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7000吨塑料制品、2000吨食品用改性新材料项目环评报告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年产 7000 吨塑料制品、2000 吨食品 用改性新材料项目建设单位 (盖章) : 江苏唯耀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8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 称年产 7000 吨塑料制品、2000 吨食品用改性新材料项目项目代码2206-321302-89-01-836256建设单位联 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循环经济产业园科创路西侧 18#厂房地理坐标(118 度 11 分 4.79 秒,33 度 54 分 23.45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2926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与塑料制品业 2953 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建设性质团新建 (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 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 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部门(选填)宿迁市宿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 文号 (选 填)宿区行审备2022171 号总投资 (万 元)12000 万元环保投资(万元)120环保投资占 比 (%)1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 设团否是:用地 (用海) 面积 (m2 )12000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宿迁市耿车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审批时间:2012 年 11 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宿迁市耿车循环经济产业园 (循环经济产业 园工业集聚区) 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 审批机关: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宿迁市耿车循环经济产业园 (循环经济产业园工业集聚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宿环建管202020 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选址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循环经济产业园科创路西侧18#厂房,根据宿迁市耿车循环经济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 (附图 6) ,项目所在用地为工业用地,因此,企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 规划要求。2 、产业定位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宿迁市耿车循环经济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内容介绍:产业园定位为:主营全国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加工、仓储、交易、 物流基地,转型成为生态环境优美,生产工艺绿色化,形成以塑料制品 制造、绿色建材及金属制品加工为主导产业,电子商务为支撑的的大众 创新创业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1) 推进以绿色家具建材为主导的绿色建材产业以家具产业为特色产业,大力宣传推广自有品牌,通过大事件营造, 展览展示家具产业,进一步提高耿车生态家具知名度。出台相关政策, 鼓励家具企业自主设计新产品,研发新工艺,创新运营管理模式,全面 提升企业综合实力,推进企业向绿色家居制造转型发展。(2) 推动塑料精加工向高端、智能化、品牌化发展发挥塑料产业既有优势,与园区家具制造业有机融合,发展塑料家 具、家具塑料配件,抓住塑料产业向功能化、轻量化、生态化、微成型 “三化一微”加智能化的发展趋势,以科技创新、协同创新引领产业向高 质量、高端化、生态化、品牌化方向发展。(3) 推进金属制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2 大力推进产业园金属制品行业数字化转型、品质化转型、绿色化转 型, 做强产业链、夯实创新链、提升价值链,依托园区电商平台,进 行园区金属制品产销模式互联网改革,推进金属制品行业高质量发展。(4) 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鼓励入区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积极引导本地大众创业,开辟就业增 收新渠道,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新空间。加速推动园区电子商务 与制造业融合,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催生新兴业态,成为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新力量,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原动力。本项目位于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循环经济产业园科创路西侧 18#厂 房,产品为塑料瓶、塑料瓶盖及食品用改性新材料,属于塑料制品制造 行业,属于循环经济产业园产业定位中的主导产业,因此,符合园区产 业定位。3 、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符性分析对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污染物的重点污染源实施在 线监控,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在线监管。产业园区实施集中供热,不 建设锅炉等其他供热设备。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明确污染物种类、产生量和排放总量,加强工艺 与装备先进性评价,优先采用密封性较好的真空设备,报批环境影响报 告表的同时,必须提交有机废气治理技术方案。新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的收集率应大于 95%,并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本项主要利用电能,为清洁能源,对项目熔融和注塑过程产生的有 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 排放,有机废气的收集效率达到 90%以上。综上可知,建设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 意见。 3 其他符合性分析1 、“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相符性(1) 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苏政发201874 号)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循环经济产业园科创路西侧 18#厂 房,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苏政 发201874 号) ,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是中运河 (宿 城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项目东北侧 12km。表 1-1 中运河 (宿城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 生态 功能地理位置区域面积(km2 )与本项 目距离 (km )中运河 (宿城 区) 饮 用水水 源护区水源 水质 保护取水口坐标为东经 1181720 ,335858 。 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下游各 1000 米范围, 及其两侧纵深与河岸距离 100 米的陆域(发展 大道运河桥东侧 150 米处至下游宿迁节制闸 闸下 250 米处) ,其中保护区京杭大运河中间 线以南区域为宿城区、以北区域为宿豫区。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上下游分别外延 2000 米的水域和陆域。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上下游外延 2000 米范 围内的水域和陆域1.7612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201 号)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循环经济产业园科创路西侧 18#厂 房,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苏政 发201874 号) ,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是废黄河 (宿 城区) 重要湿地,位于项目东北侧 7.7km。表 1-2 废黄河 (宿城区) 重要湿地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保护区范围面积 (km2 )与本项 目距离 (km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 面 积废黄河 (宿城湿地生态西自王官集镇朱海 村至宿城区仓集镇14. 1914. 1 97.7 4 区) 重 要湿地系统保护与泗阳交界线废黄河中心线水域 及其两侧 100 米以内区域,其中废黄河市区段:通湖大道至洪泽湖路以古河风光带周界为界,洪泽湖至项王路西止河岸,东至黄河路和花园路,项王路至洋河新区 的徐淮黄河大桥与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宿环发 202078 号) 相符性分析见表 1-3。表 1-3 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管控 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相关性分析循环经济产业园工业集聚区空间布局约禁止引入不符合产业定位企业及重污染 企业。本项目为年产 7000 吨塑料制品、2000 吨食品用改性新材料项目,不属于园区禁止入及重污染项目, 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 VOCs(非甲烷总烃) 1.09t/a ,在宿迁市区域范围内平衡;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 处理后接管耿车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环境 风险 防控制定并落实园区建设项目环境 风险防范 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并定期演练,防 止和减轻事故危 害。项目建成后需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和减轻事故危害,符合要求资源 开发 效率 要求(1) 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达 到国内清 洁生产先进水平及以 上要求。 (2) 禁止 燃用的高污 染燃料为:单台出力小于 35 蒸 吨/小时的锅炉燃用的煤炭及其 制品, 以及石油焦、油页岩、原 油、重油、渣 油、煤焦油等高污 染燃料。本项目为塑料制品项目,项目不 使用燃料,符合要求根据表 1-3 分析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宿环发202078 号) 相关要求。(2) 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 5 大气环境根据宿迁市 2021 年度环境状况公报数据,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 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1 年,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 295 天,优良天数比例为 80.8% ,比 2020 年增加 7.6 个百分点;空气中 PM2.5、 PM10 、O3 、CO 指标浓度同比下降,浓度均值分别为 38g/m3 、66g/m3 、 157g/m3 、0.9mg/m3 ,同比分别下降 15.6% 、1.5% 、7.6% 、25.0%;NO2 、 SO2 指标浓度分别为 25 g/m3 、6g/m3 ,同比持平;其中,O3 作为首要污 染物的超标天数为 30 天, 占全年超标天数比例达 42.9% ,已成为影响全市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主要指标。因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O3 年均值不能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中二级标准要求,故项目所在 区域属于不达标区。根据宿迁市 2022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分别从优化提升四大 结构、加强工业源污染治理、狠抓扬尘源污染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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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
7000
塑料制品
2000
食品
改性
新材料
项目
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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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年产 7000 吨塑料制品、2000 吨食品 用改性新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 江苏唯耀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8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 称
年产 7000 吨塑料制品、2000 吨食品用改性新材料项目
项目代码
2206-321302-89-01-836256
建设单位联 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循环经济产业园科创路西侧 18#厂房
地理坐标
(118 度 11 分 4.79 秒,33 度 54 分 23.45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2926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六橡胶与塑料制品
业 29—53 塑料制品业
292—其他
建设性质
团新建 (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 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 目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
宿迁市宿城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 填)
宿区行审备〔2022〕171 号
总投资 (万 元)
12000 万元
环保投资(万元)
120
环保投资占 比 (%)
1
施工工期
/
是否开工建 设
团否
是:
用地 (用海) 面积 (m2 )
12000
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宿迁市耿车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批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
审批时间:2012 年 11 月
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
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宿迁市耿车循环经济产业园 (循环经济产业 园工业集聚区) 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 1 —
审批机关: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宿迁市耿车循环经济产业园 (循环经济产业园工业集聚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
见》 (宿环建管〔2020〕20 号) 。
规划及规划
环境影响评
价符合性分
析
1 、选址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循环经济产业园科创路西侧18#厂
房,根据《宿迁市耿车循环经济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 (附图 6) ,项目所在用地为工业用地,因此,企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 规划要求。
2 、产业定位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宿迁市耿车循环经济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内容介绍:
产业园定位为:主营全国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加工、仓储、交易、 物流基地,转型成为生态环境优美,生产工艺绿色化,形成以塑料制品 制造、绿色建材及金属制品加工为主导产业,电子商务为支撑的的大众 创新创业产业园。
产业发展规划:
(1) 推进以绿色家具建材为主导的绿色建材产业
以家具产业为特色产业,大力宣传推广自有品牌,通过大事件营造, 展览展示家具产业,进一步提高耿车生态家具知名度。出台相关政策, 鼓励家具企业自主设计新产品,研发新工艺,创新运营管理模式,全面 提升企业综合实力,推进企业向绿色家居制造转型发展。
(2) 推动塑料精加工向高端、智能化、品牌化发展
发挥塑料产业既有优势,与园区家具制造业有机融合,发展塑料家 具、家具塑料配件,抓住塑料产业向功能化、轻量化、生态化、微成型 “三化一微”加智能化的发展趋势,以科技创新、协同创新引领产业向高 质量、高端化、生态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3) 推进金属制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 2 —
大力推进产业园金属制品行业数字化转型、品质化转型、绿色化转 型, 做强产业链、夯实创新链、提升价值链,依托园区电商平台,进 行园区金属制品产销模式互联网改革,推进金属制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4) 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
鼓励入区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积极引导本地大众创业,开辟就业增 收新渠道,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新空间。加速推动园区电子商务 与制造业融合,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催生新兴业态,成为提供公共产
品、公共服务的新力量,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原动力。
本项目位于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循环经济产业园科创路西侧 18#厂 房,产品为塑料瓶、塑料瓶盖及食品用改性新材料,属于塑料制品制造 行业,属于循环经济产业园产业定位中的主导产业,因此,符合园区产 业定位。
3 、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符性分析
对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污染物的重点污染源实施在 线监控,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在线监管。产业园区实施集中供热,不 建设锅炉等其他供热设备。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明确污染物种类、产生量和排放总量,加强工艺 与装备先进性评价,优先采用密封性较好的真空设备,报批环境影响报 告表的同时,必须提交有机废气治理技术方案。新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
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的收集率应大于 95%,并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
本项主要利用电能,为清洁能源,对项目熔融和注塑过程产生的有 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达标 排放,有机废气的收集效率达到 90%以上。
综上可知,建设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 意见。
— 3 —
其他
符合
性分
析
1 、“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相符性
(1) 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
①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苏政发[2018]74 号) 相符性
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循环经济产业园科创路西侧 18#厂 房,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苏政 发〔2018〕74 号) ,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是中运河 (宿 城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项目东北侧 12km。
表 1-1 中运河 (宿城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生态空
间保护
区域名
称
主导 生态 功能
地理位置
区域面
积
(km2 )
与本项 目距离 (km )
中运河 (宿城 区) 饮 用水水 源护区
水源 水质 保护
取水口坐标为东经 118°17′20″ ,33°58′58″ 。 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下游各 1000 米范围, 及其两侧纵深与河岸距离 100 米的陆域(发展 大道运河桥东侧 150 米处至下游宿迁节制闸 闸下 250 米处) ,其中保护区京杭大运河中间 线以南区域为宿城区、以北区域为宿豫区。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上下游分别外延 2000 米的水域和陆域。
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上下游外延 2000 米范 围内的水域和陆域
1.76
12
②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
〔2020〕1 号) 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循环经济产业园科创路西侧 18#厂 房,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苏政 发〔2018〕74 号) ,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是废黄河 (宿 城区) 重要湿地,位于项目东北侧 7.7km。
表 1-2 废黄河 (宿城区) 重要湿地
生态空
间保护
区域名
称
主导
生态
功能
保护区范围
面积 (km2 )
与本项 目距离 (km )
国家级
生态保
护红线
范围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范围
国家级
生态保
护红线
面积
生态空
间管控
区域面
积
总 面 积
废黄河 (宿城
湿地
生态
西自王官集镇朱海 村至宿城区仓集镇
14. 19
14. 1 9
7.7
— 4 —
区) 重 要湿地
系统
保护
与泗阳交界线废黄
河中心线水域 及
其两侧 100 米以
内区域,其中废黄
河市区段:通湖大
道至洪泽湖路以古
河风光带周界为
界,洪泽湖至项王
路西止河岸,东至
黄河路和花园路,
项王路至洋河新区 的徐淮黄河大桥
③与《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宿环发 [2020]78 号) 相符性分析见表 1-3。
表 1-3 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管控 类别
重点管控要求
相关性分析
循环经济产业园工业集聚区
空间
布局
约
禁止引入不符合产业定位企业及重污染 企业。
本项目为年产 7000 吨塑料制品、
2000 吨食品用改性新材料项目,
不属于园区禁止入及重污染项目, 符合要求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 VOCs(非
甲烷总烃) 1.09t/a ,在宿迁市区域
范围内平衡;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
池 处理后接管耿车污水处理厂进
一步处理,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要
求
环境 风险 防控
制定并落实园区建设项目环境 风险防范 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并定期演练,防 止和减轻事故危 害。
项目建成后需编制事故应急预
案,并定期演练,落实环境风险防
范措施,防止和减轻事故危害,符
合要求
资源 开发 效率 要求
(1) 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达 到国内清 洁生产先进水平及以 上要求。 (2) 禁止 燃用的高污 染燃料为:单台出力小于 35 蒸 吨/小时的锅炉燃用的煤炭及其 制品, 以及石油焦、油页岩、原 油、重油、渣 油、煤焦油等高污 染燃料。
本项目为塑料制品项目,项目不 使用燃料,符合要求
根据表 1-3 分析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宿环发[2020]78 号) 相关要求。
(2) 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
— 5 —
①大气环境
根据《宿迁市 2021 年度环境状况公报》数据,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 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1 年,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 295 天,优良天数比例为 80.8% ,比 2020 年增加 7.6 个百分点;空气中 PM2.5、 PM10 、O3 、CO 指标浓度同比下降,浓度均值分别为 38μg/m3 、66μg/m3 、 157μg/m3 、0.9mg/m3 ,同比分别下降 15.6% 、1.5% 、7.6% 、25.0%;NO2 、 SO2 指标浓度分别为 25 μg/m3 、6μg/m3 ,同比持平;其中,O3 作为首要污 染物的超标天数为 30 天, 占全年超标天数比例达 42.9% ,已成为影响全市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主要指标。因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O3 年均值不能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中二级标准要求,故项目所在 区域属于不达标区。
根据《宿迁市 2022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分别从优化提升四大 结构、加强工业源污染治理、狠抓扬尘源污染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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