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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两译本翻译策略比较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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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两译本翻译策略比较研究    一.引言《哈克贝利·芬历险记》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全书以主人公小哈克第一人称的视角,叙述了他和逃亡黑奴吉姆沿密西西比河流浪的奇遇海明威曾对此书作出极高的评价,认为“一切现代美国文学来自一本书,即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在它之前,或者在它之后,都不曾有过能与之媲美的作品[1]这部作品以其讽刺幽默的笔调,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纯粹地道的美国南方土语和方言的运用,对美国文学发展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也正因如此,这部小说从1950年首次译介至今,被不断地重译再版,深受读者的喜爱在这些重译本中,较有代表性的有张万里的《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张友松、张振先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成时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和许汝祉的《赫克尔贝利·芬历险记》[2]笔者选取了1954年张万里的译本和1998年许汝祉的译本进行对比,两译本在译界都有较高的口碑,且都是由一位译者独立完成本文将对两译本的翻译策略进行对比,分析两译者在翻译中所采取的不同取向和特点二.翻译策略作为两大翻译策略,“归化”策略和“异化”策略是由美国翻译理论家劳伦斯·韦努蒂(Venuti)在其著作《译者的隐形》中首先提出的。

      他的这一理论来源于德国著名翻译家施莱艾尔马赫(Schleiermacher)的论断,Schleiermacher认为“只有两种翻译方法要么译者尽量不打扰原作者,而让读者靠近作者;要么译者尽量不打扰读者,而让原作者靠近读者”[3]Venuti将前一种方法定义为“归化”法,后一种定义为“异化”法归化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国翻译理论家尤金·奈达(Nida) Nida的归化理论是“最贴切的自然对等”,即译文的表达方式应该是完全自然的,译文的读者应该被置于首位,并要尽可能地将源语的行为模式纳入译文读者的文化范畴[4]因此,翻译的重点应该放在传达原文的意义而非表达形式上而异化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则是Venuti,他认为归化派采取了民族中心主义的态度,是原文纳入理论译入语的文化价值观,从而无法体现文本在语言和文化方面的差异[5]在异化派看来,译者应该尽量向原作者靠拢,译文应该尽可能多地保留源语的语言和文化特征,从而让读者能更多地了解异域文化,起到文化交流的目的总的来说,归化策略重在求同,而异化策略重在存异本文将重点从归化和异化的视角出发,分析《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两译本在句法和词汇层面上采用的翻译策略的不同。

      三.译本对比1.句法层面例1 Miss Watson’s big nigger, named Jim, was sitting in the kitchen door; we could see him pretty clear, because there was a light behind him. 张译:瓦芩小姐的那个大个儿的黑奴吉木,正在厨房门口坐着呢,因为他背后有灯光,所以我们看的很清楚许译:华珍小姐那个大个儿黑奴,名叫杰姆的,正坐在厨房门口我们把他看得一清二楚,因为他背后有灯光在英语中,原因状语从句的位置通常比较灵活,既可以放在主句前,也可以放在主句后而根据传统汉语的句法要求,原因状语总是放在句子前面,因为“有因才有果”在处理这句原因状语从句时,两译者明显采用了不同的翻译策略张译采用了归化策略,他按照传统汉语句法的表达习惯,把原因状语从句提到了主句前面,译为“因为他背后有灯光,所以我们看的很清楚”,使译文在中国读者读来更加通顺流畅而许译则采用异化的翻译策略,采用了类似英文的倒装句式,译为“我们把他看得一清二楚,因为他背后有灯光”,从而保留了原文的句法特征例2 Next day we struck a picture which Tom drawed in blood, of a skull and crossbones, on the front door.张译:我们把汤姆蘸着血画的一张图画,贴在大门上.他画的是一个可怕的骷髅头,和两根交叉的大腿骨。

      许译:我们把汤姆蘸血画的骷髅底下交叉着白骨的一幅画贴到大门上 在例2的译文中,两译者也采取了不同的翻译策略依照传统汉语的句法要求,较长的定语通常要放到所修饰的对象后面,逗号将长定语隔开,使其成为句法上简练的小短句[6]基于此,张译将picture后面的长定语一分为二,将which引导的定语从句的内容保留在修饰对象前面,译为“汤姆蘸着血画的一张图画”,而将of引导的内容另起一句,作补充说明这样归化的处理,使句子读上去自然流畅,毫无违和感而许译则明显是采用了异化的翻译策略,将长定语放在了修饰对象前面,译为“汤姆蘸血画的骷髅底下交叉着白骨的一幅画”,读上去虽有些累赘,但也体现了英文中长定语的结构特征例3 Dey’s two angels hoverin’ roun’ ’bout him. One uv ‘em is white en shiny, en ’tother one is black. De white one gits him to go right, a little while, den black one sail in en bust it all up. … Sometimes you gwyne to git hirt, en sometimes you gwyne to git sick; but every time you’s gwyne to git well a[来自WwW.lw5U.com]gain. Dey’s two gals flyin’ ’bout you in yo’ life. One uv’ em’s light en ’tother one is dark. One is rich en ’tother is po’. 张译:有两位大仙围着你爹的头顶上转;一个白得晃人眼,一个黑的象块炭。

      白大仙才拖着他往正道上走,黑大仙又跑过来跟他胡缠……你有时候受伤吃苦,你有时候疾病缠绵,可是迟早总能复原你命里该着遇上两位大姑娘;一个长得漆黑,又穷得发慌;一个脸蛋雪白,还有许多家当许译:他头上正有着两个天使在转一个白的,光闪闪,一个黑的白的指点他正道,一会儿黑的又飞过来,把事情弄得搞垮为止……你有时候会受到伤害,有时候会生病,不过到最后总会逢胸(凶)化吉你这辈子会有两个姑娘围着你转,一个皮肤白,一个黑一个富,一个富,一个穷在翻译小说中黑人吉姆的这段话时,张译的归化策略更加明显对韵律的追求与赏析,一直是汉民族语言审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对于优秀文学作品的要求,除了立意深远、结构精妙、文字得当之外,总少不了朗朗上口、音韵和谐这一条[7]正是为了迎合读者的这一传统审美需求,张译大量使用了押韵、对仗和四字格结构,使句子读上去朗朗上口,如同用地道汉语写作一般流畅但这么做的同时,却也凭空添加了许多原文并不存在的内容,例如“黑的象块炭,受伤吃苦,穷得发慌”等等相比之下,许译的异化策略则更加忠实于原文,除了如实地再现原文的句法结构和内容以外,还用“逢胸(凶)化吉”的形式体现了吉姆所使用的黑人英语的不规范性,让读者有机会更近距离感受小说的“异域风情”。

      2.词汇层面例1 I went right along, not fixing up any particular plan, but just trusting to Providence to put the right words in my mouth when the time come; for I noticed that Providence always did put the right words in my mouth, if I left it alone. 张译:我一直走过去,心里并没有一定的主意,只是希望老天爷保佑,让我到了紧要关头,能够说出恰当的话来;因为我早已看出来了,只要我听天由命,老天爷总会让我有对劲的话可说许译:我只管往前走[来自Www.L],心里也并没有什么确切的打算一旦那个时刻来到,就听凭上帝安排吧要我这张嘴巴说些什么,我就说些什么因为我已经体会到,只要我听其自然,上帝总会叫我的嘴巴说出合适的话providence”本指“天意”,若其首字母大写为“Providence”,则指的是基督教的“上帝”对于这一极富西方宗教文化色彩的词汇,张译将其归化为中国民间道教文化中的“老天爷”,似乎一下子拉近了与中国读者之间的距离,但却完全抹去了原文的文化色彩,实有过度归化之嫌。

      而许译则采取异化法,直译为“上帝”,保留了原文的文化特征,显得更为忠实可信例2 (Tom) ‘Jim’s got to do his inscription and coat of arms. They all do.’Jim says: ‘Why, Mars Tom, I hain’t got no coat o’ arms; I hain’t got nuffn but dish-yer ole shirt, en you knows I got to keep de journal on dat.’ 张译:(汤姆)“吉木一定得有一段题字,还得有一个纹章人家都有嘛”吉木说:“汤姆少爷,我哪儿有什么蚊帐呀我只有你给我的这件衬衣,你知道我还得在那上头记日记呢 许译:(汤姆)“杰姆非得留下字和纹章.非留不可.”杰姆说::“啊,汤姆少爷,我可没有上衣②啊我什么都没有,只有你的这件旧衬衫你知道,我得在上面写日记注:纹章这个词组,其中第一个词可作“上衣”解释,杰姆只懂这个词义,故误解了. “coat of arms”即“盾形纹章”,是旧时象征家族传统的标志黑人吉姆因为受教育少,并不明白这个词组的意思,以为它只是一种coat(上衣)。

      对于作者设计的这一处小幽默,许译采用异化策略,忠实地呈现了其误会的原貌,并以加注的形式解释了原因,让读者能够感受到原汁原味的马克·吐温式的幽默而张译则采用了归化策略,将黑人吉姆口中的“coat o’ arms”译为和纹章发音相似的“蚊帐”对于中文读者而言,阅读起来似乎更加流畅省力,但原文的文化内涵却也随之消失殆尽例3 I says to myself, spos’n he can’t fix that leg just in three shakes of a sheep’s tail, as the saying is? 张译:我心里想,假如他不能把那条腿马上治好呢? 许译:我对自个儿说,万一他不能象俗话所说,羊尾巴摇三摇,很快就能把腿治好,那怎么办?“in three shakes of a sheep’s tail”是作者根据英文谚语“in two shakes of a lamb’s tail”形式上所做的戏仿,字面上是“羊尾巴摇三下”,喻意“很快”,透出作者轻松、幽默的笔调张译采用归化的策略,在译文中回避了中文读者不太熟悉的动物谚语的形式,仅译出其比喻义“马上”这样做虽然做到了与原文意思上的对等,却让中文读者失去了了解这句动物谚语的机会。

      而许译使用异化法,将其译为“象俗话所说,羊尾巴摇三摇,很快”,既准确传达了原文动物谚语的比喻义,又保留了文字上生动活泼的特点四.对两译本翻译策略的思考通过对两译本翻译策略的对比,可以看出,两译者有着各自鲜明的特点:张译倾向于归化策略,而许译则更倾向于异化策略而导致这两种不同的翻译策略背后的原因,与两译者所处的时代社会背景和面对的读者群有着密切的关系张译是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当时新中国刚建立不久,对文学翻译工作的要求就是要译介“优秀”和“进步”的外国文学作品苏联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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