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档短纤针刺无纺布标准.doc
41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一一土工合成材料GB/T 17638-1998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国家纺织工业局GB/T 17638-1998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前言土工合成材料是指用于岩土工程和土木工程的聚合物材料或聚合物工程材料,广泛应用 于水利、堤坝、筑路、机场、建筑、环保等许多领域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是土工合成材料中 的主要产品之一,在工程中可起过滤、排水、隔离、防护、加强等作用本标准是土工合成材料系列产品标准之一,是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产品的生产技术规 范及供货条件,也是工程建设中选料的指导性文件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国家纺织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产业用纺织品分会归口本标准由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由湖南省湘维有限公司、吉林德奥工业用呢有限公 司、宜兴市非织造布厂、上海工业用呢厂、上海石化实验厂、德州丙纶厂、北京华表无纺布厂、 成都无纺布二厂、天津荣方达无纺制品有限公司协作起草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的产品分类、规格、代号、技术要求及品质评定、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贮运等本标准适用于合成短纤维为原料、干法成网经针刺加固而成的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短纤针 刺复合土工布等其他类似产品可参照采用。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 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3923.1—1997纺织品织物拉伸性能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GB/T 4667—1995机织物幅宽的测定GB/T 13760—1992土工布的取样和试样准备GB/T 13761—1992土工布硬度的测定GB/T 13762—1992土工布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方法GB/T 13763—1992土工布梯形撕破强力的试验方法GB/T 14799—1993土工布孔径测定方法干筛法GB/T 14800—1993土工布顶破强力试验方法GB/T 15788—1995土工布拉伸试验方法宽条样法GB/T 15789—1995土工布透水性测定方法GB/T 16989—1995土工布接头/接缝断裂强度的测定GB/T 17630—1998土工布及其有关产品 动态穿空试验 落锥法GB/T 17631—1998土工布及其有关产品抗氧化性能的试验方法GB/T 17633—1998 土工布及其有关产品平面内水流量的测定GB/T 17634—1998 土工布及其有关产品有效孔径的测定湿筛法GB/T 17635.1—1998 土工布及其有关产品摩擦特性的测定第1部分:直接剪切试验GB/T 17636—1998 土工布及其有关产品抗磨损性能的测定砂布/滑块法GB/T 17637—1998 土工布及其有关产品拉伸蠕变和拉伸蠕变断裂性能的测定ISO 4892.2:1994塑料试验室光照方法第2部分氤弧灯法3产品分类、规格及代号3. 1产品分类及品种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按原料分为涤纶、丙纶、维纶、乙纶等针刺非织造土工布;按结 构分为普通型和复合型等。
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的品种由生产部分根据市场需求设计3. 2产品规格产品主要规格以单位面积质量和幅宽表示,推荐系列如下:单位面积质量(g/m") :100、150、200、250、300、350、400、450、500、600、800 等;幅宽(m) :2.0、2.5、3.0、3.5、4.0、4.5、5.0、5.5、6.0 等特殊需要可根据要求设计3. 3产品代号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的代号表示如下:SNG (/C)SNG (/C)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C表示复合型),在不致混淆时,可以省略;⑴纤维代号:PET—涤纶、PP—丙纶、PA—锦纶、PV—维纶、PE—乙纶,涤纶可以省略;混 合纤维须将各纤维组分都表示出来,中间以“/”隔开;⑶复合型产品中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的单位面积质量,以克/平方米(g/Itf)为单位表示, 非复合型产品空缺;⑷幅宽,以米(m)为单位表示;⑸生产部门编号可表达产品更明确的特点、功能、品种、序列等例:SNG250—6涤纶针刺非织造土工布,单位面积g/nf,幅宽6mSNG/C PET/PP700/300-4 涤丙针刺复合土工布,单位面积质量700g/m2,其中涤丙针 刺非织造土工布单位面积质量300g/m2,幅宽4 m。
4技术要求及品质评定1. 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的技术要求分为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内在质量要求按4 . 3规定,外观质量要求按4. 4规定2. 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和质量以卷(段)为单位评定,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均 达要求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3. 内在质量评定1. 内在质量指标分批试验,按批评定2. 内在质量分为基本项和选择项基本项包含的项目都是考核项,选择 项包含的项目为可选项,可根据合同需要而定,但一经选定,则也成 为考核项,不得随意更改基本项和选择项中的选定项全部达到要求 的,内在质量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3. 基本项的要求列于表1 ,其标准为生产控制性指标,对于合同另有要序号指标 规格])项目100150200250300350400450500600800备注1单位面积质量2)偏差,%-8-8-8-7-7-7-7-7-6-6-62厚度,mm >0.91.31.72.12.42.73.03.33.64.15.03幅宽偏差,%-0.54断裂强力,kN / m >2.54.56.5&09.511.012.514.016.019.025.0纵横向5断裂伸长度,%25 〜1006CBR顶破强力.kN >0.30.60.91.21.51.82.12.42.73.24.07等效孔径C)9o(095),mm0.07 〜0.28垂直渗透系数,cm/skx (10_1~10'3)K=1.0 〜9.99撕破强力% kN >0.080.120.160.200.240.280.330.380.420.460.60纵横向1. 格按单位面积质量。
实际规格介于表中相邻规格之间时,按内插法计算相应考核指标;超出表中范围时,考核指标由供需双主协商确定2. 准值按设计或协议3. 参考指标,作为生产内部控制,用户有要求的按实际设计值考核4.3.4选择项包括动态穿(mm)、刺破强力(N)、纵横向强力比、拼接强度、平面内水流量(rtf /S)、湿筛孔径(mm)、摩擦系数、抗紫外线性能、抗酸碱性能、抗氧化性能、抗磨损性能、 蠕变性能等选择项的标准值由供需合同规定4.3.5当需方要求的某些指标不能同时满足时,可由供需双方协商,以满足工程应用中的主要指 标为原则,并兼顾其他指标4.3.6对于根据需要采用加盘复合等特殊结构的产品,考核指标同供需双方参照表1协商确定 4.4外观质量评定4.4.1外观质量逐卷(段)检验,按卷(段)评定4.4.2外观疵点分为轻缺陷和重缺陷,要求见表2表2外观疵点的评定序号疵点名称轻缺陷重缺陷备注1布面不匀、折痕轻微严重2杂物软质,粗S5 mm硬质漱质,粗>5 mm3边不良<300 cm时,每50 cm计一处>300 mm4破损<0.5 cm>0.5 mm;破洞以疵点最大长度计5其他参照相似疵点评定4.4.3在一卷土工布上不允许存在重缺陷.轻缺陷每200 rtf应不超过5个否则外观质量为不合格。
4.4.4检验规定4.4.4.1 一般检验产品正面,疵点延及两面时以严重一面为准4.4.4.2幅度超过4M至少2人检验4.4A.3外观质量检验应在水平检验台或检验机上进行,生产部门内部可在生产线上检验检验 光线以正常光为准,如用日光照明,照度不低4001X检验速度不超过20m/min5.2厚度测定:按GB/T 13761执行5.3单位面积质量测定:GB/T 13762执行5.4断裂强伸度测定:按GB/T 15788执行,工厂内部检验可参照GB/T 3923.1进行5.5撕破强力测定:按GB/T13763执行5.6 CBR顶破强力测定:按GB/T 14800执行5.7等效孔径测定:按GB/T14799执行,湿筛法孔径按GB/T17634测定5.8垂直渗透系数测定:分别按GB/T15789和GB/T 13761测定透水率和2kPa时的厚度,按式 (1)计算渗透系数渗透系数(cm/s)=透水率(1/s) X厚 度(cm) (1)平面内水流量按GB/T17636测定5.9动态穿孔(落锥)性能测定:按GB/T17630执行5.10摩擦系数测定:按GB/T17635.1执行5.11抗磨损性能测定:按GB/T17636执行。
5.12抗氧化性能测定:按GB/T17631执行5.13抗酸碱性能测定:按GB/T17632执行5.14刺破强力测定:参照GB/T14800执行,担技术条件为:顶杆(平头)8 mm,夹样环内径45 mm试验速度 300 mm/min5.15蠕变性能测定:按GB/T17637执行5.16接头/接缝数列强度测定:按GB/T17689执行5.17抗紫外线测定:参照ISO 4892.2,测定,通常测定光照前后强务保持率,试验时间可根据需 要选定,如 150、300、500ho工厂内部检验以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批量较小时可累计100卷为一 批,但一周产量仍不满100卷时,则以一周内产量为一批;交付验收的产品应以同一品种、同一规格、 同一工艺的一个交货批划分检验批6.2采样要求内在质量的测定以批为单位,每批产品随机抽取2%〜3%,但不少于2卷,采样及试验准备 按 GB/T17630 执行6.3检验项目6.3.1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须经检验,检验合格方能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和 表1内在质量中的基本项1〜5项6.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包括外观质量内在质量中的基本项和选择项中的选定项,型式检验通 常在以下情形时进行:a) 新产品鉴定前;b) 产品的原料、结构、生产工艺等有重大改变时;c) 正常生产每年进行一次;d) 产品停产后再次恢复生产时;e) 出厂检验结果与前一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 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g) 产品交付验收、质量仲裁、国家对产品监督抽查时;h) 其他必要的情况下。
6.4检验结果的判定检验结果的判定按第4章规定进行检验批内在质量指标的检验结果以所采取样品平均结果表示、6.5.1交付验收、质量鉴定、质量仲裁、质量抽查等检验按复验规定,但双方另有协议的 不受此限6.5.2产品交货后,收货方应立即验收,如验收发现问题,应在双方规定的期限内(一般 为一个月)向生产厂提出复验,如逾期不验收或没有提出复验要求时,应立即按付货方检验结果 收货6.5.3对验收结果有异议时,双方可会同复验或提请双方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