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浙江省服装行业协会章程.doc

10页
  • 卖家[上传人]:飞***
  • 文档编号:32129941
  • 上传时间:2018-02-10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45.50KB
  • / 10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浙江省服装行业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浙江省服装行业协会,英文名称:ZHEJIANG GARMENT INDUSTRY ASSOCIATION(缩写:ZGIA)第二条 本团体是浙江省范围内从事服装和相关服饰及配件生产、科技、教育、流通以及有关联的企、事 业单位和社会 团体,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全省行业组织第三条 本团体以振兴和发展浙江服装行业为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 风 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结 合行业实际,充分发挥“服务、代表、协调和自律”职能,沟通会员与政府及其他相关行业的联系,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反映本行业情况和会员的愿望与要求,维护本行业和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竭诚为促进本省服装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服务第四条 本团体受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及浙江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会的会址设在杭州市第二章 业 务 范 围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研究本行业的发展方向和战略,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拟定本行业的长远发展规划;向政府部门提出行业发展的政策和建议,并协助政府贯彻实施二)制订和监督《行规行约》的执行,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对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予以查处,维护和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引导和推动行业内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与实施,提高行业竞争力,维护行 业整体利益。

      三)推动行业的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开展行业内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开发与推广应用工作,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四)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对本行业技术、经济、管理等标准的修改、制订 及宣贯工作;经有关政府部门授权,开展行业产品质量的监督及科研成果的鉴定等工作;大力推进自主品牌建设,提高品牌贡献率五)开展行业基本情况的调查和行业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预测工作;经政府有关部门授权,进行行业统计、收集、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为制订 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提供依据,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服务;推进行业信息网络和本团体网站建设,编制出版内部信息期刊,促进信息与情报交流六)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参与对本行业重大投资、改造、开发项目的先进性、经济性、可行性的前期论证工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服装产品的政府采购和招标活动七)组织举办服装专业性展览会和交易会,帮助企业开拓市场;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行业及上下游企业间的经营、生产、管理、人才及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工作八)开展行业各类人才的招聘、培训和推介等服务工作九)研究分析国际经济形势,关注国际贸易发展趋势,建立和健全行业的产业保护机制,协调解决贸易争端;加强与中国服装协会、各地服装协会及国外同行业组织和相关团体的联系与交往;组织会员企业开展省际间、国际间生产技术、贸易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政府部门、其他社会组织和会员单位授权或委托的有关本行业的其他工作事项第三章 会 员第七条 本团体会员设团体(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凡具备上述条件并从事服装和相关服饰及配件生产、科技、教育、流通以及有关联的本省企事业单位、地方协会或相关的社会团体,承认本会章程,积极参与本会活动,执行本会决议和按期缴纳会费的,均可申请入会成为团体会员团体会员的法定代表人为参加本会的正式代表凡从事服装设计、生产、管理、科技、教育、流通,对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企 业家、工程技 术人员 和热心支持促进本行业发展的知名人士,承认本会章程均可申请入会成为个人会员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本会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三)参加本团体组织的各项活动,优先获得本团体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享用本团体提供的各项咨询服务;(四)可向本团体提出对本单位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诊断和帮助改进工作的要求:(五)有提请本团体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权利;(六)本团体会员不论企业大小,均享有平等权利;(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团体《章程》及《行规行约》;执行本团体决议,维护本团体的声誉和合法权益;(二)完成本团体交办或委托的工作,支持并参加本团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向本 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和报表;(三)在本团体组织下有协助解决其他会员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科技开发、人才培训方面的问题的义务;(四)按规定缴纳会费;(五)地方协会、个人会员只承担第一、二、三项义务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 会员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办理退会:(一)自行停产或转产;(二)破产;(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四)严重违反本团体《章程》、 《行规行约》,经劝告拒不改正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公告第四章 组织 机构和负责人 产生、罢免第十四条 本团体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订和修改章程及行规行约;(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制订或修改会费标准和经费管理办法;(四)审查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五)决定终止事宜;(六)确定本团体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并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 2/3 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查并经浙江省民政厅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理事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聘请本团体名誉顾问、顾问;(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六)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秘书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九)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九条 理事会需有 2/3 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 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四、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 2/3 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 2/3 以上表决通过 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 质好;(二)在全省服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 书长任期五年(会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 须经会员代表大会 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查并经浙江省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秘书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九条 分会的产生及性质:本团体根据相关会员单位的要求,报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民政厅同意后成立分会分会是本团体的下属分支机构,为相关专业会员单位提供服务的专业性工作机构,分会的工作条例等另行制订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 则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承办政府部门委托事项获得的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制定收费标准并收取会费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 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 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浙江省民政厅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四十条 本 团 体 修 改 的 章 程 ,须 在 会 员 代 表 大 会 通 过 后 15 日 内 ,经 浙 江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审 查 同 意 ,并 报 浙 江 省 民 政 厅 核 准 后 生 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查同意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四条 本 团 体 经 浙 江 省 民 政 厅 办 理 注 销 登 记 手 续 后 即 为 终 止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及浙江省民政厅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 2009 年 月 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浙江省民政厅核准之日起生效。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