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洁投标书保密措施.docx
3页物业保洁投标书保密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本项目保密管理工作,确保本项目范围内一切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聘用人员,是指大厦涉密单位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和保洁员、维修人员等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涉密场所是指大厦内部存放、保管、产生涉密载体的办公室及领导办公室等第二章聘用人员资格审查第五条聘用人员须按照“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和“先审查、后使用”的原则,对其进行上岗资格审查未经资格审查,任何聘用人员不得进入涉密单位工作第六条对聘用人员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交往等情况第七条在大厦工作的聘用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须是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忠诚可靠,历史和境外亲友关系清楚;四、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各种不良嗜好;五、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违规记录第三章 保密管理第八条聘用人员在大厦工作期间,所在的单位要加强管理,对其政治态度、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定期进行考察聘用的编外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在岗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继续聘用。
第九条聘用的编外人员上岗和离岗时必须接受保密教育,日常保密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次,确保聘用人员知悉其必须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及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第十条聘用人员保密责任和义务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履行公民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2、严禁接触和记录在涉密场所中可能接触到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片、照片、模型、样品、展板、电脑显示器内容等;3、不以任何形式泄露在工作中可能接触到的国家秘密信息和大厦内部信息4、自觉接受所在单位和大厦保密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5、积极参加聘用单位组织的保密教育6、不擅自处理、销毁涉密场所丢弃的文件、资料及其它物品7、捡拾到涉密文件、资料或其它涉密载体须及时报告聘用单位8、发现其它人员有窃密行为要及时报告第十一条 聘用人员一般不得进入涉密场所工作,确需进入时,须经聘用单位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可进入涉密单位在聘用人员进入涉密场所工作时,要安排专人进行引导和监督第四章保密责任落实第十二条聘用人员进入涉密场所工作前要签订《聘用人员保密责任书》第十三条大厦各单位聘用人员的保密管理对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大厦保密规章制度的聘用人员,大厦要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及造成的后果,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对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人员,送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