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更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知识产权法》机考终结性第十套真题题库及答案.docx
3页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知识产权法》机考终结性第十套真题题库及答案盗传必究试卷总分:100 答题时间:90分钟客观题一、 名词解释填空(共1题,共40分)1. 法定许可使用: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须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著 作权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3. 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排他的利用和最终处分其专利权的权利4.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效力所及的发明创造成果的技术范围,也就是某一专利所包含的技 术特征5. 从属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完成的发明创造得到了工作单位的帮助,或者主要是利用了单 位的物质条件6. 作品的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将其作品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7. 专利权的客体:叩专利保护的对象,是指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获得专利权的科学技术成果8. 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主观题二、 问答题(共4题,共40分)1. 简述作品的合理使用(试题分值:10分)答:“合理使用”是国际著作权领域通用的术语,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无 偿使用其作品的行为。
合理使用是法律许可的使用,不视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我国著作权法对合理使 用的情形规定有12种:(1)个人使用(2)引用(3)新闻报道使用(4)对时事性文章的转载、传播(5) 对公开演讲的使用(6)教学或研究使用(7)公务使用(8)馆藏使用(9)免费表演使用(10)室外陈列 品的使用(11)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的使用(12)盲文使用2. 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试题分值:10分)答: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 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它包括技术性商业秘密和经营性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应具备以下要件:1)、 秘密性,是商业秘密得以存在的关键,是商业秘密受到法律保护的事实基础2)、价值性,是指该项技 术信息或经营信息具有可确定的应用性,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新颖性,是指商业秘密中“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秘密性特征,含有一个隐形的技术要求,即独特性, 或称新颖性3. 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和特点(试题分值:10分)答: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其特征为:1)、不正当竞争是经营者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采取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具有违 法性。
2)、不正当竞争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具有民事侵权性3)、不正当竞争是扰乱 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4. 地理标志权的概念和特点(试题分值:10分)答:地理标志权,是指原产地内符合特定条件的商品生产者对地理标志所拥有的权力所谓符合特定 条件,是指生产者生产的商品具有特定品质,且该特定品质是由原产地的地理环境所控制的地理标志 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使用权与禁止权,即权利人自己使用和禁止他人使用地理标志的权利地理标志权具有 以下特点:1)、地理标志权是一种集体性的权利,是一种共有权2)、地理标志权的存续不受时间的限 制3)、地理标志权即不能转让,也不能许可他人使用三、案例分析题(共1题,共20分)案情介绍 南海出版公司于2001年4月与原告周海婴签订《鲁迅与我七十年》图书出版合同,取 得该书的专有出版权合同第三条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第一条约定的专有 出版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如有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2001年10月18日,南海 出版公司同意被告某报连载《鲁迅与我七十年》一书该报社自2001年10月30日至2002年2月8日, 分28期转载了《鲁迅与我七十年》一书的部分内容。
在此期间,周海婴曾向该报编辑部索要连载中个别 期的报纸,并向其提供正误表2002年3月10日周海婴向该报编辑部去函询问稿酬事宜,但始终未收到 稿酬后周海婴以该报未经其许可刊载《鲁迅与我七十年》,侵犯其享有的修改权、发行权为由,诉至法 院要求报社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报社称其行为已得到南海出版公司许可,而周海婴曾向该报编辑部索要 连载中个别期的报纸,并向其提供正误表、询问稿酬等情况说明原告知悉此事并认可同意的,被告不存在 侵权事实试分析该案中被告是否侵权?为什么?本案如何判决?(试题分值:20分)答:1、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鲁迅与我七十年》著作权人周海婴与南海 出版公司是图书出版合同关系双方约定南海出版公司享有《鲁迅与我七十年》一书的专有出版权,但在合 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2、 周海婴作为《鲁迅与我七十年》一书的著作权人,在与南海出版公司签定的出版合同中,严格限 定了南海出版公司许可第三人使用作品的权利,故在未征得周海婴同意的情况下,南海出版公司无权擅白 许可该报连载周海婴的作品著作权许可合同是著作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进行权利转让的一种重要形式。
在 许可合同中应当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严格的界定,是双方行为和纠纷解决的依据3、 被告仅获得南海出版公司的同意,但未得到周海婴的许可即转载了周海婴的作品在著作权许可 合同的签定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对双方权利义务的限定,而且要注意查明对方是否合法拥有某项权利南 海出版公司的这种许可行为没有权利依据,而被告某报社作为新闻出版单位应当尽到审查义务,查明南海 出版公司是否拥有转许可的权利4、 周海婴书信的内容虽未明确反对该报社连载其作品,但从周海婴向该报收集连载报纸、寄正误表、 询问稿酬等情况,不能得出其对该报的连载行为表示同意的结论该报连载《鲁迅与我七十年》一书的行 为事先没有取得周海婴的许可,事后亦未获得周海婴的同意,在著作权人去函询问稿酬事宜时就应当意识 到著作权问题,采取积极的态度与作者协商,其置之不理的态度在主观上也已转化为故意其行为侵犯了 周海婴的著作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5、 法院应依据著作权法判决被告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向原告周海婴公 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周海婴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