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docx
17页陆丰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自评报告根据国家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 的通知》(教督〔2012〕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4〕5号)和《广 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 优质标准化发展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3〕32号)、广东省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 (修订)》(粤府教督〔2014〕13号)等相关教育政策、法规和 文件精神,陆丰市委、市政府举全市之力、集全民之智,经过多 方努力,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 得了明显成效,对照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域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修订)》要求,我们认真开展了自评 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请审核一、我市经济社会、教育情况陆丰地处粤东沿海碣石湾畔,介于深圳和汕头两个经济特区 之间,全市陆地总面积1687.7平方公里,总人口 170多万人, 其中农业人口 103.88万人1995年撤县设市,现辖20个镇、2个农场、1个经济开发区,337个村(社区)境内交通方便、通 信发达、水电充足、资源丰富。
长达116.5公里的海岸线,密布 着乌坎、碣石、甲子、湖东、金厢5个港口历史悠久,唐武德 五年(公元622年)置县文化底蕴丰厚,正字戏、白字戏、西 秦戏、皮影戏、英歌舞、钱鼓舞、滚地金龙、八音、渔歌等文化 风情独特;古迹众多,文物荟萃,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蜚 声海内外的宗教旅游胜地碣石玄武山、“神海沙石”四者兼备的 金厢观音岭海滨旅游区、佛教古刹清云山定光寺、岬角风光甲东麒麟山,被誉为“粤东旅游黄金海岸”,素有“粤东明珠”之称陆丰市在改革开放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在优先发展基础 教育、完善教育结构、改善办学条件、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教育 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 的成绩,先后组织开展了教师住房建设、老区破危学校改造、CD 级危房改造、学校布局调整、改造薄弱学校、规范化(标准化) 学校建设、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校 舍安全工程和教育创强工程等一系列教育攻坚战,有力地推进了 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全市现有中小学校(含分教点)526所,其中普通高完中14所、中职学校4所、初中及九年制学校72所(公立52所)、完全小学219所(公立169所)、小学分教点133个、幼儿园95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
在校高中生29336人、中职生7373人、 初中生63574人、小学生115327人、在园幼儿22868人,其中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4410人,留守儿童7108人公办学校 教师12832人特殊教育学校现开设12个班,在校学生105人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情况(一)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情况全市169所公办完全小学、52所公办初中及九年制学校和8 所完中的办学基本标准100%达到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 准在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体育活动场地、实验室、计算机教室、 音乐美术教室、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册数、班额、师 生比、教师学历达标率、生均公用经费等11项核心指标中,除 个别学校在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和体育活动场地两项不达标外,其 他9项均100%达标二) 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差异情况我市对8项指标的综合均衡差异系数进行了评价,结果为: 小学综合均衡差异系数为0.44826,低于0.65的标准,初中综 合差异系数为0.40855,低于0.55的标准,符合要求从具体情况看,小学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为5. 08 m2,差异系数为0. 36;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为7.08 m2,差异系数为0.79;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为651. 08元,差异系数为0.16; 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7. 55台,差异系数为0.45;生均图 书22. 5册,差异系数为0. 22;师生比为0. 07,差异系数为0. 4; 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为0. 06,差异系数为0.49;生均中级 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为0. 04,差异系数为0.72。
初中生 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为5.0 m2,差异系数为0.37;生均体育 运动场馆面积为5.4 m2,差异系数为0.93;生均教学仪器设备 值为917. 31元,差异系数为0.12;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 7.25台,差异系数为0. 34;生均图书26.84册,差异系数为0.13; 师生比为0.07,差异系数为0.28;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为 0. 03,差异系数为0.55;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 为0.03,差异系数为0.54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1、保障入学机会均等1)着力解决外来工子女就近入学问题为解决好外来工 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使他们安心工作,推动我市经济的跨越 发展,我市严格执行上级规定,认真贯彻落实非户籍人口子女与 我市城乡居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将外来工子女全部 纳入公办学校就读,同时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经费纳入县级 财政预算,与本县户籍中小学生一样,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目前, 非我市户籍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达4410人,入学率达 到 100%2)着力建设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体系我市把建立健全贫困学生资助体系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先后出台从学前教育到 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等各阶段的相关资助政策,足额配套资 金,规范操作,准时拨付资金,使贫困生真正享受国家助学优惠 政策;充分发挥党群组织、社会力量助学作用,推动助学体系多 元化健康发展,为贫困学生编织一张助学保障网。
3) 着力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设我市建立了健全的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 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网络各学校作为教育的主阵地,积 极开展留守儿童“一帮一”、“多帮一”的结对帮扶活动,开展 了“教师大家访”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与留守儿童家长的沟通, 形成关注、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合力此外,还充分 利用乡村文化室、乡村图书馆、镇文化活动中心等开展各种关爱 留守儿童的活动,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4) 着力解决“三残”少年儿童关爱教育我市把特殊教 育纳入区域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构建满足特殊儿童健康平 等发展的特殊教育体系我市于2001年9月创办了特殊教育学 校,构建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为主 体的特殊教育体系,积极开展康复教育和训练,基本满足适龄三 类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需求,保障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接受教 育,促进教育公平2014-2015学年度、2015-2016学年度,我 市三残少年儿童入学率分别为91.5%、97.5%2、建立完善保障机制1) 强化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市政府切实承担办学的主要责任, 制订并组织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
先后出台了《陆丰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创建广 东省教育强县工作实施方案》、《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 衡县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每个年度都将教育工作用大 幅写入市委、市政府工作报告,作为全市的重点工作进行督办 市委常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 就各个阶段教育发展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和分管教育的领导经常深入学校视察调研,现场办公,为学校解 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人大、政协也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组 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学校视察,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建言献 策,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 点问题市直有关单位、各镇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落 实各项政策措施,关心支持教育事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实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由市委书记、市长和 镇委书记、镇长亲自挂帅,成立市、镇两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 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议事和决策机制,定期研究部署教育工 作落实了市、镇两级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责任,把推进义务 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列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
2) 健全教育保障机制,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市委、市政府对教育事业发展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教育投 入保障机制,在确保教职工工资津贴按时足额拨付的基础上,不 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确保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工作顺利实 施,增强了教育发展后劲坚持实行中小学“收支两条线”管理 制度,坚决杜绝发生贪污、截留、克扣、挪用、挤占、抵顶各种 教育资金现象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制度,把义务教育经费 全部纳入本级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各类教育经费进预算,切实做 到“三个增长”:2012 - 2014年,全市义务教育预算内经费拨款 值比上年分别增长25%、23.6%、17%,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 费比上年分别增长49.68%、63.19%、58.75%,初中分别增长 38. 78%、34.5%、39. 9%;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分别增长82.06%、 50.24%、81.33%,初中分别增长 54.40%、6.71%、72.48%,呈逐 年递增态势2012 - 2014年,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比上年分别 增长21,99%、23.12%、2.11%;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 例分别为 0. 06%、1. 55%、2. 44%。
3)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政策向薄弱学校倾斜机制近几年 来,我市大力实施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结合校舍安全工程、教育 信息化工程和教育创强工程的实施,致力建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规范化(标准化)学校,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力促教育资源均衡 配置坚持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共投入资金11.9 亿元,在顺利完成校舍安全工程的基础上,对照规范化(标准化) 学校的标准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扩宽校园、扩建校舍、建设标准 的体育运动场(室)、完善师生配套生活设施和现代化教育装备, 尤其是“班班通”信息化工程、农村中小学校教育装备配置,为 我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县和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化打下了坚 实的基础在财政性教育经费的安排过程中,对农村规模较小的 学校给予倾斜,学生数不足100人的学校按100人计算安排公用 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作4) 规范使用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实施农村税费 改革以来,我市按省的要求,每年都安排省财政给予我市税费改 革转移支付资金总额的43% (1210万元)用于教育,补充因税费 改革形成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缺口5) 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高于普通学校生均公 用经费标准我市特殊教育学校,其运作经费全部纳入市财政年 度公共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断完善特教班师资和教育资源的建 设。
2014年、2015年我市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小学生为 7600元、9200元,初中生为12400元、15600元,均远高于普 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1) 落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全面实施义务教育 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我市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优化分配,在普遍 提高教师待遇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工 作根据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09] 59号)和陆丰市 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印发陆丰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 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 积极履行职责全市中小学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从2011年1月 起实施绩效工资,同时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 近2013年-2015年,教师人均月工资分别为3300元、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