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管理处员工奖惩条例一、 总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管理处内部有效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同时为了规范管理处对员工的奖惩行为,确保管理处的管理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根据政府有关法规以及管理处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管理处对员工实施奖惩,采用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办法,并遵循正激为主,负激为辅的原则。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管理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处劳动合同制员工以及劳务工。二、 奖惩职责及依据第四条 员工所在部门的直接上级或间接上级均可对其属下的员工提出奖惩建议。第五条 管理处管理部是监督落实管理处各项规章制度的职能部门,有权对管理处所有员工的奖惩提出建议。第六条 管理处综合事务部是员工奖惩的具体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员工的奖惩建议进行审议,并具体执行已审批的奖惩决定。第七条 管理处对员工实行奖惩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并以下列文件为准绳。1、 管理处各类考核制度;2、 管理处各类规章制度;3、 管理处员工手册三、 奖惩的类别第八条 对员工的奖励分为三类:1、“XX物业人”奖授予最佳服务质量奖及最佳经济效益或对本管理处发展作出最大贡献的员工。“XX物业人”奖是管
2、理处最高荣誉奖,管理处每年评选出一名。获奖者代表XX物业人的形象,是管理处全体员工学习的楷模。管理处将给予获奖者增发一个月岗位工资,同时在管理处范围内开展学习其先进事迹的宣传月活动。2、优秀员工奖优秀员工奖为每年度评选一次,授奖比例按具体情况确定。包括如下奖项:(1) 最佳服务质量奖 授予每年度服务质量考核平均分最高的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受业主书面表扬次数最多的员工。(2) 最佳经济效益 授予成本考核平均分最高的部门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中勤俭节约表现突出的员工。(3) 先进工作者 授予优秀团队的负责人以及各方面都较为优异的员工。(4) 敬业精神奖 授予工作中勤勤恳恳、认真负责、时刻为管理处着想,为大多数员工所称赞和认同的员工。(5) 管理能手奖 授予最佳服务质量部门、最佳经济效益部门、优秀团队的负责人或管理能力显著突出的其它管理人员(包括基层管理人员)(6) 技术能手奖 授予在某一业务方面居于特别专长或在各类技术比武中名列前茅,且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3、特殊贡献奖 授予在某一事项或某一方面,为管理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或超额完成考核指标的员工。特殊贡献奖通常为一事一奖,随时可进行评选。
3、第九条 荣获管理处优秀员工奖及特殊贡献奖的员工,管理处将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或奖品。 第十条 对员工的处分分为三级: 1、一级处分 适用于轻度违规,且为初犯的员工。受到一级处分的员工将受到管理处批评、警告的处分,并处以扣除当月岗位工资10%的经济处罚。 2、二级处分 适用于初次严重违规或受两次一级处分的员工。受到二级处分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留职查看等处分,并处以当月岗位工资15%的罚款以及全额扣发当月效益工资及奖金的经济处罚。 3、三级处分 适用于初次重大违规或受两次二级处分的员工。受到三级处分的员工将视情节给予撤消行政职务、离岗留察、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并处以当月岗位工资20%的罚款及全部扣发当月效益工资及奖金的经济处罚。 第十一条 无薪停职 适用于多次违反规定仍无悔改表现或严重违反管理处规定员工,在考虑对其作出某种处分之前,项目经理、各部门的负责人可即时给予当事员工不超过十四天的无薪停职的处分。直至作出处理决定为止,停工期间发给基本生活费。 第十二条 凡受过管理处奖励的员工,在晋升、出外考察、奖金分配、呈报上级嘉奖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第十三条 凡受过
4、管理处二级以上处分的员工,不得参加该年度管理处“XX物业人”及优秀员工奖的评选。凡受过撤消行政职务,离岗留察处分的员工,两年内不得在管理处内再担任任何职务。 第十四条 如员工的违规行为属其直接上级监管不严等造成,则其直接上级也应视情况受相应处分。 第十五条 如因员工失职给管理处造成损失,除了处以本条例相应处分外,当事员工还必须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四、奖惩审批程序及权限第十六条 员工奖励的审批程序和权限 1、XX物业人奖及优秀员工奖由员工所在部门填写员工奖励呈报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管理处综合事务部;综合事务部收到员工奖励呈报表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审议并报班子会议审批。 2、特殊贡献奖由员工所在部门填报员工奖励呈报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管理处综合事务部;综合事务部收到员工奖励呈报表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议并报项目经理审批第十七条 员工处分的审批程序及权限 1、申报由被处分员工的所在部门或管理处填报员工奖励呈报表,部门负责人或社区管理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管理处综合事务部。 2、接收到部门的员工处分呈报表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确认后签署意见报批。 3、劳动合同制员工的处分批准。(1)
5、一级处分须报项目经理审批(2) 二级处分须报批准,并报天房公司备案。(3) 三级处分须报天房公司批准。 4、劳务工的处分批准 对劳务工的处分须报项目经理批准。第十八条 管理处综合事务部负责员工处分的具体执行和记录。一级处分应由综合事务部找当事人说明其不足之处,并口头告知本人受到的处分。二级以上处分由管理处综合事务部将处分通知书并将员工奖惩资料及时归入员工档案中。第十九条 审批员工奖惩的时限从确认发生之日起,通常在一个月内完成审批手续,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三个月。 五、员工申诉 第二十条 员工如果所受处分不服,可在公布处分决定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项目经理提出书面申诉。由人事主管组织调查核实,并于员工申诉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给员工本人。但在管理处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员工对管理处的复审结果仍然存在异议时,可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仍然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附则 第二十二条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员工或部门,管理处将按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处分。第二十三条 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对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管理处将从严予以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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