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硕士专业实习质量提高途径研究.docx
7页法律硕士专业实习质量提高途径研究法律硕士是我国为培养复合型、实务型的高层次法律人才而设置的专业学位,其以致用、实务为指向,主要面向律师行业和其他法律实务部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应该定位为高层次的法律职业教育,实践教学是职业化模式下法律硕士培养的核心内容,而专业实习是实践教学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专业实习的效果决定了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目前,由于大多数法律硕士培养单位的专业实习效果不佳,法律职业能力培养不足,导致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方案设定的培养目标无法实现,偏离了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既定模式和内在规律,无法满足法律实务部门对高层次精英化法律实务人才的需求一、专业实习是提升法律硕士职业能力的有效途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研究生不仅要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同时也要具备一定的实务操作能力为提高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各高等院校法律硕士培养单位在培养方案中都设置了一些实践教学环节,开设了一些实践教学课程,比如法律文书写作、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律咨询与援助、公证与律师实务、法律专题辩论等课程其中专业实习是各个学校必不可少的实践课,也是提升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操作能力的有效途径专业实习作为一种重要的实践教学方式,具有其他实践课程无法比拟的特点和优势,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实习所追求的法务实践能力或职业能力包括法律技术能力、将社会现象与社会问题转化为法律话语并恰当处理之能力、正确衡量社会情形并做出适当判断之能力[1]而这些能力的获得并不能一蹴而就,而需要学生在专业实习及以后的法律执业生涯中逐渐习得专业实习能够使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具备一定的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和学术研究能力的基础上,对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部门的内设机构、规章制度、运行机制及工作程序有所了解;对目前我国法律从业人员的司法环境和状况有直观地感受;对法律从业人员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有深刻地认识通过专业实习,使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办理具体的案件过程中,学会用法律思维和工作方法,能够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专业实习的实际操练,使学生掌握办理不同类型案件的流程、技巧和方法,为将来的法律执业积累经验通过专业实习,使学生认识到理论学习与司法实务之间的差距,在实践中加深对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感悟,以此巩固理论教学的成果通过专业实习,学生在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的过程中,发现法学理论对司法实务问题研究的缺陷,从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探究能力通过专业实习,增强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加强学生的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
通过专业实习,使学生在实践锻炼中意识到自己的不足和短板,对自身的能力做出深刻地检省,从而为自己将来的职业做好规划通过专业实习,能够使学生认识到学校与司法实务部门工作环境的差异,为其独立执业产生的心理落差和思维转换做好必要的过渡,也能够为其毕业后尽快适应社会做好铺垫总之,法律硕士研究生只有积极认真参加专业实习锻炼,才能不断地充实和完善自身的法律知识结构,才能不断地提高自身法律职业能力,积累执业经验和社会阅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才能实现从学校学生到社会法律工作者的成功转型二、法律硕士专业实习的现状目前我国大多数法律硕士培养单位依然沿袭对法学硕士的培养模式,培养目标不明确,课程设置不合理,对执业技能培训不重视,法律硕士培养的职业化特色不明显,“其深层根源是培养单位在办学实践中还没能走出学术型人才培养模式的藩篱,悖离了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规律[2]由于法律硕士培养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弊端,致使法律硕士实践教学环节,尤其是专业实习的效果不尽如人意,“走过场与形式化特征较为明显,实习管理虚化与表面化的问题比较突出”[3](一)专业实习模式不规范目前法律硕士研究生(包括法本法硕及非法本法硕)的专业实习一般都安排在上完学位课之后进行,通常由学院专业点负责人或研究生指导教师联系相关的实习单位参加实习,有些学校则是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参加实习。
学生到达实习单位以后,学校便撒手不管,委托实习单位全权负责有些培养单位对法律硕士的专业实习并没有制定具体的实习方案、详细的实习要求、可行的成绩评定标准,实习目标呈现盲目性、实习内容具有随意性、实习安排缺乏规范性、实习内容缺乏针对性、实习结果评定缺乏科学性对于大多数法律硕士研究生而言,专业实习仅仅是为了拿到学位而必修的一门课程而已,只要完成规定的学时,拿到该课程的学分,就达到了实习的目的,根本没有认识到该课程对自身专业实践能力培养所发挥的作用,也没有意识到该课程对其以后职业生涯可能会产生的影响二)缺乏有效的监管和指导对于法律硕士的专业实习,有些培养单位实行粗放式的管理只要把学生安排到实习单位,从此便放任自流,甚至不管不问很多学生由于对专业实习认识不清、重视不够,对自身要求不高,因此在实习过程中消极应对,敷衍了事,懈怠懒散情绪比较严重,随意请假和旷工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实习过程中也只能协助实习单位工作人员做一些整理材料、装订案卷、收送文书等辅助性的工作,无法参与具体案件的办理,对实践能力的培养毫无裨益对于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培养单位的管理更为松散,甚至没有与实习单位取得任何联系有些学生根本就没有真正到实习单位参加实习,随便找人托关系盖上实习单位的印章即应付差事。
因此,有些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实习效果差强人意,甚至连有些优秀本科生都赶不上对于法律硕士的实习指导,有些高校虽然也指定了校内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共同负责制,但是校内教师承担更多的是对学生实习的组织安排、纪律管理、考核评定等工作由于校内指导教师平时承担着繁重的教学科研任务,因此对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专业困惑根本无暇顾及,有些校内指导教师虽然有着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学术研究能力,但是毫无司法实务经验,因此对学生的实习无法进行有效地指导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并没有意识到专业实习对学生成长的重要性,仅仅把其看成是学生完成学业的一个环节,以及自己完成实习协作协议承诺的任务而已[4]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指导缺乏计划性,往往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随机安排学生从事具体的事宜,对学生实务能力缺乏必要的培养和专项训练甚至有些实习单位安排的指导老师认为指导实习会消耗很多精力,承担很多责任,从而刻意回避对学生进行专业上的指导三)考核评价机制不合理法律硕士专业实习结束后,有些单位对研究生的实习效果缺乏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只要学生完成了实习的课时,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有些培养单位仅仅依据学生提交的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和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鉴定等书面材料进行简单地评定。
由于对学生实习缺乏有效的监管和指导,培养单位对学生实习的真实情况其实并不是非常了解,学生提交的书面材料并不能完全反应出学生实习的效果,也不能真实反映出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提高的状况,因此很难做出客观的实质评价很多培养单位对实习效果缺乏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有些评价标准也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对学生实习结果的评定只能流于形式,至于实习效果是否达到了实习目的,实习单位也无法真正地做到有效把控三、提高法律硕士专业实习质量的具体措施专业实习的效果不仅关系到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质量,更关系到法律硕士培养目标能否实现目前由于法律硕士专业实习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导致法律硕士培养质量良莠不齐,饱受法律实务界的诟病,也直接影响到社会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评价因此,只有切实认识到专业实习对法律硕士培养的重要性,大力整顿实习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弊端,充分实施各种举措提高实习的效果,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上存在的固有缺陷,才能真正达到国家设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目的一)提高对专业实习的重视目前有些地方院校依然没有意识到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培养目标的异同,将两者的培养模式混同,两者的培养过程也没有明确地区分,导致培养出来的法律硕士既没有法学硕士那样的学术研究能力,又不具备法律实务部门所需求的基本法律职业能力和素养,法律硕士培养呈现出比较尴尬的境地。
实际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更侧重于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只有通过加强法律实践教学,方可让学生的推理能力和运用法律技巧的能力得到锻炼,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理论知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最终成长为符合社会主义法治需求的高素质法律人才[5]而教育部门恰恰对法律硕士层面的实践教学关注较少,法律硕士的实践教学成为培养过程的最为薄弱的环节专业实习作为实践教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实习的质量和效果直接关系到法律硕士培养的成败,也关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未来因此,各法律硕士培养单位在思想上应当高度重视专业实习对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与成长的重要性,认真安排部署实习进程,切实提高实习的效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法律硕士培养单位的检查和考核力度,对于有些培养质量不高的单位,应该撤销其学位点二)做好专业实习的计划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了避免专业实习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所以在正式实习之前,必须做好实习的计划和准备,才能保证法律硕士的实习有条不紊地进行首先应该成立实习工作小组,由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法律硕士的实习工作实习工作小组可由学位专业点负责人及硕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实习工作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实习计划和规章制度、联系实习单位、落实指导教师、做好实习前动员、安排实习日程、检查实习进展、开展经验交流、组织实习汇报、评定实习成绩等工作。
其次应该完善实习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了保障专业实习的规范化运行,加强实习的过程化管理,必须建章立制,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保证效果各培养单位可以制定《硕士研究生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书》《实习报告书》《校外实践导师选聘办法》等文件,并编写结构合理、内容完备的专业实习手册再次,合理安排实习的时间由于各院校对法律硕士课程设置不尽相同,因此安排集中实习的时间有所差别但是一般都会安排在修完学位课的下一学期,利用一学期的时间进行专业实习但是专业实习的时间可能会与学生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复习、撰写学位论文以及就业找工作等相互冲突,会严重影响实习的效果所以各培养单位在保证不缩短实习时间和不影响实习效果的前提下,可以实行弹性管理,因人施策,选取合理的时间段安排学生安心实习最后,做好实习动员和部署安排在正式实习之前,在实习工作小组的主持下,一定要召开实习动员会议在动员会上向学生阐明实习的目的和意义,强化学生对实习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学生学习实习的规章制度,强调实习的纪律和实习要求向学生介绍实习单位的性质、组织机构、工作流程及指导老师,由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此外还要向学生安排实习的内容以及日程安排,要求学生填写实习日志,撰写实习报告。
三)加强实习基地的建设实习基地是学生开展专业实习的主要场所,也是进行常态化实习的基本保障大多数法学院校都在当地的一些法律实务部门建立了实习基地,为法学本科生以及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实习提供了便利但是实习基地的建设不应该只限于院校与实务部门的签约挂牌,应该进一步深入开展基地建设的合作内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旨在积极探索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法律职业人才的新机制[6]如校内指导教师与实习基地指导老师共同制定实习计划、共同商讨实习内容及部署安排法律硕士培养单位可以从实习单位选聘一些理论基础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实务指导老师定期进校园参加教学和研讨活动,法律实习基地也可以邀请校内硕士生指导教师作学术报告或开展理论专题研讨会,也可以针对司法实务问题联合开展横向课题研究,从而加强双方的交流与联系,增进法律职业的认同感法学院校每年也可以定期召开实习基地联席会议,邀请各实习基地负责人针砭时弊,共同建言献策,进一步推进实习教学基地的运行向更高层发展四)加强对实习过程的监管监管往往与效益挂钩,没有监管就不可能产生效益法律硕士专业实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