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冻分割牛肉验收标准【分析运用】.doc
3页鲜、冻分割牛肉验收标准一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牛屠宰加工后,经兽医卫生部门检验合格符合市场销售的鲜、冻分割牛肉二 依据标准GB/2708—94 牛肉、养肉、兔肉卫生标准GB 2707-2005 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T 17237 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GB/T 9960—88 鲜、冻四分体带骨牛肉三 术语3.1 四分体带骨牛肉 将屠宰加工后的整只牛胴体先沿脊椎中线纵向锯(劈)成二分体,再从第十一至第十二肋骨间将二分体横截成四分体的牛肉3.2分割牛肉 鲜四分体带骨牛肉,经剔骨、按部位分割而成的肉块3.3后小腿肉(牛展) 从牛后腿膝关节至跟腱处割下的净肉,包括腓肠肌、趾伸肌和趾屈肌3.4 里脊肉(牛柳)从腰内侧割下的带里脊头的净肉3.5腰部肉(西冷) 从第5—6腰椎处切断,沿腰背侧肌下端处切下的净肉3.6 腹部肉(牛腩)从前13肋骨断体处,沿股四头肌肉前缘割下的全部腹部净肉3.7 背部肉沿脊背部骨两侧割下的净肉,包括颈背棘肌、半棘肌和背最长肌3.8 肋条肉从肋提肌和肋间内外割下的净肉3.9 胸部肉 (牛胸) 从胸骨、软骨、剑骨和胸部内套条割下的净肉四 检验内容4.1 产品感官检验4.2 产品标志、证书及质量检测报告4.3 产品抽样检验五 检验方法5.1 感官检验 产品感官检验必须符合下列指标项目鲜羊肉冻羊肉(解冻后)色泽肌肉有光泽,色泽,鲜红或深红;脂肪呈乳白色或浅黄色。
肌肉有光泽,色泽鲜艳;脂肪呈乳白色、浅黄色或黄色组织状态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黏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粘手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不粘手气味具有鲜牛肉正常的气味具有牛肉正常的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特有香味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牛肉汤固有的香味和鲜味肉眼可见杂质不得带伤斑、血点、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它杂质5.2产品标志、证书及质量检测报告5.2.1 每批产品须有企业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5.2.2 产品标志、证书及检测报告—1、应具备当地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或当地畜牧局)对加工企业颁发的《动物防疫合格证 》及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2、每一批动物产品应具备当地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或当地畜牧局)颁发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3、包装上有兰色验讫标志;分割小包装上亦必须印有当地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的兰色验讫标志—4、预包装产品的外包装必须标注以下内容:l 产品条码 应符合《商品验收总则》中§3.3要求l 产品名称及生产者名称、地址l 执行国家卫生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编号l 《卫生许可证》编号l 表明产品规格、质量等级、数量及净含量。
l 外包装标注净含量与商品实际重量一致测量偏差应符合《商品验收总则》中3.1—8要求l 标注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及储藏方法l 质量认证标志—5、理化指标应有当地市动物检疫站出具的《检疫报告》产品理化指标必须符合下表规定项目指标挥发性盐基氮,mg/100g ≤20汞(以Hg计),mg/kg ≤0.055.3 验收规则5.3.1 商品采购及收货验收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5.3.2 抽样规定每件商品都应有蓝色验讫标志其他检验按SOP中收货程序抽样数量及标准检验批量范围/头样本数量/头合格判定数AC不合格判定数RC<12005011200-35000812>3500013235.3.3 不合格判定 按上表指标判定产品六 支持性文件6.1 《鲜(冻)畜肉卫生标准》2005版6.2 《商品验收总则 (修订版)》 6.3 《鲜、冻肉生产良好操作规范》1技术l类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