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育相关教育教学论文范文资料范文,与美育音乐教育教学与素质教育教学研讨相关论文文献综述范文.doc
5页美育相关教育教学论文范文资料范文,与美育音乐教育教学与素质教育教学研讨相关论文文献综述范文 美育相关教育教学论文范文资料范文,与美育音乐教育教学与素质教育教学研讨相关论文文献综述范文预读: 美育作为教育的组成部分,源自我国近代著名教育家蔡元培的教育主张.蔡元培于1912年在《对于新教育之意见》中提出了“实行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美感教育”①的五点主张.这些主张被吸纳到当年颁布的《教育宗旨令》中,“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②.蔡元培提出的美感教育为后来我国的学校音乐教育发展奠定了基础.1912年《教育宗旨令》颁布以后,教育部随即遵循此法令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学校教育的章程,这其中包含了音乐教育.从此音乐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得以确立,并将其归属于美育的范畴.强调音乐教育是美育的组成部分与当时的教育政策息息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作为教育组成部分的音乐教育在20世纪的学校教育中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而当国家的教育方针将美育纳入教育组成部分并成为人的全面发展的一部分时,便迎来了“美育的春天”.在这个背景下,当时的《音乐教育教学大纲》及之后的《音乐课程标准》都强调“音乐教育是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这种强调为突出音乐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提供了政策支撑,同时也推动了音乐教育的发展.一、美育与音乐教育的共通性将音乐教育归属于美育的范畴,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美育与音乐教育存在着许多共通性,下面列举其中四点简要说明.(一)情感性美育的本质特征是情感性.蔡元培说:“美育者,应用美学理论于教育,以陶冶感情为目的者也.”③美育作用于素质教育关键在于“情”字.其实,“美学”“美育”概念的提出,主要涉及的就是人的感性认识和情感教育领域.德国启蒙运动时期的哲学家鲍姆嘉通主张建立一门新的学科去研究人的感性认识问题,于是创立了“美学”.德国启蒙运动的美学家席勒则将美学理论应用于教育,认为要使人从感性的人上升为理性的人,唯一的途径是使他成为审美的人,于是提出了“美育”的概念,并开辟了一个新的协调人的感性冲动和理性冲动的形象化情感教育领域—游戏冲动,亦即美育.从美学史和教育史的角度来看,在西方从柏拉图到苏霍姆林斯基,在中国从孔子、孟子到苏轼、朱熹,虽然没有直接谈到美育的性质问题,但都认为美和艺术可以陶情养性,直接诉诸于人的情感.我国近代的教育家梁启超、王国维则明确提出“情感教育”和“心育”论的主张.情感性也是音乐所具有的典型特征,音乐表达着一定的情感,突出情感性是音乐教育所强调的.“音乐教育处处离不开情绪唤醒、主观感受与体验,离不开情感层面及其活动.它的一切活动,核心在于情.在这个意义上来说,音乐教育就是审美情感教育.”④(二)形象性美育的形象性是指美育所使用的工具、手段和方式,不是抽象的理论和道德的说教,而是具体可感、生动鲜明的形象.在美育中,审美能力、审美趣味、审美理想等方面的培养和提高需要借助于具体生动的事物(如自然山水、艺术作品等),诉诸人们的听觉、视觉所引起的一系列的审美心理变化.当然,这个过程也包含着真、善、知识等理性的因素,但这些因素已融合在美的形象之中并化为美的感性形象体系.所以说,美育不是用概念体系去引导教育对象作抽象的思考和判断,而是用美的感性形象体系的展现来引导人感受美、欣赏美、理解美,从而达到“怡情养性”的目的.众所周知,音乐总是以一定鲜明生动的形象为基础内容的,形象性是音乐的一个重要特征.“由于构成音乐的物质材料是流动的音响,它是创造性的、非自然性的,是抽象的、非语义性的,是模糊的、非对立性的,是表情的、非确定性的.因此,音乐要通过音乐语言高低抑扬的旋律变化,轻重缓急的节奏安排,以及调式、调性、和声、复调等变化,塑造独特的音乐形象.”⑤(三)愉悦性所谓美的愉悦性是指美育依靠美的事物(包括艺术)的感染力,激起人们感情上的共鸣,从而产生审美愉悦,并在愉悦的美的享受中使情感得到净化,心灵得到升华的一种特征,即人们常说的“寓教于乐”.如人们欣赏一段美妙的音乐,阅读好的小说,游览大好河山等所产生的愉悦心情.由于音乐的审美活动具有愉悦的心理效应,因此,“寓教于乐”是音乐教育特征之一.在音乐教育中,愉悦性可以构成一种审美的本质力量.“那些优美的旋律以特有的艺术魄力滋润着学生的心田.这种‘快乐式’的教学赋予音乐教育强大的生命力,如果引导得当,把音乐教育的愉悦性从‘悦耳’升华到更高层次,从而更好地感受、领悟音乐的内涵,获得更高境界的审美自由.”⑥(四)普遍性美育的普遍性指美育所具有的多种多样,丰富生动,可以不择时间、地点、对象和条件而普遍实施的特点.美育的普遍性表明了美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特点.由于音乐具有审美的功能,因此,音乐教育的全部过程就是要以审美为核心,感受、体验、理解音乐的美,无论什么类型的音乐课都是如此.正如《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所言:“音乐课程的价值在于:为学生提供审美体验,陶冶情操,启迪智慧;开发创造性发展潜能,提升创造力;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增进对世界音乐文化丰富性和多样性的认识和理解;促进人际交往、情感沟通及和谐社会的构建.”⑦二、美育与素质教育及美育中的音乐教育与素质教育人的素质是一个系统整体.何为素质教育,目前国内教育界对其内涵所指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在众多的研究中,更多的学者倾向于从人的素质发展水平即发展层次对“素质”进行界定,将素质的构成分为三类:生理性素质(包括生理特征和生理机能特征等)、心理性素质(包括感觉、知觉、记忆、想象、思维等智力因素和动机、兴趣、情感、意志、性格等非智力因素)以及社会文化性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审美素质、劳动素质等),这样把素质分类与素质发展水平一致起来.这种分法早已为许多不同学科领域的学者们所认可,并且运用于实际研究中.例如,在心理学领域,苏联心理学家阿•尼•列昂节夫认为人们很容易从“生物水平”“心理水平”“社会水平”来对人进行研究,“这些水平的存在,就提出了使心理水平与生物水平、社会水平联系起来的内部关系”.⑧这三个方面的素质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协同构成人的素质的有机整体.由此可见,素质是以人(个体、群体)先天的自然禀赋为基础,在后天环境(包括自然、社会、文化传统)和教育的作用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相对稳定的基本品质结构和质量水平.它既指人的身心发展潜能,也指社会文化因素在人身心结构中的积淀与内化.美育是素质教育的组成部分.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学校教育不仅要抓好智育,更要重视德育,还要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使诸方面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从素质教育的角度来说,美育主要是培养人的审美素质,主要包括审美能力素质和审美境界即审美精神素质的教育,以培养受教育者的审美、欣赏、创造、评判能力,提高审美境界,走向一种审美的超越和自由、创造的人生.由于音乐教育是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因此,美育中的音乐教育是素质教育的组成部分,这种音乐教育在作用于素质教育时往往遵循这样的思路:以情感人、以美育人,以此通向人的素质的全面发展,即培养审美素质是音乐教育的核心内容,通过审美素质的培养可以通向其他素质的教育,也就是通过音乐审美教育而达到人的素质的全面发展.既然音乐审美素质能力的培养是作为美育的音乐教育的重要目标,那么音乐教育的性质、目标、内容等必然都要围绕音乐审美这一“核心”进行.在音乐教育性质方面,“音乐教育最基本的性质,就是它具有审美性,它是通过音乐媒体进行教育的一种审美教育,它是实施全面素质教育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⑨音乐教育的功能同样也是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审美功能决定了音乐其他功能的实现.对于音乐教育的价值定位基于同样的逻辑思路.“只有实现了审美价值前提下的艺术才是真正的艺术;同理,只有实现了审美价值前提下的艺术课程才算得上是真正的艺术课程.因此,我们在探讨音乐课程的价值时,就没有必要将其作为课程价值中的某一条例列出来,与其他方面价值相提并论.”⑩可见,创造价值、社会交往价值、文化传承价值等都是以审美价值为基础的,都是审美价值派生的.既然音乐教育的性质、功能、价值都定位在审美方面,那么,音乐教育的目标理所当然也是培养具有审美能力的人.音乐教育与其他教育一样,都有一个目标,即育人.但要真正实现这个目标,就需要:“真正把美育作为目标,体现以审美为核心.音乐教育的‘育人’目的是通过美育的方式实现的,因此,音乐教育的全部过程应是一种自觉的审美过程,应贯穿于所有的审美因素,并应以美感的发生为根本内容.”⑪当音乐教育的性质和目标确定后,选择美的音乐作品是音乐教育内容首先要考虑的问题.“音乐教育教学内容是音乐教育教学的依据,是学生获得音乐审美感受和体验的客观条件.因此,选择具有欣赏价值,能够唤起美感的歌曲和乐曲作为音乐教育教学内容是极其重要的,它是实现音乐教育教学审美为核心的基础和前提.”⑫在这里,能够唤起美感的音乐作品(歌曲和乐曲)是音乐审美的基础和前提.因此,音乐作品的选择要体现在音乐的精品美、思想内涵美、现实生活美等方面.从这个标准出发,音乐教育教学所选内容应属于富有深厚的思想内涵和现实生活美的中外音乐艺术精品.三、音乐教育与素质教育及素质教育中的音乐教育毋庸置疑,音乐教育对人的生理素质、心理素质、社会文化素质都将产生特定的作用.在生理素质方面,身体行为在音乐中广泛存在,为了产生声音,人们要学会灵活运用身体中的手指、嘴、肺、横膈膜等,这便是身体行为.在歌唱中,声音就要由喉头与肺来产生,在乐器演奏中,乐器的演奏技术也会涉及身体行为.既然身体行为存在于音乐行为中,那么,音乐及其教育必然会对人的身体素质产生作用.研究表明,音乐作用于人的听觉、视觉、动觉会影响人的一系列的生理反应,如心跳、呼吸、血液循环、肌肉的张弛等.在心理素质方面,音乐教育是通过音乐作用于人的心理而实现其价值的,如振奋、松弛、理智、悦人、认识、想象等.在社会文化素质方面,音乐教育是人的教育,而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个体存在的“母体”.通过音乐教育我们可以了解特定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意识形态等社会文化内容.实际上,“音乐是实施美育的途径之一”只能说明可以通过音乐教育达到美育的目的,但不能说明音乐教育的全部内容都是围绕美育来设定,音乐教育并非仅仅具有美育的功能,它还有其他的非审美功能.这些非审美功能涉及人生的诸多方面,如科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