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起重作业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起重作业程序和操作人员的行为,杜绝起重作业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和重大机械损坏事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第二条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的标准、规程、规范以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定本指导意见。第三条 电力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包括EPC、BOT、BOO模式建设的工程项目,EPC、BOT、BOO单位简称“总承包单位”)适用本指导意见。第四条 本指导意见所称施工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进入集团公司系统内电力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包括物料提升装置)。第五条 建设单位生产用起重机械在工程建设期间由施工单位使用时,纳入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单位)起重作业管理并符合本指导意见。第六条 施工现场起重作业是指起重机械进(退)场、安装(拆卸)及使用等作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监察部门分别是施工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安全监察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监督参建
2、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二)监督监理单位建立健全施工起重作业安全监督检查体系和起重机械使用验收制度。(三)监督工程参建各方对起重作业实施全过程管理,重点督促参建各方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备和审核。(四)监督监理单位对重大的及危险性较大的起重作业落实旁站监理责任。(五)督促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加强起重作业和防护的安全监管。健全完善起重机械现场管理及起重机械的技术档案制度,杜绝起重机械无产品合格证、无许可证、无备案登记、无方案设计施工、操作人员无资质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作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六)监督参建各方对起重作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安全风险的管控,及时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七)督促各参建单位建立大型起重机械作业过程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特别是塔式、臂架式、门桥式起重机的安全监控。第八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履行以下安全职责(并不限于):(一)落实监理单位安全责任,特别是对重大及危险性较大的起重作业落实旁站监理责任。建立健全施工起重作业安全的监督检查体系和起重机械的验收制度。(二)监督各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三)监督各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单位) 实
3、施起重作业全过程的管理,重点督办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备和审核。(四)健全完善起重作业管理及起重机械的技术档案制度,杜绝起重机械无产品合格证、无许可证、无备案登记、无方案设计施工、操作人员无资质证书、考核不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作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加强起重作业的安全监管。(五)督促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对起重作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危险源的管控,及时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六)督促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建立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及作业过程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特别是塔式、臂架式、门桥式起重机的安全监控第九条采用总承包方式建设的工程项目, 总包方要落实工程施工起重机械作业安全管理责任,履行以下安全职责(不限于):(一)落实施工起重机械作业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起重作业安全责任制,健全管理制度。(二)建立健全施工起重作业安全管理体系和起重机械的验收制度。(三)健全完善起重机械现场管理及起重机械的技术档案制度,加强对起重作业的安全监管,杜绝起重机械无产品合格证、无许可证、无备案登记、无方案设计施工、操作人员无资质证书、考核不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等违
4、法违规行为,特别是作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以下内容:1.审核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2.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安装、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3.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起重作业情况;6.施工现场有多台起重机械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起重机械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四)实施对起重作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安全风险的评估和管控,及时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五)建立大型起重作业过程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特别是塔式、臂架式、门桥式起重机的安全监控。(六)向施工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履行以下安全职责(不限于):(一)落实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起重作业安全责任制,健全管理制度。(二)建立健全施工起重作业安全管理体系和起重机械的验收制度。(三)健全完善起重作业现场管理及起重机械的技术档案制
5、度,加强对起重作业的安全监管。杜绝起重机械无产品合格证、无许可证、无备案登记、无方案设计施工、操作人员无资质证书、考核不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作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以下内容:1. 起重机械在入场前将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以及与起重机械出租单位签订的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上报监理单位审核;2.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起重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3.制定起重作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5.将上述起重作业专项施工方案、事故应急预案、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起重机械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及起重机械的有关资料等档案资料报监理单位(若有总承包单位,应先报总承包单位)审核。(四)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五)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六)实施对起重作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
6、节安全风险的评估和管控,及时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七)建立大型起重作业过程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特别是塔式、臂架式以及门桥式起重机的安全监控。(八)在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九)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现场巡查监督。(十)起重机械在使用前须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第三章档案资料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起重机械进场(或安装使用)前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技术资料并上报监理单位审核(若有总承包单位,应先报总承包单位审核后上报监理单位审核),由监理单位报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备案。(一)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资料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1.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有效资料(可提供复印或影印件,复印件必须盖受控章)。其中:备案证明是指起重机械拥有单位在首次使用前应持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2
7、.定期检验评估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3.安装验收资料;4.若起重机械是租用其它单位的应提供租赁合同(可提供复印或影印件,复印件必须盖受控章);5.在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后,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合格后颁发安全准用证。(二)施工单位及各作业人员的档案资料应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1.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及拆卸的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机械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4.经单位负责人签批的事故应急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5.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及经批准实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转场保养管理制度、安装拆卸前维修、保养维修、员工培训、周期检查、安装拆卸及使用中的检验监督制度等;6.经单位技术负责人签批的专项施工方案。第四章 起重作业人员管理第十二条 起重作业人员是指:(一)起重信号工、司索工;(二)起重机械司机;(三)起
8、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四)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五) 起重机械维修保养人员。其中上述人员(不含第五类人员,但含起重机械维修保养人员的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特种作业目录的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起重作业人员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0875号)的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第十三条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0875号)的规定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参加上述前四项工种的作业。第十四条 从事上述前四项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上述管理规定纳入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实施动态的管理。相关档案资料上报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备案。第十五条 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精力集中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第十六条 维修保养人员应遵守起重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保持吊装机械、器具的安全、完
9、好。第十七条 实行多班作业的吊装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第十八条 其它作业人员是指配合起重作业人员进行起重、输送作业时的工作人员。(一)其它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现场培训及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作业;(二)其它作业人员现场培训及安全考试必须全覆盖,管理责任单位要确保考核的真实性和严肃性;(三)其它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齐全、完善,同时确保在现场作业时正确使用。第十九条 在作业中操作人员和其它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第二十条 起重机械司机上岗时一律不得携带个人手机及娱乐设施,并形成有效可行的监管。第二十一条 各施工作业现场所有吊装的指挥联络、通讯用语必须使用普通话,严禁使用方言。第五章 进(退)场及安装(拆卸)作业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过程中应与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充分考虑施工起重机械的合理配置,预留进(退)场的空间及通道,降低起重机械进(退)场的安全风险。第二十三条 监理单位要监督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单位)起重机械进(退)场以及安装、拆卸作业,监督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单位)起重机械进(退)场以及安装、拆卸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单位)要高度重视施工起重机械的进(退)场及设备的安装、拆卸作业,杜绝人身或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包括以下内容:(一)根据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作业场地及周边环境的实际情况、现场使用要求等编制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审核并报建设单位备案后方可进行作业。无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完成审核、备案流程的不准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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