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深究哈耶克经济伦理思想.docx
11页深究哈耶克经济伦理思想 哈耶克认为,经济自由是目的性意义与工具性意义的统一政府对市场结果正义的过多关注会摧毁自由市场经济本身唯有建立有限政府、彰显个人权利、拓展个人自由才能促成善的经济的形成诚然,哈耶克的经济伦理思想具有先天的缺陷但不乏智慧的光辉,对思考中国政府在实施科学开展观的过程中应当扮演何种角色具有一定的理论借鉴意义 关键词:经济自由;善的经济;政府角色;有限政府 哈耶克是20世纪西方最具独创性的经济学家作为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派的重要代表,哈耶克基于自己对经济哲学独特的理论构建关注于经济自由与经济正义,并在此根底上对国家干预经济可能对经济自由和经济正义造成的创伤保持深深的警惕1974年,瑞典皇家科学院鉴于他在经济学界成为自亚当·斯密以来最受人尊重的道德哲学家具有的至高无上的地位,授予他诺贝尔经济学奖本文试图初步阐述哈耶克的经济伦理思想,并对我国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政府应扮演何种角色以期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取向和贯彻科学开展观作经济伦理方面上的探讨 一、经济自由:目的与手段 首先,经济自由具有重要工具性意义,是推动经济开展的有力手段哈耶克在?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一书中说明,市场经济自生自发秩序的有效达成倚赖于基于自由之上的个人主义的全方位支撑。
自由的最重要工具性意义,在于它对人类文明的进步具有伟大的推动作用哈耶克认为,“自由不是一种自然状态,而是一种文明的造物,但它亦非缘出于设计各种自由制度,如同自由所造就的其他事物一般,并不是因为人们在先已预见到这些制度所可能产生的益处以前方进行建构但是,一旦自由的益处为人们所认识,他们就会开始完善和拓展自由的领域〞根据哈耶克的观点,这种“自由的领域〞的拓展,尤其涉指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经济要持续开展,市场秩序就必须具备拓展的条件市场扩展秩序应当具备两个根本要素:“其一,扩展秩序必须是自发形成的而不是人为设计的;其二,市场扩展秩序必须又能力不断扩展自身〞如果具备这两个根本要素,那么这个市场必定是自由的市场,赖于其上的经济那么必然是自由的和可持续开展的经济 其次,哈耶克认为,自由就是目的,就是善和美德哈耶克赋予经济自由以至尊的地位他认为,自由本身是一种价值,我们追求自由不是为了别的善,而是为了自由本身因此我们不能以善代替自由,自由也并不意味着善我们也许是自由的,但同时也许是痛苦的;自由并不意味着一切行为都是善的,或者一切恶行都不存在所谓自由,亦可以意指有饥饿的自由一个身无分文的流浪汉,虽凑合的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但确实要比享有各种保障且过着较舒适生活的应征士兵更自由。
〞基于此理解并本着对经济自由的独特理解的根底上,哈耶克对释放市场经济巨大经济能量的个人主义进行了缜密而精巧的论证哈耶克仔细和严肃地区分了两种个人主义,说明了真个人主义的根本内涵,认为要“把人作为人的视角来尊重个人〞在其?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一书中,哈耶克的兴奋点一直聚集于经济自由主义在哈耶克看来,市场经济活动中,经济自由与真个人主义有着紧密的联系真个人主义是一种方法论个人主义,“是一种既反对整体主义方法论又在本质上区别于原子论个人主义的阐释性的非化约论的方法论个人主义〞 再次,经济自由之所以对经济开展具有特殊意义,在于知识的各种特性哈耶克运用独特的知识视角透视市场经济现象哈耶克指出经济学“第一问题〞不是斯密提出的劳动分工及其协调问题,而是知识分工及其协调问题哈耶克认为,在一个有关事实的知识由众多个人分散掌握的系统中,价格能帮助不同的个人协调他们所采取的彼此独立的行动换言之,如果我们想理解价格体系的真正作用,我们就必须把价格体系视作一种交流信息或沟通知识的机制由于知识的传递和运用是要付出本钱的,因此就价格体系而言,最具重要意义的一个事实便是它的运转所须依凭的知识很符合效率原那么这就是说,涉人这个体系之中的个人只需要知道很少的信息便能够采取正确的行动。
随着人类自然知识的增长,会不断开拓出无知的新领域,而知识的增长使得人类创造的文明也日趋复杂,这相应的为我们认识周围世界设置了新的障碍人类表现出智力的提高,更主要原因不是个人私有知识的增加,而是收集各种不同的分散信息的方式,这反过来又产生了秩序并提高了生产力〞哈耶克认为,只有在市场经济中价格系统才能自动把无数分散在每个人头脑中的知识、技能和自发产生的相互作用及时准确地集中起来并起到传递知识和扩散信息的作用因此,哈耶克强调合理的经济秩序应给所有的经济要素按照自己的意愿自发行动的自由这是哈耶克经济自由观的知识论根底 最后,哈耶克认为,由于市场经济建立在人类不完全理性根底之上,人类思维具有理性不及的特性,这就要求个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具有充分的自由最大化过程对信息的完备性需求远远超出了人类心智的限度,在此意义上,个人理性始终是有限的,相互影响的结果往往超出了个人的预期,也使得价格杠杆时而失灵〞同时他敏锐地看到,如果不破除社会学和经济学上的唯理论,市场经济就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并深人人心他把自己的真个人主义与笛卡尔的唯理主义个人主义作了一番鲜明的对照:“一种观点认为,一般说来,理性在人类事物中起着相当小的作用;也就是说,个人理性是有限的,并且是不完备的。
另一种观点假定每个人都是完全均等的拥有理性,并且人类取得的成就都直接是个人理性控制的结果〞 在他看来,个人理性的有限性一方面在于自身结构的局限,个人理性不能超出它自身而理解它自身运作的能力;另一方面在于社会结构的局限,个人理性根植于由其规那么构成的社会系统,因而生成和开展它的社会传统构成它认识自身和认识社会生活的另一限度因此,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指望人的理性是不能充分利用和掌握存在于个体心智之中的零碎知识的,而唯由凭借自由市场经济中的自生自发的交换秩序,才能使知识分工合作的秩序得以扩展,在这个意义上,自由市场经济保卫了自由社会进步的活力,使它向着无数人不可预见的新能力开放,向着无法方案的未知事物开放 二、善的经济:政府角色与市场机制 哈耶克认为,判断什么样的经济是善的可以根据以下三个维度: 〔1〕个人在市场经济过程中不受某种人格化的力量所支配,个人的经济行为不受他人的特定意图所引导,也就是说个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必须是自由的自由既是市场经济自生自发秩序的前提,也是经济的目的 〔2〕对于市场经济活动的结果,除非是他人在市场自生自发的过程中施以某种强制力量,否那么不管是何种结果,都不能认为是不正义的。
因而在市场经济过程中,为确保人们在竞争起点上的公平性,形式正义〔程序正义〕才是可取的,结果正义〔实质正义〕是应该被抛弃的 〔3〕因此,“纯粹的市场经济假定第一,作为实施强力和强制的社会机构,政府的目的乃在于维续市场制度的运行;第二,政府不得阻碍市场发挥正常作用;第三,政府还必须保护市场制度以使它免受其他人的侵犯〞他引用自己的老师米塞斯的观点来说明政府在纯粹市场经济中应当扮演的角色然而,哈耶克自己也认识到,纯粹的市场经济是不可能的,因此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扮演那么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是一个现实问题 哈耶克认为,政府在市场经济过程中的角色扮演应当在法治原那么的框架下进行他认为,法治是自由市场经济开展的重要成果,也是自由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但是政府为了到达社会所期望的目标而干预经济自由,就危害了整个古典的个人自由权利经济自由是反对国家万能的“对抗力量〞没有经济自由,就有通往奴役之路的危险他高度评价了法治的意义,指出:“只有在自由主义时代,法治才能被有意识的加以开展,并且是自由主义时代最伟大的成就之一,它不仅是自由的保障,而且也是自由在法律上的表达〞他特别强调“法治和政府的一切行动是否在法律的意义上合法这一问题没什么关系,它们可能很合法,但它们可能不符合法治〞。
因为,“如果法律规定某一当局或机关可以为所欲为,那么,这个机关和当局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合法的——但它的行动肯定不属于法治的范围〞“因此,法治本身就含有限制立法范围的意思〞这就意味着法治本身就含有对政府权力的限制在市场经济领域,他看到了国家权力的滥用、个人自由受损的最大危险性基于此,他提出政治要“去中心化〞,以期对政府权力进行有效遏制 哈耶克主张建立有限政府成立独立部门〔inde-pendentsector〕,对政府权力进行有效限制以防阻无限政府的产生由于政府负有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责任,因而对政府权力进行限制就是一个重要问题因为“如果政府垄断了维护市场秩序不可或缺的强制和暴力的权力,那么它就变成了威胁个人自由的首要因素〞为了减少政府行动所具有的以各种权力为支撑的垄断以及由这种垄断所导致的低效状况造成的严重危害,在商业领域与政府治理领域之间保持有一个第三领域是重要的,这个第三领域就是独立部门它往往能以更为有效的方式为我们提供当下由政府提供的效劳独立部门的建立也就成为限制政府权力的有效措施对于有限政府来说,由于人们对那些决定人之活动秩序的无限多样的特定事实都处于一种无可变更的无知状态〔unalterableignorance〕,因而政府只能通过要求人们遵守某些独立于特定目的的抽象且否认性的规那么〔bastractandnegativerules〕。
政府在维护自生自发的市场经济秩序时借助于这种抽象的否认性的规那么是必须的因为试图“纠正〞〔这种“纠正〞必然涉及到政府实施某种肯定性规那么〕市场秩序的努力会导致市场秩序的消灭,这就凸显了否认性规那么之于有限政府承当经济职能的意义 关于政府的职能,哈耶克认为,自己并不是“最小国家〞〔minimalstate〕理论的支持者把实施法律与抵御外敌当成政府仅有的两项合法职能是一种错误的理解他说:“我们认为在兴旺社会中,政府应当运用之所享有的经由征税而筹集资金的权力,并由此而为人们提供市场因种种原由而不能提供或不能充分提供的一系列效劳〞嗍㈣〞他不是一个粗浅的主张经济放任自由者,也不仅仅把国家的职能定位在“守夜人〞之上哈耶克认识到,并非所有的商品都能有市场自发提供由于存在排他性问题——即不能以低本钱的方式把支付费用的收益者同搭便车者加以区分,某些公共品必须由国家拨款提供〞即使这样,国家也决不应当在此享有垄断权而是要在原那么上允许私人参与竞争他认为,公共效劳应当由地方而不是由中央提供,因为这样,那些从某项效劳中获取利益的人和为之支付的人之间才能至少保持一种关系这种关系表达了“平等原那么〞他认为,自由主义反对一切特权,反对国家只给少数人不给所有人某些特定利益。
这意味着,虽然从国家的角度而言,应当保障普遍的时机平等,但这种平等不是物质平等 三、几点评论 诚然,哈耶克的经济伦理思想具有先天的缺陷主要表现在: 〔1〕他的经济伦理思想始终是西方或是资本主义中心论的他所提出的“大社会〞、“开放社会〞、“自由社会〞是指西方兴旺国家,而对“小社会〞、“小群体〞、“封闭社会〞等非西方国家充满着不屑和歧视 〔2〕哈耶克的经济伦理思想以自由为根底,以效率为价值取向,推崇自生自发的市场秩序带来的市场结果的公平性,是一种资本的逻辑结果,资本主义开展了巨大的生产力却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首先,在经济领域,它把所有权置于人权之上,排除了大多数公民对生产的影响,造成了社会贫富两极分化其次,在政治领域,资本篡夺了国家权力,经济权力变成了政治权力,形成了一种建立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市场机制上的“经济暴政〞 〔3〕哈耶克对市场经济中的经济正义的断然拒绝,漠视了普通民众的美好理想和愿望追求,是一种冷漠的、人文关心维度欠缺的经济伦理观 然而,作为20世纪最具独创性的经济学家,哈耶克的经济伦理思想不乏智慧的光辉,对于当代中国的市场化取向的经济体制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