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袭警罪的规范演进与理解适用.docx
13页袭警罪的标准演进与理解适用摘要:?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一大亮点,是在?刑法?第 277 条第 5 款增设了袭警罪袭警罪的增设,回应了袭警犯罪案件不断攀升的现实和严惩袭警犯罪的呼声,突出了人民警察特殊 摘要:?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一大亮点,是在?刑法?第 277 条第 5 款增设了袭警罪袭警罪的增设,回应了袭警犯罪案件不断攀升的现实和严惩袭警犯罪的呼声,突出了人民警察特殊的执法地位,同时也意味着暴力袭警行为正式从依照妨害公务罪从重处分的时代进入袭警罪独立规制的时代在理解适用袭警罪时需要注意,其行为方式“暴力袭击〞,应该解释为针对执法警察人身施加的有形强制力,既包括直接暴力,也包括间接暴力,但不包括“软暴力〞;其行为对象“人民警察〞,应从职务而非身份的视角进行认定,依法行使职权的警务辅助人员,也属于“人民警察〞的范畴;其限制条件“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应当进行适度地扩张解释,将依法处于与执行职务行为密切关联的状态也认定为“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其加重处分条件,需要按同类解释原理认定兜底性手段,并从是否严重危及人身平安进行实质限缩袭警罪与妨害公务罪是法条竞合关系,应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规那么处理。
暴力袭警过程中抢劫、抢夺人民警察佩带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导致人民警察出现伤亡或者危害公共平安的,还有可能会触犯成心伤害罪、成心杀人罪与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等罪名,应按想象竞合从一重罪的规那么处断 本文源自张永强,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发表时间:2022-07-20 关键词:?刑法修正案(十一)?;袭警罪;妨害公务罪;法条竞合;想象竞合 2022 年 12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 277 条第 5 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平安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本次刑法修订的一大亮点,同时也意味着暴力袭警行为正式从依照妨害公务罪从重处分的模式调整为袭警罪独立规制的模式袭警罪的增设,为依法惩治暴力袭警行为提供了充分的刑法依据,有助于保障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和人身权益2022年 3 月 1 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经正式施行,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数据看,仅施行一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的袭警犯罪嫌疑人就有 405 人,起诉的有 101 人,其中,轻微暴力袭警案件占较大比例[1]。
在此背景下,如何在司法层面正确理解适用袭警罪,让标准背后的立法目的在实践中得以真正实现,是当前最为紧迫、重要的研究课题为此,本文拟在梳理袭警罪的立法背景与演进脉络的根底上,重点对袭警罪的理解适用问题展开研讨,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学理参考 一、袭警罪的立法背景与标准演进 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维护国家平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平安、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在社会治理体系和实践中,人民警察既是不可或缺的坚实力量,也是“和平时期牺牲数量绝比照例很高的职业群体〞[2] 正是因为这种职业的特殊性,无论是日常执法还是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人民警察往往冲在社会治理的第一线和矛盾冲突的最前沿,由此在我国也形成了“有事找警察〞“有困难打 110〞的习惯性认知和共识性选择,耳熟能详的儿歌?一分钱?正是这一现象的真实写照和生动表达 然而,长期以来,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过程中遭受违法犯罪分子暴力侵害、打击报复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些违法犯罪分子气焰嚣张、手段残忍,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的集中突显,袭警案件更是呈现出多发、高发态势。
公安部网站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有 1.6 万余名民警因公牺牲,近 10 年就有 3 773 名民警因公牺牲,5 万余名民警因公负伤其中,2022 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有 361 名警察因公牺牲,6 234 名警察因公负伤;2022 年,共有 303 名警察和 141 名辅警因公牺牲,1.2 万余名警察和辅警负伤;2022 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有 280 名警察、147 名辅警因公牺牲,6 211 名公安警察、5 699 名辅警因公负伤;在 2022 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工作中,全国公安机关就有 315 名民警、165 名辅警因公牺牲,4 941 名民警、3 886 名辅警因公负伤 ①在这些因公牺牲和负伤人员中,有相当一局部就是执法对象的暴力袭击行为所致从司法实践看,在人民警察的执法过程中,有些执法对象不但不配合人民警察的执法,反而会使用暴力手段袭击,甚至还出现了预谋性、聚众性的恶性袭警事件例如,2022 年发生的“11·4 洛阳暴力袭警事件〞②、2022 年发生的“1·27 哈尔滨袭警案〞③、2022 年发生的“7·6 淮安暴力袭警案〞④都属于近年发生的非常恶劣的重大暴力袭警案件,造成了警务人员的死亡,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事实上,实践中类似案件还有很多,这只是冰山一角从这些沉甸甸的伤亡数字和暴力血腥的袭警案情可以清晰地看出,暴力袭警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仅严重侵犯了人民警察的人身平安和执业名誉,而且极大地损害了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和国家的法律尊严 为百姓负重者,不可让其毙命于暴力;为平安守夜者,不可令其落泪于心寒这既是最为朴素的法治愿景,也是良法善治所要达至的目的面对袭警案件的增多和袭警暴力的升级,如何有效打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警察的人身平安,维护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和国家的法律尊严,成为近年理论界、实务界乃至社会公众普遍关注和热议的话题其中,在刑法中增设袭警罪的呼声一直较高,不仅在网络上有广泛的讨论,学界也不乏增设必要性的论证,而且根本上近年来每年的“两会〞上都有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提交增设袭警罪的提案例如,2022 年,时任致公党天津市委会副主委的天津大学何悦教授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交了应在?刑法?中增设袭警罪的提案;2022 年,全国人大代表张仙蕊提出在刑法中增设袭警罪的建议;2022 年,全国人大代表魏春建议在刑法修正案中增设“袭警罪〞面对袭警案件不断攀升的态势和民众持续的呼吁,以及警察执业权益保障的现实需要,立法机关和相关部门近年一直在积极探索袭警行为的法律规制路径,以期 “用法治盾牌挡住袭警屠刀〞[3]。
例如,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安部正式发布了?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对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2022 年 1 月 10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对如何运用妨害公务罪规制暴力袭警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 2022 年?刑法修正案(九)?的制定过程中,有人大代表就针对暴力袭警犯罪频发的问题建议在?刑法?中独立规定袭警罪,但立法机关听取各方意见后,没有直接增设独立的袭警罪,而是采取了折中做法,即在?刑法?第 277 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中增加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分〞作为第 5 款由此,暴力袭警行为进入了依照妨害公务罪从重处分的模式不过,这一立法修改虽然将暴力袭警行为的规制明确写入了刑法条文,但其并没有让单独增设袭警罪的呼声就此停止支持袭警行为单独设罪的观点认为,虽然袭警行为可以纳入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射程,但其并没有表达出袭警行为规制的特殊性,也缺乏以震慑袭警违法犯罪;相反,单独增设袭警罪既符合人民警察执法的特点,符合正义、法治、刑事政策和犯罪构成的根本价值[4],同时在域外也有立法例的支撑。
在 2022 年?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讨论过程中,局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以及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又提出了单独增设袭警罪的建议例如,2022 年 8 月 10 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代表国务院报告公安机关执法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修订时增设袭警罪,以遏制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多发趋势根据各方意见,立法机关在?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中增加了袭警罪的规定,即将?刑法?第 277 条第 5 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平安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罪处分〞最后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二审稿中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删除了该款中“致人重伤、死亡,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罪处分〞的竞合处断条款 2022年 2 月 26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正式将该款确定为袭警罪。
至此,我国刑法上的袭警罪正式宣告诞生,有关单独增设袭警罪的论争就此落下帷幕,暴力袭警行为的刑法规制也正式由依照妨害公务罪从重处分的模式进入袭警罪独立规制的模式 与?刑法修正案(九)?确立的依照妨害公务罪从重处分的模式相比,?刑法修正案(十一)?确立的袭警罪规制模式有三点不同:一是增设了独立的袭警罪即将暴力袭警行为与妨害公务行为相别离,专门通过独立的袭警罪对暴力袭警行为进行规制,而不再依照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理二是细化了袭警行为处分的情形即将暴力袭警行为的处分区分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和“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平安〞两种情形,并针对不同的情形配置了不同的法定刑三是加大了处分力度即将暴力袭警行为的处分从依照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修改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和“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两档,在取消了罚金刑的同时,将最高法定刑由三年有期徒刑提升到了七年有期徒刑 “刑法总是对犯罪作出迅速反响,因而敏感地反映着社会的变化〞[5]袭警罪的增设,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突出了人民警察特殊的执法地位,彰显了国家维护法律权威、保障警察权益的鲜明立场,是立法者根据新时期警察执法环境的变化和时代开展的要求做出的重要决策。
这一修订的重大意义,不仅在于为惩治暴力袭警行为人提供坚实的刑法依据,充分保障人民警察执法时的人身平安和职业荣誉,维护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和国家法律尊严,还在于震慑潜在的不法分子,标准执法对象的行为,提升社会公众的认知,在全社会形成“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配合执法〞的良好法治气氛 二、袭警罪构成要件要素的理解与适用 从整个社会治理看,刑法功能的发挥和目的的实现,需要立法和司法协同推进,不仅要在立法层面建构科学、系统、完备的标准体系,而且要在司法层面准确无误、公平公正地适用罪刑条款袭警罪在我国刑法中的增设,标志着立法层面已经完成了对暴力袭警行为规制的体系建构,接下来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如何在侦查、起诉和审判等各司法环节准确理解和适用袭警罪,在实现立法目的同时,达至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袭警罪的行为方式:“暴力袭击〞 根据?刑法?第 277 条第 5 款的规定,袭警罪的行为方式是“暴力袭击〞,即采取暴力手段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如果行为人采取的不是暴力袭击的手段,那么不构成袭警罪因此,是否属于“暴力袭击〞对袭警罪的认定极为关键一般而言,“暴力〞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