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阜城农村合作医疗 县202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docx
14页2022阜城农村合作医疗 县202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县202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完整最新版 为进一步完善和稳固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依据《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确定》(中发[2022]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看法的通知》(国办发[202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的通知》(桂卫基妇[2022]63号)、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看法》(南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农夫自愿参与、多方统筹基金,互助共济、分级管理、民主监视的原那么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实行全县统筹模式各级财政的补助资金和农夫交纳的统筹金主要用于农夫的大病住院医药费补偿和大额医疗救助。
(三)稳固和开展2022年度我县新农合工作成果,接着做好农村合作医疗传播发开工作,2022年农村合作医疗全县农村人口覆盖率到达75%以上 二、组织管理 (一)接着执行2022年度我县新农合的领导和管理模式,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视委员会接着领导推动、管理、监视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二)县合管办负责监视乡镇合作医疗效劳和审核费用结算,监视农夫医药费用的审核和报销,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对乡镇合管办工作人员进展培训和考核,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视委员会报告工作,处理合作医疗争议,完成区、市交办的各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任务乡镇合管办负责参合农夫医疗费报销工作,负责参保人员报销补偿的登记,刚好公布合作医疗报销状况,帮助上级做好合作医疗统计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打算阶段:2022年10月1日-2022年10月30日 在综合分析2022年全县运行状况、科学测算的根底上,制定我县202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二)筹资阶段(2022年11月5日-12月31日) 1、以全县参合人员补助专项资金进展安康体检的契机,大张旗鼓进展新农合政策的传播,将2022年度更加实惠的补偿政策印刷在挂历上发至各家各户,要求一户一份传播资料,让大农夫群众对2022年新农合的新政策有进一步的相识,踊跃参与合作医疗。
2、召开启动会议11月5日前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各乡镇书记、镇长、分管领导、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区、市新农合有关新精神,部署2022新农合工作,并签订责任状,落实工作责任制各乡镇依据县方案制定本乡镇详细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落实工作任务县民政局刚好做好资助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五保户、特困户、烈属、困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等参合的有关工作 3、2022年度参合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在这期间未参与的农户只能在下期参与,农夫享受农村合作医疗的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农夫缴交参合统筹费后,收款人应出具由区财政厅统一印制,加盖(乡镇)合管办公章的新农合基金收款收据 (三)查漏补缺阶段(2022年12月2031日) 对参合的各种表、卡、证、票据进展归整对没有参与新农合的农户及参合率未达标的村屯进一步传播发动 (四)总结及申请上级补助资金阶段 2022年1月1日31日为总结及申请上级补助资金阶段 县合管办依据全县参合人数做好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确保中心、自治区、市、县扶持配套资金刚好到位。
各乡(镇)合管办负责组织做好参合票据、合作医疗证、登记表三核对工作,对本乡(镇)工作开展状况进展谨慎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合管办,县合管办汇总后报县合管委、县政府审定乡镇收缴农户的资金和各类帮扶资金应在12月底前全部划入县农村合作医疗财政专户,以财政专户入帐资金核实上报参合人数 四、保障措施 1、各乡镇党委政府依据上级的布置,负责做好传播发动本乡镇农夫缴交2022年度新农合统筹金的有关工作,由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详细负责乡镇、村委要指定专人负责合作医疗工作 2、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列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 3、村委会负责传播发动本村村民参与合作医疗,帮助筹集合作医疗资金,做好农户参与合作医疗的造册登记及发证工作 4、按参合人数人均0.3元的标准支配农村合作医疗2022年度启开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的正常运作,从政府财政资金中支配 五、参合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凡横县户籍的农业人口均可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参与合作医疗,以户为单位参与,即同一家庭中必需全家成员参与,实行一户一证。
3、参合人权利:享有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效劳和医药费补偿,获得新农合制度的知情、建议、选择和监视的权利; 4、参合人义务:履行个人缴费、遵守新农合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六、资金筹集 合作医疗基金由财政补助、农夫自筹、集体支持等局部组成: 1、财政补助2022年度各级财政对参合农夫的补助增加到每人40元,其中中心财政补助参合农夫每人20元,区财政补助11元、市财政补助4元、县财政扶持5元 2、农夫自筹参与合作医疗的农夫个人出资每人每年10元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五保户、特困户、烈属、困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等参合的,其个人出资局部的由县民政局按有关规定赐予补助 3、集体支持有集体经济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要踊跃筹措资金扶持本村农夫参与合作医疗 七、基金安排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安排为门诊补偿基金、住院补偿基金、大病救助基金、风险储藏基金四局部 (一)门诊补偿基金:门诊补偿基金占总基金的16%,按参合者每人每年8元的基数,以户为单位设立家庭门诊帐户主要解决参合农夫公允享有根本医疗的问题。
门诊补偿基金报销金,不能超过家庭帐户存款 (二)住院补偿基金:住院补偿基金占总基金的69%,主要用于参与合作医疗者住院医药费用的报销补助解决农夫因为经济困难不敢看病或看不起病的问题兼顾受益面,住院补偿基金(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设置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 (三)大病救助基金(也称二次补偿基金):大病救助基金占总基金的10%主要消退参合农夫因患重病或大病而导致返贫、致贫的现象一年内住院医药费用累计超过10101元,且已获得封顶线补偿的参合农夫可申请大病救助基金 (四)风险储藏基金:风险储藏基金占总基金的5%主要用于防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出现透支而设置的基金交由自治区财政统一监管运用 八、补偿方法 (一)补偿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 1、住院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 起付线:是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对参与合作医疗者进展补偿时计算报销金额的最低起点,起付线以下的费用由参合者自己支付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为0元,县级以上定点医院及县外非营利性医院住院报销起付线为300元 报销比例:是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对参与合作医疗者进展补偿时计算报销金额的比例。
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65%,县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40%,县级以上及县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25% 封顶线:是指参与合作医疗者每人每年能够获得的最大住院报销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5000元; 住院报销计算公式如下: 报销金额=(住院总医疗费-自费工程费用-起付线)x报销比例 2、门诊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门诊报销起付线为0,报销比例为101%,封顶线为该家庭门诊帐户余额;参合者年度未发生门诊或住院费用,可凭合作医疗证到当地卫生院进展安康体检,体检费用从家庭门诊帐户中支付 3、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正常分娩的,定额补助250元;县外医院住院正常分娩的,定额补助101元难产剖宫产的按同级住院报销比例报销 4、在县外因病住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25%,封顶线每人每年报销金额不超过5000元 5、特别报销政策 参与合作医疗者患(1)高血压ⅱ期;(2)糖尿病;(3)甲亢;(4)肺源性心脏病;(5)风湿性、类风湿性关节炎;(6)先天性、风湿性心脏病合并心衰;(7)结核病;(8)慢性肾炎及尿毒症透析;(9)恶性肿瘤门诊化疗、放疗;(10)脑血管意外(长期瘫痪卧床不起);(11)系统性红斑狼疮;(12)脏器移植后抗排斥治疗;(13)银屑病;(14)冠心病合并心衰;(15)癫痫;(16)帕金森氏病;(17)泌尿系结石(体外冲击波碎石);(18)肝硬化失代偿期等疾病;(19)横政办发[2022]119号文指定范围的矽肺病人,经县合管办批准,可以在指定的定点医院门诊治疗,治疗费用按同级住院报销比例报销。
五保、特困对象因病住院的,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乘以住院医药总费用的计算金额赐予报销 横政办发[2022]119号文指定范围的矽肺病人,按分期治疗标准的住院医药总费用赐予全额报销 6、大病救助补偿比例 大病救助起付线: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年度住院总医药费用超过10101元,且已获得封顶线补偿的可以申请大病救助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村委会证明,乡镇合管办核实材料,县合管办审核、批准,并公示无异议后支付救助 大病救助补助比例: (1)、年住院总医药费10101元至20000元,按住院医药费总额10%赐予一次性补助; (2)、年住院总医药费20000元以上(不含20000元)至30000元,按住院医药费总额12%赐予一次性补助; (3)、年住院总医药费30000元以上(不含30000元)至40000元,按住院医药费总额14%赐予一次性补助; (4)、年住院总医药费40000元以上(不含40000元)至50000元,按住院医药费总额16%赐予一次性补助; (5)、年住院总医药费50000元以上(不含50000元)至70000元,按住院医药费总额18%赐予一次性补助; (6)、年住院总医药费70000元以上(不含70000元)的,按住院医药费总额20%赐予一次性补助。
7、大病救助封顶线:每人每年大病救助补助总额不超过20000元 一年内累计大病救助补偿基金和住院补偿基金两项合计不能超过25000元 (二)、报销程序 1、住院期间发生的医药费用,由病人先行支付,出院后,持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户口未迁移的出具村委会证明)、住院疾病证明、转诊证明(县级以上及县外医院住院时)、住院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诊疗证、参合缴费票据等,到县、乡(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