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试行)》.doc
10页《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试行)为认真贯彻实施《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试 行)》(以下简称《办法》),更好的引导与指导广大同学积极参加学 生社会实践活动,更加科学与规范的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管理与 考核,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 关于社会实践活动的界定《办法》中规定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指学生在课堂教学之外, 深入社会、了解社会、适应社会和服务社会的各项实践活动,学生社 会实践活动可在学期内课余时间或周末分散开展,也可在寒暑期集中 开展包含家务劳动、服务社区、社会兼职、科普宣传、政策宣讲、 文化传播、帮残助困、支农支教、勤工助学、社会调查、专题调研、 法律援助、医疗卫生服务、技能培训、课题合作、科研攻关、科技指 导、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创业实践、专业型及非专业型岗位体 验、就业型岗位体验等,学生参加的各种校内外文艺演出、比赛活动 包含其内,但有偿家教、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及完全在实验室或学校完 成的开放实验、科研创新活动不在其列,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教学实践、 教学或毕业实习、见习也不在其列二、 关于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与形式(一) 在活动内容上,《办法》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分为家庭角 色体验、社会角色体验(含与专业无关的服务济南社区活动)、专业 素质拓展(含与专业有关的服务济南社区活动)三类。
学生开展其它 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需经学院团委认定,方可纳入考核范围学生 要合理规划个人社会实践活动学校提倡学生每学期相对集中、相对 固定地开展一个类别、一个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争取在校学习期间, 将《办法》所规定的三类社会实践活动都经历一遍二) 在参与形式上,学生可选择参加团队活动、个人分散活动 两种1. 《办法》所规定的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是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 学院、班级团支部、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等为主体组织的,队员人数 应在5人以上(含5人,不包括指导教师、领队)、有1名以上指导 教师(含1名,可以没有领队)、有1名队长、且队员有明确分工, 有相对固定的实践区域或者接收单位、有一个专题调研、科研攻关或 社会调查课题、有预期的实践成果,利用寒暑假、课余或周末时间集 中性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活动时间不少于7天(含7天),最终形成 1篇专题调研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学校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 业、跨学历类别组队2. 《办法》所规定的个人分散活动主要包括个人分散进行的专题 调研、社会调查、支农支教、技能培训、科普宣传、科技指导、科研 攻关、政策宣讲、文化传播、法律援助、医疗卫生服务等“项目化” 实践活动,以及个人分散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开展的"体验式” 实践活动,个人分散活动可以有1 — 2名合作者。
三)在实践形式上,学生可选择“项目化”实践、“体验式” 实践、“综合型”实践三种其中,“项目化”实践是指学生以项目为 中心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类别包括专题调研、社会调查、支农支 教、技能培训、科普宣传、科技指导、科研攻关、政策宣讲、文化传 播、法律援助、医疗卫生服务等;“体验式”实践包括专业型岗位体 验、非专业型岗位体验及就业型岗位体验等;“综合型”实践则涵盖 了 “项目化”实践与“体验式”实践的内容,主要表现形式为学生实 践与教师实践结合、社会需求与教师科研结合、社会实践与实习就业 结合三、关于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一)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全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进行统 一规划管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由校团委负责总体协调各学院成立 本学院的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 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负责全院学生 社会实践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规划实施,学院团委和学生工作办公室负 责本学院社会实践经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评比班级团支部在辅 导员的指导下,负责本班级社会实践活动的具体规划组织与初步考核 评比二)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学校对上一学年及暑期学生社会 实践工作进行总结考核与评比表彰,学院对上一学年及暑期学生社会 实践工作进行总结,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考核,开展院级评比表 彰,向学校推荐报送先进个人与集体及优秀社会实践报告,并制定下 一学年及暑期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计划。
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学校 对学年第一学期及寒假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考核与评 比表彰,学院对学年第一学期及寒假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进行阶段性总 结,指导学生做好社会实践活动阶段性考核,开展院级优秀社会实践 报告评选,向学校推荐报送优秀社会实践报告,并制定学年第二学期 及暑期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计划三) 学校在一、二、三年级开设《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必修 课,每学年计1个学分课程包含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两部分内容, 社会实践活动为该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成绩按 50%的比例计入该课程成绩学生要及时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 填入《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以下简 称《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按照一定程序,学校以学年为单位对 一、二、三年级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考核,同时进行《形势政 策与社会实践》课程实践环节的成绩测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成 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换算为百分制分别计 90分、80分、60分、0分四、关于社会实践活动的考核(-)关于考核的组织机构与对象范围1.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考核工作由班级团支部、学院团委和校团 委共同完成。
其中,班级团支部在员的指导下以团支部评议的方 式完成考核等级的初步认定;学院团委通过审核及回访完成对考核合 格、良好与不合格等级的认定,以及优秀等级的初步认定;校团委通 过审核、回访、委托学院团委公示后,完成对考核优秀等级的认定2. 《办法》中规定的考核对象是指本科一、二、三年级全体学生, 其中,家庭角色体验类实践活动主要在一年级学生中开展,二、三年 级学生参与此类活动不纳入考核;考核的时间范围是指当学年开学日 至当学年暑期结束日,在此时间范围外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不纳入考 核二)关于考核的工作程序与时间进程1•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中,班级团支部的主要工作程序是: 汇报交流、民主评议、成绩初评;学院团委的主要工作程序是:抽查 回访、成绩认定、优秀等级结果公示、成绩记载;校团委的主要工作 程序是:抽查回访、成绩认定、结果反馈2•新学年开学第一周,学生向所在团支部上交《写实记录及考核 登记表沢社会实践报告、辅助性证明材料等表格材料;团支部书记 综合计算每名同学的年度社会实践活动总时间;团支部在员的指 导下组织汇报交流与民主评议会,进行年度社会实践活动交流(申报 考核“优秀”等级的学生必须向全体同学汇报社会实践活动过程、成 果与心得),对学生申报考核等级进行民主评议(具体方式不限);团 支部将初评成绩填入《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成绩统计表》 (以下简称《考核成绩统计表》),并将《考核成绩统计表》及申报“优 秀”等级学生的《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沢社会实践报告、辅助性 证明材料等表格材料一并报送学院团委。
3•第二周,学院团委对各团支部报送的表格材料及初评成绩进行 审核;学院团委组织人员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进行抽查回访,并做好抽查回访记录;学院团委在学院学生社会实践 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不合格”、“合格”、 “良好”等级进行认定(包括追加名额),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 “优秀”等级进行初步认定(包括追加名额),在《考核成绩统计表》 中填写意见,并按照《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课成绩计算办法初步计 算并记载当学年学生《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课程成绩;学院团委将 《考核成绩统计表》报送校团委4•第三周,校团委对各学院团委报送考核成绩进行审核;对学院 推荐的考核“优秀”等级学生、先进个人、优秀团队、优秀社会实践 报告作者的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访,从学院抽取部分考核非 “优秀”等级学生进行回访,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工作的具体环 节进行抽查;在抽查回访的基础上,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优秀” 等级进行认定(包括追加名额),并在《考核成绩统计表》中填写意 见5.第四周初,校团委将认定结果及抽查回访情况反馈给各学院, 学院团委在全院范围对考核“优秀”等级学生进行公示;各学院根据 公示情况及抽查回访情况,调整学生《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课程成 绩;同时,将考核“合格”及“不合格”学生名单送学校党委学生工 作部备案。
三)关于考核的依据条件与等级比例1•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的依据主要包括《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 表沢社会实践报告及辅助性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共同组成《形势政 策与社会实践》必修课社会实践环节的考试答卷,在上述材料的申报 中弄虚作假者按考试作弊处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的条件主要由 活动时间的长短、活动写实记录的丰富性及社会评价的高低、社会实 践报告的字数及价值、辅助性证明材料的充分性等四个方面的指标构 成,根据考核成绩等级对应不同的要求2.《办法》中规定的社会实践活动考核优秀等级人数一般不超过 参加考核学生总数的25%,良好等级人数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学生总 数的50%学院团委可根据当学年班级团支部社会实践工作的开展情 况,对组织工作突出的团支部追加1至2个优秀等级名额、追加3至 5个良好等级名额,对组织工作不力的团支部减少最多10%的优秀等 级名额、减少最多10%的良好等级名额,对考核比例有突破或减少的 团支部,学院团委应相应提交报告,说明名额增加或减少的原因3. 在班级团支部常规考核的基础上,对参加团队活动的学生,学 院团委可结合校级优秀团队评选对学院推荐参加校级优秀团队评选 的团队成员追加若干优秀及良好等级名额,其中队员总数在8人以下(含8人)的团队追加最多2个优秀等级名额(前提条件是学生在支 部初评的成绩为良好)、最多2个良好等级名额(前提条件是学生在 支部初评的成绩为合格),队员总数在8人以上的团队追加最多3个 优秀等级名额(前提条件是学生在支部初评的成绩为良好)、最多3 个良好等级名额(前提条件是学生在支部初评的成绩为合格)。
追加 名额参照班级团支部常规考核程序由队长组织团队全体成员民主评 议产生,其中,追加的优秀等级学生由团队指导教师及所在学院团委 审核确认,并报校团委审核认定,追加的良好等级学生由团队指导教 师及所在学院团委审核认定4. 在班级团支部常规考核的基础上,对参加校级学生组织、学生 社团或由学校职能部门组织的团队活动的学生或跨学院组队参加团 队活动的学生,校团委可结合团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实际情况与成 效成果,对部分团队的团队成员追加若干优秀及良好等级名额,追加 名额数量、产生条件及工作程序同上四)关于实践活动时间的计算办法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根据活动内容与形式按照以下标 准计算:1. 家庭角色体验类实践活动,每天计3个小时;2•支农支教、社会兼职、勤工助学、非专业型岗位体验,以及与 所学专业无关的社会调查或专题调研、志愿服务、科普宣传、政策宣 讲、文化传播等社会角色体验类实践活动,每半天计2个小时;3•法律援助、医疗卫生服务、科技指导、技能培训、课题合作、 科研攻关、专业型岗位体验、就业型岗位体验、创业实践,以及与所 学专业有关的社会调查或专题调研、志愿服务、科普宣传、政策宣讲、 文化传播等专业素质拓展类实践活动,每半天计3个小时;4.与所学专业无关的服务济南社区类实践活动,每半天计2个小 时,与所学专业有关的服务济南社区类实践活动,每半天计3个小时;5•学生参加的各种校内外文艺演出、比赛活动按活动时间每半天 计2个小时。
五) 关于《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的填写1. 每学年第四周,校团委统一印发《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 学生本人应妥善保存此表;2. 《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内容由学生、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