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流动摊点管理制度与方法.docx
3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城市流动摊点管理制度与方法 城市滚动摊点管理制度与方法 一、设置临时经营摊点(群)的根本条件: 1、要模范摊位、符合卫生要求,不得损害市容和环境卫生; 2、保证设置摊点(群)后机动车辆能双向通行和行人通行; 3、不得有损园林绿化和市政公用设施; 4、不能占用消防通道、公安应急通道、防洪通道、医院急救通道、公共汽车专用通道和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占用的场所; 5、不得影响和个人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设置临时经营摊点(群)的审批程序: 1、由单位或者个人写出申请,报县城市管理局; 2、县城市管理局会同县交警、园林、卫生、工商等部门联合审批批准; 3、经批准设置的临时经营摊点(群),由县城市管理局划定设置摊点范围,并由核发许可证 三、对临时经营摊点(群)的管理要求: 对临时经营摊点(群)的管理务必达成“三务必”、“四统一”、“五不准”的要求 1、“三务必”即务必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务必有专人保洁,随脏随扫;务必在指定位置经营,保持摊位整齐美观,实行摊前“三包”,并与县城市管理局签订责任书 2、“五不准”即不准超出已核定的摊位数量和超摊位线经营;不准乱搭乱挂;不准乱丢垃圾、乱排(倒)污水废水和乱堆放物品;不准损坏园林绿化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准堵塞交通和超过规定时间经营。
四、对临时经营摊点的管理手段: 1、加强宣传引导坚持以人为本,提防宣传教导,引导滚动摊贩就近入店,入市(市场)经营,以文明执法感动群众,以良好作风感染群众,以热心服务便当群众 2、对现有的摊点举行了重新规划设置,做好县前社区片面摊点试点工作,对早餐、擦皮鞋、水果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摊点,举行统一的调配设置,其他地段摊点一律入室经营,做到严格管理和服务便民的有机结合,模范临时摊点集中经营管理,动力解决摊点设置肆意性大和存在的散、乱现象 3、对临时摊点举行随机监视对临时摊点经营处境定期、不定期实行跟踪检查,依据检查处境对临时摊点经营人作出相应教导 4、实行错时工作制针对摊贩在上下班颠峰时段占道经营,造成道路拥堵现象,结合“六定工作法”,实行“错时工作制”和徒步巡逻管理,填补早、中、晚三个休息时段管理空档和漏洞,切实加强对城区主要道路、重点部位的各类滚动摊点、占道经营行为的模范整治,实时处理城管执法范围的突发性和临时性事情 5、实行监视考评经批准的临时经营摊点(群)由县城市管理局组织人员严格管理,负责监视考评 6、建立健全摊点群日常管理组织和制度,有适当的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卫生保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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