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润桥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洗选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54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版)项目名称:广西润桥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洗选厂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广西润桥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5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2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2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49六、结论 51附表 5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西润桥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洗选厂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B0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6——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061;褐煤开采洗选 062;其他煤炭采选 069——煤炭洗选、配煤;煤炭储存、集运;风井场地、瓦斯抽放站;矿区修复治理工程(含煤矿火烧区治理工程)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防城港市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800环保投资(万元)34.1环保投资占比(%)4.26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6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防城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防环函〔2018〕10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防城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符合性分析防城港市产业发展规划第二产业发展目标:大力发展港口经济,打造临港工业升级版。
加快培育钢铁、有色、能源、食品、石化、装备制造等六大支柱产业,着力打造六大产业集群;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布局,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建成环北部湾地区重要的现代工业城市拟建项目位于东湾物流园内,符合《防城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2、项目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包含企沙组团、大西南组团和东湾组团项目位于防城港新桥仓储内,属于东湾组团范围东湾组团功能定位:以冶金(钢铁、有色金属)、装备制造、化工产业为主,拓展上下游配套产业链,大力发展港口物流及现代服务业,形成配套齐全、环境优美的综合性临港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形成以冶金(钢铁、有色金属)、新材料、化工、能源、粮油食品、装备制造及金属制品产业为主,港口物流业、商业金融等服务性产业为辅,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拟建项目为煤炭洗选厂项目,符合《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3、项目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符合性根据《防城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防环函〔2018〕106号):项目的选址位于防城港新桥仓储内,不涉及生态红线范围,与东湾物流园组团规划产业、用地规划相符合,符合园区规划“三线一单”的要求;项目生产废气经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达标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区域污水厂处理,不新增排污口;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均有合理出处。
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中的相关要求⑵项目与《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符合性《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年5月24日获得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本项目与《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防环函〔2018〕106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1由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符合经开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表1-1 与防城港经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序号相关内容要求拟建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理要求严控生态红线,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需严格落实防城港东湾红树林保护区、北部湾二长棘鲷长毛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资资源保护区、渔业养殖区和蝴蝶岛公园绿地等周边生态环境敏感区的保护要求本项目位于东湾物流园,不在生态红线控制范围内符合2严守环境质量底线,确保各类功能区环境质量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区域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防城港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相应功能区的标准要求本项目建成投运后,废气和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无生产废水排放,厂区按功能进行分区防渗,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以确保各类功能区环境质量符合相应标准要求,严守环境质量底线符合3严格落实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禁止引进不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行业准入条件,清洁生产水平不达标、装置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不达标、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项目禁止在东海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外1公里范围内新增油类等液体危化品码头项目禁止截断蝴蝶岛公园绿地周围水域与海洋的连通性,禁止侵占蝴蝶岛用地严格控制东海海域新增设入海排污口本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拟建装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行业准入条件,清洁生产水平达国内先进水平、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达标、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位于东湾物流园,全厂生产废水“零排放”,故不设污水排放口符合4严格污染物总量管控提高入园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控制污染物排放落实开发区矿石、煤炭及其他颗粒状物料储运全封闭防尘措施,大力推进低氮燃烧和烟气脱硝,有序推进集中供气、供热,采取有效措施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强化开发区挥发性有机物、恶臭污染物等有毒有害废气防治,推进工艺技术和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最新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报告书》提出的总量核定限值内项目各种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要求,并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5完善开发区污水处理、固废集中处置(理)、 集中供热等环境基础设施。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治”原则规划、设计和建设开发区排水系统、废(污)水处理系统确保各组团污水实现统一收集处理排放,严格限制区域新增排污口加快集中供热设施建设,依法淘汰取缔不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小型燃煤锅炉积极寻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途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和处理本项目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治”原则,项目无生产污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厂处理;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符合6强化开发区企业环境管理要求,针对开发区现存环境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对开发区建成并投产的企业,结合区域环境质量要求,要进一步升级改造产业结构和加强污染整治,确保污染物符合最新排放标准要求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符合最新排放标准要求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一、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三线一单”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1 、 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52 号)第七条在以下区域内划定生态保护红线:①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重要的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各类陆域和海域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等禁止或限制开发区域。
②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包括水土流失、石漠化各类陆域敏感区和脆弱区,海岸带自然岸线、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海域敏感区和脆弱区③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包括生态公益林、重要湿地和极小种群生境等项目位于防城港新桥仓储内,属于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5060220002、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的重点管控单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等禁止或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防政规〔2021〕4号),全市共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45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陆域: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功能区域;全市划定优先保护单元22个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城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港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全市划定重点管控单元20个。
一般管控单元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全市划定一般管控单元3个全市共划定近岸海域环境管控单元51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近岸海域: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的海域;划定优先保护单元23个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港口码头、倾废、排污混合、工业与城镇用海、矿产与能源开发利用、特殊利用以及现状水质超标的海域;划定重点管控单元13个一般管控单元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划定一般管控单元15个项目位于防城港新桥仓储内,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在陆域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单元内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 、项目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均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项目排放的废气、噪声均能达标排放,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汇入区域污水厂处理,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利用、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项目建设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 、项目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分析项目生产所需资源主要为土地资源、水资源以及电能项目用地类型为物流仓储用地,生活及生产用水为自来水,用电从当地的电网引入,能耗水平较低因此,项目未涉及资源利用上线,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 、项目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西1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6]944号)和《广西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