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培训)福建消防介绍.doc
37页魅力福建】福建消防福建省消防总队,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实行兵役制,执行解放军条令条例,同时又是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属行政执法机关总队为正师级单位,现编制有9个支队(其中福州、厦门军政主官高配副师,其它均为正团级)、1个教导大队(正团级)、1个医院(正团级)、88个大队、139个中队,编制官兵3663人,其中,干部1336人,战士2327人 福建省消防总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主要承担全省防火监督、火灾扑救的任务,还承担抢险救援工作,包括重大交通事故、房屋倒塌、化学灾害等事故处置,风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抢险,高楼、井下救人、摘马蜂窝等社会救助任务 据统计,自1988年到2006年,全省消防部队共接出警110400余次,出动车辆229800余辆次,出动官兵1244900余人次,救助人员37000余人,挽救财产数百亿元可以说,福建消防部队是一支防火灭火战斗队、抢险救援突击队和处置突发事件机动队,是维护社会公共消防安全,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主力军实践证明,福建消防部队是一支党完全放心、人民完全满意的威武之师、文明之师、胜利之师第一节 历史沿革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福建省各地人民政权的建立,全省的消防工作由省人民政府公安厅治安处管理,各地的消防业务由各级公安机关的治安科、股和派出所管理。
各地公安机关对接管的救火会等群众性消防组织进行了清理整顿,清除了一些把持救火会的国民党特务和封建把头,把一批热心消防工作的青年和积极分子充实到消防队伍中 1950年初,全省列编的公安消防警有87人(其中新增53人,留用34人)同年5月,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成立了福建省第一支公安消防队——福州市人民消防警察队,直接隶属于市公安局治安科领导,下设3个分队、9个小队及4个瞭望台,共有111人,10辆消防车1951年,厦门、漳州两市先后建立了公安消防队,其中厦门12人,漳州8人与此同时,各地公安机关还接管了一批旧救火会遗留下来的破旧救火车、人力龙、拖拉泵浦、水带等消防器材装备,并着手对消防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技术等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灭火能力消防经费由地方政府划拨,消防警统一着黄色制服1953年后,根据全省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地处沿海、国民党飞机时有轰炸、消防保卫任务日趋繁重等情况,福建省相继又组建了泉州市、南平县公安消防队至1957年,全省公安消防队发展到5个队、167人,消防车增加到33辆,各种泵浦增到153台 1958年11月,福建省公安厅在治安处增设了人防消防科从此,全省的消防业务由人防消防科统一管理,各地也加强了对消防工作的管理和领导。
1959年后,重点市、县相继组建了公安消防队伍 1962年,财政部拨给福建省防空消防专款,用于增添消防器材和装备,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消防装备1963年财政部又拨给专款,购买防空消防车4部,分别配给福州、莆田、建阳和沙县到1963年10月,全省公安消防队伍已发展到2个大队和7个中队,消防干警462人,拥有各种消防车、艇71辆(艘)1965年1月25日,中央四部一委发出《关于公安消防民警实行义务兵役制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省政府于同年9月先后两次召开省长办公会议,经研究决定于次年实行义务兵役制,按原有编制910人和实有人数813人报国务院 截至1965年10月,福建全省共有6个市、33个县组建了公安消防队,没有建队的24个县配有消防民警,编制数902人,实有数825人 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省公安厅于1966年6月2日发出《关于恢复人防(消防)处的通知》,决定恢复人防(消防)处机构,列位省公安厅第七处,下设人防科和消防科消防科编制5人,负责指导全省消防业务工作同年12月24日,省公安厅、财政厅、编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安消防队伍人员编制重新调整核定问题的通知》,全省消防队伍人员编制调整核定902人。
各专区组建了公安消防大队,受公安处治安科领导,对外称消防大队,负责对各县、市消防队伍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 1966年后,福建全省公安消防民警陆续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 1968年10月,福建省公检法机关军管会改为解放军公安机关军管会人保组,消防工作归省人保组治保组管理这段时间,消防监督工作处于瘫痪状态根据中央有关精神,1969年12月1日,省革委会下发《关于加强消防民警领导和征集、退伍问题的通知》,决定全省消防民警的政治思想、征兵、退伍等行政工作由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代管 1973年12月1日,福建省革委会、省军区下发了《关于公安消防民警由公安机关统一管理的通知》,全省消防民警队伍又归各级公安机关管理,消防工作开始恢复1974年8月30日,按省革委会《关于建立公安消防管理机构的通知》精神,省公安厅设消防总队,调配干部11人,建阳、三明、宁德、莆田、晋江、尤溪、龙岩地区设消防大队;暂不组建公安消防队的县公安局设立消防股,各配备干部3人同年12月4日,省革委会公安厅发出《关于公安消防队伍编制的通知》,决定全省公安消防队伍在原902名编制的基础上,扩编223名至此,全省公安消防队伍共有大队2个、中队41个,1125人。
全省已建公安消防管理机构有1个处、7个科和33个消防股 1975年6月20日,福建省公安厅恢复了消防处的编制,编制11人,下设秘书、防火、战训和后勤4个科室此后,全省消防管理工作得到恢复和发展,消防队伍得到扩大和充实 1980年1月8日,福建省财政局、编委、公安局下发《关于分配新增消防民警编制的联合通知》,决定新增消防民警编制400名此后,全省65个县市全部组建了公安消防队伍同年10月8日,省财政厅、公安厅、编委下发了《关于重新核定公安消防队伍编制的联合通知》,全省共有消防民警1526 人,各县市区消防科全部组建完成1982年,根据中央指示精神,省公安厅消防处、9个地市消防科和33个县(区)消防股由公安行政编制划出,纳入消防单列编制,全省消防部队编制扩大到1742人消防器材装备逐年增加更新,各种消防车辆增至267辆,比1977年增长48%;各种机动泵浦376台 1983年,福建省消防部队纳入武警序列,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消防处”,受武警总队和省公安厅双重领导1985年4月,全省消防部队编制2040人同年5月14日,全省各县市(区)消防股改为消防科11月5日,依据闽武司(85)105号《关于增加消防编制员额分配的通知》,增加消防部队编制209人,新组建38个县(区)消防科。
1987年5月9日,公安部、劳动人事部下发《关于公安消防部队增编的通知》,给福建省增编210名同年9月5日,省武警总队下达《关于分配新增加210消防编制员额的通知》,新组建了6个中队,增加了部分县、市、区消防科的人员编制此时,全省消防部队建制单位175个,总人数增加到2435人同时,省消防处机构设置调整扩大,由1982年1处4科25人调整为1处7科59人 根据福建省公安厅闽公政(88)073号《关于调整和理顺我省边防、消防体制的通知》精神,1988年7月1日恢复“武警福建省消防总队”称谓,为副师级建制,下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监督部,为正团级,各部门下设副团级业务处、室全省9个地市恢复消防支队称谓,归属省消防总队和各地、市公安机关双重领导1995年5月,总队调整为正师级,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部四个部门调整为副师级 1988年建队以来,经过近20年的发展,福建省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队伍进一步壮大、装备进一步更新、战斗力进一步提高目前,全省实有9个支队、1个教导大队、1个医院、88个大队、136个中队,官兵3391人(其中,干部1322人,战士2069人),共有各种消防车辆576辆,器材装备71942套(件)。
仅2006年,全省就新建、改建消防站28个,添置消防车87辆、业务用车80辆、器材装备18726套(件)第二节 革命烈士名录及传略 公安消防部队是一支肩负着特殊使命的队伍,随时经受着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在长期的防灭火战斗实践中,福建消防官兵怀着对党、对祖国、对人民对赤胆忠诚,舍生忘死,赴汤蹈火,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壮烈辉煌的奉献之歌,涌现出一大批英模人物和先进群体这些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是我们学习的楷模战友们,让我们永远记住下面这些名字吧 陈 翰 男,福建连江人,1960年1月生,党员1982年被批准为革命烈士,追记二等功,生前系福鼎县消防中队副班长1982年3月9日,在扑救福鼎县制药厂火灾时,因汽油桶发生爆炸,壮烈牺牲 李传建 男,福建永春人,1960年11月21日生,党员1984年被批准为革命烈士,追记一等功,生前系清流县消防中队副班长1984年6月7日,清流县遭遇洪水袭击,在抢险中他跳入水深浪急的河中,全力救起落水群众,自己却因精疲力尽被河水卷走,壮烈牺牲 郭德勤 男,福建霞浦人,1954年1月出生,党员1985年6月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生前系周宁县消防中队副中队长1985年3月21日,在出警途中,由于路基崩塌,消防车翻入山谷,为帮助战友脱险,自己未来得及跳车而壮烈牺牲。
梁晋喜 男,福建德化人,1967年8月出生,共青团员1987年2月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生前系永春县消防中队战士1987年1月30日,永春城关供销社门市部发生火灾,在运水途中因道路崩塌造成翻车,不幸牺牲 朱保宝 男,江西瑞金人,1962年12月出生,党员1987年2月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生前系南平市消防中队司务长1987年1月27日,在前往南平市一乡镇扑救火灾途中,因消防车失事不幸牺牲 孙治平 男,河南汤阴人,1965年12月出生,共青团员1987年2月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生前系南平市消防中队战士1987年1月27日,在前往南平市一乡镇扑救火灾途中,因消防车失事不幸牺牲 李忠贤 男,山东莒南人,1968年5月出生,共青团员1987年2月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生前系南平市消防中队战士1987年1月27日,在前往南平市一乡镇扑救火灾途中,因消防车失事不幸牺牲 肖 军 男,福建邵武人,1967年6月出生,共青团员1987年2月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生前系南平市消防中队战士1987年1月27日,在前往南平市一乡镇扑救火灾途中,因消防车失事不幸牺牲 张垂雄 男,福建福鼎人,1964年11月13日生,党员。
1991年1月被批准为革命烈士,追记二等功,生前系柘荣县消防中队副政治指导员1990年8月8日,在出警途中因消防车发生事故,为掩护战友脱险光荣牺牲 傅田华 男,福建南安人,1973年2月生,共青团员1992年12月被批准为革命烈士,追记一等功,生前系厦门市消防支队三中队战士1992年10月14日,在扑救厦门大同路民房火灾时,深入火场搜索救人,不幸被坍塌的楼板埋压,光荣牺牲 陈碧榕 男,福建福安人,1975年11月生,党员1996年10月被批准为革命烈士,追记一等功,生前系福州消防支队六中队通讯班长1996年8月24日,在前往福州支队轮训队执行公务途中,与正在抢劫的歹徒搏斗,身中5刀,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 何福财 男,浙江义乌人,1974年9月25日生,共青团员1997年5月被批准为革命烈士,追记一等功,生前系安溪县消防中队战士1997年1月22日,在扑救安溪县温泉饭店火灾时,被倒塌楼房埋压,光荣牺牲 陈贵川 男,福建漳浦人,1977年1月生2003年7月被批准为革命烈士,追记一等功,生前系泉州市消防支队晋江大队二级士官2003年5月25日,在扑救晋江英林镇某电器仓库火灾中,为抢救3名战友壮烈牺牲。
郑忠华 男,福建长乐人,1981年6月生,党员2004年7月被批准为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