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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女子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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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41072100    类型:共享资源    大小:15.28KB    格式:DOCX    上传时间: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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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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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 学院 本科生 毕业论文 设计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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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 节,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 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 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实现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相结合 的重要途径,是本科学生毕业和授予学位的必要条件。加强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于深化教学改,推进素质 教育,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为规 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 (设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独立设置的 一个重要环节,其工作的基本目标是通过该课程培养学生以 下几方面的能力: (一)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能 力,培养学生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 (二) 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 科学态度; (三) 培养学生运用专业手段及科学方法获取信息和处 理信息的能力; (四)培养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处理实验数据及书面表 达等综合能力。 第二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领导, 实行院、系(部)、教研室三级管理。 (一) 教务处在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宏观管理、指导、 协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指 导性文件的要求和精神,制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章制 度,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评估和总结工作,评选校 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教学 研究与改等活动。 (二) 系(部)成立以主管教学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论文 (设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学院有关毕业论文(设 计)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系(部)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 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布置毕业论文(设计) 任务,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审定毕业论文(设计) 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毕业论文(设 计)质量检查与工作评估;组织毕业论文 (设计)答辩资格审查、答辩、成绩评定,负责向学院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做 好毕业论文(设计)归档等。 (三)教研室成立由教研室主任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 计)指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学院、系(部)有关毕业 论文(设计)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 拟订毕业论文(设计)实施规范;分配毕业论文(设计)指 导教师,组织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并报系(部)审批; 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成绩评定;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及时将学生 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整理交系(部)资料室存档等。 第四条各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不少于12 周,具体工作内容及进度由各系(部)根据教务处总体安排 执行。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文档管理 (一) 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资料(含电子档)由学 生所在系(部)资料室统保存,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资料 (含电子档)由学院档案室保存。 (二) 《XX女子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 汇总表》、《XX女子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 等资料由教务处备案。 第三章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与开题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原则 (一)选题要具有一定的学术性,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 目标的要求,紧密联系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反映本学科最 新发展的动向,同时有利于巩固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 力,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 (二) 选题类型分为理论研究型和应用研究型,其中应 用研究型课题比例不得低于50%。选题来源为指导教师的科 研课题和教师或学生富有创新和实际意义的自拟课题等,鼓 励学生结合自己参与的科研、实践及创新性实验等前期项目 成果拟定毕业论文 (设计)题目。 (三) 题目深度、广度和难度要合理,涉及的知识范围、 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 情况,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四) 各系(部)每年的论文(设计)选题备选题目更 新率不小于20%。 (五) 学院提倡各专业互相结合,不同专业的教师协同 完成指导学科交叉领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阔学生 视野,促进学科间的相互浸入。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程序 (一)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一般由指导教师按照 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结合生产实际、教学与科学研究、经济 与社会发展的需要提出,经教研室研究讨论并报系(部)审 批。系(部)审批后汇总填写《XX女子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 (设计)参考选题汇总表》供学生参考选题。参考选题的数 量必须大于学生人数。 (二)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其他有利条件, 在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前提下,经指导老师指导后确定毕业 论文(设计)选题。 (三)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独立完 成;题目选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四) 选题结束后,由系(部)汇总填写《XX女子学院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XX女子学院本科生 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汇总表》、《XX女子学院本科生毕 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需报教务处备案。 第八条题目选定后,由指导老师填写任务书,学生根据 指导老师的要求收集资料,按要求填写《XX女子学院本科生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各系(部)按要求组织召开开 题报告会,认真填写开题报告会纪要。 第九条开题未通过的学生需在指导老师指导后重新开 题。第四章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由具有较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教 学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 提倡建立校内外指导教师相结合、以校内教师为主体的指导 教师队伍。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不得 超过8篇,假设确实因工作原因需超过规定篇数,须经所在系 (部)备案,教务处审批。各系(部)论文(设计)指导教 师确定后,由系(部)汇总填写《XX女子学院本科生毕业论 文(设计)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交教务处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学生开题报告通过后,即可开始撰写论文(设 计)。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二条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 指导教师要端正指导思想,把培养人才放在首位, 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根据学生的能力和条 件,因材施教,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 独立工作能力,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 作风。 (二) 审定学生论文(设计)选题,认真填写任务书, 评阅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并提出指导意见。 (三) 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的指导、监督、检 查,认真审阅初稿,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 学生的疑难问题,帮助学生完善毕业论文(设计),认真填写 《XX女子学院**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 (四) 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后,指导教师应 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认真评阅批改,实事求是地填写指 导教师评语,并给出建议成绩。 (五) 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准备工作, 按照系(部)要求填写《XX女子学院**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 计)指导教师评分表》并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 第十三条对学生的要求: (一) 学生必须修完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 并达到规定的学分后,才能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二) 应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努力学习、刻苦钻 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按质按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的任务。 (三) 尊敬师长,团结协作,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严禁抄袭,虚心接受教师和相关人员的指导和检查。 (四) 理工科类学生应在规定的场所进行毕业论文(设 计)工作,以便教师检查和指导;文科类学生可视具体情况 在征得指导教师同意的前提下灵活安排,并定期向指导教师 汇报毕业论文 (设计)工作进展情况。 第五章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 第十四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应遵照《XX女子学院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印制规范》执行,指导教师要 严格把关。 第十五条毕业论文的撰写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毕业论文(设计)出现抄袭、雷同、伪造数据、请人代写等 现象,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按考试违纪处理,并取消学位 证书,同时追究指导教师的相关责任。 第六章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 第十六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完成后,交指导教 师评阅。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进行全 面考核,包括任务完成情况、知识应用能力、独立工作能力、 创新能力、外语水平、文本质量和工作态度等,实事求是地 填写指导教师评语和建议成绩。指导教师评阅后,填写《XX 女子学院**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分表》,并 给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 第十七条指导教师同意答辩后,学生在答辩前一周向答 辩委员会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评阅教师对毕业 论文(设计)进行评阅,评阅人要根据学生和指导教师所提 供的材料,着重审查文本质量,包括设计思路、理论观点、 知识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外语水平以及文本、图纸的规范 性等,客观给出评语和建议成绩。评阅教师填写《XX女子学 院**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阅表》。 第七章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第十八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是毕业论文(设计)工 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向系(部) 提出答辩申请,系(部)审核后应提前公布具有答辩资格的 学生名单。 有下面情况的学生当年不能获得答辩资格: (一)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规定最低要求者; (二) 论文(设计)有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或评阅教 师指出而未修改者; (三) 论文(设计)在文字部分或设计部分不满足任务 书所规定的最低要求者; (四) 旷课时间累计达两周及以上者; (五) 抄袭他人成果或请他人代写者。 第十九条各系(部)应成立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 辩委员会,负责本部门的答辩工作总体部署。委员会主任一 般由系(部)主任或负责教学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同时,根 据需要设立假设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设 组长1人,秘书1人,答辩小组组长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 师担任,成员必须由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 担任。委员会部署本系 (部)答辩工作安排,并提前三天将工作安排报教务处。 第二十条答辩前,系(部)应及时向学生公布答辩委员 会及各答辩小组教师名单、学生参加答辩的日程及地点等。 答辩时,学生陈述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回答答辩小 组教师的提问。 第八章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第二十一条答辩小组根据每篇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及答辩成绩综合评定该篇毕业论文 (设计)的总评成绩。综合评定时,指导老师评分、评阅老 师评分、答辩成绩按比例3: 3: 4计算最终评定成绩。 所有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分,最终评分转换为等级:总评 分90-100为优,80-89为良,70-79为中,60-69为及格, 60以下为不及格。“优〞和“良〞的比例控制在50%以下。 第二十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评定标准由各系(部) 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具体制定。 第二十三条评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应从严把握,各 系(部)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数量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毕 业论文(设计)总数的15%,学院评定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 计)时,各专业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比例控制在5%以 内。凡工作态度差或未完成规定任务的学生,应从严评分, 不得降低要 求。 第二十四条各系(部)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是该 系(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最终裁定者。 第九章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监控 第二十五条毕业设计的全程监控采取以系(部)自查与 学院组织专家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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