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宣武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结果 一、法定的行政机关.doc
19页北京市宣武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结果 一、法定的行政机关 (一)主体名称:北京市宣武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依据: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第二款“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款“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厕的监督管理 4、《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工作 5、《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6、《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三款“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7、《北京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若干规定》第三条“市和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8、《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扫雪铲冰管理的规定》第二条“市和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扫雪铲冰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监督检查 9、《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六条“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管,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10、《北京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二款“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本辖区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工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负责对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市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本市户外广告设置专业规划;区、县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户外广告设置专业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12、《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对高(快)速公路、长安街延长线(东起复兴门西至首钢总公司东门路段,西起建国门东至通州镇东关大桥路段)、二环路、三环路、四环路、五环路、六环路两侧和首都机场、市区内火车站周边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公共场所户外广告设施特许经营招标、拍卖工作,由市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公共场所的户外广告设施特许经营的招标、拍卖工作由其所在地区、县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3、《北京市张挂标语张贴宣传品管理规定》第三条“张挂标语、张贴宣传品,除下列情形外,均须申报市或区、县环境卫生管理机关批准第十条“本规定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组织实施, 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解释 14、《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部负责管理全国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劳动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的安全监察,公安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的消防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建、劳动(安全监察)、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共同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15、《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燃气管理工作16、《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燃气行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17、《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依据人民政府的授权(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
18、《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19、《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三款“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20、《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市城市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区、县人民政府,以及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以下统称实施机关)负责本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21、《北京市城市公用热力设施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市市政管委是本市城市公用热力设施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用热力设施管理工作22、《城市绿化条例》第七条第四款“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23、《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五条“市园林局是本市城市绿化的主管机关各区、县、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绿化管理部门主管本地区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24、《北京市公园条例》第五条“区、县人民政府园林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园管理监督工作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公园进行管理。
25、《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款“县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26、《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划、发展改革、建设、市政管理、园林、水务、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负责城市道路相关的管理工作27、《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区、县人民政府确定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指导下,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公共停车场管理工作28、《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第三条“市市政管委是本市住宅锅炉供暖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住宅锅炉供暖的日常管理工作29、《北京市宣武区市政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区市政管委是主管本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和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以及绿化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市政管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订本区市政、环卫、园林绿化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定本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负责区管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研究拟订区管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标准和规范 (4)负责本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管理本区城市夜景照明工作 (5)负责本区户外广告和张挂标语、张贴宣传品的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拟订本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6)负责本区扫雪铲冰工作,制定计划并组织落实 (7)负责本区防汛工作,制定防汛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锅炉供暖的行业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本区人力三轮车客、货运输业的日常管理和机动车、非机动车经营性停车设施行业的管理 (9)负责本区城市绿化美化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公园、园林、绿地内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批 (10)负责本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负责编报区级城市市政、环卫等方面的维护及专项费用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本系统依法征收的费用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注:《北京市宣武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爱委会办公室调整隶属关系的通知》(宣编[2005]15号)“经区编委会研究,决定将宣武区爱委会办公室从区卫生局调整到区市政管委。
(二)主体名称:北京市宣武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依据: 1、《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第六条“市和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市和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监督管理 2、《北京市除四害工作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款“市和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除四害工作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主体名称: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节约用水办公室 依据: 1、《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六条“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区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2、《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第五条“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区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未设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人民政府指定的节约用水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节约用水监督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有关工作行政执法依据清理结果 北京市宣武区市政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依据序号依 据 名 称制定、发布机关生 效 时 间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05年4月1日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92年8月1日3《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92年8月1日4《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96年10月1日5《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04年7月1日6《信访条例》国务院05年5月1日7《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设部91年1月1日8《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91年5月1日9《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建设部93年1月1日10《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93年9月1日11《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建设部98年1月1日12《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建设部2000年3月1日1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管理办法》建设部01年6月1日14《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04年5月1日15《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04年12月1日16《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05年6月1日17《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96年5月15日18《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市人大常委会97年4月16日19《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市人大常委会02年10月1日20《北京市公园条例》市人大常委会03年1月1日21《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89年6月1日22《北京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89年11月15日23《北京市张挂标语张贴宣传品管理规定》市政府90年9月1日2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扫雪铲冰管理的规定》市政府94年3月1日25《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垃圾渣土管理的规定》市政府94年9月1日26《北京市实施<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市政府95年10月27日27《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的规定》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