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城街道办事处.doc
20页龙城街道办事处阳光政务管理服务制度公开龙城街道办事处管理服务事项实 施 办 法(共4项)编号 管理服务项目名称01 一孩《生育证》核发(含流动人口) 02 云南省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核发03 办理外出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04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初审01号 管理服务事项:一孩生育证核发(含流动人口)一、管理服务内容夫妻符合条件,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办理一孩《生育证》二、办理条件(一)常住人口1、男女双方依法领取《结婚证》,均未生育,现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2、女方户口为呈贡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现夫妻居住在龙城街道办事处辖区、或者女方所在单位为龙城街道辖区内计划生育关系挂靠单位的二)流动人口1、夫妻双方均未生育,现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2、男方户口为呈贡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女方为流动人口3、夫妻双方龙城街道办事处辖区有固定住所法律依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第二十四条 《昆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三、申请材料(一)常住人口1、《生育证申请表》(原件1份);2、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册(验原件);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验原件);4、夫妻中有再婚史且未生育方应提供之前的婚姻证明材料,如《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丧偶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二)流动人口流动人口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1、流动人口夫妻双方的《婚育情况证明》,还应加盖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公章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章;2、女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验原件)。
法律依据:《昆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四、申请表格及申请书申请人需填写《生育证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呈贡县龙城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申请人单位或者各社区居委会)免费领取五、办理机关龙城街道办事计划生育办公室、龙城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计行窗口地址:石龙路口北侧)龙城街道社会事务科:7477791(地址:石龙路口北侧)龙城街道便民服务站社会事务科窗口:7470929(地址:石龙路口北侧)六、办理程序申请人向女方单位或所属社区居委会递交申请材料---所属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初审并填写《生育证申请表》,盖公章---由申请人报龙城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或龙城街道便民服务站计生窗口审核---发放一孩《生育证》经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七、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办法律依据:《云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第四条八、证件及有效期限证件:一孩《生育证》有效期:壹年法律依据:《云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第五条九、法律效力取得一孩《生育证》,可生育第一个子女十、收费(除合同履约金外)免费十一、年审及年检如已经办理一孩《生育证》但本年度未生育的,须在第二年到龙城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延期一孩《生育证》有效期手续。
02号 管理服务事项: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一、管理服务内容对夫妻只有一个子女或符合其他条件,申请享受独子优惠政策的,核发《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二、办理条件夫妻一方或双方户口所在地在龙城街道办事处辖区,或者所在单位为龙城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关系挂靠单位的,可以同时向一方单位或者户籍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也可以分别申请办理《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在十四岁以前办理过独生子女证的退休后加发工资总额5%的退休金;年满60周岁的农村人口可领取独生子女养老补助金 申请办理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夫妻只生育过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二)夫妻只生育的一个子女未成年发生意外死亡,经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三)夫妻依法生育过二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在14周岁前发生意外死亡,不再生育的;(四)夫妻未生育过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五)再婚夫妻再婚前只有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再婚后新组合家庭只有这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六)再婚夫妻中一方属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属初婚或者未生育过,再婚后经批准生育一个子女,且新组合家庭只有这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七)无配偶未生育过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八)经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符合只有一个子女的其他条件的。
法律依据:《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三、申请材料(一)《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夫妻双方在同一个单位的:原件2份,夫妻双方在不同单位的:原件3份);(二)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三)双方的结婚证或者其他婚姻证书(验原件);(四)独生子女的出生证明或者收养证明(验原件)五)每人3张半寸近照,夫妇双方合影:夫妇二人在同一单位2张,在不同单位3张六)夫妻中有再婚史,应提供之前的婚姻证明材料,如《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七)夫妻只生育的一个子女未成年发生意外死亡或夫妻依法生育过二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在14周岁前发生意外死亡的,需提供子女的死亡证明(原件1份);(九)遗失补办的还应提交下列材料:1、双方所在单位或者社区居委会证明(原件1份);2、双方的结婚证(验原件);3、原发过独子保健费工资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说明:上述事项由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或者社区居委会申请法律依据:《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四条四、申请表格及申请书申请人需填写《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申请表可在龙城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或龙城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申请人单位或者各社区居委会免费领取。
五、办理机关龙城街道社会事务科:7477791(地址:石龙路口北侧)龙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科窗口:7470929(地址:石龙路口北侧)六、办理程序申请人到本人单位或户口所属社区居委会领取并填写《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与其他相关材料一并递交单位或者社区为居委会签署意见---龙城街道办事处进行核查盖章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七、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办八、证件及有效期限证件:《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效期:长期有效九、法律效力取得《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国家规定的独生子女优惠政策十、收费不收费十一、年审及年检无 03号 管理服务事项:办理外出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管理服务内容为因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须离开户籍所在地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的人员,办理外出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二、办理条件(一)龙城街道办事处辖区户口或所在单位为龙城街道办事处辖区计划生育关系挂靠单位;(二)拟异地(居住地不包括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四城区)居住30日以上;(三)离开户籍所在地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人员;(四)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法律依据:《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第二条三、申请材料(一)《云南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原件2份);(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三)本人的《婚育情况证明》(有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并加盖龙城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公章)(原件1份);(四)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原件1份);(五)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法律依据:《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第四条四、申请表格及申请书申请人需填写《云南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呈贡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计生窗口或各社区居委会免费领取五、办理机关龙城街道社会事务科及龙城街道办事处便民中心社会事务窗口地址:石龙路口北侧)龙城街道社会事务科:7477791(地址:石龙路口北侧)龙城街道便民中心社会事务科窗口:7470929(地址:石龙路口北侧)六、办理程序申请人到单位或者所属社区居委会领取并填写《云南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与其他相关材料一并交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初审---交龙城街道办社会事务科或龙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审查---核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经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七、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办八、证件及有效期限证件:外出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效期:叁年法律依据:《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第九条九、法律效力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可证明本人婚育状况十、收费不收费十一、年审及年检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每季度查验一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期后回发证机关换证04号 管理服务事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资格审核一、管理服务内容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按家庭收入计算,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申请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低保资格进行审核二、办理条件(一)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呈贡县龙城街道办事处辖区城市居民;(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昆明市城市低保标准的注:因吸毒、赌博行为等,造成家庭困难的人员,不得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法律依据:《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九条三、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一)书面申请书;(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验原件);(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四)申请对象家庭成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有单位的职工,应当由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出具收入证明;2、有离、退休人员的,应当提供领取离、退休养老金的证件或有关凭证(验原件); 3、有领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应当由其管理机构出具领取基本生活费的证明或证件(验原件);4、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应当由其管理机构出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或证件(验原件);5、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身体健康的人员,应当出具已向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帮助3次以上的证明材料;6、残疾人应当提供残疾证(验原件);7、有农业户口的,应当提供结婚证、户口证明和家庭养殖业、种植业等的收入证明(验原件);8、夫妻离异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或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有关证件(验原件);法律依据:《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
四、申请表格及申请书申请人需填写《呈贡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审批表可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免费领取五、办理机关龙城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与社会保障科窗口办理地址:石龙路口北侧)联系:7490292六、办理程序申请人递交相关材料到所属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并填写《呈贡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入户调查,走访了解,并予以公布---交由龙城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呈贡县民政局审批经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七、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法律依据:《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