50%计缴,以后有平均工资的50%的,按50%计缴,以后有新规定从其规定);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新规定从其规定);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缴。

      单位的缴费资300%的,按300%计缴单位的缴费比例为2%、城镇户籍的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比例为2%、城镇户籍的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1%,农民合同制职工个人不缴费1%,农民合同制职工个人不缴费  l从从2009年年1月月1日起,参加广州市(含番禺、日起,参加广州市(含番禺、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四个独立统筹区)失业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四个独立统筹区)失业保险统筹的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保险统筹的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由由3%整体下调为%整体下调为0.3%其中,单位缴费比例%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由2%下调为%下调为0.2%,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由%,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由1%%下调为下调为0.1%(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费)%(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费)调整时间暂定为一年调整时间暂定为一年 四、失业保险基金的构成四、失业保险基金的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障基金的其他资金(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障基金的其他资金 五、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五、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六、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条件和标准六、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条件和标准 如何计算失业保险费的累计缴费时间?如何计算失业保险费的累计缴费时间?    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制度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失业保险制度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金滚存结余越来越多与制度功能发挥不充分、基金滚存结余越来越多与制度功能发挥不充分的矛盾更加突出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达的矛盾更加突出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达962亿元,而全国月均失业保险金水平只有亿元,而全国月均失业保险金水平只有350元,元,医疗保障水平较低且游离于医疗保险之外,促进医疗保障水平较低且游离于医疗保险之外,促进就业支出只有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两项,就业支出只有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两项,支出也仅占基金总支出的不到支出也仅占基金总支出的不到15%(其中上海就(其中上海就占占8%)     2、预防和调控失业缺乏相应的手段,用人单、预防和调控失业缺乏相应的手段,用人单位长期参保缴费却得不到失业保险支持的矛盾位长期参保缴费却得不到失业保险支持的矛盾急待解决一些企业在面临外部风险(人民币急待解决。

      一些企业在面临外部风险(人民币升值压力、外贸磨擦、结构调整等)时,可以升值压力、外贸磨擦、结构调整等)时,可以利用失业保险制度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帮助利用失业保险制度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帮助企业抵御风险,稳定职工队伍,防止规模性失企业抵御风险,稳定职工队伍,防止规模性失业,而现行制度没有对其予以支持的功能还业,而现行制度没有对其予以支持的功能还有一些用人单位长期缴费而不裁减人员,也得有一些用人单位长期缴费而不裁减人员,也得不到失业保险的支持从实际情况看,这也是不到失业保险的支持从实际情况看,这也是失业保险得不到用人单位和职工足够重视的重失业保险得不到用人单位和职工足够重视的重要因素     3、现行制度覆盖范围局限于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现行制度覆盖范围局限于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要求及其职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要求打破城乡和户籍界限,为所有就业相对稳定的打破城乡和户籍界限,为所有就业相对稳定的劳动者抵御失业风险提供制度保障改善民生,劳动者抵御失业风险提供制度保障改善民生,保障低收入群众生活,也要求改革目前失业保保障低收入群众生活,也要求改革目前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联动的机制,建立与缴费工资险金与最低工资联动的机制,建立与缴费工资挂钩的新机制,提高保障水平,增强制度吸引挂钩的新机制,提高保障水平,增强制度吸引力力 第四节第四节工伤保险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的概念和特征一、工伤保险的概念和特征l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或职业伤害赔偿保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或职业伤害赔偿保险,是指依法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险,是指依法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治、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l特征:特征:1.对象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对象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              2.责任具有赔偿性责任具有赔偿性              3.实现无过错责任实现无过错责任              4.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5.待遇相对较优,但因事故不同而有差别待遇相对较优,但因事故不同而有差别 二、工伤保险的立法概况二、工伤保险的立法概况l国务院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   2004年年1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l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工伤认定办法》》   2004年年1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三、工伤和职业病的认定三、工伤和职业病的认定(一)工伤事故的范围(一)工伤事故的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第14条、第条、第15条条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害的   4.患职业病的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视同工伤)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视同工伤)同工伤)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视同工伤)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l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l2.醉酒导致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l3.自残或者自杀的。

      自残或者自杀的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l第九条第九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l第十条第十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  (三)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四)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  (四)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而感染疫病的;  (五)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  (五)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职业病的范围(二)职业病的范围  10大类,共大类,共115种种 (三)工伤或职业病的认定程序(三)工伤或职业病的认定程序l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l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申请 l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所在单位l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起行政诉讼  四、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与支出四、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与支出l原则:个人不缴费原则工伤保险费原则:个人不缴费原则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由用人单位承担l方式:差别费率制与浮动费率制方式:差别费率制与浮动费率制l项目构成: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项目构成: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工伤保险基金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工伤保险基金的利益、其他资金利益、其他资金l支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是最主要的支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是最主要的支出项目支出项目 2003年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安全监年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安全监督局督局《《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 l一类行业属于风险较小行业,如金融保险、商一类行业属于风险较小行业,如金融保险、商业、餐饮业、邮电、广播等,基准费率为业、餐饮业、邮电、广播等,基准费率为0.5%左右;二类行业为中等风险行业,如农左右;二类行业为中等风险行业,如农林水利,一般制造业等,基准费率为林水利,一般制造业等,基准费率为1%;三;三类行业为风险较大行业,如石油开采加工、矿类行业为风险较大行业,如石油开采加工、矿山开采加工等,基准费率为山开采加工等,基准费率为2%左右。

      左右  l三类行业中,一类行业不浮动二类和三类行三类行业中,一类行业不浮动二类和三类行业的用人单位可实行浮动费率,依据是根据用业的用人单位可实行浮动费率,依据是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一至三年浮动一次具体浮危害程度等因素,一至三年浮动一次具体浮动办法是,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上下动办法是,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上下各浮动两档上浮第一档为本行业基准费率的各浮动两档上浮第一档为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第二档为,第二档为150%;下浮第一档为本行业;下浮第一档为本行业基准费率的基准费率的80%,第二为位,第二为位50%  广州广州:(:(2009年年5月月1日至日至2009年年12月月31日)日) l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的缴费比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从原来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例从原来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1.5%,统一调整为,统一调整为0.4%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时间自性降低费率的时间自2009年年5月月1日至日至2009年年12月月31日 五、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五、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1、工伤医疗康复待遇、工伤医疗康复待遇2、辅助器具配置待遇、辅助器具配置待遇3、伤残待遇。

      伤残待遇4、死亡待遇、死亡待遇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怎么办?生工伤怎么办?l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待遇这样就保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待遇这样就保证了参保和未参保人员在发生工伤时,享有工伤待遇证了参保和未参保人员在发生工伤时,享有工伤待遇的标准一致如果用人单位不向工伤职工支付工伤待的标准一致如果用人单位不向工伤职工支付工伤待遇,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遇,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l 工伤保险是为分散企业的风险而建立的,企业不参加工伤保险是为分散企业的风险而建立的,企业不参加工伤保险,就应由企业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工伤保险,就应由企业自己承担一切责任  第五节第五节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 一、疾病保险与医疗保险一、疾病保险与医疗保险(一)疾病保险与医疗保险的概念(一)疾病保险与医疗保险的概念(二)疾病保险与医疗保险的特点(二)疾病保险与医疗保险的特点二、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立法概二、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立法概况况三、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三、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内容内容 四、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概况四、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概况结构:结构:l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l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l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覆盖范围覆盖范围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都要参加城工(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都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也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可根据等也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可根据有关政策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鼓励灵活就业有关政策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参保人员、农民工参保 2.筹资标准筹资标准    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左右,在职职工缴费率为本人工资的在职职工缴费率为本人工资的2%退休人员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具体缴费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根据个人不缴费具体缴费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目前,用人单位缴费率全国平实际情况确定目前,用人单位缴费率全国平均为均为7.43%,最低的为,最低的为3%,较高的如上海、,较高的如上海、北京分别达到北京分别达到10%和和9%;个人缴费全国平均;个人缴费全国平均为为2% 广州:个人广州:个人2%,单位,单位8%(( 2009年年5月月1日至日至2009年年12月月31日止单位缴费部分的缴日止单位缴费部分的缴费比例调低费比例调低1个百分点个百分点 )) 广州:广州:l在职职工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在职职工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的月平均数;单位新增职得税工资、薪金收入的月平均数;单位新增职工的缴费基数为参加社会保险当月本人申报个工的缴费基数为参加社会保险当月本人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总额。

      个人所得税工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总额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月平均数超过上年度本市单位职资、薪金收入月平均数超过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低于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的,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在职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位在职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3.支付政策支付政策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统筹基金和和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构成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费,费,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作为社会医疗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作为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目前,全国年人均个人账户收入约为统筹基金目前,全国年人均个人账户收入约为400元,主要支付门诊费用、住院费用中个人自负部分以元,主要支付门诊费用、住院费用中个人自负部分以及在定点药店购药费用个人账户归个人使用,可以及在定点药店购药费用。

      个人账户归个人使用,可以结转和继承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和部分门诊结转和继承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和部分门诊大病费用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费用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一般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起付标准(一般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即起,即起付线)、在最高支付限额(一般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付线)、在最高支付限额(一般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资的4倍左右,即封顶线)之内的部分,主要由统筹倍左右,即封顶线)之内的部分,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目前全国平均支付比例为基金支付,目前全国平均支付比例为80%左右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度 1.覆盖范围覆盖范围   城镇中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镇中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问题教育部、劳动保障部、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问题教育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进行了专题研究,基本思路是参加城镇财政部进行了专题研究,基本思路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2.筹资标准筹资标准   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没有规定全国统一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没有规定全国统一的筹资标准由各地根据低水平起步的原则和的筹资标准由各地根据低水平起步的原则和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并考虑居民家庭和财政负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并考虑居民家庭和财政负担的能力合理确定从许多地区实践和测算的担的能力合理确定从许多地区实践和测算的平均数值看,要保证基金支付比例在平均数值看,要保证基金支付比例在50%以上,以上,筹资水平大体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筹资水平大体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的2%左右由于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医疗消费左右由于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医疗消费需求的差异很大,因而筹资水平也不同需求的差异很大,因而筹资水平也不同   政府对所有参保居民给予一定的补助政府对所有参保居民给予一定的补助   3.支付政策支付政策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建立统筹基金,不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建立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和部立个人账户,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和部分门诊大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低于城分门诊大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低于城镇职工医保而高于新农合,一般可以在镇职工医保而高于新农合,一般可以在50--60%左右。

      左右  广州:广州:  居民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标准和办法筹集:居民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标准和办法筹集:(一)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的缴费标准为(一)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的缴费标准为160元元/人人·年,其中,由个人缴纳年,其中,由个人缴纳80元元/人人·年,各级政年,各级政府资助府资助80元元/人人·年二)非从业居民的缴费标准为(二)非从业居民的缴费标准为580元元/人人·年,年,其中,由个人缴纳其中,由个人缴纳480元元/人人·年,各级政府资年,各级政府资助助100元元/人人·年三)老年居民的缴费标准为(三)老年居民的缴费标准为1,000元元/人人·年,年,其中,由个人缴纳其中,由个人缴纳500元元/人人·年,各级政府资年,各级政府资助助500元元/人人·年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覆盖范围覆盖范围    所有农村居民都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所有农村居民都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型农村合作医疗,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费  2.筹资标准筹资标准   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约为年人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约为年人均均55元,原则上农民个人每年每人缴费不低于元,原则上农民个人每年每人缴费不低于10元,经济发达地区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相元,经济发达地区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相应提高缴费标准。

      鼓励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应提高缴费标准鼓励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扶持组织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扶持政府对所有参合农民给予不低于年人均政府对所有参合农民给予不低于年人均40元的元的补助补助   3.支付政策支付政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补助参合农民的大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补助参合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其中,住院费用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其中,住院费用的支付水平约为的支付水平约为35%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小额医疗费用补助结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小额医疗费用补助结合的办法各县(市)确定支付范围、支付合的办法各县(市)确定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额度标准和额度 第六节第六节生育保险生育保险 广州市广州市l从从2007年年7月起,广州市生育保险缴费率统一月起,广州市生育保险缴费率统一调整为用人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的调整为用人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的0.85%(调(调整之前为整之前为0.7%)同时,非广州市城镇户籍)同时,非广州市城镇户籍职工应当按照本市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享受统职工应当按照本市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享受统筹区内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

      筹区内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l从从2007年年7月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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