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香辛料油》编制说明.doc
7页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重庆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香辛料油》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及简要起草过程(一)任务来源根据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渝卫办疾控发[2014]18号)的要求,由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原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承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香辛料油》的制订工作二)简要起草过程 本标准的起草工作从2014年4月份开始,由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原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重庆骄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共同承担起草人:屠大伟,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黄思瑜,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工程师;聂果,重庆骄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周纯洁,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工程师;王利刚,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工程师;李永洪,重庆骄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办主任;李沿飞,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产品指标参照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和GB 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等进行确定。
起草工作小组在拟订标准修订工作计划后,广泛进行调研,查阅、收集有关香辛料油的生产情况和技术资料,深入企业调查生产工艺、流程及销售情况,同时,收集具有全市代表性的香辛料油进行分析检验,获得实测数据等通过对相关材料的总结和对检测结果的分析统计,起草工作小组编写了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企业意见在上述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经过分析整理,于2015年3月中旬完成《香辛料油》标准送审稿及编制说明2015年4月22日,该标准通过了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召开的标准审定会二、标准修订的目的和意义花椒油、藤椒油、蒜油、姜油、葱油、辣椒调味油等等,均是以香辛料和食用植物油为主要原料,经过一定方式的加工而成的具有强味感和嗅感的特色调味油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各种调味油深受现代消费者的喜爱,因无相应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各生产企业执行的均为企业标准,但是各企业生产水平高低不同,所制定的企业标准要求不一,导致产品质量很不稳定,很难保证该类产品质量和食用安全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四条“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要求,制定重庆市地方标准《香辛料油》,以规范我市香辛料油的生产和销售,保障消费者的食用安全。
重庆市是全国生产调味品的大市,以江津花椒、石柱辣椒为代表的香辛料种植基地有几百万亩,每年创造产值几百个亿香辛料油作为香辛料的深加工产品,全市生产企业30余家,产品行销全球各地,因其方便美味,早已成为大众餐桌的必备调味品,不完全统计,全市每年有近10亿的产值所以,制定本标准意义重大另外,通过该标准的起草,可以充分了解我市香辛料油产业状况、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情况,可以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供第一手材料,加大对该类产品的监管力度该标准制定以后,可以规范我市香辛料油生产和销售,可以促进我市香辛料油生产企业不断提高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保证我市香辛料油产品的健康发展三、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本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没有冲突四、确定各项技术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依据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香辛料、食用植物油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浸提或压榨、调配、灌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预包装香辛料油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食用香精香料和食用植物油直接调配而成的产品2感官要求感官指标是产品质量最直接、最基本要求,感官按照GB/T 5525来评定本标准中感官要求从香辛料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与滋味等方面加以限定。
色泽应具有该产品固有色泽;产品应为透明或半透明状态;气味、滋味应具有该产品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并且,产品应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指标确定按照我国调味料产品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以及香辛料油生产工艺及产品特点,收集了相关标准及近几年来的检验报告,确定了各项理化指标,并采集了香辛料油样品进行了检测检测数据见表1表1 指标确定及检测数据统计项目指标样品批次结果范围合格率(%)水分及挥发物 /(g/100g)≤0.8530.028-0.31100浸出油溶剂残留/(mg/kg)≤50450.35-4.64100酸价/(mg/g)≤3.0570.13-1.3100过氧化值/(g/100g)≤0.25600.021-0.25100总砷(以As计)/(mg/kg)≤0.534<0.1100铅(以Pb计)/(mg/kg)≤1.057未检出-0.19100黄曲霉毒素B1/(ug/kg)≤522未检出1004 指标确定说明4.1 水分及挥发物重庆市香辛料油企业标准均对“水分及挥发物”进行了规定,所以,起草小组对53个批次样品进行了监测,结果范围在0.028 g/100g -0.31 g/100g之间,因该指标不涉及安全,所以本标准不再将其列入标准中。
4.2酸价和过氧化值食用植物油作为香辛料油的主要原料,所以本标准必须制定酸价和过氧化值指标,以考查产品中的植物油是否酸败变质收集57个批次的产品测定酸价,57个批次的产品的酸价均低于3.0mg/g34个批次产品的酸价在0.10 mg/g -0.40 mg/g之间,占总批次数的59.6 %;15个批次产品的酸价在0.41 mg/g -0.70 mg/g之间,占总批次数的26.3 %;6个批次产品的酸价在0.71 mg/g -1.0 mg/g之间,占总批次数的10.5 %;2个批次产品的酸价在1.1 mg/g -1.3 mg/g之间,占总批次数的3.5 %GB 2716-2005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中对食用植物油的酸价要求是≤3.0 mg/g,综合上述情况,将酸价指标定为≤3.0mg/g检测结果见表2和图1表2 酸价检测结果范围统计表项目结果范围样品批次所占比例(%)酸价/(mg/g)0.10-0.403459.60.41-0.701526.30.71-1.0610.51.1-1.323.5图1 酸价结果分布图过氧化值也是食用植物油的一项重要的卫生指标,同样也是香辛料油的一个重要的指标。
参照GB 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将过氧化值指标定为≤0.25g/100g对60个批次产品进行测定,60个批次产品的过氧化值均≤0.25g/100g,合格率为100%29个批次产品的过氧化值在0.020-0.060 mg/g之间,占总批次数的48.3 %;15个批次产品的过氧化值在0.061-0.10 mg/g之间,占总批次数的25.0 %;11个批次产品的过氧化值在0.11-0.20 mg/g之间,占总批次数的18.3 %;5个批次产品的过氧化值在0.21-0.25 mg/g之间,占总批次数的8.3 %将产品过氧化值定为≤0.25g/100g,既能保证生产企业生产,也能保证消费者放心食用,同时也是和国家标准规定相同检测结果见表3表3 过氧化值检测结果范围统计表项目结果范围样品批次所占比例(%)过氧化值/(g/100g)0.020-0.0602948.30.061-0.101525.00.11-0.201118.30.21-0.2558.3图2 过氧化值结果分布图4.3 浸出油溶剂残留浸出油溶剂残留作为食用植物油的重点要求指标,在GB 2716-2005中有明确规定“不得大于50 mg/kg”。
所以,本产品中食用植物油作为主要原料,必须制定该指标并与GB 2716保持一致同时,起草小组共检测了45批次样品,未发现超标现象检验方法按照GB/T 5009.37执行4.4污染物限量总砷、铅作为重要的食品污染物限量指标,是多数预包装产品必须规定的安全性指标GB 2762规定了调味品香辛料类铅限量为3.0mg/kg;调味品香辛料类总砷未作要求按照GB/T5009.11、GB 5009.12规定的检验方法,我们对34个批次产品进行总砷检测,对57个批次产品进行铅检测,总砷及铅均低于0.1mg/kg所有批次产品均符合GB 2762标准要求,污染物限量按照GB 2762对调味品的规定其执行4.5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4.6真菌毒素起草小组对22批次产品的黄曲霉毒素B1进行了该项目的检测,未发现超标情况并且,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仅对调味品中酱油、醋、酿造酱的黄曲霉毒素B1做出了规定,对香辛料油没有规定,所以本标准不制定该指标5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和有关规定6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规定。
五、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结果和依据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没有重大意见分歧六、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附件1重庆市香辛料油部分企业标准列表序号标准代号标准名称企业名称1Q/CKL 0003S-2014香辛料油重庆凯莱调味食品有限公司2Q/CXD 0002S-2013香辛料调和油重庆祥丹食品有限公司3Q/MT 0001S-2013香辛料油重庆茂田食品开发有限公司4Q/CKL 0002S-2013花椒调味油重庆市凯莱调味食品有限公司5Q/JW 0003 S-2013香辛料调味油重庆骄王天然产物股份有限公司6Q/HC 0002 S-2014香辛料油重庆华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7Q/JDL 0001S-2014花椒油重庆金达莱食品有限公司8Q/JWT 0001S-2014香辛料油重庆江津区吴滩农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9Q/CZM 0004S-2013花椒调味油重庆忠美食品开发有限公司10Q/KXDW 0002S-2014香辛料油开县兴达旺调味品厂11Q/WFD 0002S-2013花椒油武汉福达食用油调料有限公司12Q/JXJQ 0002S-2014香辛料油重庆佳仙九七食品有限公司13Q/HQT 0006S-2014花椒油重庆红蜻蜓油脂有限责任公司14Q/PYL 0002S-2014香辛料油重庆市平易粮油有限公司15Q/HA 0002S-2013花椒油重庆和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6Q/TJ 0001S-2015香辛料油重庆天聚农业有限公司17Q/JW 0004S-2013香辛料油重庆骄王天然产物股份有限公司18Q/DS 0001S-2015香辛料油重庆东硕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附件2香辛料油相关地标、行表列表序号标准代号标准名称发布单位1DB11/518-2008食用调味油卫生要求北京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DB51/T492-2005 辣椒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