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外人员按生活待遇管理办法.docx
2页员外人员按生活待遇管理办法员外人员按生活待遇管理办法 援外出国人员生活待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我国援外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援外出国人员和派遣单位的积极性,根据援外工作的特点和国内外情况的变化,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履行两国政府间协议,执行经济援助项目、援外医疗队和军事援助任务且在国外连续工作时间90天以上五类地区非洲:赤道几内亚、几内亚、几内亚比绍、毛里塔尼亚、乍得、尼日尔、苏丹、吉布提、马里、布基纳法索、塞拉利昂、厄立特里亚六类地区美洲:玻利维亚援外出国人员生活待遇医疗管理办法2015-09-03 11:27 | #2楼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行【2015】526号)的规定,援外人员划分为管理技术人员系列和技术工人系列,管理技术人员系列分为七个级别,其中:教授、主任医师为二级,副教授、副主任医师为三级,讲师、主治医师为四级援外人员享受如下待遇:(一)按照《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援外医疗工作的补充意见》(豫卫国际【2015】38号)的规定,援外医疗队员从参加国内集中培训开始至完成援外医疗任务回国休假结束,享受单位在岗人员待遇,其在国内的工资、福利、补贴、奖金(单位平均奖)等由所在单位全额发放。
在国外工作期间,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单位内部审评时,考核优秀者给予总分10%的加分,良好者给予总分7% 的加分,称职者给予总分5%的加分,有条件的单位和在外表现特别优秀的队员,经所在援外医疗队和我国大使馆经商处考核可直接推荐上报,职称晋升后应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队员回国后,安排到原工作岗位或与其职称相应的工作岗位,并优先安排其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二)专业技术人员系列的援外人员国外津贴执行标准是:二级每人每月1660美元,三级每人每月1420美元,四级每人每月1200美元上述人员在国外担任技术组组长的,每人每月加发5%的国外津贴三)援外医疗队中,从事临床医护的人员享受医疗岗位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美元四)根据受援国艰苦程度,将援外人员驻在国(地区)划分为5个地区类别在一至五类地区工作的援外人员享受艰苦地区补贴,其中:受援国赞比亚为一类地区,每人每月200美元;受援国埃塞俄比亚为三类地区,每人每月600美元;受援国厄立特里亚为四类地区,每人每月800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