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部分 原产地工作规范 1 第一部分 原产地工作规范 第一部分 原产地工作规范 2 原产地证书的种类及其签证机构 原产地证书是各国根据相关的原产地规则签发的证明商品原产地, 即货物的 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护 照”,证明商品的经济国籍。它是进口国对进口货物确定税率待遇,进口贸易统 计,实行数量限制和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的主要依据。在国际贸易中,原产地证 书是进口国政府实行进口管理和对不同国家产品征收差别关税时需要审查的一 种极为重要的证明文件。 根据原产地规则的不同, 原产地证书可分为优惠原产地证书和非优惠原产地 证书,优惠原产地证书主要用于享受关税减免待遇,非优惠原产地证书主要用于 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政府采购 等方面。 根据用途不同,原产地证书又可分为一般原产地证书、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 书、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和专用原产地证书四类。 (一)一般原产地证书 这是各国根据各自的原产地规则签发的、 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 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进口国海关往往据此对进
2、口货物实施管理和征税,确定是否准予放行,实施数量限制,实施反倾销等。一 般地说,各国海关对持有一般原产地证书的货物按最惠国税率征税。在我国,一 般原产地证书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 ,签证依据为中华 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及关于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 地证书的规定 。一般原产地证书采用专用证书格式。对仅在中国加工装配或转 口,不符合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产品,可以签发加 工装配证书或转口证书 。 1加工装配证书 证明货物仅在中国境内加工装配,未取得中国原产资格的证明文件。加工装 第一部分 原产地工作规范 3 配证书采用专用证书格式。 2转口证书 证明非原产货物仅经中国转口的证明文件。转口证书采用专用证书格式。 (二)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是根据普惠制给惠国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签发的原 产地证书,它是受惠国货物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的官方凭 证。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上所列的商品只有符合有关给惠国的普惠制原产地规则才 有资格享受减免关税待遇。普惠制证书采用国际统一的证书格式(FORM A) 。 (三)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
3、(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 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是有区域性优惠贸易协定国家官方机构签发的享受 成员国关税减免待遇的凭证。 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是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 书的主要形式。目前我国已签发的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有亚太贸易协定优 惠原产地证书、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 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新西兰自 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秘 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 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及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 各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采用专用证书格式, 证书上所列产品应是优惠贸易 协定项下的产品,签证依据为各区域性优惠贸易(自贸区)原产地规则。 (四)专用原产地证书 专用原产地证书是国际组织或国家根据政治和贸易措施的需要, 针对某一特 殊行业的特定产品规定的原产地证书。 专用原产地证书上所列的商品均属某一特 殊行业的某项特定产品,这些产品应符合特定的原产地规则。签证依据为我国政 府与外国政府签订的双边协议规定。 1输欧盟农产品原产地证书 输欧盟农产品原
4、产地证书 是欧盟在进口农产品时要求出口国签证机构签 发的官方原产地证书。证书采用专用格式。 2原产地命名证书( 托考伊葡萄酒原产地名称证书 、 皇帝牌葡萄真实性 证书 、 奶酪制品证书 ) 第一部分 原产地工作规范 4 欧盟规定的对葡萄、葡萄酒、奶酪等特定产品享受其特定关税优惠待遇,由 受惠国签证机构签发的官方证明。证书分别采用各自的专用格式。 3烟草真实性证书 烟草真实性证明书是欧盟对品目 2401 项下部分烟草享受普惠制待遇时 要求受惠国签发的原产地证书。 烟草真实性证明书采用专用证书格式。 4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 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是由参加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的成员国签发的证 明毛坯钻石合法来源地的官方证明文件。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采用专用证书格式。 5手工制品原产地证书 根据中国与奥地利政府签订的手工制品减免关税协定签发的中国出口手工 制品原产地证书。证书格式采用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FORM A。 6原产地标记证书 原产地标记证书是用来证明产品来源地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主要用于服务贸 易和知识产权贸易的产品中。原产地标记证书采用专用证书格式。 第一部分 原产地工作规范 5 企业注册
5、登记与年审 一、注册(备案)登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从事“来料加工”、 “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统称申 请人)均可向签证机构申领原产地证书。申请领取原产地证书时,应预先在签证 机构办理注册(备案)登记手续。 注册(备案)登记是签证机构对申请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企业、出口产品 及证书申领员是否符合申请原产地证书条件的合格评定活动。 (一)注册(备案)登记内容、条件及程序 注册(备案)登记包括企业注册(备案)登记、产品注册(备案)登记及原 产地证书申领员注册登记三项基本内容: 1企业注册(备案)登记 根据规定,签证机构对申请优惠原产地证书的企业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对申 请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的企业实行备案登记制度。 2产品注册登记 符合以下原产地标准的产品才能进行注册(备案)登记: (1)完全原产品或含有非原产成分,但经过国内实质性加工改造,符合相 应的原产地标准的产品; (2)产品及其包装、说明书等物品没有出现中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原产地 标记,也没有出现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原产地标记。 3原产地证书申领员注册
6、登记 原产地证书申领员是指经申请人授权,代表申请人签署、申领原产地证书的 人员。 原产地证书专业性和技术性强,证书质量涉及两个方面,一是签证机构的审 第一部分 原产地工作规范 6 核把关,二是申报内容的真实、有效,这对申领人员的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不仅要熟悉产品的原料结构和加工工序,还要熟悉相关的原产地标准,具备一定 的外贸知识和英语水平。 已注册(备案)登记的企业必须指定专人申领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书申领 员必须经企业法人授权,经检验检疫机构进行考试合格后,方能办理申领员注册 (备案)登记手续。申领人员在办理注册(备案)登记手续时应提供经法人签字 盖章的原产地证书申领员授权书 。申领员注册(备案)登记内容包括:姓名、 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申领员证号、文化程度、培训考试情况、手签笔迹、所 属企业注册(备案)登记号等。 申请人向签证机构办理注册(备案)登记时,应先在原产地企业注册平台进 行网上注册(备案)申请,待检验检疫机构预审合格后,打印企业基本信息并提 供下列资料至检验检疫窗口办理现场审核: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同时交验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
7、件(加盖企业公章)并同时交验原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 准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同时交验原件; (4)产品成本明细单(加盖企业公章) (5)空白原产地证书使用承诺书 (6)原产地证申领员授权书 (7)原产地证书申领企业免纸质申领单据承诺书 (8)企业段结缴费申请表 (9)签证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注册(备案)调查 注册(备案)调查是注册(备案)登记中最重要的环节,它是签证管理的基 础,通过实地调查确定拟注册(备案)产品是否符合相关的原产地标准。 签证机构在受理注册 (备案) 登记申请后, 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并派员对申请企业及其注册(备案)登记产品进行实地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1)申请企业的生产规模、生产设备、生产能力、经营管理情况; (2)产品的加工工序; 第一部分 原产地工作规范 7 (3)产品所用原料、零部件的原产地来源; (4)产品及其包装、说明书的产地标记或字样; (5)产品的进料、用料、生产、出货记录; (6)非原产成分的价值占产品出厂价的百分比及证明文件。 调查人员应填写原产地调查记录 ,并根据调查情
8、况做出拟注册(备案) 登记产品是否符合原产地标准的结论。对符合原产地标准的产品予以办理注册 (备案)登记手续。产品注册(备案)登记内容包括产品名称、H.S 编码、规格、 型号、产品原料来源情况、非原产成份含量、加工工序、可申领原产地证书的种 类等。 经注册(备案)登记的企业应建立原料来源、生产加工、成品出货等相关记 录,并保存 3 年以上。 注册(备案)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企业应及时向签证机构申报,审核合格 后,签证机构予以办理变更手续。企业增加签证产品前,必须向签证机构办理新 产品注册 (备案) 登记手续。 申请单位的证书印章需同时向签证机构进行注册 (备 案)登记。 二、年审 (一)企业年审 原产地注册(备案)登记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后,签证机构需对其进行 年度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办理年审合格手续,审核不合格的取消注册(备案) 登记资格。年审包括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 1资料审核:企业在原产地企业注册平台递交年审申请,签证机构对申请 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资料的内容有无改变。 2实地调查:实地调查内容包括: (1)注册产品的加工工序、生产材料有无改变; (2)注册产品的原材
9、料、零部件的原产地来源情况; (3)注册产品的进料、用料生产、出货记录; (4)注册产品及其包装、说明书的原产地标记; (5)判断注册(备案)登记产品是否仍符合有关原产地标准; (6)有无增加新产品; 第一部分 原产地工作规范 8 (7)申领人员情况 对经年审的企业及其产品,签证机构在其注册资料及电子档案中加注“年审 合格”或“年审不合格”标记。年审合格的,注册有效期顺延。年审不合格的,取 消注册(备案)登记资格。 (二)申领人员年审 检验检疫机构结合申领员日常差错记录和工作情况对其进行年审。 经审核合 格的,其产地证申领员证继续有效。经审核不合格的,申领员应当参加检验 检疫机构组织的产地证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并通过重新审核。未申请审核或者 经审核不合格的,其产地证申领员证无效。 第一部分 原产地工作规范 9 原产地证书的申请 一、一般申请要求 申请人应于货物出运前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原产地证书。根据杭州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原产地证书申领单据管理规定 ,除特殊情况外,原产地证书申领企 业在申领各类原产地证书时,无需提交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 、出口商业发票 副本等纸质申领单据。 申报产品的信息以原产地业务电子管理系统中企业申报的 电子信息为准。 属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应根据检验检疫机构签证需要,提交相关纸质单据: 1.证书更改:提交原证书、 原产地证明书更改/重发申请书 、发票、提单等 单据; 2.证书重发:提交原产地证明书更改/重发申请书 、证书遗失申明、原证 复印件等单据; 3.产品含进口成分: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及产品原、辅料发票; 4.产品为异地生产:提交异地货物原产地调查结果单 ; 5.产品需要进行原产地核查:提交相关核查证明; 6.其他检验检疫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申领单据的情况。 申请人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于确定货物原产地的资料和信息,除 按有关规定可以提供或者经提供该资料和信息的申请人允许, 签证机构应当对该 资料和信息予以保密。 进口方要求在商业发票或其他单证上对货物原产地作声明的, 对于完全原产 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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