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分局、第二稽查分.docx
3页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分局、第二稽查分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分局、第二稽查分局启用新“征税专用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税收征收管理 京地税计[2000]第444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00.10.29 2000.10.29 现行有效 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分局、 第二稽查分局启用新“征税专用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地税计[2000]第444号2000年10月29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各家商业银行北京分行,北京市商业银行,在京各总行营业部,光大、华夏、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市农信联社,国库各区县支库: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加强税务检查工作,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精神,原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改为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分局,同时成立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分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分局负责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属于地方涉外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检查工作。
为保证我市地税系统稽查工作的进行,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现将启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分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分局、第二稽查分局启用新“征税专用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税收征收管理 京地税计[2000]第444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00.10.29 2000.10.29 现行有效 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分局、 第二稽查分局启用新“征税专用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地税计[2000]第444号2000年10月29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各家商业银行北京分行,北京市商业银行,在京各总行营业部,光大、华夏、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市农信联社,国库各区县支库: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加强税务检查工作,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精神,原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改为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分局,同时成立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分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分局负责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属于地方涉外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检查工作。
为保证我市地税系统稽查工作的进行,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现将启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