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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年回收加工PP、PE塑料颗粒3万吨破碎废旧玻璃3万吨项目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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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37925445    类型:共享资源    大小:5.78MB    格式:DOC    上传时间: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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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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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 加工 PP PE 塑料颗粒 破碎 废旧 玻璃 项目 报告
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福建省小树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PP、PE塑料颗粒3万吨,破碎废旧玻璃3万吨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福建省小树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2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43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57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92 六、结论 96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97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 附图3 项目周边现状照片 附图4 现状监测点位图 附图5 厂房平面布置及环保设施布置图 附图6 福建省蓝谷海工装备产业综合体总平面图及本项目相对位置示意图 附图7 《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2011~2020) 附图8 福清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附图9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土地利用规划 附图10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产业分布示意图 附图11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污水工程规划图 附件: 附件一 委托书 附件二 备案表 附件三 营业执照 附件四 法人身份证 附件五 厂房租赁合同及产权证 附件六 园区纳管证明 附件七 补充监测报告 附件八 总量承诺函 附件九 环评报批材料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福建省小树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PP、PE塑料颗粒3万吨,破碎废旧玻璃3万吨项目 项目代码 2209-350181-04-01-199057 建设单位联系人 吴*** 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镜镇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 (租赁福建省蓝谷海工装备产业综合体B1-2号厂房) 地理坐标 (E119.385015168,N25.530322706)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4220 非金属 废料和碎屑加 工处理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85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废塑料、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建设性质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闽发改备[2022]A060251号 总投资(万元) 900 环保投资(万元) 50 环保投资占比(%) 5.56 施工工期 24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R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16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不设置专项评价,具体详见下表。 表1-1 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专项评价类别 涉及项目类别 本项目内容 是否设置专项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前华村,西侧450m),但本项目主要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未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否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收集后经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园区接管标准,90%回用于破碎、洗脱等工序,10%外排至江镜华侨农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江镜华侨农场污水处理厂。 否 环境 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 否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取水口。 否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向海直接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否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总体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年)》 审批机关:/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评名称:《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的通知》(榕环保评[2019]7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 与《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总体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年)》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镜镇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租赁福建省蓝谷海工装备产业综合体B1-2号),依据《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其地块用途要求。项目主要从事未被污染的医用玻璃输液瓶和医用塑料输液瓶(袋)的回收和加工,属于工业企业,因此项目选址符合《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土地利用规划。 2、 与《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意见(榕环保评[2019]7号)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2。 表1-2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意见产业、环保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 类别 报告书产业规划及规划审查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产业准入条件要求 规划环评:本规划区鼓励发展节地、节水、环境风险小、环保型的海洋装备制造产业、智能制造与智能服务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铝精深加工与电子功能性523材料产业、海洋生物产业为主导的产业。禁止引进电镀行业等排放有毒有害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排放VOCs量大的项目。 本项目位于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的产业综合体核心区,主要从事未被污染的医用输液瓶(袋)的回收和加工。 ①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 ②项目不涉及电镀工序,以及有毒有害、重金属废水排放;且不属于园区产业准入条件要求中的禁止和限制引入项目,清洁生产能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③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90%回用于破碎、洗脱、分离沉浮等工序,10%外排至江镜华侨农场污水处理厂;外排排水废水污染因子主要以COD、SS为主。 ④项目涉及VOCs排放,经预测,项目投产后排放的 VOCs对周边敏感点前华村的最大占标率为43.21%,小于50%。 符合 审查意见:重点产业发展海洋装备制造、智能制造与智能服务、铝精深加工与电子功能性材料产业。禁止引入专业电镀项目,配套电镀工序含重金属废水应做到“零”排放。禁止引入以氮、磷排放为主的项目,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装备涂装鼓励使用水性漆工艺。 环保准入条件要求 规划环评:入区项目在三废排放、环保治理措施方面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环保要求,单位工业增加值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至少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主要污染物排放必须满足园区总量控制要求。禁止引入以氮、磷排放为主的项目,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装备涂装鼓励使用水性漆工艺;入园企业的清洁生产要达至国内先进水平。园区应禁止新增排放一类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严格控制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项目。 ①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导向;符合国家清洁生产标准要求。 ②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通过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且VOCs排放根据地方主管部门要求实行等量或倍量替代。 ③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染物以COD、SS为主,不含有第一类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园区市政管网,生产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破碎及洗脱工序,部分外排至江镜华侨农场污水处理厂。 ④污染物排放总量应纳入当地政府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符合 审查意见: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COD、石油类、氨氮、总氮、酸雾、油雾、氟化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各类污染物排放,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纳入当地政府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根据《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园区对VOCs控制要求:限制排放VOCs排放量大的企业,企业规模不得使蓝园经济区敏感点的VOCs浓度占标率超过50%。根据《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里已入驻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根据预测,规划范围内敏感点的VOCs小时平均浓度(叠加背景值后)均能达标;小时平均浓度(叠加背景值后)范围在0.007216mg/m3(塘边村)至0.200259mg/m3(联华区)之间,占标率在0.60%至16.69%之间。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蓝谷海工装备产业综合体内,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根据表3.6-1可知为前华村居民住宅(位于本项目西侧约450m),结合《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测评价结论,本项目仅考虑排放的有机废气对前华村居民住宅的影响。为此,本评价调查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内已批在建和投产涉VOCs排放企业的排放情况,并预测建设项目对前华村居民住宅的贡献浓度及占标率,详见表1-3。 表1-3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已批未建、已批在建和投产涉VOCs排放企业非甲烷总烃预测结果表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环评新增VOCs(吨/年) 荣德铵家新型材料(福州)有限公司 荣德铵家集成墙面及智能化背景墙装饰线条相关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0.864 福清市精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年加工各类机械配件8万件 0.003 福清市龙江彩印有限公司 年印刷作本450吨建设项目 0.098 福州正实机电有限公司 年产铝铸件230万件、塑料零部件60万件项目 0.0462 福建新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非标焊接设备300套项目 0.1067 福州佳亿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年加工塑胶零部件300吨项目 0.0451 福建易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加工玻璃钢成品化粪池10000立方米、碳钢污水处理设备800立方米项目 0.108 福州祖根堂工艺品有限公司 年加工根雕工艺品1200件项目 0.042 福清市湘明家居有限公司 年加工板式家具20000套 0.075 福州海德龙科技有限公司 年加工车门防水膜100万件、塑料制品6000万件项目 0.3863 鑫泓泰(福建)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新型生物全降解颗粒4000吨项目 0.461 福州格莱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加工ABS塑料颗粒1000吨项目 0.36 福州丹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年加工聚乙烯气泡膜360吨、厚度0.03mm塑料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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