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发布《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新标准.docx
4页我国发布《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新标准由农业部与卫生部联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2)新标准将于2013年3 月1日起实施新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达2293个,和 原有标准比,增加了 1400余个此前涉及食品中农药最大 残留限量的6项国家标准和10项农业行业标准将同时废止整合多种原有标准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前,我国涉及农药残留限量 的有十几个不同的标准其中国家标准有3项,《食品中农 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GB 2763—2005第1号修订单)、《粮食卫生标准》(GB 2715—2005)o行业标准则多达10项,如《农产品中农药最 大残留限量》、《蔬菜、水果中甲胺磷等20种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等这些标准之间相互交叉、重复,甚至有一些矛盾之处 如农药百菌清在花生中的限量,国家标准GB 2763—2005和 农业行业标准NY 662—2003中都重复规定为0. 05mg/kgo而 百菌清在小麦中的限量,国家标准GB 2763—2005规定为 0. lmg/kg ,农业行业标准NY 1500—2007则规定为 0. 05mg/kgo再如已禁止使用的磷胺,在稻谷中的限量国家 标准GB 2763—2005仍规定为0. lmg/kg,显然不符合国家加 强对禁止使用农药管理的要求,因此新标准将其修订为更严 格的"0. 02mg/kg" o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要求对现行的食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 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
为此,农业部加大力量对涉及农药残留限 量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同时加快新农药 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工作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通过3年 努力,农业部完成了对原有标准的整合修订任务,统一为一 个标准文本鲜食产品标准最多我国原有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仅规定了 201种农药 在114种农产品中873个残留限量新标准则制定了 322种 农药在10大类农产品和食品中的2293个残留限量,基本涵 盖了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在标准数量和覆盖率 上都有比较大的突破何为残留限量?标准中的1个残留限量是指1种农药在 1种农产品中的规定限量由于每种农药的使用范围都不同, 1种农药可能被批准使用在多种农作物上,因此1种农药需 要制定在不同农产品中的残留限量如我国批准阿维菌素在 水稻、棉花、结球甘蓝、大白菜、萝卜、苹果等15种农产 品上使用,因此新标准中对阿维菌素这1种农药,规定了其 在15种农产品中的15个残留限量2293个农药残留限量全都是根据我国农药残留田间试 验数据、农产品中农药残留例行监测数据和居民膳食消费结 构情况,充分对接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在开展风险评估基础 上制修订的,同时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和相关行业部门的意 见,并接受了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对标准科学性的评 议,确保标准的科学、公开、透明。
从安全性上看,新标准 的风险评估结果全部都在安全范围内,可以保障居民的消费 安全新标准中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的农药最大残 留限量数量最多,其中蔬菜中农药残留限量915个,水果中 664个,茶叶中25个,食用菌中17个与国际比尚有差距新标准首次制定了同类农产品的组限量标准(如谷物、 叶菜类蔬菜、柑橘类水果等28种作物组780个限量标准) 和初级加工制品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小麦粉、大豆油 等12种加工制品59个限量标准)组限量是选择同一组农产品中消费量大、残留风险最高 的农产品为代表作物,以代表作物的农药残留试验数据为基 础,来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因此,组限量标准是同一组 作物中所有农产品共同的残留限量标准我国新标准中制定 的28组农产品的组限量,将有利于扩大残留限量的覆盖率 和使用范围此外,新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推 荐了配套的检测方法标准,提高了新标准的可操作性新标准的实施,一是有利于规范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 药,从源头控制住农药残留二是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 了法定的技术依据,有利于各级政府履行监管职责三是有 利于促进农产品国际贸易,新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接受了世界 贸易组织(WTO)成员的科学性评议,得到了大多数成员的 认可,这对于我国优势农产品出口将产生积极影响。
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CAC)、美国和日本等国家相比, 我国农药残留标准还有一定差距目前CAC有3820个,美 国有1.1万个,日本肯定列表有5万多个按照农业部制定 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十二五”发展规划》,到‘十二五” 末,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将达到7000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