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样本).doc
24页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样本)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___市_ __区___路___号___小区___幢___室住宅,在其结构、部 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___平 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___市、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 修内容与保修期:1.屋面防水层3 年; 墙面、楼面(含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 1年; 3.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顶层墙面温度裂缝除 外)1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1年; 5.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五金件损坏 1年; 给排水、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类具半年; 7.管道堵塞 2个月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 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 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宅竣工后,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经市有关专业主 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或调换。
七、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 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 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 地、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略) 十、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 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法人代表:日 期:公司地址:联 系 人:电 话: 邮政编码:物业管理公司:联 系 人:联系:地 址:【题注】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___市_ __区___路___号___小区___幢___室住宅,在其结构、部 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___平 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___市、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 修内容与保修期:1.屋面防水层3 年; 墙面、楼面(含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 1年;3.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顶层墙面温度裂缝除 外)1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1年; 5.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五金件损坏 1年; 给排水、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类具半年; 7.管道堵塞 2个月。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 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 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宅竣工后,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经市有关专业主 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或调换 七、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 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 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 地、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略) 十、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 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法人代表:日 期:公司地址: 联 系 人:电 话:邮政编码:物业管理公司:联 系 人:联系:地 址: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样本)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样本)第二篇: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样本)参考《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样本)》 ,掌握更多保证书的写作: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___市___区___路___号___小区___幢___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___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___市、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1.屋面防水层3 年;墙面、楼面(含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 年;3.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顶层墙面温度裂缝除外)1 年;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1年;5.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五金件损坏1 年;给排水、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类具半年;7.管道堵塞2 个月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六、住宅竣工后,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或调换七、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地、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略)十、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法人代表:日 期:公司地址:联 系 人:电 话:邮政编码:物业管理公司:联 系 人:haoord 联系:地 址:第三篇: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样本)【题注】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___市_ __区___路___号___小区___幢___室住宅,在其结构、部 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___平 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___市、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 修内容与保修期:1.屋面防水层 3年; 墙面、楼面(含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 年;3.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顶层墙面温度裂缝除 外)1 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 年; 5.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五金件损坏1 年; 给排水、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类具半年; 7.管道堵塞2 个月。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 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 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宅竣工后,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经市有关专业主 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或调换 七、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 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 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 地、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略) 十、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 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法人代表:日 期:公司地址:联 系 人:电 话:邮政编码:物业管理公司:联 系 人:联系:地 址:【题注】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___市_ __区___路___号___小区___幢___室住宅,在其结构、部 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___平 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___市、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 修内容与保修期:1.屋面防水层 3年; 墙面、楼面(含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 年;3.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顶层墙面温度裂缝除 外)1 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 年; 5.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五金件损坏1 年; 给排水、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类具半年; 7.管道堵塞2 个月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 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 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宅竣工后,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经市有关专业主 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或调换七、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 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 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 地、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略) 十、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 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法人代表:日 期:公司地址:联 系 人:电 话:邮政编码:物业管理公司:联 系 人:联系:地 址: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样本) 第四篇: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的通知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的通知福州、厦门、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建设局,泉州、漳州市房管局: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下简称“两书”)内容及格式,更加全面地保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令《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等要求,我厅对原省建委颁发的“两书”内容进行修改充实,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住宅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每套商品住宅应发放“两书”各一式两份,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住宅购买人各留存一份二、《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由省建设厅监制,委托省房地产业协会统一印制,各设区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需求数量直接向省房地产业协会订制,201X 年2 月1 日前应申报首批订制数量联系人:黄忠武,:0591-87543735三、各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认真检查监督“两书”的实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按规定发放“两书”的,应严格按照建设部第77号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予以处罚四、本通知自 201X 年4 月1 日起施行201X年 4月 1日后竣工交付使用的商品住宅应全面使用修改后的“两书”原福建省建设委员会《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的通知》(闽建房〔1998〕33号)同时废止附件:1.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样本) 2.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样本)201X 年十二月三日附件1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福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