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灼热丝试验作业指导书.doc
4页灼热丝试验作业指导书 修改号:0 页次: 4/ 4灼热丝试验作业指导书1、 目的 为了使检验员对下述适用范围的电器产品灼热丝试验的过程有清晰的认识2、 适用范围本指导书适用于GB16917.1、GB16916.1、GB10963.1所对应的产品进行灼热丝试验原则上对于型式试验,试品采用生产厂提供的绝缘材料部件样块对于监督抽样,没有制备的绝缘材料,可以采用断路器上的组件或部件,但对于比较小的部件,如有些断路器手柄,不进行试验对小部件的判定标准如下:部件在一个直径为15mm的圆内能够完全展开每个表面,或表面的某个部分展开在直径为15mm的圆之外,但是任何部分不适合放置在一个直径为8mm的圆(如下图) 试验应在一台试品上进行如有疑问时,再用第二台试品重复试验试验时,施加灼热丝一次3、试验过程 试验过程包括试验样品的选择,试验样品和铺底层的预处理,试验装置的校验,进行试验,试验结果的评定3.1试验样品的选择试验样品应是一个完整的成品(成品是指电工设备及其组件和部件),试验样品的选择应确保试验条件与正常使用条件无显著的差异,如形状、通风、热应力影响以及试验样品可能出现的火焰或燃烧颗粒或灼热颗粒落到试验样品附近的影响。
如果试验不能在完整的成品上进行,或除非有关规范另有规定,则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a)在需要检验的部件中切下一块b)在完整的成品上开一小孔使其与灼热丝接触c)在完整的成品中取出需要检验的部件,进行单独试验在切取样品部件时,注意切取的方法,采用钢锯或类似工具,使得形状尽量规则,不要用钳子等工具扯拽对陶瓷绝缘材料不进行灼热丝试验如果几个绝缘部件由同一种材料制成,则仅对一个这样的部件按相应的灼热丝试验温度进行试验3.2试验样品和铺底层的预处理试验样品和使用的铺底层木板和包装绢纸在温度15℃~35℃、相对湿度45%~75%的大气环境中放置24h若用温湿度表测得试验室环境条件满足,可以放置在试验室温度或湿度与要求温湿度相差不大,可以用空调来调节若温湿度相差较大,应放置在调节至要求温湿度的高低温湿热试验箱中3.3试验装置的校验.a)灼热丝顶部的校验每批试验前,必须通过测量和记录下图中“A”来检查灼热丝顶部该尺寸应与随后的试验测得的“A”值相比较,当该尺寸减少到最初读数的90%时就应替换灼热丝灼热丝俯视图采用4.0mm±0.04mm的镍/铬(80/20)丝制成 灼热丝截面图截面位置在灼热丝的头部热电偶穿孔处。
A实际就是灼热丝头部灼热丝柱体的直径b)温度测量系统的校验灼热丝顶部的温度使用的是耐高温的热电偶,具体名称为矿物绝缘金属铠装细丝热电偶标称直径应为1.0mm或0.5mm如有争议,应用0.5mm的热电偶温度测量系统的持续准确性能应进行周期性校验校验方法:可将一件纯度至少为99.8%、面积约2mm2和厚度约0.06mm的银箔放置在灼热丝顶部的上表面来完成灼热丝温度的单点确认将灼热丝以合适的低加热速率进行加热,当银箔开始熔化时,温度计应显示960±15℃确认程序完成后,应在灼热丝还是热的时候立即清除所有银残余物,以减少熔成合金的可能性在有争议时,应采用银箔确认方法3.4 进行试验过程包括将试验样品放入试验箱中,设定参数、进行试验,观察试验现象、记录试验数据a)将试验样品放入试验箱中样品的安装时因支撑或固定而造成的散热是可以忽略的,样品的平面部分应保持垂直,灼热丝的顶部施加到表面平面部分的中心处b)设定参数主要参数有灼热丝顶端温度、试验的施加时间Ta其他参数有加热电流、灼热丝进入试验样品的深度(为7mm)还有一些参数如灼热丝的移动速率10mm/s~25 mm/s以及灼热丝对样品的施加压力1±0.2N一般为设备的固定参数。
设定灼热丝顶端温度时对断路器中把载流部件和保护电路部件保持在其位置上必需的,用绝缘材料制成的外部部件,设定温度为960±15℃对所有其他由绝缘材料制成的外部部件,设定温度为650±15℃c)进行试验调节加热电流,一般灼热丝温度的电流的关系(参考值)大致如下:550℃650℃750℃850℃960℃6085100115130将灼热丝加热到规定温度,并用校准过的温度测量系统进行测量在灼热丝接触试验样品之前,应确保:该温度至少恒定60s时间,温度变化不超过5K;保持最小为5.0cm的距离或使用适当的屏蔽,使试验样品在此期间不受热辐射的影响温度调整好,启动试验后不要再调整加热电流或电压 启动试验按钮,试验样品架将前行,当试验样品与灼热丝接触时,触发磁导线开关,此时小车停止前行,同时起燃时间(ti)和火焰熄灭时间(te)自动开始计时当预置的灼热丝施加时间ta到后,样品架将自动后退试验中观察试验现象当试验样品或者下面的铺底层起燃时按下“ti停止按钮”,当火焰熄灭时,“te停止按钮”得到的数据分别为起燃时间(ti)和火焰熄灭时间(te)记录产生火焰的高度,火焰最大高度应以5mm为一档向上圆整,但起燃开始时,可能产生高的火焰,为时约1s,这种火焰不计在内。
如果是由于移开的灼热丝带走大部分燃烧材料而使试验样品通过了试验,则应将这一情况记录在试验报告中还应记录放在试样样品下面的规定的铺底层的任何起燃 每次试验完成后,应清除灼热丝顶部上所有前次受试材料的残余物,如使用钢丝刷,然后检查灼热丝顶部是否有裂纹3.5试验结果的评定 试验样品如果符合下面的情形,则认为通过了灼热丝试验:没有可见的火焰,也没有持续的辉光,或在灼热丝移开后,试品上的火焰和辉光在30s内自行熄灭并且未点燃薄纸或烧焦松木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