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食品安全法》.ppt
87页关于《食品安全法》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许 学 先 二ОО九年四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九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 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现予 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二○○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食品安全法》总体框架----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 第五章 食品检验 •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 第八章 监督管理 • 第九章 法律责任 • 第十章 附 则一、立法背景、意义和宗旨• (一)立法背景 • 立法背景总的概括: • 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不少食品 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社会反映强烈。
•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现行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够完善一、立法背景、意义和宗旨• (一)立法背景• 1.食品标准、食品安全性评估的科学性、 • 食品检验机构、食品安全信息; • 2.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 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处罚 • 3.监管部门监管到位情况、执法严格情况 • 部门间职责、监管空白,食品安全隐患 • 4.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然严重 • 5.食品行业生产力水平、产业集中度一、立法背景、意义和宗旨• (二)立法的必要性及其意义• 1、全社会已经把食品安全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 2、保障食品安全,保证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3、促进我国食品工业和食品贸易发展 • 4、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一、立法背景、意义和宗旨• (三)立法宗旨• • 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特点: 1.集中凸显; • 2.凸显终极目标一、立法背景、意义和宗旨• (四)立法理念的转变 • 1、从食品卫生向食品安全的转变 • (1)观念的转变 • (2)监管方式转变 • 2、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理念 • A.强化了企业的社会责任 • B.强化了企业的法定义务 • C.强化了企业的法律责任一、立法背景、意义和宗旨• • 3、更加明确了社会监督的法律地位 • (1)消费者的维权 • 与监督部门对维权者的义务 • (2)公益宣传与新闻监督 • 舆论监督的双重性: • 1、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 • 2、对食品监督管理行为的监督。
二、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 (一)食品安全 • 广义的食品安全: • 1、从数量的角度 • 2、从卫生安全角度 • 3、从发展的角度 • 狭义的食品安全(99-1-2): • 食品安全指的是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 • 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二、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 食品安全法选择狭义的“食品安全” 的原因 : • 主要是考虑到我国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主 要问题 • 国家和广大的人民群众对食品问题的关注 ,已经从数量安全,转到了质量安全,对食品 的卫生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 狭义食品安全内容的理解: • 1、从食品安全性角度看,要求食品应当“无毒、无害 ” • 2、从营养性角度看,要求食品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 • 3、从健康角度看要求食品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危害 二、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 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的法制化管理进程• 1.初级阶段(20世纪50年代) • 2.逐步规范阶段(20世纪60年代) • 3.总结提升阶段(20世纪70年代) • 4.相对稳定阶段(1982.11) • 5.法律制度体系建设与逐步完善阶段 • 6.法律制度体系变革与新的实验阶段 • 二、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 (二)食品的范畴• 1、食品定义: •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 •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 2、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食品定义 • 3、食品定义的理解:•(1)本法食品的外延进一步扩大 •(2)本法中的食品还包括部分“药品” •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界定二、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 (三)本法的空间、时间和内容范畴• 1、本法的空间范畴(地域范畴)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 • 2、本法的时间效力范畴 • “本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 3、本法的内容范畴 • 二、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 (四)本法的对象范畴(适用范围)• 1、食品安全法第二条适用范围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 以下称食品经营); •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 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 (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 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 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 守本法的有关规定二、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 • 2、食品卫生法第四条适用范围的规定:• 《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本法适用于一切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 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也适 用于食品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和有关环境。
二、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 3、本法第二条适用范围的规定的把握:• 第一,本法扩大适用于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 第二,本法扩大适用于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 第三,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 第四,本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衔接 • (关于食品相关产品的四个概念)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 一、国际上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模式• 1、单一部门集中监管模式 • 2、由中央一至两个部门协调其他部门实施的 • 相对集中监管模式 • 3、由多个部门实施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 4、由几个主要部门实施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 • 模式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 二、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1、1950—2004 由卫生部门统一对食品卫生进行监管 • 2、2004年 由多个部门对食品安全实施分段监管 • 农业部门: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 • 质检部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工商部门:食品流通环节; • 卫生部门: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 • 食药监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 • 3、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的特点 • 4、我国实施现行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出现的新问题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 三、食品安全法所确立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一)食品安全法所确立的是分段监管体制 • 1、中央政府的职责2、中央政府各分段监管部门的职责(1)国务院卫生部门的职责(4-2) • (2)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职责(4-3) •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责(三条) • 4、县级以上地方监管部门的职责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 三、食品安全法所确立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二)分段监管体制有关问题的处理 • 1、关于为体制调整所留出的余地 • 2、关于分段监管体制存在交叉问题的处理 • 3、关于分段监管与分部门管理矛盾的处理 • 4、关于属地管辖与垂直管理矛盾的处理 • 5、关于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的矛盾的处理 • 6、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与新法的衔接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FDA• 概 论 •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依法负责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
• 1、餐饮服务概念 • 所谓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 售、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消费场 所及设施的食品加工、销售和消费服务等提供餐饮 服务的的单位包括宾馆、饭店、餐馆、食堂、食品摊 贩等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FDA• 概 论 •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提供餐饮服务的的单位,即宾馆、 饭店、餐馆、食堂、食品摊贩等进行监督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颁发餐饮服务许可 •(2)负责对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进行监管 •(3)负责对餐饮服务活动进行日常监管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处置 •(5)负责对保健食品进行监管 •(6)负责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FDA• (一)负责颁发餐饮服务许可• 1、审查依据:《食品安全法》第27条第1—4项、第11项(31)、 X • 2、审查内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 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 保持规定的距离; •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 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 、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 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FDA• (一)负责颁发餐饮服务许可 • 3、审查要求: • (1)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 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 • (2)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 (3)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 • (4)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 理由31)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FDA(二)负责对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进行监管由于食品安全法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食品摊贩的具体管 理办法,所以,食品压迫派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食 品安全法和本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条例 》” 的规定,对食品摊贩进行监督管理(29-3)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FDA• (三)负责对餐饮服务活动进行日常监管 • 1、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入餐饮服务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经 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不得实施免检; • 2、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帐簿以及其它有关资料; • 3、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4、查封、扣押从事饮食服务活动的场所; • 5、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 •果,监督检查记录经监督检查人员和餐饮服务经营者签字后归档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