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规定股权可不可以抵押.doc
3页法律规定股权可不可以抵押 股权作为权利,只能做质押,不能抵押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股份)可以进行质押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交易所办理登记,没有登记质押不成立,债权人不能享受优先受偿的权利 一、股权可不可以抵押 股权作为权利,只能做质押,不能抵押因为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而质押标的为动产与财产权利(如有价证券,票据等等)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股份)可以进行质押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交易所办理登记,没有登记质押不成立,债权人不能享受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股权质押的风险有多大 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 股权设质如同股权转让,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市场风险而股权价格波动的频率和幅度都远远大于传统用于担保的实物资产 2、出质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风险: 所谓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是指股权质押可能导致公司股东“二次圈钱”,甚至出现掏空公司的现象 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 现行的股权质押制度因存在诸多缺陷而给质权人带来如下风险:一是优先受偿权的特殊性隐含的风险。
股权质押制度规定的优先受偿权与一般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不同,具有特殊性当出质公司破产时,股权质权人对出质股权不享有对担保物的别除权,因为公司破产时其股权的价值接近于零,股权中所包含的利润分配请求权和公司事务的参与权已无价值,实现质权几无可能二是涉外股权瑕疵设质的风险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对于股权质押,一个重要的变现途径是股权回购——那些有更强意愿来控制公司并有能力在取得控制权后发挥公司优势的机构但债权想退出的原因如果是行业政策或者市场不好,回购方也会重新考虑回购意愿因此股权质押方式常常因为政府贴息政策口径的需要,银行资本占用和准入方式的需要而产生,核心控制风险的措施还是及时关注企业的现金流情况、上下游客户关系和市场大势情况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