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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学习班讲义(苏苏主讲)05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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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东***
  • 文档编号:267512187
  • 上传时间: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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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01讲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的订立程序要约与承诺本章思路:讲义编号NODE01188600050100000101:针对本讲义提问本章考情:题型2015年2014年2013年单选题3题3分4题4分4题4分多选题2题4分1题2分2题4分判断题2题2分2题2分1题1分简答题1题6分1题6分1题6分综合题合计8题15分8题14分8题15分讲义编号NODE01188600050100000102:针对本讲义提问(1)历年规律:本章包括合同法总则和分则两部分,是非常重要的章节,每年都会考查主观题,分值在15分以上。本章今年教材小幅调整,新增“两权”试点、民间借贷合同的知识,建议做客观题准备。本章学习中,最为关键的是合同履行、抵押担保、买卖合同和借款合同的内容。(2)学习建议:本章学习以理解为主,入门难度不大,但题目比较灵活,所以需要学员能够结合历年考题体会出题思路。讲义编号NODE01188600050100000103:针对本讲义提问【考点】合同法律制度概述一、合同的分类按法律、法规是否对其名称作出明确规定有名合同法律设有规定,赋予名称无名合同按是否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诺

      2、成合同买卖、租赁合同等实践合同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定金合同、借用合同等按法律、法规是否特别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和手续要式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银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应采取书面形式。 不要式合同按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单务合同赠与合同双务合同买卖、租赁合同等按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主合同买卖、租赁合同等从合同保证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等讲义编号NODE01188600050100000104:针对本讲义提问【例题多选题】下列合同中,同时具有诺成性和双务性特征的有()。A.赠与合同B.房屋租赁合同C.承揽合同D.保管合同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分类。(1)选项A: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排除;(2)选项B: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3)选项C:承揽合同是双务、诺成、有偿合同;(4)选项E:保管合同一般为实践性合同。讲义编号NODE01188600050100000105:针对本讲义提问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调整对象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注意】并非所有牵涉政府的都是非平等:政府采购合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合同受合同法调整。不调

      3、整(1)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合同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讲义编号NODE01188600050100000106:针对本讲义提问【例题多选题】下列协议中,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A.A与B的收养合同B.B与政府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C.C与D的专利权许可使用协议D.D与市长签订的行政奖励协议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因此选项D排除;合同法不调整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因此选项A排除。讲义编号NODE01188600050100000107:针对本讲义提问【考点】合同的订立程序讲义编号NODE01188600050100000108:针对本讲义提问一、要约1.定义: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2.要约的条件:讲义编号NODE01188600050100000109:针对本讲义提问【示例】甲向乙发出一封电报称:现有100吨白糖,每吨售价2000元,如有意购买,请于6月1日前到我厂提货。该电报是否属于要约?【答案】甲向乙发出的电报

      4、,是一份向特定人发出的要约,其相对人乙是特定的。内容具体明确,是要约。【示例】某家具店中标明一件书柜的价格为1800元。该行为是否属于要约?【答案】该行为是一个要约,是向不特定的顾客发出的。讲义编号NODE01188600050100000110:针对本讲义提问3.要约邀请VS要约:是否满足两条件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没有法律约束力。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一定是要约邀请商业广告要约邀请或要约悬赏广告一定是要约拍卖流程:拍卖公告(要约邀请)应买(要约)落槌(承诺)招标流程:招标公告(要约邀请)投标(要约)定标(承诺)商业广告:【示例1】某化妆品广告称:水晶四季是引进日本全新技术专业除皱消眼袋组合,能有效消除眼袋、黑眼圈及暗沉。咨询订购热线64986666,免费送货。 要约邀请讲义编号NODE01188600050100000111:针对本讲义提问【示例2】讲义编号NODE01188600050100000112:针对本讲义提问4.要约的生效(1)时点:“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注意1】到达的解读:到达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到达受要约人(或者其代

      5、理人)手中,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即可。【注意2】到达知道:即使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受要约人已经知道其内容,要约也不生效。到达看到知道(2)数据电文的到达界定: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讲义编号NODE01188600050100000113:针对本讲义提问5.要约的撤回、撤销:(1)认定:要约的撤回可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销可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讲义编号NODE01188600050100000114:针对本讲义提问(2)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确定了承诺期限的;明示不可撤销的;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6.要约的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产生新(反)要约【补充】实质性变更: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讲义编号NOD

      6、E01188600050100000115:针对本讲义提问【例题单选题】(2014年)甲公司于7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出售一批原材料,要求乙公司在1个月内作出答复。该要约于7月2日到达乙公司。当月,因市场行情变化,该种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升,甲公司拟撤销该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能否撤销该要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不可以撤销该要约,因该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B.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乙公司即可C.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承诺期限届满前到达乙公司即可D.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发出即可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订立的方式。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可撤销。讲义编号NODE01188600050100000116:针对本讲义提问【例题单选题】(2013年)甲公司以招标方式采购一套设备,向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招标书,招标书中包含设备性能、规格、品质、交货日期等内容。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了投标书。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投标书后,通过决标,最后决定乙公司中标,并向乙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根据公司法的规

      7、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出要约的行为是()。A.甲公司发出招标书B.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投标书C.甲公司对所有标书进行决标D.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应具备的条件。要约应具备的条件有:内容具体确定;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都属于要约邀请,因此只有选项B符合题目条件。讲义编号NODE01188600050100000117:针对本讲义提问【例题单选题】(2012年)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根据合法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是()。A.甲公司向数家贸易公司寄送价目表B.乙公司通过报刊发布招标公告C.丙公司在其运营中的咖啡自动售货机上载明“每杯一元”D.丁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布招股说明书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讲义编号NODE01188600050100000118:针对本讲义提问二、承诺1.条件: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向要约人作出;与要

      8、约的内容一致;在有效期限内作出。2.期限:讲义编号NODE01188600050100000119:针对本讲义提问3.承诺的迟延与迟到讲义编号NODE01188600050100000120:针对本讲义提问一般例外迟延: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新要约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承诺有效迟到:承诺期限内发出,其他原因导致迟到承诺有效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不接受讲义编号NODE01188600050100000121:针对本讲义提问4.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一般此时合同成立5.承诺的撤回:承诺生效之前到达要约人,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讲义编号NODE01188600050100000122:针对本讲义提问6.承诺内容:实质性变更新(反)要约非实质性变更(1)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外,该承诺有效。(2)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讲义编号NODE01188600050100000123:针对本讲义提问【例题单选题】(2014年)2012年10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报价。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0月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10月19日复函称愿以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10月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6万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是()。A.甲厂10月8日的发函为要约邀请B.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为要约C.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为反要约D.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为承诺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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