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雀山竹简《吴问》考辩.doc
13页银雀山竹简《吴问》考辨郝进军 摘 要:多年来学界在“春秋末年肯定有孙武存在”的惯性思维下,对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出土的竹简《吴问》,一直缺乏透彻的考证如果以大量的先秦史料为依据,对《吴问》进行全面考证,足以证明《吴问》是一件战国最末年才出现的赝品. 关键词:先秦;赵氏;田制;商鞅;秦国 作者简介:河南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一)缘起 1972年出土的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竹简里,有九枚《吴问》残简,内容是“吴王”问晋国的“六将军分守晋国之地,孰先亡?孰固成?”“孙子”以政治家的口吻分析道:“‘范氏、中行是(氏)先亡’‘孰为之次?'‘智是(氏)为次’‘孰为之次?’‘韩、巍(魏)为次’赵毋失其故法,晋国归焉.'"原因是“范、中行是(氏)制田,以八十步为婉(畹),以百六十步为畛,而伍税之.其□田陕(狭),置士多伍税之,公家富公家富,置士多,主乔(骄)臣奢,冀功数战,故曰先〔亡〕智是(氏)制田,以九十步为婉(畹),以百八十步为畛,其□田陕(狭),其置士多伍税之,公家富置士多,主乔(骄)臣奢,冀功数战,故为范、中行是(氏)次韩、巍(魏)置田,以百步为婉(畹),二百步为畛,而伍税〔之〕。
其□田陕(狭),其置士多伍税之,公家富公家富,置士多,主乔(骄)臣奢,冀功数战,故为智是(氏)次赵是(氏)制田,以百廿步为婉(畹),以二百卌步为畛,公无税焉公家贫,其置士少,主佥(敛)臣收,以御富民故曰固国,晋国归焉.'吴王曰:‘善!王者之道,□□厚爱其民者也 这样的分析与“将军孙武”的身份完全不符合,而且,《孙子兵法》文本里也没有以田制分析战争的思路如果我们把“孙武”当作“圣人”,把司马迁的“孙武传奇”当作不可讨论的“绝对存在",《吴问》自然是不可多得的“宝贝"可是,当我们把先秦史料都“嚼碎"时,就会发现战国最末年“编造"《吴问》的作者,对历史一知半解,却“创造”了一个误导了我们几十年的“伪劣赝品”二)对先秦时期田制的考察 在此首先应回顾一下先秦田制的变化,而先秦田制的变化又多与赋税制度合在一起如:公元前685年齐国管仲首先采用了“相地而衰征”的新税法;公元前645年《左传》载晋国“作爰田”,《国语·晋语三》记之为“作辕田",可知“爰”“辕"乃一音之转;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公元前590年鲁国又“作丘甲”;公元前563年郑国“为田洫”;公元前548年楚国“书土田”;公元前538年郑国子产“作丘赋”;公元前408年秦国实行“初租禾”。
在这些平淡的记载下,表述了中国几千年农业社会里非常重要的土地、赋税变革的过程遗憾的是如此重要的土地变革,却缺失了最基础的史料:“地"“田”“亩”“丘”的面积单位是多少——平方“步”? 离先秦最近的两汉人物的记载如下:西汉中期的《盐铁论·未通》有:“古者制田百步为亩,民井田而耕,什而藉一.……先帝哀怜百姓之愁苦,衣食不足,制田二百四十步而一亩,率三十而税一."班固的《汉书·地理志》有:“孝公用商君,制爰田《食货志》有:“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方一里,是为九夫."许慎《说文解字》有:“六尺为步,步百为亩,秦田二百四十步为亩.”.离先秦稍远的唐代,《一行算法》有:“自秦孝公时,商鞅献三术,:内一;开通阡陌;以五尺为步,二百四十步为亩杜佑《通典》有:“按周制,步百为亩,亩百给一夫.商鞅佐秦,以一夫力余,地利不尽,于是改制二百四十步为亩,百亩给一夫矣 请注意:一亩地的面积是多少平方步,就成了判别史料的关键环节 1980年四川青川县出土了几支极为宝贵的秦简——《更修田律》,也称《为田律》,简文道:“二年十一月己酉朔日,王命丞相戊(茂)、内史匽:民臂更修为田律,田广一步,袤八则,为畛,亩二畛,一百(陌)道;百亩为顷,一千(阡)道。
道广三步,封高四尺,大称其高;捋高尺,下厚二尺[2]这是迄今为止,我们能够得到的先秦时期关于田亩面积的第一手史料,的确无比宝贵再参考湖北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田律》有:“田广一步,袤二百卌步为畛,亩二畛,一佰(陌)道;百亩为顷,十顷一千(阡)道,道广二丈[3].青川秦简所载的是秦武王初年之事,张家山汉简是西汉初年的法律,按“汉承秦制"来分析,秦武王时期定下的田制,西汉初年仍在一些地区实行 当今学界对青川秦简所表示的田亩面积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依据大多数史料的记载,认为秦国的田亩面积从商鞅以后就是以宽一步,长二百四十步为一亩,“畛"是田间的小道,而不是半亩的代称,每亩地必须修出两条田间小道第二种观点认为秦国的田亩面积是宽一步、长二百四十步为半亩——“畛”,“畛”就是半亩的代称,一亩地等于二“畛” 我们相信大多数史料的记载:商鞅推行的宽一步,长二百四十步为亩的土地改革确有历史依据;我们更相信青川秦简记录了秦武王时期真实的土地制度,其价值无可估量;我们尤其相信张家山汉简做为出土文物,可以和青川秦简相互印证剩下的就是今人如何分析研究这些史料,以及能得出什么结论的问题了 我认为必须把所有出土的有关田亩面积的先秦简文,进行综合研究,单从“畛”的本意——“田间小道”的角度,来孤立地看待青川秦简、来理解“畛",思路有些狭窄。
青川秦简的“田广一步,袤八则为畛,畝二畛.”的意思应该是:“宽一步,长八则(每则等于三十步)为半亩——‘畛',每亩地等于两个半亩张家山汉简的“田广一步,袤二百卌步为畛”的“畛",就是把“畛”做为土地的面积单位来使用,《吴问》竹简里也是把“畛”做为土地的面积单位来使用这三件先秦简牍史料证明,在先秦时期“畛”的确曾经做为土地的面积单位被使用过.其它先秦文献也可以证明“畛”曾经是田亩面积的计算单位,如:《战国策·楚策一·二十》有:“叶公子高食田六百畛.”《楚辞·大招》有:“田邑千畛 而且,青川秦简里的“畛”如果是田间小道,那么,简文里主要说的就是“田广一步,袤八则”要修一条小路,每亩地必须要修两条小路,而不是规定每亩地到底有多少平方步.然而,每亩地是多少平方步是青川秦简全文的基础,否则,修建“畛”“百(陌)道”“千(阡)道"“封"“捋”就缺少了基准也就是说按照“畛”是田间小道来理解,“田广一步,袤八则”和“亩”之间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缺乏语言方面的逻辑性因为,做为国家的法令、法规而颁布的这两件秦、汉简牍的语言必须非常清晰,逻辑性必须非常明确,不能使用含混的语言,从而造成基层实际操作方面的歧义。
所以,如果“畛”是田间小道,准确的表述应该是“田广一步,袤八则为畝,畝二畛这样表述既非常清楚地说明了每亩地的面积,又把每亩地必须修两条小路的意思表达清楚了.因此,“畛”在这里不应该做为田间小道来理解 如果我们的学者们把自己当作土地丈量人员来执行青川秦简,就可以发现,尽管秦国的法律极其严酷,但是,由于每块地的形状、所处的地势不同,国家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硬性规定:不论地块的形状和地势如何,每亩地必须修两条田间小道更何况商鞅的宽一步,长二百四十步为一亩的面积,计算下来大约是边长为二十一米多一点儿的正方形,在那么小的一亩地里,国家硬性规定必须修两条田间小道,实在不合情理,也没有生产方面的必要再说,实际生活中许多地块是狭窄的长条状,这叫如何修两条田间小道呢?尤其是,秦国的关中地区和四川青川地区,多为丘陵山地,地块多为不规则的梯田,在实际操作中,田间小路随着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而自然形成,国家根本没有必要强行规定袤八则为畛”的“畛”,本意既然是田间小道,那么,由它所引申出来的的“田广一步,袤八则为畛"的面积与“畝"的关系,就必须有明确的规定:“畝二畛” 这样理解下来,在每亩地都是“宽一步"的条件下,青川秦简和张家山汉简所规定的每亩地的面积是历史文献记载的“秦田二百四十步为亩”的两倍,对这种矛盾现象该如何解释呢?杨宽先生经过对《后汉书·南蛮传》和《华阳国志·巴志》的研究,认为:“从秦国这样宽待西南少数部族的办法,可以看到秦国对待本土农民是既要征收田租,又要征收口赋的。
[4]按照杨宽先生的提示,应该这样看待秦国田亩面积的变化:先秦的田亩面积必然是一个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在商鞅以前是以宽一步,长百步为亩商鞅变法后,在秦国本土扩大为宽一步,长二百四十步为亩这样做,一是为了满足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能力;二是给农民让利,使农民拥护变法在商鞅以后的秦国新占领区,也即秦武王前后,在秦国统治的中心区域,仍以宽一步,长二百四十步为亩;在急剧扩张的人少地多的新占领区,如:包括四川青川县在内的巴蜀地区,为了减少反抗的力量,就以宽一步,长四百八十步为“畝”.张家山汉简的出土地域-—现今湖北一带,在秦昭王时期被秦国占领,也开始推行宽一步,长四百八十步为“畝”的土地制度汉朝建立后,在现今的湖北一带继承秦朝的土地制度,一如既往,这就是张家山汉简记录下的实况 秦始皇统治时期,仅出现了少数六国贵族如张良一类的个人行刺活动,却不见成规模的农民反抗,尤其是向新占领区大量地、长距离地迁徙人口——犯法的贫民和富豪也不见有反抗活动,可见和六国相比,秦国在新占领区的土地政策,对农民还是有许多宽松之处 我们把青川秦简、张家山汉简和《吴问》竹简以后的《盐铁论·未通》、《汉书·地理志》、《汉书·食货志》、《说文解字》、《一行算法》、《通典》的有关记载做一个综合性的分析后,可以说,如果春秋末年晋国的赵氏就已经以宽一步,长二百四十步为亩了,如此大的“动静",也就根本轮不到商鞅在历史上独领土地改革的“风骚”了。
西汉以后的史料无一例外地证明:春秋时期晋国“爰田”的改革精神,由战国时期的魏国而商鞅,由商鞅而秦国,一脉相承没有一件正规史料提及“二百四十步为亩"的说法,与春秋末年晋国的赵氏有关,证明《吴问》的可靠性需要推敲而且,更改田制—-扩大田亩面积,涉及到整个社会方方面面的利益,必然会引起较大的社会震动,如果没有一个社会大变革的机遇,春秋末年的赵氏不可能默默无闻的就改革了田制,商鞅综合性的变法可以为证 青川秦简和张家山汉简是国家的法律文书,远比《吴问》这样仅有的一件、漏洞百出的孤证可靠得多赵氏在春秋末年就以“二百四十步为亩”的观点,只有《吴问》这个孤证,缺乏旁证,难以成立,不可做为立论的依据三)为什么说《吴问》是赝品 《吴问》的作者显然是个只认得几个字,却缺乏土地实际操作常识便来造假的“新手”因为,按照《吴问》作者提供的数据,无法计算出六卿的田亩面积是大是小,如“范、中行氏制田,以八十步为畹,以百六十步为亩长度是八十步就等于半亩吗?长度是一百六十步就等于一亩吗?不给提供宽度,也只有“鬼”才知道这面积是多少.青川秦简和张家山汉简是能够进行准确操作的严肃的国家法律文书,它们讲的“田广一步”的“广”,就是宽度,“袤”是长度,有了长度和宽度,才能计算、比较面积的大小。
若不然,你说句“一百米是半亩,二百米是一亩”的话,让一百个农民听到后,就会有一百个农民笑你是“神经病”只有迂腐的书生,才会把有长度没宽度的“书生史料”当宝贝. 和青川秦简相一致的是,众多可靠的先秦文献里的史料不会如此“粗糙”,例如:战国初期成书的《论语·先进》有:“方六七十,如五六十,求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足民.”再如:战国中期的张仪欺骗楚怀王,说:楚国只要和齐国断交“臣请使秦王献商于之地,方六百里.”当楚国正式和齐国断交后,张仪却说“从某至某,广从(纵)六里”[5]战国晚期才成书的《商君书·徕民》有“今秦之地方千里者五".“方”和“广从(纵)”,再加上青川秦简和张家山汉简里的“广”“袤"才是先秦时期生活里谈到土地面积时真实的语言状况 以《论语·先进》、张仪、青川秦简、张家山汉简,乃至众多可靠的先秦文献里谈及土地面积时的语言习惯为标准,从《吴问》竹简以后的《盐铁论·未通》、《汉书·地理志》、《汉书·食货志》、《说文解字》、《一行算法》、《通典》等文献里不给提供宽度,只有长度的“按周制,步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