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二五城市建设规划.doc
52页文 本 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1第二章 建设目标与发展规模 1第三章 用地布局与规划管制 2第四章 产业布局规划 8第五章 住房建设规划 8第六章 旧区改造规划 9第七章 综合交通规划 9第八章 公共设施规划 10第九章 市政设施规划 11第十章 生态保护规划 12第十一章 历史保护规划 13第十二章 年度计划与实施措施 14第十三章 附则 15附表一:“十二五”建设项目一览表 16附表二:2011年年度建设项目一览表 38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要求,深化落实《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升华惠民之州”的核心目标,为促进惠州市城市化与城市建设科学发展,实现惠州市有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编制本规划第二条 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 《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4. 《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5.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6. 《惠州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试行办法》7. 《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8. 《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上报审批稿)9. 《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10. 《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11. 规划范围内已编制完成的分区规划、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12. 国家、省及惠州市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与标准13. 惠州市各部门、区(管委会)的相关政策文件第三条 规划年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同时制定2011年年度实施计划。
第四条 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国务院正在审批的《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确定的惠城组团(市中心区、惠城外围组团)、惠阳—大亚湾组团、陈江—仲恺组团其中惠城组团包括桥东、桥西、龙丰、江南、江北、河南岸、小金口、水口街道办,汝湖(不含原仍图镇部分)、马安、三栋镇;陈江—仲恺组团包括惠环、陈江街道办、潼侨、镇隆镇;惠阳—大亚湾组团包括淡水、秋长、澳头、霞涌、西区街道办、沙田镇和永湖镇,总规划面积约1703平方公里第五条 适用范围本规划是城市近期建设项目安排的依据规划期限内,在规划范围内进行的土地使用与工程项目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其中,文本中标注有“ ”的内容为强制性内容第二章 建设目标与发展规模第六条 城市建设目标深入实施“南进北拓、东西伸延”的空间战略部署,进一步完善夯实“一城三组团”的空间主体架构,以建设“三条轴线”为空间导向,以建设“八大基地”为切入点,集聚提升城市中心服务功能,夯实壮大优质产业规模效益,优化美化城市环境空间品质,统筹协调区域城乡发展,塑造宜居宜业、绿色和谐的文明城市具体包括:1. 完善夯实“惠城中心区-惠阳副中心区-陈江-仲恺地区”的“一城三组团”空间架构,拓展建设新城区,注重优化组团功能联系,促进“三组团”融合整体提升,塑造城市综合竞争力。
2. 以“三旧”改造为契机,优化建成区用地结构,节约集约使用土地,至“十二五”期末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在298平方公里(不含大亚湾石化工业基地和惠州市荃湾港区用地28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118.07平方米,新增建设用地88.62平方公里3. 八大基地中的“六大”基地主战场职能进一步夯实壮大,先进制造业空间格局更加集约壮大,现代服务业空间体系初步构建,培育形成结构优化、“双轮并进”的现代产业空间布局格局4. 贯彻“和谐发展、绿色发展”的战略要求,加大各类设施建设力度,实现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均衡布局、环境生态设施完善达标、道路市政设施支撑有力的山水生态优质、城市化健康发展的城市格局5. 区域一体化深入开展,初步形成跨界设施一体衔接、产业功能互补对接、边界地区联合开发、协调机制更加完善的深莞惠一体化格局城市近期建设发展目标体系类别序号指标名称单位2010年现状值2015年目标值经济发展1GDP亿元173027302人均生产总值元/人434001万美元3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1.25%以上1.25%以上4万元GDP能耗吨标煤0.956≤0.95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37%以上45%以上6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36%以上7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8.5%以上社会事业8城镇化水平%61.6%65%9城镇登记失业率%2.2%3%以内1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8890以上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人235653795112农民人均纯收入元/人88721428813人均住房使用面积m231.5935城市建设14建成区绿化覆盖%38.88501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人12.61516环境保护综合指数分10010017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10018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9019环保投资占GDP比例%2.46≥3.52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70852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2.38022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80.149023港口吞吐量万吨10000注:港口吞吐量为海港与河运的总计。
第七条 建设重点1. 集约建设产业园区,建立现代产业体系:落实打造“八大基地”要求,以“加快转型升级、升华惠民之州”为核心,集约建设产业园区,优化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发展有利于培育产业创新的生产性服务职能,打造集聚现代产业、提升产业竞争力的产业园区平台2. 优化城市空间质量,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在“一城三组团”城市格局基本形成的基础上,优化和完善各组团的生活配套和生产配套服务功能,优化城市居住环境,繁荣城市商业氛围,培育综合创新技术服务,塑造宜居宜业的优质城市环境3. 加快外联设施建设,推动关联地区开发:积极响应区域一体加速、深莞惠深化融合的趋势要求,加快重大外联性交通设施建设,提高惠州融入深、莞珠江东岸核心区的联通效率,通过构建深莞惠半小时生活圈,进一步提升外联设施沿线土地的区位优势,增强关联地区的开发动力4. 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均等基本公共服务:大力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坚持以人为本,提升共享发展水平,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创新公共服务投融资机制,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向乡村地区延伸覆盖5. 强化宜居城市建设,实现和谐绿色发展:以保育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和完善提升城市居民基本社会保障水平为着力点,建设“都市风景”与“田园风光”交相辉映、“宜居宜业”进而“乐居乐业”相得益彰的生态文明、和谐绿色的现代城市,要求着力改善民生,加大保障性住房土地供给和财政投入力度,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建设,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提升城市居民幸福指数;严格执行城市绿线、蓝线管制要求,切合区域生态保育要求开展粤港澳休闲旅游度假基地,引导区域绿道贯通城市、走入社区,加强江河湖泊和跨界河流的生态环境治理,使惠州山水生态城市更加秀美、绿色和谐处处可及;保护与发掘历史文化遗产,凸显城镇特色与魅力。
第八条 发展规模规划总人口312万人,设施人口252.4万人(外来人口按0.7进行折算);城市建设用地298平方公里,大亚湾石化基地和荃湾港区用地28平方公里,总用地规模326平方公里(大亚湾石化基地和荃湾港区用地不计入用地平衡中)第三章 用地布局与规划管制第九条 土地供应规划2015年区内建设用地298平方公里(不计石化工业基地和惠州市荃湾港区用地),新增建设用地88.62平方公里,其中利用存量用地54.97平方公里至2015年底,人均用地分别调整至118.07m2/人各组团及分年度土地供应安排详见下列两表各组团土地供应安排(单位:平方公里)惠城仲恺惠阳-大亚湾合计惠阳大亚湾现状用地83.4537.6658.2929.98209.38规划新增用地36.5518.3416.7117.0288.62其中新增用地16.375.838.92.5533.65存量用地20.1812.517.8114.4754.97总用地120567547298注:表中用地供应不含大亚湾石化工业基地和惠州市荃湾港区用地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时序安排一览表(单位:平方公里)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合计年度人口规模(万人)191206.8222.3237.5252.4-年度人均用地(m2/人)119.35119.05118.63118.33118.07-用地规模(km2)228246.2263.7281298-年度建设用地供应量(km2)18.6 18.217.517.317.0 88.6 注:表中用地供应不含大亚湾石化工业基地和惠州市荃湾港区用地。
第十条 用地布局规划建设用地29802公顷,占总用地17.50%,人均用地118.07平方米其中,惠城组团、仲恺组团、惠阳-大亚湾组团建设用地分别为12023公顷、5604公顷、12175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的40.43%、18.80%、40.85%规划区及各组团的各类用地布局安排详见下列两表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序号用地名称用地代码建设用地(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比例(%)人均建设用地(㎡)1居住用地R944731.6937.432公共设施用地C412513.8416.343工业用地M756625.3829.984仓储用地W2590.871.035对外交通用地T12214.104.846道路广场用地S334611.2213.267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8412.823.338绿地G27799.3211.019特殊用地D2180.730.86城市建设用地—29802100118.07注:上述用地平衡中不含大亚湾石化基地和荃湾港区用地(该部分用地约28平方公里)分组团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用地代码用地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