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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374425133.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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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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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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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劳动合同法,完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有针对性地解决现行劳动合同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促进劳动者的就业稳定3,、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内容一、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法律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关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因此,劳动关系的建立在劳动法律体系中处于关键位置,决定着劳动者是否能够有效享受劳动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动关系的建立以,用工,为主要标志针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劳动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有关规定、司法解释,明确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享有劳动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权利调整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订立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义务,也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之一。

      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用工行为,劳动关系即建立,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即享有劳动法律规定的权利2007,年,11,月,15,日,某上海跨国公司开始到全国各地高校进行校园招聘3,天后,南京某高校的大四学生孙某与该上海跨国公司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该三方就业协议明确约定,该学生毕业后到该上海跨国公司或其在苏州的子公司工作,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全2008,年,6,月,20,日,孙某毕业,该上海跨国公司告知其到上海总公司报到,进行专业技术学习,,1,个月后派往苏州于公司正式上班2008,年,6,月,25,日,孙某抵达上海向该公司报到,在结束,1,个月的专业技术学习后,于同年,7,月,25,日到苏州子公司上班2008,年,8,月,15,日,苏州子公司与孙某签订了为期,3,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的起始为,2008,年,8,月,15,日至,2011,年,8,月,14,日:孙某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何时建立,?,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 同的四项措施:,一是放宽了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二是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三是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四是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何先生于,2004,年,6,月,1,日进入上海某(集团)有限公司从事项目公司工程预算岗位合同期限为两年,自,2004,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0,日,其中试用期为,2004,年,6,月,1,日至同年,9,月,1,日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安排何先生至康美公司工作,保险仍由公司负责缴纳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何先生仍在康美公司工作,集团公司仍负责为何先生缴纳保险2008,年,10,月,因康美公司产权转让,何先生回到集团公司,双方仍未签订劳动合同2009,年,5,月,21,日,集团公司为何先生开具退工证明,其上记载合同终止日期为,2009,年,5,月,31,日何先生于同年,5,月,25,日出具收条,表明收到集团公司交付的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及劳动手册,同时提出对解除劳动关系有异议。

      同年,5,月,31,日,何先生办理了工作移交2009,年,6,月,4,日,何先生聘请李军律师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2008,年,2,月至,2008,年,12,月,31,日的二倍工资差额、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依法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作用不仅包括证明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而且包括双方依法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从而为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履行各自义务、享有各自权利奠定基础因此,劳动合同是否规范,一些重要内容是否进行了约定,对于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三、劳动合同的期限,延续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期限分类的规定,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类型;,并且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任何类型的劳动合同。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种法定情形:,(,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以下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没有下列情形之一,第三次应当订立无固定期合同:,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2008,年,5,月,上海某外资企业人力资源部赵经理准备清理最近到期的劳动合同,并决定是否续签赵经理发现,,2008,年,5,月到期的劳动合同一共,12,份、其中,3,份劳动合同的员工的工龄本次到期后已愈,10,年。

      赵经理按照以前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拒签思路,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首先是基于双方自愿,企业单方通知不续签可以阻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于是,在征求总经理意见后,书面通知这些者员工到期不再续签思索:,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四、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考察期劳动合同法,延续了,劳动法,有关试用期的一些规定,如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如试用期过长、过分压低试用期工资、在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等与,劳动法,不同的新规定:,一是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二是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是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陈小姐应聘某电子科技公司的行政文员之职,经过笔试面试后,进入公司上班入职当日,公司与陈小姐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了,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但劳动合同中并未特别约定,录用条件,陈小姐非常珍治这份工作,除了不迟到不早退外,还每天都提前,30,分钟上班,把当日全部工作做完后才下班1,个多月后,公司人事部突然通知陈小姐其试用期考核成绩不合格,并向其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陈小姐不服,向公司人事部讨要说法,人事部向其出具了试用期考核表,在考核表中有考勤考核、技术操作、主管评分等若干项目,其考核等级总评为,D(,不合格,),,但对每个项目的具体评分则没有写明于是,陈小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栽,经过审理,仲裁裁决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并予以撤销案例:某公司招聘张经理为华东区的营销总监,并与之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4,个月3,个月后,公司单方面提出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张经理不服,找公司理论,公司告知其在试用期单位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张经理不满公司的说法,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此时主张辞退张经理是因为其,3,个月来没有达到公司要求的营销业绩,因其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解除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张经理则认为,即便是不能胜任工作也不能随时解除应当提前,30,日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金,何况公司根本就没有任何的营销业绩考核制度,所以解除理由根本不成立北京某,IT,公司主要从事办公软件的开发,由于软件人才流动率比较高,所以公司也不愿与新员工订立长期劳动合同2008,年,1,月,公司招聘了一批研发人员,并与之均签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2009,年,1,月的时候,由于新接一批软件类工程,公司与这批研发人员又续签了,1,的劳动合同2010,午,1,月的时候,工程陆续完工,公司通知这批研发人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不再续签,但其中部分研发人员提出不同意见,你认为?,五、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的违约金,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指的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有关约定,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违约责任一些用人单位借此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明显过高的违约金,实际上剥夺了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权、自主择业权,。

      为了防止滥用违约金条款,保护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钱某是上海某生物区药有限公司的员工,,2006,年,8,月进入该公司不久以后被提升为研发部部长助理,后被公司选送到日本进行为期,1,年的培训并签订有培训服务期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培训费用为,30,万人民币,服务期为,3,年违约金按照年限递减的方式处理:,2007,年,11,月,钱某从日本培训后回公司工作,,1,个月以后又被提升为研发部部长在钱某回国之前的这段日于里,该日本公司的一家竞争对手就已经开始与钱某进行联系希望钱某回国以后能到其公司工作,并许诺工资待遇是钱某原公司的两倍”该竞争对手公司相关人员还告知钱某服务期仅只是约定员工不得擅自在服务期内离职,并未约束员工被动地被公司解除。

      钱某在担任研发部部长以后,故意发生研发事故,并经常迟到早退,甚至多次不参加公司的中层干部例会,后公司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了与钱某的劳动合同,并要求钱某支付违约全钱某不服,认为自己并非主动离职,不应承担服务期违约全二是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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