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喀什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docx
4页喀什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喀什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一、养老保险一、养老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指南参保条件:参保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以前未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自治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 2、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凡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 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3、单位参保:、单位参保: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非生产经 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 30 日内;所需资料:所需资料: 1、机关事业单位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参保:(1)《社会保险登记证》;(2)自治区编委批准成立文件及最新人员编制文件复印件;(3)《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4)《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5)所有参保人员人事档案; (6)单位参保申请; 2、城乡居民参保:、城乡居民参保: (1)入保申请人身份证;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入保申请人一寸照片 2 张; 3、单位参保:、单位参保:(1)《养老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2)自治区编委下发文件或主管上级部门下文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5)单位工资基金手册或工资发放表复印件; (6)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参保流程;参保流程; 1、单位参保:、单位参保:由单位代办,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社 保部门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2、城乡居民参保:、城乡居民参保:申请参保人员应提供上述办理材料并向户口所在地的医保中 心或者街道办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转移指南转移指南转移流程;转移流程;申报转入申报转入科长(副科长)复核参保人员关系转移业务办理情况,签字并盖章经办人员对业务申报表及证明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对符合要 求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保险关系接续联系函》 ,扫描申报材料原件,并承诺办 结时间经办人员在 15 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 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财务科做好跨省转移收入登记经办人员在系统内为转入人员办理关系接续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接续信息表》录入系统科长(副科长)在系统中复核转入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和个账记录与纸 质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45 个工作日办结)申报转出申报转出经办人员审核资料后向申报者出具参保缴费凭证收到申报者拟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后, 经办人员 15 个工作日内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一式三份)科长(副科长)复核参保人员关系转移业务办理情况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 移接续信息表》 ,确保人员转移纸质数据与系统记载数据一致,签字并盖章经办人员在系统中终止转出人员的关系,并向对方社保机构发出一份《基 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
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留存归档45 个工作日办结)送交财务科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用于转账经办人员将转出人员资料送分管领导审批签字二、医疗保险二、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指南参保条件:参保条件: 1、城镇居民参保:、城镇居民参保: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中小学 阶段的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学生,下同)、学龄前儿童和其它非从 业城镇居民 (2)长期随父母在本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未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 (3)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并以多种就业方式就业的,应参加城镇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2、城镇职工参保:、城镇职工参保: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 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所需资料:所需资料: 1、城镇居民参保:、城镇居民参保: (1)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3)低保对象、残疾人和低收入的老年人,办理申报登记时应分别提供; 2、城镇职工参保:、城镇职工参保: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原件复印件一份;(3)《医疗保险参保审定表》三份;(4)凭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5)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 1 张;参保流程;参保流程; 1、城镇居民参保流程:、城镇居民参保流程: (1)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缴费、登记。
(1)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街道(乡镇)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城镇职工参保流程:、城镇职工参保流程: 用人单位必须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用 人单位成立日起 30 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三、工伤保险三、工伤保险暂无指南四、失业保险四、失业保险暂无指南五、生育保险五、生育保险暂无指南六、公积金六、公积金暂无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