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奖学金评比的考评细则.doc
5页1XX 大学 XX 学院学 生 综 合 素 质考 评 评 分 细 则为 全 面 贯 彻 党 的 教 育 方 针 , 激 励 学 生 德 智 体 全 面 发 展 , 培 养 具 有 创 新 精 神 和 实 践 能 力的 合 格 人 才 , 为 评 定 奖 学 金 、 优 秀 毕 业 生 等 荣 誉 称 号 提 供 客 观 依 据 , 根 据 高 等 院 校 的 培 养目 标 , 结 合 我 校 实 际 ,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一:智育(一)学习成绩计算公式:Cj = 课程学分绩点和 *100%班级最高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和=(∑必修课绩点*学分)/ ∑必修课学分*【1+(专业选修学分综和)*K】(K 为变量,目前暂定 0.01)(二)加分:通过四级(+1 分)通过六级(+2 分)通过计算机三级(+1 分)通过计算机高级程序员(+2 分)注:1.不累加,即:四六级都通过的加 2 分,计算机三级和四级都通过的加 2 分2 计本、信管、网工专业的通过计算机三级不加分,通过高级程序员+1 分 二、日常行为表现(最高分为 100 分,超过 100 分按 100 分计)(一)评分项目1、基本分 50 分2、上课出勤分:学期全勤的同学每人加 20 分。
事假一节扣 1 分(公事请假不扣分) ,旷课一节扣 5 分(三次迟到或早退作一节旷课) ,扣完为止(具体情况请各学习委员到学生会纪检部查询) 3、宿舍规范分:以宿管中心评定为准 (若0分至宿管处核查)4、校院级优干:(1)校级优干:+6 分(2)院级优干 +4 分工作积极分子:2(1)校级:班级统计(证书)+4 分(2)院级: +2 分5、参加校、院各种组织:(+2 分)参加校、院各种球队(篮球队、足球队、羽毛球队、乒乓球队、田径队等)参加校、院团委组织、学生会组织、党员服务中心、公寓自律委员会等注:不重复加分6、 “优秀团员” 、 “军训优秀学员” 、 “五四红旗团支部” 、 “学风建设先进集体/个人” 、 “优秀青年志愿者” 、 “体育道德风尚奖” 、 “优秀寝室/寝室长”等若《学生守则》加分标准中未说明的,按先进事迹受表扬的相应等级加分,集体减半加分同一项目不同级别,取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7、献血+1 分名单:班级统计8、校级表扬(+6 分) (学习标兵等)院级表扬(+2 分) (物华特别奖(团体不减半) 、物华之星、优秀考勤员、各类培训班优秀学员等)注:活动加分看证书落款 (按校级,院级,社团联合会=院级,各种社团=院级减半。
)(二) 评分标准1、加分标准级 别加 内 容 分省 市 校 院 班 备注先 进 事 迹 受 表 扬 12 9 6 2 1优 秀 团、学 干 部 12 9 6 4积极分子、优秀通讯员 4 2优秀团员、社 会 实 践 先 进 8 6 4 2优 秀 青 年 志 愿 者 8 6 4 2集 体表 彰减 半加 分注:一学期内被评选为不同级别、同一项目的加分取最高分2、减分标准通 报 批 评项 目班 院 校警 告严 重警 告记 过留 校察 看减 分 1 2 6 20 30 40 50三、能力(一)评分项目1、 基本分 50 分2、加分3(1)技能竞赛: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组织一次与本专业紧密相关的技能竞赛加分标准: 等 级 一 等 二 等 三 等比 例 20% 50% 30%加 分 20 15 10(2)书法、表达、文艺等方面获奖加分标准:等 级加级 别 分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鼓励奖/优胜奖国 家 级 60 50 30 15省 级 30 20 15 8市 级 15 10 8 4校 级 8 6 4院 级 4 2 1(3)文学作品、调研报告等发表加分标准:省级(公开刊物) 市级(公开刊物)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15 8 5 6 3 1《XX 大学》报上发表文章+2 分/ 篇,其他各类报纸、学院报纸或者院刊 +1 分/篇。
注:学院报纸或院刊发表过文章的同学,1 篇加 1 分,2 篇加 2 分,3 篇以上者一律加 3 分,其他可以累加)(4)学生本人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刊物上(有公开刊号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加分标准:级 别 一 级浙江大学学报同级学术期刊二 级 三 级增 刊、论文集分 数 80 65 50 40 10学术论文的级别认定以科研处制定的标准为依据5)数学建模、小发明、小创造等获奖加分标准级 别 国 家 级(三等奖以上)省 级4一 等 二 等 三 等分 数 60 40 30 20注:①同一项目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团体获奖减半加分②除第(2)项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市级一等奖及(4) 、 (5)两项加分外,其余加分超过100 分按 100 分计③活动加分看证书落款 (按校级,院级,社团联合会=院级,各种社团=院级减半 )四、体育(一)评分项目1、基本分 50 分2、体育达标加分标准参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由教务处提供成绩3、体育竞赛加分标准等 级加级 别 分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鼓励奖/优胜奖国 家 级 60 50 30 15省 级 30 20 15 8市 级 15 10 8 4校 级 8 6 4院 级 4 2 1注:(1)一等奖为第 1 名,二等奖为 2、3 名,三等奖为 4-8 名(2)大一、大二的体育成绩=体能测试成绩*25%+体育测试成绩*45%+早锻炼以及课外体育锻炼*30%(25 分)+体育竞赛加分,其中走读生体育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体育测试成绩*50%+体育竞赛加分。
大三、大四的体育成绩=80 分+体育竞赛加分(3)各类体育竞赛(如运动会)不同级别同一项目获奖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一人参加不同项目取其中一项加最高分,其他项目减半加分4)最高分为 100 分,超过 100 分按 100 分计五、权重系数指 标权德育 智育 体育 能力5年级 重 一 12% 70% 8% 10%二 12% 70% 8% 10%三 12% 65% 8% 15%四 12% 65% 8% 15% 六、其他一等奖学金:权重成绩必须过班级前六分之一,无挂科日常分要达到 80 分,能力分达到 65 分,体育达到 80 分二等奖学金:权重成绩必须过班级前三分之一,无挂科日常分要达到 75 分,能力分达到 60 分,体育达到 75 分三等奖学金:权重成绩必须过班级前二分之一,无挂科日常分要达到 75 分,能力分达到 60 分,体育分达到 75 分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1、品行奖适用于奖励思想品德高尚的学生,包括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表现突出、影响较大的学生2、学习奖适用于奖励学习成绩显著,学期成绩在班级前 1/7 以上,未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者。
3、社会工作奖适用于奖励在学校社会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干部、团员、志愿者等4、竞赛单项奖使用于奖励在演讲、征文、文艺等比赛省级前 6 名(含)以上者或团体(主力队员)获前三名的学生以及校级文体尖子5、科研单项奖适用于奖励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学术论文者6、已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不再享受单项奖学金,上学期必修课有重修或受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单项奖学金的评选注:获得优良学分班的班级可以增加一个一等奖学金名额附件:1、 除以上奖项外,还有其他获奖的,必须有奖状或证书证明班级必需保留复印件,其相应的加分参照《学生手册》 如果不确定加不加分请联系团委办公室成员2、待学生会办公室审核后即在学院的团学网站上公布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到时请核对3、 关于综合考评请各位学习委员慎重、仔细、负责地做好4、 最终解释权由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所有6XX 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