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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BOT项目财税问题探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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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ji****81
  • 文档编号:22679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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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速公路BOT项目财税问题探讨 胡岐山摘要:目前我国的PPP相关立法一直没有跟上实践发展的脚步,尚未形成PPP或特许经营的会计准则体系,我国也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或文件对PPP模式运作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税务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无法为解决PPP模式税务处理问题提供直接和有效的帮助文章主要对相关的财税问题进行分析,结合实际案例,从会计核算、融资和税务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探讨,可供参考关键词:BOT项目;会计核算;融资一、PPP项目的有关概念与基本条件(一)特许经营的概念和分类特许经营分两大类,即政府特许经营和商业特许经营,文章所指的特许经营指政府特许经营社会资本方参与公共产品的提供,通常需要政府的授权,特许经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依法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外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签订协议,授权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建设运营或者经营特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的活动二)BOT模式的有关概念和应满足的基本条件1. 建设-运营-移交(BOT):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2. BOT业务应满足的基本条件:业务合同的授予方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进行招标的企业。

      针对参与BOT项目的另一方,即社会资本方,签订特许經营权合同后,多数都是另行成立项目公司,由新成立的项目公司继续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由于绝大多数项目设施的工程造价比较高,且对施工方有一定的资质要求,因此项目公司一般需要再将项目发包给施工承建方项目公司接收施工方交付的项目后,要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负责后续的经营或运维服务重点需对所建造基础设施的质量标准、工期、开始经营后提供的服务对象、收费标准及后续调整做出约定,保证工程质量,也限定了投融资方的后续服务质量、盈利上限等合同期满后,合同投资方应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合同授予方,基础设施在移交时的性能、状态等符合合同要求,如未达到,投资方还要按合同要求进行修缮、修复二、BOT项目融资(一)主要融资渠道BOT项目所需的大部分资金都是通过项目融资获得的BOT项目的项目融资是指以项目资产、预期收益或者权益作为质押而取得一种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活动二)主要融资方式1. 股权融资项目公司的股东对项目公司投入的资本是项目公司后续融资的基础,作为股权投资人,需要承担较高的投资风险,也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2. 债务融资BOT项目具有高负债运营的特点,债务融资是BOT项目融资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一般占比较高,其主要形式是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

      3. 夹层资本夹层资本介于股权投资与债务融资之间,其主要表现是次级贷款和优先股夹层资本的提供者包括股东、商业银行、机构投资者、双边和多边组织等三)BOT项目融资工具1. PPP产业基金(社会资本方发起的)采用产业基金结构募集项目资金可减轻社会资本的财务压力,释放杠杆效应,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达到通过表外融资降低企业负债的目的PPP产业基金有投资人入股项目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债权融资以及投贷结合3种方式2. 银行融资BOT项目融资资金金额较大,融资期限较长,适合采用银团贷款的方式进行项目融资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要求,单一客户或单一项目融资超过10亿元,原则上通过银团方式提供融资;若融资金额超过30亿元,则必须通过银团方式提供融资银团贷款是指由2家或2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协议,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其他授信业务银团贷款具有金额大、期限长、分散信贷风险等优点,BOT项目最适合采用银团贷款的方式3. 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PPP项目融资结构中可选择的一种方式,一般对于有稳定可测现金流的使用者付费类项目,在进入运营期后,根据合理推算的未来年化现金流,由证券公司等机构将其证券化,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一种融资模式。

      资产证券化可成为PPP项目投资机构退出的载体由于PPP项目期限长,施工企业和财务投资人完成自己的投资使命后,在到期前需借助合理通道退出,资产证券化是一种融资替代模式,主要是使项目资产化并市场化三、BOT项目税务(一)BOT项目建设期的税务处理项目建造后税务处理主要涉及税种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二)BOT项目运营阶段的税务处理1. 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45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当月提供高速公路通行服务,次月实际收到款项,可以在次月申报增值税2.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7条规定:“企业从事前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BOT业务中,项目公司是以自己的名义取得项目经营收入,而不是承包经营的劳务性收益因此,BOT项目公司不属于公共基础设施的承包经营,可享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

      三)BOT项目移交阶段税务处理BOT项目移交涉及到股权转让、资产移交、项目提前终止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主要涉及到的税种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等四、案例探讨(一)项目概况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高速公路项目是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的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亦是成都经简阳至重庆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下主要线路为收费的高速公路項目该项目由成都市政府招标,中铁股份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中标后,以BOT模式实施该项目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高速公路的建设单位为四川天府机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该公司是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于2016年6月23日注册成立,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各占50%的股权四川天府机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工程建设、经营管理及移交工作成都天府机场高速公路主线初步设计批复概算179.8亿元,资本金为投资额的20%,资本金为35.96亿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30亿元本项目为使用者付费的BOT项目,因此,本项目下的所有投资均将通过通行费等使用者付费收回二)本项目重要财税问题探讨1. 会计核算问题资产类型的判定:在特许权协议中已明确了该项目是完全由使用者付费的BOT项目,政府对此不承担责任。

      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在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使用者付费模式),但收费金额不确定,则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项目公司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该资产类型为无形资产,按照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类进行核算项目建造后形成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主要涉及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两个科目2. 融资问题大额资本金的注入问题:机场高速按照投资协议投资额为179.8亿元,资本金为投资额的20%即35.96亿元,中国中铁和中国铁建各按照50%的比例出资,中国中铁和中国铁建需要分期投入资本金35.96亿元,中国中铁在手的投资项目巨大,单靠施工利润和融资(受制于国资委的负债率限制)难以维持进行大量的PPP项目投标,就BOT项目资本金投入问题,与中信银行就引入产业基金作为优先级进行了探讨,中信银行做了策划方案,目前难以突破的难题还是担保的问题、产业基金退出问题和税收筹划问题项目的移交与退出机制: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包括准备期、建设期与运营期(含收费期),其中准备期 239日(自《投资协议》 签署之日起算),建设期为施工许可证签发至交工验收之日,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至项目收费期届满之日,其中收费期为29.5年。

      五、结语综上所述,PPP作为一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效弥补了政府资本的不足,正在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等领域蓬勃发展,值得推广应用参考文献:[1]王庆,张丛萍,刘强.PPP财税处理实操指南[M].中国市场出版社,2017.[2]辛连珠.PPP项目会计与税收实务[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7.(作者单位: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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