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区大门外墙湿挂石材饰面施工协议.doc
4页小区大门外墙湿挂石材饰面施工协议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一)工程名称:**小区大门外墙湿挂石材饰面 (二)工程内容:根据**小区大门的施工图,供应及安装大门的外墙饰面石材 (三)开、竣工日期: 本协议所承包工程的工期定为 个工作日,工期计算的起止时间是: 年 月 日进场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延期按人民币200元/天罚款 在履行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如变更设计图纸,增加工程量,不能及时提供施工场地,资金不按合同支付,非正常停水停电等,或因人力不可抗拒及外墙施工遇雷电雨天等因素延误该工期,则每误延一天则工期顺延一天,从而确定最后竣工日期,乙方应按此日期竣工若是乙方不按图纸或合同施工等原因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则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其中水泥、砂由甲方提供六)工程造价: 本工程的大面积石材采用654#荔枝面,线条石材采用654#磨茹面石材单价65元/m2,石材加工安装费(含磨边)45元/m2工程量按实际完成的上墙面积计算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七)工程价款的支付:1、合同签订后,乙方全部石材及施工人员进场7日内付总价的30%;2、工程完成7日内付总价的50%;3、小区大门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7日内付总价的15%;4、留总价的5%的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7日内返还。
(八)双方互相协作事项: 一、甲方责任: 1、提供两套完整的工程建筑平、立剖面图纸给乙方作施工、下料的设计依据,在工地范围内提供两门店面给乙方施工场地、宿舍用 2、负责提供施工中用水、用电供应及按进度要求提供施工棚架3、协调乙方与各施工单位之间工作关系 4、派员到现场督促乙方施工中质量、进度及安全工作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工地施工范围内的防火、防盗工作 2、服从甲方现场负责人员正确指挥 3、负责工地范围内安全及施工安全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严格按图纸及国家石材幕墙规范施工、严把质量关 5、负责提供资质、施工方案、相关资料6、与总包单位做必要的工序配合 三、乙方所用的材料进场前必须先送三种样品报甲方选择确定后方可进货,乙方负责相关试验的费用 (九)工程交工验收: 1、工程交工验收,应提供竣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 2、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2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检查,甲方不按时派员到现场检查时,乙方可自行检查后隐蔽,甲方应以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所有费用和因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所耽误的时间应顺延工期;复查不合格,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负责返修。
(十)材料问题:工程所需材料,除注明外,全部由乙方负责1、石材应为优等品,最小厚度处应大于2cm,符合国家标准《天然花岗石建筑石板材》(GB/T18601-2001)的要求2、乙方应根据现场情况选择植筋、膨胀螺栓做为固定支点,并采用20#铜丝或钢筋网与石材做牢固可靠的连接3、石材的固定应采用环氧树脂型石材专用结构胶粘结4、石材嵌缝应采用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5、在铺贴前必须将花岗岩板的背面刷洗干净,然后刷上一层1:1的107胶水泥灰水进行封闭,待干凝后再铺贴 (十一)工程质量保修及保修条件: 工程质量保修期为贰年,确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按原设计要求负责保修或更换如在建筑主体合理的使用期限内发生石材掉落安全事故,除人为及法律约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二)交付使用问题: 整体工程未竣工验收,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能随意迁入使用,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质量和失窃、火灾等问题均由甲方承担 (十三)其它事项: 1、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章盖后生效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保护,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有关工程的施工图纸与说明和会审记录,以及图表、资料、双方进行的会议洽谈记录、双方协商同意并经双方当事人签证的有关修改设计的变更文件等,都是据以施工和交工验收技术资料,也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本合同若有不详或不尽之处,双方应本着互相协作,平等互利的精神协商解决 5、若增加工程,增加部份也适用本合同 6、工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十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年 月 日(盖章) 年 月 日(盖章) 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 (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