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施工临时用电讲义.ppt
109页建筑施工临时用电讲义质量为本、安全为命目录¡第1章 用电管理1.1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1.2电工及用电人员1.3安全技术档案¡第2章 基本供配电系统2.1系统的基本结构2.2系统的设置规则2.3配电室的设置2.4自备电源的设置 ¡第3章 基本保护系统 3.1接地保护系统 3.2过载与短路保护系统 3.3漏电保护系统¡第4章 接地装置4.1接地的概念4.2接地装置的组成¡第5章 配电装置 5.1配电装置的箱体结构 5.2配电装置的电器配置 5.3配电装置的使用与维护¡第6章 配电线路6.1一般要求6.2架空线路的敷设6.3电缆线路的敷设6.4室内配线的敷设 ¡第7章 用电设备7.1电动机械的使用7.2电动工具的使用7.3照明器的使用¡第8章危险环境因素的防护8.1外电防护8.2易燃易爆物及腐蚀介质防护8.3机械损伤防护8.4电磁感应及静电防护¡第9章防雷 9.1雷电现象及其危害 9.2防雷措施9.3防雷保护范围¡第10章 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10.1安全用电措施10.2电气防火措施 第第1 1章章 用电管理用电管理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应起自施工用电的准备阶段,终至工程竣工,用电工程拆除,贯穿整个施工用电全过程,并且其管理内容应涵盖施工用电工程的设置、变更、运行、巡检、维修、测试、检查、拆除,以及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的选聘、定位、教育、培训、监督、考核等。
按照《规范》的规定,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建立用电组织设计制度,建立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岗位职责、技能管理制度,建立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制度 1 1..1 1 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 按照《规范》的规定:“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按照《规范》的规定,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现场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设计配电系统(包括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设计接地装置;绘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设计防雷装置;确定防护措施;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编制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对于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来说,是一项不可缺少的、十分重要的、专业性很强的基础性技术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对此,《规范》明确规定: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编、审、批”程序,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必须经安全、技术、设备、施工、材料、监理等部门审查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同时要求:变更用电组织设计必须同样履行“编、审、批”程序 需要指出,按照《规范》的规定,施工现场的用电工程应严格按照用电组织设计构建,并且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于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的小型施工现场,按照《规范》的规定,可以不系统编制用电组织设计,但仍应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并且要履行与用电组织设计相同的“编、审、批”程序 以上规定从反面来说蕴含三项禁忌:第一,禁止非电工人员从事电工工作;第二,禁止考核不合格电工无证上岗工作;第三,禁止水平较低的电工从事其不能胜任的电工工作 电工的任务和责任可归纳为以下五点: (1)承担用电工程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调试、迁移和拆除工作; (2)承担用电工程运行过程中的巡检和维修工作; (3)保障用电工程始终处于完好无损状态和良好运行状态; (4)按《规范》规定指导用电人员安全用电,纠正违规用电; (5)参与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1 1..2 2 电工及用电人员电工及用电人员 电工是施工现场中专门从事电气工作的特殊专业工种。
《规范》对电工有二条非常严格的规定: (1)电工必须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这一规定说明电工的身份必须是真实,而且必须与其基本专业素养和技能相匹配 (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有人监护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这一条明确规定了施工现场必须由电工承担和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以及对电工素养和技能水平的原则要求1.2.2用电人员 用电人员主要是指直接操作用电设备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例如塔式起重机司机、电焊工,以及操作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混凝土搅拌机、桩工机械、夯土机械、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抹光机、振动器、各种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照明器等的人员,均属于用电人员 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规范》中对相关工种安全用电措施的规定; (2)熟知所用设备性能; (3)具备正确、熟练操作所用设备的技能; (4)保管和维护好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5)投入和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所用设备及其相关的开关箱、控制器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合闸通电运行,严禁设备带缺陷通电运转、使用; (6)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做到人不离岗,出现异常时,必须立即分断电源,停止运行,并报请电工检查处理; (7)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关门上锁,做到人走电停,杜绝设备意外误通电起动; (8)移动用电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不得自行拆除电源,不得裸露带电或可能带电的线头,在未可靠切断电源的情况下严禁移动用电设备。
以上要求主要是针对经常直接操作用电设备的各类非电专业人员作出的规定事实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或多或少地要与电发生联系,例如办公用电、生活用电,人人都可能相关因此,上述对用电人员的要求,对于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来说具有普遍适用的意义 1 1..3 3 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按照《规范》的规定,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1.3.1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所谓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是指包括与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全部内容相关的各项设计说明书和图纸,以及其“编、审、批”表等资料1.3.2修改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资料 所谓修改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资料是指当施工现场用电工程在使用过程中,当某些部位需要变动时而事先编制的变动说明书和相关图纸,同样也包括“修改、审、批”表等资料1.3.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用电技术交底资料是指施工现场用电工程正式启用前向施工现场电工和用电人员分别强调、贯彻用电安全事项的文字资料 技术交底的重点应包括用电组织设计及其修改的总体意图和具体技术内容,以及结合施工现场实际特点需要重点和特别强调的安全用电措施、防护措施、电气防火措施。
为了体现技术交底资料的完整性和严肃性,技术交底的文字资料必须明确记录交底日期、时间,交底地点,交底人(签字),被交底人(签字),交底内容要点等为了管理上的方便起见,技术交底资料可以采用表格的形式1.3.4施工现场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施工现场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是施工现场用电工程建成后是否同意使用的依据 检查验收表中的检查验收项目应按《规范》规定的主要技术原则和用电组织设计的设计内容确定按照《规范》的规定,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上必须有设计、审核、批准、使用单位检查验收意见、结论和签字电气设备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电气设备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包括新购置设备附带的技术性说明书、合格证等,以及设备经维修后进行试验时,有关技术数据的检测记录单(表)检测记录单(表)中应明确注明被检测设备名称、编号、型号、检测项目、检测数据、检测时间、检测人和检测仪器等1.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1)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应分别记录用电工程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的各次测定时间、测定人、测定值及使用的测定仪器 (2)绝缘电阻测定记录表应记录被测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绝缘电阻值、测定时间、测定人和测定仪器。
需要特别指出下述四类设备必须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1)新购置的设备; 2)搁置已久欲重新投入使用的设备; 3)使用中受水溅、水泡,严重受潮,受腐蚀后,经处理欲继续使用的设备; 4)已损坏,经维修后欲投入使用的设备 (3)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应记录漏电保护器所在配电装置的名称、编号、测定数据、测定时间、测定人和测定仪器等 1.3.7定期检(复)查表 定期检(复)查表是指施工现场对用电工程进行检(复)查的记录表检查周期为:施工现场每月至少一次,基层公司每季至少一次 定期检(复)查表的检查内容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所列检查项目,按分部、分项工程列项 定期检(复)查表中应完整记录各项评分,检(复)查时间,检(复)查工程项目名称,检(复)查人,以及检(复)查结论等 1.3.8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是指电工对用电工程承担的正常工作记录各项记录必须做到及时、如实、完整,并同时注明记录时间和记录人。
为了健全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工作,充分发挥其对用电安全的引导作用,必须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此,《规范》明确规定: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查、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且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待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第第2 2章章 基本供配电系统基本供配电系统《规范》关于施工现场用电工程基本供配电系统的一系列规定表明,施工现场用电工程的基本供配电系统应当按三级设置,即采用三级配电2 2..1 1 系统的基本结构系统的基本结构所谓三级配电是指施工现场从电源进线开始至用电设备之间,经过三级配电装置配送电力按照《规范》的规定,即由总配电箱(一级箱)或配电室的配电柜开始(),依次经由分配电箱(二级箱)、开关箱(三级箱)到用电设备这种分三个层次逐级配送电力的系统就称为三级配电系统它的基本结构型式可用一个系统框图来形象化地描述,如图3—1所示:2 2..2 2 系统的设置规则系统的设置规则 按照《规范》的规定,为了保证所设三级配电系统能够安全、可靠、有效地运行,在实际设置系统时尚应遵守一些必要的规则。
概括起来说可以归结为四项规则,即分级分路规则,动、照分设规则,压缩配电间距规则,环境安全规则下面对这些规则分别作些具体解说 2.2.1分级分路 所谓分级分路规则可用以下三个要点说明: (1)从一级总配电箱(配电柜)向二级分配电箱配电可以分路即一个总配电箱(配电柜)(注:供电公司的总箱不可做工地总箱)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分配电箱配电;每一分路也可分支支接若干分配电箱 (2)从二级分配电箱向三级开关箱配电同样也可以分路即一个分配电箱也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开关箱配电,而其每一分路也可以支接或链接若干开关箱 (3)从三级开关箱向用电设备配电实行所谓“一机一闸”制,不存在分路问题即每一开关箱只能联接控制一台与其相关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包括一组不超过30A负荷的照明器,或每一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其独立专用的开关箱 2.2.2动照分设 所谓动照分设规则可用以下二个要点说明: (1)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若动力与照明合置于同一配电箱内共箱配电,则动力与照明应分路配电这里所说的配电箱包括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下同) (2)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箱设置,不存在共箱分路设置问题。
2.2.3压缩配电间距 压缩配电间距规则是指除总配电箱、配电室(配电柜)外,分配电箱与开关箱之间,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的空间间距应尽量缩短按照《规范》的规定,压缩配电间距规则可用以下三个要点说明 (1)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场所 (2)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3)开关箱与其供电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2.2.4环境安全 环境安全规则是指配电系统对其设置和运行环境安全因素的要求按照《规范》的规定,配电系统对其设置和运行环境安全因素的要求可用以下五个要点说明 (1)环境保持干燥、通风、常温 (2)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及腐蚀介质 (3)能避开外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和热源烘烤 (4)周围无灌木、杂草丛生 (5)周围不堆放器材、杂物 2 2..3 3 配电室的设置配电室的设置 2.3.1配电室的位置 按照《规范》的规定,配电室的位置应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按下述原则综合考虑确定 (1)靠近电源 (2)靠近负荷中心。
(3)进、出线方便 (4)周边道路畅通 (5)周围环境灰尘少、潮气少、振动少、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无积水 (6)避开污源的下风侧和易积水场所的正下方 2.3.2配电室的布置 配电室的布置主要是指配电室内配电柜的空间排列按照《规范》的规定,配电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背对背布置时不小于1.5m;双列面对面布置时不小于2m (2)配电柜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面对面布置时不小于0.8m;双列背对背布置时不小于1.5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突出的空地,则此点通道宽度可减少0.2m (3)配电柜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4)配电室内设值班室或检修室时,该室边缘距配电柜的水平距离 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5)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通道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5m,小于 2.5m时应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的通道高度不小于1.9m (6)配电室围栏上端与其正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不小于75mm (7)配电装置上端(含配电柜顶部与配电母线排)距天棚不小于0.5m。
(8)配电室经常保持整洁,无杂物2.3.3配电室的建筑 配电室的建筑应满足如下要求: (1)配电室的面积满足配电柜空间排列的要求 (2)配电室天棚的高度为距离地面不低于3m (3)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以方便工作人员出入,防止闲杂人员随意出入(4)配电室门窗能自然通风和采光(5)配电室屋面有保温隔层及防水、排水措施(6)配电室建筑结构能避免小动物进入,特别是能防止鼠类等小动物进入电器、母线间造成短路故障或咬坏电线、电缆(7)配电室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同时室内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 2.3.4配电室的照明 配电室的照明应包括二个彼此独立的照明系统一是正常照明,二是事故照明 关于配电室的接地问题和配电柜的电器配置与接线问题可分别参照第五章接地装置和第六章配电装置的有关内容 2 2..4 4 自备电源的设置自备电源的设置 按照《规范》的规定,施工现场设置的自备电源,即是指自行设置的230/400V发电机组 2.4.1发电机室的位置和布置 发电机室通常是指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装置共同设置的室内场所。
发电机室的位置和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当发电机组仅作为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后备接续供电电源时,发电机室应力求靠近现场配电室或总配电箱,以便于与外电线路电源联络;当发电机组作正常用电电源时,发电机室应按本章第三节配电室设置位置的要求设置 (2)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并且其室外端邻近不得有任何能被排烟引燃的易燃易爆物 (3)发电机室内及其周围地区严禁存放贮油桶等易燃易爆物品,但作为发电机的原动机运行需要临时放置的油桶可除外 (4)发电机室建筑原则上应不低于本章第三节对配电室建筑的要求 (5)发电机室内外应严禁烟火,并须配置可用于扑来电气火灾的灭火器 2.4.2外电联络 当自备电源仅作为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后备接续供电电源时,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用电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自备电源与外电线路电源之间必须实行严格的电气联络和电气互锁严禁并列运行 2.4.3自备发配电系统 所谓自备发配电系统是指以发电机组作为电源与配电装置、配电线路、接地装置组合的供配电系统。
在正常由外电线路电源供电,自备发电机组仅作为外电线路停止供电的后备接续供电电源的情况下,自备发配电系统与外电线路电源供电时的供配电系统基本上是一样的,所不同的仅仅是电源而已 在正常由自备发电机组电源供电的情况下,自备发配电系统中除电源为发电机组以外,配电系统的结构型式应与本章第一、二节阐述的外电线路电源供电时的基本供配电系统结构型式相同 关于自备发配电系统的接地问题,将连同基本供配电系统的接地问题一起,在本书第四章作具体阐述 第第3 3章章 基本保护系统基本保护系统 众所周知,施工现场的用电系统,不论其供电方式如何,都属于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0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为了保证用电过程中,系统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并对系统本身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诸如接地、短路、过载、漏电等故障进行自我保护,在系统结构配置中必须设置一些与保护要求相适应的子系统,即接地保护系统、过载与短路保护系统、漏电保护系统,它们的组合就是用电系统的基本保护系统 3 3..1 1 接地保护系统接地保护系统 3.1.1接地保护系统的基本分类 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电气设备接地保护系统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所谓TT系统;一类是所谓TN系统。
TN系统又分为三种基本型式:TN-C系统、TN-S系统、TN-C-S系统 3.1.2 TN—S系统的确定 (1)《规范》的规定要点1)在施工现场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 (注我区供电系统基本都是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系统注我区供电系统基本都是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系统) )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当采用TN系统作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2)《规范》规定的实质 从以上《规范》的规定中,可得出以下四点实质性结论: 1)施工现场用电工程接地保护系统的基本系统或优选系统是TN-S接 零保护系统 2)施工现场用电工程的接地保护严禁采用TN-C接零保护系统 3)在同一供电系统(由同一台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供电的系统)中TN 接零保护与TT接地保护系统不能同时采用。
TN--STN--S系统系统 (3)《规范》规定的说明 1)TN—S系统的优点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时,所有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可十分方便地通过保护零线(PE线)接地,而且由于正常情况下PE线上无电流通过,所以与其相连接的所有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均与大地保持等电位,人体触及这些外露可导电部分时不会有触电感觉 2)TN—C系统的危险采用TN—C接零保护系统时,虽然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工作零线(N线)接地也很方便,但是由于正常情况下N线上会因三相负荷不平衡而流过不平衡电流(有时称为零序电流),因而与其相连接的所有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均程度不同的带电,存在对地电压,人体触及这些外露可导电部分时就会有触电感觉而且三相不平衡电流越大,越靠近配电系统或线路末端,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对地电压越高,触电危险性越大 3)TN与TT系统共用的危险如图(3—1—5)所示,如在用电系统中一部分设备B作TN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A作TT保护接地,则当作TT保护接地的设备A发生相线对其外露可导电部分所谓接地“碰壳”短路故障时,则所有作TN保护接零的设备B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将同时带电,呈现对地电压。
3.1.3 TN—S接零保护系统的设置要求 下面将按照《规范》的相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设置的TN—S接零保护系统示意图(3—1—6)、(3—1—7),集中介绍其设置要求的要点: (1)PE线的引出位置对于专用变压器供电时的TN-S接零保护系统,PE线必须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RCD)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对于共用变压器三相四线供电时的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2)PE线与N线的连接关系经过总漏电保护器PE线和N线即分开,尔后不得再作电气连接 (3)PE线与N线的应用区别PE线是保护零线,只用于连接电气设备外漏可导电部分,在正常工作情况下无电流通过,且与大地保护等电位;N线是工作零线,作为电源线用于连接单相设备或三相四线设备,在正常工作情况下会有电流通过,被视为带电部分,且对地呈现电压所以,在实用中不得混用和代用 (4)PE线的重复接地PE线的重复接地不应少于三处,应分别设置于供配电系 统的首端、中间、末端处,每处重复接地电阻值(指工频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重复接地必须与PE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否则N线中的电流将会分流经大地和电源中性点工作接地处形成回路,使PE线对地电位升高而带电 PE线重复接地的目的,一是降低PE线的接地电阻,二是防止PE线断线而招致接地保护失效 (5)PE线的绝缘色为了明显区分PE线和N线,以及相线,按照国际统一标准,PE线一律采用绿/黄双色绝缘线 顺便指出,在施工现场用电工程的用电系统中,作为电源的电力变压器和发电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工作接地电阻值,在一般情况下都取为不大于4Ω 3.2 过载与短路保护系统 所谓过载是指用电系统线路或设备中的电流在运行过程中超过设计规定限值的状态所谓短路是指用电系统线路和设备在运行过程中负载阻抗突然消失,而线路或设备中的电流迅速超过某种极限值的状态 过载和短路对于用电系统来说都是一种非正常的运行状态或者说是一种故障 这种故障不仅对用电系统本身具有极大的危害,而且对使用用电系统的人和财产也具有极大的潜在危害 3.2.1 过载与短路故障的危害 (1)过载的危害 根据电流的热效应与电流的平方成正比的关系可知,当配电线路或用电设备过载时,线路或设备的发热量就要增加,伴随着温度也要升高。
当其温升超过了其绝缘的允许温升时,绝缘就要被烧毁,以至被点燃并引发短路、火灾和触电伤害有时即使过载不多,也会由于长时间过热,加速绝缘老化,而使线路或设备漏电增加,失去正常运行功能,并潜在着导致短路和人体触电的危险 (2)短路的危害 短路可视为一种极限过载状态,当配电线路或用电设备发生短路时,由于瞬间绝缘和负荷阻抗消失,电流剧增,因而常常伴随着因绝缘和空气被击穿而引发的弧光放电和因剧烈电流热效应引发的气体剧烈膨胀的爆裂声在这种情况下,不仅短路点周围的人体会受到触电的、弧光的、灼热的、机械的伤害,而且很容易点燃邻近的易燃易爆物,引发电气火灾如不及时消除,其危害范围会迅速扩大 3.2.2过载与短路保护系统设置的要点 (1)采用三级过载与短路保护系统所谓采用三级过载与短路保护系统是指在施工现场基本供配电 系统的三级配电装置总配电箱(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中,均应设置熔断器或断路器其中断路 器允许用兼有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取代 (2)多回路配电装置的总路和分路中均应设置熔断器或断路器即在总配电箱(配电柜)、分配电箱 的总路和各分路中都要设置熔断器或断路器。
3.3 漏电保护系统 漏电是电气系统的不同带电体之间及带电体与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之间,因绝缘损坏而出现传导性泄漏电流的一种非正常现象或故障 漏电作为一种故障,不仅对用电系统本身的安全运行具有很大的危害,尤其是对于使用用电系统的人和财产具有更大的潜在危害 3.3.1漏电的危害 (1)漏电对用电系统的危害 漏电对用电系统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使系统运行过程中电压、电流不稳定、电能损耗增加,严重时导致系统局部或全部停电 (2)漏电对人的危害 漏电对人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当用电系统的设备或线路发生漏电时,程度不同地使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带了电,而由正常不带电部分变为带电部分,同时呈现对地电压如果地面上的人体无意中接触到这些部分,就会受到触电伤害这种触电称为间接接触触电间接接触触电是指人体直接接触到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而在故障情况变为带电体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发生的触电第二、电气设备或线路何时、何部位漏电,漏电程度如何,人们是无法预知的,也就是说因漏电而对人体造成触电伤害具有很难预测的潜在危险第三、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带电的,所以人们在心理上、精神上就很自然地失去因接触它而意外发生触电伤害的警觉。
由此可见,这种间接接触触电,从某种意义上说,比人体直接接触到在正常情况下即带电的带电体所发生的所谓直接接触触电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更大 (3)漏电对财产的危害 漏电对财产的危害主要表现在漏电引致电火并烧毁财产的危害在许多场合电气设备或线路漏电往往伴随着电火花或电弧的产生,如果其周围存在易燃易爆物,则会被点燃并引致火灾由此引致的电气火灾无疑会给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有时对火灾场所的人员也会造成巨大伤害3.3.2漏电保护系统设置要点 (1)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所谓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是指在施工现场基本供配电系统的总配电箱(配电柜)和开关箱首、末二级配电装置中,设置漏电保护器其中,总配电箱(配电柜)中的漏电保护器可以设置于总路,也可以设置于各分路,但不必重叠设置 (2)实行分级、分段漏电保护原则实行分级、分段漏电保护的具体体现是合理选择总配电箱(配电柜)、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参数《规范》从确保防止人体间接接触触电危害角度出发,对设置于开关箱和总配电箱(配电柜)的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参数作出了如下规定: 1)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IΔ为:一般场所IΔ≯30mA,潮湿与腐蚀介质场所IΔ≯15mA;其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为TΔ≯0.1s。
2)总配电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IΔ>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为TΔ>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IΔ·TΔ应不超过安全界限值30mA·s,即IΔ·TΔ≯30mA·s (3)漏电保护器极数和线数必须与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保持一致 (4)漏电保护器的电源进线类别(相线或零线)必须与其进线端标记一一对应,不允许交叉混接更不允许将PE线当N线接入漏电保护器 (5)漏电保护器在结构选型时,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若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不能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应同时设置缺相保护 (6)漏电保护器必须与用电工程合理的接地系统配合使用,才能形成完备、可靠的防触电保护系统漏电保护器在TN—S系统中的配合使用接线方式、方法如图(3-3-1)所示 第第4 4章章 接地装置接地装置 接地装置是构成施工现场用电基本保护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是施工现场用电工程的基础性安全装置4.1 4.1 接地的概念接地的概念 4.1.1接地与接地装置 所谓接地,是指设备与大地作电气连接或金属性连接。
电气设备的接地,通常的方法是将金属导体埋入地中,并通过导体与设备作电气连接(金属性连接)这种埋入地中直接与地接触的金属物体称为接地体,而连接设备与接地体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线,接地体与接地线的连接组合就称为接地装置 4.1.2接地的分类 接地有多种分类方法,以下主要介绍接地按其作用不同的分类 接地按其作用分类可分为:功能性接地和保护性接地及兼有功能和保护性的重复 接地 (1)功能性接地 电气系统或设备因运行稳定需要的接地,称为功能性接地功能性接地又分为: 工作接地、屏蔽接地、逻辑接地 工作接地是指电气系统为稳定正常工作电压的接地例如电力变压器和发电机 中性点的接地即属于工作接地 屏蔽接地是指电气线路或装置为使其内部导体或器件免受外界电磁场干扰而将其外露可导电部分接地例如将电缆金属外护层、穿线金属管及电子组件金属外壳等接地均属于屏蔽接地 逻辑接地是指为保证电子设备稳定工作而将其金属底板或某一公共连接线作为逻辑信号的电位参考点而接地。
(2)保护性接地 为防止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因绝缘损坏带电危及人、畜安全和设备安全,以及设置相应保护系统需要,而将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或其它金属结构接地,称为保护性接地保护性接地分为保护接地、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等 保护接地是指在接地保护系统中将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接地例如将电动机的金属底座、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等接地,均属于保护接地,又称安全接地保护接地的接地装置应是独立设置的,即与系统接地无关如果保护接地是籍助于导体与系统中性点接地装置相连接实现,则只能称为保护接零 防雷接地是指为防止雷电对电气系统和设备,以及高架金属设施和建、构筑物的危害,使雷击防雷装置时雷电流顺利泄入大地而将防雷装置接地例如接闪器(避雷针、避雷线、避雷带)、避雷器的接地,均属于防雷接地 防静电接地是指为防止电气系统或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静电对人畜和财产造成危害,并将有害静电顺利导入大地,而将产生静电的部位接地 (3)重复接地 在三相四线制系统中,为了增强接地保护系统接地的作用和效果,并提高其可靠性,在其接地线的另一处或多处再作接地(通过新增接地装置),称为重复接地。
4 4..2 2 接地装置的组成接地装置的组成 如上所述,接地装置主要由接地体(或称接地极)与接地线连接组合而成 4.2.1接地体 接地体一般分为自然接地体和人工接地体两种 (1)自然接地体 自然接地体是指原已埋入地下并可兼做接地用的金属物体例如原已埋入 地中的直接与地接触的钢筋混凝土基础中的钢筋结构、金属井管、非燃气金 属管道、铠装电缆(铅包电缆除外)的金属外皮等,均可作为自然接地体 (2)人工接地体 人工接地体是指人为埋入地中直接与地接触的金属物体简言之,即人工 埋入地中的接地体用作人工接地体的金属材料通常可以采用圆钢、钢管、 角钢、扁钢,及其焊接件,但不得采用螺纹钢或铝材 4.2.2接地线 接地线也可以分为自然接地线和人工接地线 (1)自然接地线 自然接地线是指设备本身原已具备的接地线如钢筋混凝土构件的钢筋、穿线钢管、铠装电缆(铅包电缆除外)的金属外皮等自然接地线可用于一般场所各种接地的接地线,但在有爆炸危险场所只能用作辅助接地线自然接地线各部分之间应保证电气连接,严禁采用不能保证可靠电气连接的水管和既不能保证电气连接又有引起爆炸危险的燃气管道作为自然接地线。
(2)人工接地线 人工接地线是指人为设置的接地线人工接地线一般可采用圆钢、钢管、角钢、扁钢等钢质材料,但接地线直接与电气设备相连的部分以及采用钢接地线有困难时,应采用绝缘铜线 4.2.3接地装置的敷设 接地装置的敷设应遵循下述原则和要求: (1)应充分利用自然接地体当无自然接地体可利用,或自然接地体电阻不符合要求,或自然接地体运行中各部分连接不可靠,或有爆炸危险场所,则需敷设人工接、地体 (2)应尽量利用自然接地线当无自然接地线可利用,或自然接地线不符合要求,或自然接地线运行中各部分连接不可靠,或有爆炸危险场所,则需要敷设人工接地线 (3)人工接地体可垂直敷设或水平敷设垂直敷设时,接地极相互间距不宜小于其长度的2倍,顶端埋深一般为0.8m;水平敷设时,接地极相互间距不宜小于5m,埋深一般不小于0.8m(4)人工接地体和人工接地线的最小规格分别如表(4—2—1)和表(4—2—2)所示材料名称规格项目最小规格圆钢 直径(mm) 4钢管 壁厚(mm) 3.5角钢 板厚(mm) 4扁钢 截面(mm) 48 板厚(mm) 6注:敷设在腐蚀性较强的场所或土壤电阻率ρ≤100Ω·m的潮湿土壤中的接地体,应适当 加大规格或热镀锌。
表(4-2-2) 人工接地线最小规格 地上敷设 材料名称 规格项目 地下敷设 室内 室外 圆钢 直径(mm) 5 6 8 钢管 壁厚(mm) 2.5 2.5 3.5 角钢 板厚(mm) 2 2.5 4 扁钢 截面(mm) 24 48 48 板厚(mm) 3 4 8 绝缘铜线 截面(mm) 2 1.5注:敷设在腐蚀性较强的场所或土壤电阻率ρ≤100Ω·m的潮湿土壤中的接地体,应适当 加大规格或热镀锌 (5)接地体各部分接地极间及接地体与接地线的连接均应采 用焊接 (6)接地线连接处应采用搭接焊其中扁钢的搭接长度应为其宽度的2倍;圆钢的搭接长应为其直径的6倍 (7)接地线及其连接处如位于潮湿或腐蚀介质场所,应涂刷防潮、防腐蚀油漆。
(8)每一组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两根及以上导体,并在不同点与接地体焊接 (9)接地线与接地设备的连接可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用螺栓连接时,应设防松螺帽或加防松垫片 (10) 接地体周围不得有垃圾或非导体杂物,且应与土壤紧密接触 第第5 5章章 配电装置配电装置 施工现场的配电装置是指施工现场用电工程配电系统中设置的总配电箱(配电柜)、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为叙述方便起见,以下将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合称配电箱 5..1 配电装置的箱体结构配电装置的箱体结构 这里所谓配电装置的箱体结构,主要是指适合于施工现场用电工 程配电系统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结构按照《规范》的规 定,施工现场用电工程配电系统设置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其箱体结构应符合以下七项基本要求 5.1.1箱体材料 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一般应采用铁板制作、亦可采用优质绝缘板制 作,但不得采用木板制作 采用铁板制作时,宜采用冷轧铁板,铁板厚度应为1.5~2.0mm。
其中,开关箱箱体铁板厚度可不小于1.2mm;而配电箱箱体铁板厚度应 不小于1.5mm 优质绝缘板是指具有阻燃性的绝缘板,例如环氧树脂纤维木板、电木 板等其厚度应保证适应户外使用,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5.1.2配置电器安装板 配电箱、开关箱内配置的电器安装板应符合配电箱、开关箱对箱体材料的要求,用以安装所配置的电器和接线端子板等不允许不配置电器安装板,而将所配置的电器、接线端子板等直接装设在箱体上 电器安装板在装设时,应与箱体正常安装位置的后侧面间留有一定的间隔空隙,用以布置箱的进线和出线 电器安装板与箱体之间可通过折页作活动联接,也可用螺栓作固定联接铁质电器安装板与铁质箱体之间必须保证电气连接,当铁质电器安装板与铁质箱体之间采用折页作活动联接时,必须在二者之间跨接编织软铜线 5.1.3加装N、PE接线端子板 加装N、PE接线端子板,主要是为配电箱、开关箱进、出线中的N线和PE线分别提供一个集中连接端子板,以防止N线和PE线混接、混用在加装N、PE接线端子板时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N、PE端子板必须分别设置,固定安装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作符号标记,严禁合设在一起其中N端子板与铁质电器安装板之间必须保持绝缘;而PE端子板与铁质电器安装板之间必须保持电气连接当采用铁箱配装绝缘电器安装板时,PE端子板应与铁质箱体作电气连接 (2)N、PE端子板的接线端子数应与箱的进线和出线的总路数保持一致 (3)N、PE端子板应采用紫铜板制作 5.1.4 统一进、出线口设置位置为其正常竖直安装位置的下底面,不得设置在上面、侧面、后面和箱门处,主要是为了有利于防止户外风、沙、雨、雪侵入箱内 进、出线口尚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进出线口应光滑,以圆口为宜 (2)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子 (3)进、出线口数应与进、出线总路数保持一致 5.1.5按箱电器配置和安装规程确定箱体尺寸 电器配置是指电器的数量、种类和外形尺寸;安装规 程是指基于电器的安装、接线、操作、维修安全、方便和 保证电气安全距离的安装尺寸关系规定具体地说箱内电 器安装板上电器的安装尺寸关系可按表(5-1-1)确定 表(5-1-1) 配电箱、开关箱内电器安装尺寸选择值┌────────────────────┬─────────┐│ 间距名称 │ 最小净距(mm) │├────────────────────┼─────────┤│ 并列电器(含单极熔断器)间 │ 30 │├────────────────────┼─────────┤│ │ 15A,30 ││ 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与电器边沿间 │ 20~30A,50 ││ │ 60A及以上,80 │├────────────────────┼─────────┤│ 上、下排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间 │ 25 │├────────────────────┼─────────┤│ 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至板边 │ 40 │├────────────────────┼─────────┤│ 电器至板边 │ 40 │└────────────────────┴─────────┘5.1.6箱体设门,并配锁,以适应户外环境和用电管理要求。
5.1.7箱体外形具有防雨、防雪、防雾、防尘结构,以适应户外环境要求 5 5..2 2 配电装置的电器配置配电装置的电器配置 5.2.1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 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应符合下述原则: (1)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若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则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2)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若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则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3)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或彼此靠近的单极隔离电器,不得采用分断时不具有可见分断点的电器当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时,可兼作隔离开关 综合上述原则可知总配电箱应装设三类电器,即电源隔离电器、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及漏电保护电器其配置次序,从电源端开始依次是隔离电器、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漏电保护器,不可颠倒。
5.2.2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 (1)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 在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的配电系统中,分配电箱中不要求设置漏电保护器,此时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应符合下述原则: 1)总路设置总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2)分路设置分路隔离开关,以及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3)隔离开关设置于电源进线端 根据这些原则,分配电箱应装设两类电器,即隔离电器和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其配置次序依次是隔离电器、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不可颠倒 5.2.3开关箱的电器配置 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要与用电设备负荷类别相适应以下介绍几种典型开关箱的电器配置,设置电源隔离、过载、短路和漏电保护电器 5 5..3 3 配电装置的使用与维护配电装置的使用与维护 5.3.1 配电装置的使用 按照《规范》的规定,配电装置在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安全技术要求: (1)各级配电装置的箱(柜)门处均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电气系统接线图,以防误操作 (2)各级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
(3)电工和用电人员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4)配电装置送电和停电时,必须严格遵循下列操作顺序: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配电柜) (5)如遇发生人员触电或电气火灾的紧急情况,则允许就地、就近迅速切断电源 (6)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锁班中停止作业一小时及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装置也应断电上锁 (7)配电装置必须按其正常工作位置安装牢固、稳定、端正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0.8~1.6m (8)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它用 电设备 (9)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于每次使用时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 才可继续使用 5.3.2配电装置的维护 (1)配电装置设置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常温。
应及时清除易燃易爆物、腐蚀、积水和杂物,并留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2)配电装置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尤其是易燃易爆物、腐蚀介质和金属物,经常保持清洁 (3)配电装置的进、出线应防止受腐蚀、拉力和机械损伤,不得被杂物掩埋 (4)配电装置进行定期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停、送电必须由专人执行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并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5)配电装置内更换电器时,必须与原规格、性能保持一致,不得使用与原规格、性能不一致的代用品 第第6 6章章 配电线路配电线路 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按其敷设方式和场所不同,主要有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室内配线三种设有配电室时,还应包括配电母线 6 6..1 1 一般要求一般要求 对配电线路的一般要求,就是指对各种配电线路具有共性的配电线路型式和配电线选择的要求 6.1.1配电线路的型式 通常配电线路的结构型式有放射式、树干式、链式、环形四种以下先对其作些简介,然后提出一些选择原则。
(1)放射式配线 放射式配线是指一独立负荷或一集中负荷均由一单独的配电线路供电如图 (6—1—1)所示 (2)树干式配线 树干式配线是指一些独立负荷或一些集中负荷按它所在位置依次连接到某一条 配电干线上,如图(6—l—2)所示 (3)链式配线 链式配线是一种类似树干式的配电线路,但各负荷与干线之间不是独立支接,而是 关联链接,如图(6-1-3)所示 链式配线适用于相距较近,且不很重要的小容量负荷场 所,但链接独立负荷不宜超过3~4个 (4)环形配线 环形配线是指若干变压器低压侧通过联络线和开关接成环状配电线路,如图(6—1—4)所示 对于施工现场用电工程来说,实际采用哪一种配线型式,可考虑下述原则: 1)采用架空线路时,由总配电箱至分配电箱宜采用放射—树干式配线,由分配电箱至开关箱也宜采用放射—树干型配线,或放射—链式配线 2)采用电缆线路时,由总配电箱至分配电箱宜采用放射式配线,由分配电箱至开关箱也宜采用放射式配线,或放射—链式配线 3)采用架空一电缆混合线路时,可综合运用上述1)、2)所确定的原则。
4)采用多台专用变压器供电,规模较大,且属于重要工程的施工现场,可考虑采用环形配线型式 6.1.2配电线的选择 配电线的选择,实际上就是架空线路导线、电缆线路电缆、室内线路导线、电缆,以及配电母线的选择分述如下: (1)架空线的选择 架空线的选择主要是选择架空线路导线的种类和导线的截面,其选择依据主要是《规范》对架空线路敷设的要求和线路负荷计算的计算电流 1)导线种类的选择 按照《规范》的要求,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即或者为绝缘铜线,或者为绝缘铝线严禁采用裸导线,因为裸导线在人体碰线触电和线间短路方面潜在的危险性更大 所谓绝缘导线是指绝缘性能完好的导线绝缘完好的标志是指绝缘无老化、无裂纹、无破损裸露导体现象,且其绝缘电阻不小于每伏1000Ω,额定工作电压大于线路工作电压 由于铜的导电性能远远优于铝,所以有条件时可优先选用绝缘铜线,其优点是与铝线相比电气连接性好,电阻率低,机械强度大,并有利于降低线路电压损失 2)导线截面的选择 导线截面的选择主要是依据线路负荷计算结果,按绝缘导线允许温升初选导线截面,然后按线路电压偏移和机械强度要求校验,按工作制核准,最后综合确定导线截面。
a、按允许温升初选导线截面 按允许温升初选导线截面,应使所选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Iy大于或等 于其实际计算电流Ij,即 Iy≥Ij (6-1-1) b、按电压偏移校验导线截面 所谓电压偏移,一般是指负偏移,即电压损失它是指线路始、末两端电压偏移值占线路额定电压值的百分数,即ΔU%=(U1-U2)/Ue×100% (6-1-3) 式中,U1—线路始端电压(V); U2—线路末端电压(V); Ue—线路额定电压(V) 按照规定,为了保证配电线路末端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其工作电压对始端的电压偏移(损失)不得超过允许的电压偏移ΔUy=5%所以,上述ΔU%如果不大于5%,则导线截面校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需再适当加大导线截面,或缩短配电距离 c、按机械强度校验导线截面 初选导线截面按机械强度校验,其最小允许截面如表(6-1-1)所示,即要求初选导线截面必须大于或等于表中所列最小截面值 表(6-1-1) 机械强度要求的导线最小截面┌─────────────┬─────────┬──────────┐│ │ 导线截面(mm) │ ││ 敷设条件 │ │ 备注 ││ ├────┬────┤ ││ │ 铜线 │ 铝线 │ │├─────────────┼────┼────┼──────────┤│ 架空动力线的相线和零线 │ 10 │ 16 │ │├─────────────┼────┼────┼──────────┤│ 架空跨越铁路、公路、河流│ 16 │ 25 │ │├───┬─────────┼────┼────┼──────────┤│ │ 架空敷设 │ 4 │ 6 │ 敷设长度10~25m ││接户线│ │ 2.5│ 4 │ 敷设长度10 m以下 ││ ├─────────┼────┼────┼──────────┤│ │ │ 4 │ 6 │ 敷设长度10~25m ││ │ 沿墙敷设 │ │ │ ││ │ │ 2.5│ 4 │ 敷设长度10m以下 │├───┴─────────┼────┼────┼──────────┤│ 室内照明线 │ 1.5│ 2.5│ │├─────────────┼────┼────┼──────────┤│ 与电气设备相连的PE线 │ 2.5│ 不允许│ │├─────────────┼────┼────┼──────────┤│ 手持式用电设备PE线 │ 1.5│ 不允许│ │└─────────────┴────┴────┴──────────┘ d、按线路工作制核准导线截面架空线中各导线截面与线路工作制的关系为:三相四线制工作时,N线和PE线截面不小于相线(L线)截面的50%;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3)架空线的绝缘色标准 架空线的绝缘色应符合下述统一规定当考虑架空线相序排列时:L1(A相)—黄色;L2(B相)—绿色;L3(C相)—红色 另外,N线—淡兰色;PE线—绿/黄双色2)电缆的选择 1)电缆类型的选择 电缆的类型应根据其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埋地敷设时,宜选用铠装电缆;或具有防腐、防水性能的无铠装电缆;或无铠装电缆,但有配套防腐、防水措施架空电缆宜选用无铠装护套电缆 各种电缆外护层必须完好无损,无裂纹,无破损裸露芯线额定电压不低于线路工作电压 各种电缆还要根据其使用环境是否有潮湿、积水、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等选择其外护层的防护性能 2)电缆芯线截面的选择 a、按允许温升初选电缆芯线截面 按允许温升初选电缆芯线截面,同样应使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Iy大于或等于线路的计算电流Ij,即 Iy≥Ij (6—1—5) b、按电压偏移校验电缆的芯线截面 电缆线路按电压偏移校验电缆芯线截面的要求与架空线路按电压偏移校验导线截面的要求和方法基本上完全相同。
c、按机械强度校验电缆芯线截面 按机械强度校验电缆芯线截面主要是针对架空电缆线路而言强度检验可根据电缆材料、规格、重量、敷设档距等条件按力学方法计算通常在按规定保持水平档距和垂直固定点的情况下,电缆能够承受得住自重带来的荷重,所以在不附加外力的情况下,可不做机械强度校验计算而对于直埋地电缆来说,只要按前述规要求敷设,不会受到机械力损伤,所以不必进行机械强度校验 3)电缆芯线配置的选择 根据基本供配电系统的要求,电缆中必须包含线路工作制所需要的全部工作芯线和PE线特别需要指出,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而采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条绝缘线等配置方法都是不规范的 五芯电缆中,除包含三条相线外,还必须包含用作N线的淡兰色芯线和用作PE线的绿/黄双色芯线其中,N线和PE线的绝缘色规定,同样适用于四芯、三芯等电缆而五芯电缆中相线的绝缘色则一般由黑、棕、白三色中的二种搭配 (3)室内配线的选择 按照《规范》的规定,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根据这一规定,考虑到室内常常是人员密集活动的场所,所以对导线、电缆线的选择要求,应不低于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对导线和电缆的要求。
除以上三种配线方式以外,在配电室里还有一个配电母线问题由于施工现场配电母线常常采用裸扁铜板或裸扁铝板制做成所谓裸母线,因此其安装时,必须用绝缘、子支撑固定在配电柜上,以保持对地绝缘和电磁(力)稳定性另外,为保证其运行时的热稳定性,其截面应符合根据负荷计算确定的该母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要求按照《规范》规定,对配电母线的要求,还有一个涂刷有色油漆以标志相序的问题具体规定如表(6-1-2)所示表(6—l—2) 母线涂色与相序排列表┌──────┬────┬──────┬──────┬────────┐│ 相别 │ 颜色│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引下排列 │├──────┼────┼──────┼──────┼────────┤│ L1(A) │ 黄 │ 上 │ 后 │ 左 │├──────┼────┼──────┼──────┼────────┤│ L2 (B) │ 绿 │ 中 │ 中 │ 中 │├──────┼────┼──────┼──────┼────────┤│ L3 (C) │ 红 │ 下 │ 前 │ 右 │├──────┼────┼──────┼──────┼────────┤│ N │ 淡兰│ │ │ │└──────┴────┴──────┴──────┴────────┘注:排列方位以配电柜正面方向为基准。
6.2 6.2 架空线路的敷设架空线路的敷设架空线路的组成 架空线路的组成一般包括四部分,即电杆、横担、绝缘子和绝缘导线如采用绝 缘横担,则架空线路可由电杆、绝缘横担、绝缘线三部分组成 《规范》对架空线路组成部分的具体要求如下: (1)电杆 电杆可采用木杆或钢筋混凝土杆严禁利用树林、脚手架作电杆 为保证足够的承载强度,钢筋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不得有宽度大于0.4mm的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稍径不应小于140mm (2)横担 横担可采用木横担或角钢铁横担 铁横担角钢可按表(6-2-1)选用,木横担方木截面按不小于80×80 mm2选用横担长度按表(6-2-2)选用 表(6—2—1) 低压铁横担角钢选用表┌────────┬─────┬───────────────┐│ │ │ 分支或转角杆 ││ 导线截面(mm2) │ 直线杆│ ││ │ ├───────┬───────┤│ │ │ 二线及三线│ 四线及以上│├────────┼─────┼───────┼───────┤│ 16 │ │ │ ││ 25 │ │ │ ││ │ ∠50×5 │ 2×∠50×5 │ 2×∠63×5 ││ 35 │ │ │ ││ 50 │ │ │ │├────────┼─────┼───────┼───────┤│ 70 │ │ │ ││ 95 │ ∠L63×5 │ 2×∠63×5│ 2×∠70×5 ││ 120 │ │ │ │└────────┴─────┴───────┴───────┘ 表(6—2-2) 横担长度选用表┌─────────────────┐│ 横担长度(m) │├────┬───────┬────┤│ 二线│ 三线、四线│ 五线│├────┼───────┼────┤│ 0.7│ 1.5 │ 1.8│└────┴───────┴────┘ (3)绝缘子 绝缘子主要用针式绝缘子和蝶式绝缘子。
直线杆采用针式绝缘子;终端、转角等耐张杆可采用蝶式绝缘子 (4)绝缘导线应符合本章第一节对架空线路的选择要求 6.2.2架空线路的敷设规则 (1)电杆埋深 电杆埋深宜为杆长的1/10加0.6m,且应将回填土分层夯实当土质较松软时,宜适当加大埋入深度或采用卡盘等加固,以防歪斜或倾倒 (2)横担固定 横担要用螺栓和铁拉板固定在电杆上 横担的型式要与电杆类别相适应直线杆和15°以下转角杆,可采用单横担、单绝缘子;跨越机动车道时,应采用单横担双绝缘子;15°~45°的转角杆,应采用双横担双绝缘子;45°以上的转角杆,应采用十字横担横担间距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表(6—2-3) 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m)┌───────┬─────┬────────┐│ 排列方式 │ 直线杆│ 分支或转角杆│├───────┼─────┼────────┤│ 高压与低压│ 1.2 │ 1.0 │├───────┼─────┼────────┤│ 低压与低压│ 0.6 │ 0.3 │└───────┴─────┴────────┘(3)绝缘子固定 针式绝缘子和蝶式绝缘子要分别用螺栓和铁拉板固定在横担上。
(4)档距 架空线敷设时,相邻电杆之间的档距不得大于35m,以减小弧垂,减轻风摆(5)线间距 架空线应分线敷设,不得集束敷设横担上相邻导线线间距不得小于0.3m,靠近电杆两侧导线的线间距不得小于0.5m (6)绝缘线固定 绝缘线要绑扎固定在绝缘子上不得搭在横担上或缠绕在树木等其它物体上 (7)绝缘线接头 绝缘线接头要连接牢固、可靠架空线在一个档距内,每层导线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条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如架空线路跨越铁路、公路、电力线路,则在跨越档距内不得有接头接户线在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8)拉线和撑杆 架空线路的转角杆、终端杆及分支杆处应打拉线或设支撑杆,以抵消不平衡张力,防止电杆向一侧歪斜和倾倒 拉线宜采用镀锌铁线,其截面不得小于3×D4.0mm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应在45°~30°之间拉线埋深不得小于1m拉线如从架空线导线之间穿过,则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线绝缘子 撑杆可以代替拉线,其埋深不得小于0.8m,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撑杆与主杆的夹角宜为30° (9)相序排列 架空线相序排列顺序: a、动力、照明线在同一横担上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顺序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1、N、L2、L3、PE; b、动力、照明线在二层横担上分别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顺序是: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2、L2、L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L1、L2、L3)、N、PE。
(10) 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防护距离应符合表(6—2—4)的规定表(6—2—4) 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 (11) 接户线间及与邻近线路间的防护距离应符合表(6—2—5)的规定表(6-2-5) 接户线线间及与邻近线路间的距离 6 6..3 3 电缆线路的敷设电缆线路的敷设 电缆敷设应采用埋地或架空两种方式,严禁沿地面明设,以防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按照《规范》的规定,电缆的敷设规则如下: 6.3.1埋地电缆的敷设规则 (1)埋设方式 埋地电缆宜采用直埋方式 (2)埋设位置 电缆埋设路径应保证电缆不受机械损伤,不受热源辐射;应尽量避开建、构筑物和交通要道;与邻近电缆和管沟平行间距不小于2m,交叉间距不小于1m电缆埋设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3)埋设深度和方法 电缆直埋时,应开挖深度为0.7米的、断面为梯形的沟槽敷设时,应在电缆紧邻上、 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沙,然后回填原土,并于地表面覆盖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埋设方法如图(6—3—1)所示 (4)电缆接头 直埋电缆在地下不得有接头。
如遇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 内 (5)电缆防护 直埋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到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电缆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电缆直埋有很多优点,主要是施工简单,投资省,散热好,防护好,不易受损 6.3.2架空电缆的敷设规则 (1)架设方式 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沿墙敷设,不得沿树木、屋面敷设严禁沿脚手架敷设 (2)架设位置 电缆架设路径应保证电缆不受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3)架设高度和方法 电缆架空敷设高度符合《规范》对架空线敷设高度的要求 电缆架空敷设时,宜用绝缘子固定,用绝缘线绑扎,相邻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 能承受自重带来的荷重,以防芯线被拉伸、变形或拉断 (4)电缆接头 架空电缆接头应连接牢固、可靠,并做绝缘、防水包扎,不得承受张力 6.3.3在建工程电缆敷设规则 (1)引入方式 在建工程的临时电缆线路必须采用埋地穿管方式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架空引入和沿地面门口引入。
(2)敷设位置和方法 电缆垂直敷设时,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尽量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少于一处,以分解削弱电缆自重带来的张力,并避免电缆晃动 电缆水平敷设时,宜沿门口和墙刚性固定,且其相对作业地面垂直高度不小于2m 6 6..4 4 室内配线的敷设室内配线的敷设 安装在现场办公室、生活用房、加工厂房等暂设建筑内的配电线路,通称为室内配电线路简称室内配线 室内配线分为明敷设和暗敷设两种其敷设要求如下: 6.4.1明敷设的要求 明敷设可采用瓷瓶、瓷(塑料)夹配线,嵌绝缘槽配线和钢索配线三种方式不 得悬空乱拉 (1)采用瓷瓶、瓷(塑料)夹配线时,瓷瓶、瓷(塑料)夹应紧固在墙壁和棚顶 (2)采用嵌绝缘槽配线时,绝缘槽应紧固在墙壁和顶棚上,不得松脱,不得破裂露线 (3)采用钢索配线时,钢索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采用瓷(塑料)夹固定绝缘导线时,绝缘导线间距 不应小于35mm、瓷(塑料)夹间距不应大于800mm:采用瓷瓶固定绝缘导线时,导线间距不应小于 100mm,瓷瓶间距不应大于1.5mm;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或电缆时,可直接敷设于钢索上。
(4)明敷主干线的距地高度不得小于2.5m (5)明敷线路分支处不应承受外力 (6)明敷线路应减少弯曲、悬垂而取直 6.4.2暗敷设的要求 暗敷设可采用绝缘导线穿管埋墙或埋地方式和电缆直埋墙或直埋地方式但应注意三个问题: (1)暗敷设线路部分不得有接头 (2)暗敷设金属穿管应作等电位连接,并与PE线相连接 (3)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绝缘导线)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和管接头应密封严禁将绝缘导线直埋地下第第7 7章章 用电设备用电设备 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基本上可分为三大类,电动机械、电动工具、照明器 7 7..1 1 电动机械的使用电动机械的使用 7.1.1 起重机械的使用 起重机械主要有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 (1)塔式起重机 1)塔式起重机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合格产品 2)塔式起重机的机体必须作防雷接地,同时必须与配电系统PE线相连接除此以外,PE线与 接地体之间还必须有一个直接独立的连接点。
轨道式塔式起重机的防雷接地可以籍助于机轮和 轨道的连接,但应附加以下三项措施: a轨道两端各设一组接地装置; b轨道的接头处作电气连接,两轨道端部作环形电气连接; c较长轨道每隔30m加一组接地装置 3)塔式起重机运行时注意与外电架空线路或其防护设施保持安全距离(详见第九章第一节) 4)轨道式塔式起重机要配置自动卷线器收放配线电缆,不得使电缆随机拖地行走 5)塔式起重机为适应夜间工作,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当塔身高于30m时,还应在其塔顶和臂架端部设置红色信号灯,以防与空中飞行器相撞 6)塔式起重机在强电磁波源附近工作时,为防止强电磁辐射在机身感应电压对地面挂装吊物 人员构成的潜在触电危害,应在吊钩与被吊物之间采取绝缘隔离措施,地面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也可在挂装吊物时,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接地装置(2)外用电梯 1)梯笼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 2)梯轨上、下极限位置均应设置限位开关。
3)梯笼与楼层间应设置双向通讯系统 4)梯笼与所经楼层应设置具有机械或电气联锁装置的防护门或栅栏 5)每日运行前必须进行空载检验主要检验部位是: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制动器检查必须有防坠落措施 (3)物料提升机 1)电动机正反转应籍助于接触器用按钮控制,不得采用手动倒顺开关控制 2)电动机基座必须安装牢固、稳定 3)电动机基座与PE线的连接必须可靠 4)提升机上、下极限位置设置限位开关 5)提升机每日工作前必须进行空载检验检查重点是电动机正、反向运行控制,行程、限位开关,制动器、变速器等 7.1.2 桩工机械的使用 桩工机械主要有潜水式钻孔机、潜水电机等 (1)潜水式钻孔机电机的密封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中的IP68级规定IP68级为最高级防止固体异物进入(尘密级)和防止连续浸水时进水造成有害影响的防护,以适应钻孔机浸水的工作条件,使电机不因浸水而漏电 (2)潜水式钻孔机的漏电保护要符合配电系统关于潮湿场所漏电保护的要求 (3)潜水式钻孔机的电机和潜水电机在使用前后均应检查其绝缘电阻(应大于0.5MΩ),不合要求时严禁继续使用。
(4)潜水电机的负荷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护套不得有裂纹和破损 (5)潜水电机负荷线的长度不应小于1.5m,不得有接头 (6)潜水电机使用过程中不得带电移动 (7)潜水电机入水、出水、移动时,不得拽拉负荷线电缆,任何情况下负荷线电缆不得承受外力 7.1.3 夯土机械的使用 (1)夯土机械的金属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小于二处;其漏电保护必须适应潮湿场所的要求 (2)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3)夯土机械的操作扶手必须绝缘,使用者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 (4)夯土机械使用时应有人调整电缆,且电缆长度不应大于50m;使用过程严禁电缆缠绕、扭结和被机体跨越 (5)多台夯土机械并列工作时,其平行间距不得小于5m;前后间距不得小于10m 7.1.4混凝土机械的使用 (1)混凝土机械电机的金属外壳或基座与PE线的连接必须可靠,连接点不得小于二处 (2)混凝土机械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且不得有任何破损和接头 (3)混凝土机械的漏电保护,视工作场所环境条件不同可分成两类:混凝土搅拌机可按一般场所对待,各种振动器按潮湿场所对待。
(4)对混凝土搅拌机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隔离开关呈现明显可见的电源分断点,并将开关箱关门上锁严禁在其开关箱未断电的情况下进行清理、检查、维修 7.1.5 钢筋机械的使用 (1)钢筋机械的金属基座必须与PE线作可靠的电气连接 (2)钢筋机械的漏电保护可按一般场所要求对待 (3)钢筋机械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不得有任何破损和接头 (4)钢筋机械周围的钢筋头废料要及时清理,不得堆集 (5)钢筋机械的电机、负荷线和控制器要注意防雨、防雪、防风沙、防强日光照晒 (6)对钢筋机械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隔离开关呈现明显可见分断点,并将开关箱关门上锁严禁在其开关箱未断电的情况下,进行清理、检查、维修7.1.6 木工机械的使用 (1)木工机械的金属基座必须与PE线作可靠的电气连接 (2)木工机械的漏电保护可按一般场所要求对待 (3)木工机械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不得有任保破损和接头 (4)木工机械周围的木屑、碎木、刨花要及时清理,不得堆集。
(5)木工机械设置于露天时,其电机、负荷线和控制器要注意防雨、防雪、防风沙、防强日光照晒 (6)对木工机械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隔离开关呈现明显可见分断点,并将开关箱关门上锁严禁在其开关箱未断电的情况下,进行清理、维修、检查 7.1.7 焊接机械的使用 (1)电焊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 (2)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其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进线端不得裸露 (3)发电机式直流电焊机的换向器要经常检查、清理、维修,以防止可能产生的异常换向电火花4)交流电焊机除应设置一次侧漏电保护以外,还应配装防二次触电保护器 (5)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护套不得破裂,其接头必须绝缘、防水包扎防护好,不应有裸露带电部分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地线不得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 (6)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7.1.8 其它电动机械的使用 其它电动机械主要是指地面抹光机、水磨石机、水泵和盾构机械等。
它们安全使用的共同事项是按潮湿场所条件设置漏电保护,不同点有二个: (1)地面抹光机、水磨石机和盾构机械因其工作的移动性和振动性,其电机金属基座与PE线的连接 点不少于二点 水泵电机的金属基座与PE线的连接点可以是一点 (2)地面抹光机、水磨石机和盾构机械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 软电缆,并不得有破损和接头 水泵负荷线必须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严禁有破损和接头,并不得承受外力 7 7..2 2 电动工具的使用电动工具的使用 7.2.1 电动工具的分类 手持式电动工具按其绝缘和防触电性能分可分为三类,即 Ⅰ类工具、Ⅱ类工具、Ⅲ类工具 (1)Ⅰ类工具 所谓Ⅰ类工具是指工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其基本绝缘,而且还包括一个保护接零或接地施,使外露可导电部分在基本绝缘损坏时不能变成带电体 (2)Ⅱ类工具 所谓Ⅱ类工具是指工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其基本绝缘,而且还包括附加的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不提供保护接零或接地或不依赖设备条件,外壳具有“回”标志 Ⅱ类工具又分为绝缘材料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材料外壳Ⅱ类工具二种。
(3)Ⅲ类工具 所谓Ⅲ类工具是指工具的防触电保护依靠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工具中不产生高于安全特低电压的电压 安全特低电压通常是指36V及以下的电压 7.2.2 电动工具的绝缘检查标准 手持式、Ⅰ、Ⅱ、Ⅲ类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限值如表(7-2-1)所示 表(7-2-1) 手持式电动工具绝缘电阻限值┌─────────┬──────────────┐│ │ 绝缘电阻(MΩ) ││ 测量部位 │ ││ ├────┬────┬────┤│ │ I类 │ Ⅱ类 │ Ⅲ类 │├─────────┼────┼────┼────┤│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2 │ 7 │ I │└─────────┴────┴────┴────┘注:绝缘电阻用500V兆欧表测量 7.2.3 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的安全技术要点 (1)使用场所的要求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使用场所要与所选用的工具类别相适应。
1)在一般场所(空气湿度小于75%)可选用Ⅰ类或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但其保护要附加二点要求: a金属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应少于二处; b漏电保护应符合潮湿场所对漏电保护的要求 2)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或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严禁使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使用金属外壳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其金属外壳可与PE线相连接,并设漏电保护,以强化其安全保护 3)在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作业时,必须选用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2)开关箱和控制箱设置的要求 除一般场所外,在潮湿场所、金属构架上及狭窄场所使用Ⅱ、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其开关箱和控制箱应设在作业场所以外,并有人监护 (3)负荷线选择的要求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且不得有接头 (4)检查要求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插头、开关、负荷线必须完好无损,插头和电源插座在结构上必须一致,能避免误将导电触头和保护触头混用使用前必须作绝缘检查和空载检查。
在绝缘合格、空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5)自我保护的要求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6)意外情况处理要求 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过程出现外壳高温、电缆破皮及掉落水中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再行处理严禁手捞带电掉落水中的手持式电动工具 7 7..3 3 照明器的使用照明器的使用 7.3.1 照明设置的一般规定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内各种场所的视觉需要,照明设置应符合下述一般规定 (1)在坑洞内作业、夜间施工或作业厂房、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及自然采光差等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设局部照明 (2)停电后作业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例如夜间高处作业工程及自然采光很差的深坑洞工程等场所,还必须装设由独立自备电源供电的应急照明 (3)对于夜间影响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的在建工程,如开挖的沟、槽、孔洞等,应在其邻边设置醒目的红色警戒照明 对于夜间可能影响飞机及其它飞行器安全通行的高大机械设备或设施,如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应在其顶端设置醒目的警戒照明。
(4)根据需要设置不受停电影响的保安照明 7.3.2 照明器的选择 (1)正常湿度(相对湿度≤75%)的一般场所,可选用普通开启式照明器 (2)潮湿或特别潮湿(相对湿度>75%)场所,属于触电危险场所,必须选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3)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属于触电一般场所,必须选用防尘型照明器,以防尘埃影响照明器安全发光 (4)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亦属于触电危险场所,应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防爆型照明器,详见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现举一例子以说明,假设火灾危险场所属于火灾危险区域划分的23区,即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按该规范规定,照明灯具的防护结构应为IP2X级 (5)存在较强振动的场所,必须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6)有酸碱等强腐蚀介质场所,必须选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以上各类型照明器的共同要求是:所选照明器具应是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合格产品,不得选用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绝缘老化、结构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7.3.3 照明供电的选择 照明供电的选择主要指供电电压、线路导线和配套器具的选择分述如下: (1)供电电压 照明供电电压要与照明器工作环境条件相适应 1)一般场所,照明供电电压宜为220V,即可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2)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规定2.5m等较易触电的 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3)潮湿和易于触及带电体的触电危险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4)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等触电高度危险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行灯电压不得大于36V 6)照明电压偏移值最高为额定电压的-10%~5% (2)照明器配套器具 1)照明变压器非一般的特殊场所,应籍助照明变压器提供36V及以下的电源电压照明变压器必须是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其绝缘水平与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相当,即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因其电源电压不宜稳定,且在故障情况下易将一次绕组电压串至二次绕组,危及照明器及与其接触人员的安全。
2)行灯灯体行灯的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灯体与灯头应结合牢固,灯头应无开关;灯泡外部应有金属保护网;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应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3)照明系统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其电源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连接具有金属外罩灯具的插座和插头均应有接PE线的保护触头 (3)线路导线 1)携带式照明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应采用橡皮护套或塑料护套铜芯软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宜超过3m 2)工作零线(N线)截面应符合以下要求: a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b三相四线制线路中,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当照明器为气体放电灯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c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最大负荷相相线截面相同 7.3.4 照明装置的设置照明装置的设置包括照明装置的安装、控制和保护分述如下: (1)安装 1)安装高度:一般220V灯具室外不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碘钨灯及其它金属卤化物灯安装高度宜在3m以上。
2)安装接线:螺口灯头的中心触头应与相线连接,螺口应与零线(N)连接;碘钨灯及其它金属卤化物灯的灯线应固定在专用接线柱上;灯具的内接线必须牢固,外接线必须做可靠的防水绝缘包扎 3)对易燃易爆物的防护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及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防护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2)控制与保护 1)任何灯具必须经照明开关箱配电与控制,配置完整的电源隔离、过载与短路保护及漏电保护电器 2)路灯还应逐灯另设熔断器保护 3)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直接引入灯具 4)暂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控制,其安装高度为距地2~3m宿舍区禁止设置床头开关 第第8 8章章 危险环境因素的防护危险环境因素的防护 施工现场有关电气安全的危险环境因素主要有外电线路、易燃易爆物、腐蚀介质、机械损伤,以及强电磁辐射的电磁感应和有害静电等 8 8..1 1 外电防护外电防护 在施工现场周围往往存在一些高、低压电力线路,这些不属于施工现场的外界电力线路统称为外电线路。
外电线路一般为架空线路,个别现场也会遇到电缆线路为了防止外电线路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可能造成的触电伤害事故,施工现场必须对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这种对外电线路触电伤害的防护称为外电线路防护,简称外电防护 外电防护实质上属于直接接触防护直接接触防护应选用以下适应措施: 1)绝缘; 2)屏护; 3)安全距离; 4)限制放电能量; 5)24V及以下安全特低电压 上述直接接触防护的五项基本措施具有普遍适用的意义但是对于施工现场外电防护这种特殊的直接接触防护来说,主要应是绝缘、屏护、安全距离问题不仅如此,还应考虑到作业现场人员移动、操作、运送物料器材、搭设脚手架具、开挖沟槽和建造暂设设施、车辆通行等诸多动态防护因素 《规范》充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以外电防护机理为基础,具体确立了外电防护三原则或三项基本措施,即保证安全操作距离,架设安全防护设施,无防护措施时禁止强行施工 (1)保证安全操作距离 保证安全操作距离就是充分考虑各种操作因素的影响,确立外电线路与施工现场的各种位置关系,它是外电防护的首要措施。
措施的要点是: 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应小于表(8-1-2)所列数值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 表(8-1-2) 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 4 │ 6 │ 8 │ 10 │ 15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8-1-3)所列数值 表(8-1-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 1~10 │ 35 │├───────────┼────┼─────┼────┤│ 最小垂直距离(m) │ 6.0│ 7.0 │ 7.0│└───────────┴────┴─────┴────┘ 4)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表 (8-1-4)所列数值 表(8—l—4)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 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6)施工现场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电杆倾斜、悬倒 如果受工程位置和其周围环境限制,无法保证安全操作距离,则必须实施下面第二项防护措施即架设安全防护设施 (2)架设安全防护设施 架设安全防护设施是一种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宜通过采用木、竹或其它绝缘材料增设屏障、遮栏、围栏、保护网等与外电线路实现强制性绝缘隔离,并须在隔离处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为防止因电场感应可能使防护设施带电,防护设施不宜采用金属材料架设架设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防护设施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它可靠的安全技术措 施,并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2)防护设施必须与外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8-1-5) 所列数值。
3)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 如果防护设施无法架设,则必须实施第三项,也是最后一项防护措施,即无任何防护措施时不得强行施工 (3)无任何防护措施时要严禁强行施工 对外电线路无法架设防护设施的施工现场,如欲继续施工,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与有关部门协商,使外电线路停电或迁移,或改变在建工程的位置否则,严禁强行施工 8 8..2 2 易燃易爆物及腐蚀介质防护易燃易爆物及腐蚀介质防护易燃易爆物防护 对易燃易爆物的防护,概括起来说可归纳为以下二点原则性防护措施: (1)电气设备现场周围应无易燃易爆物 电气设备现场周围应无易燃易爆物是指电气设备设置或工作现场周围没有因电火花或电弧可能点燃或引起爆炸的物品,也包括对该类物品的清除 (2)电气设备对其周围易燃易爆物应采取阻断、阻燃隔离 电气设备对其周围易燃易爆物的阻断、阻燃隔离是指当电气设备周围的易燃易爆物无法清除和回避时,要根据防护类别采取绝热隔温及阻燃隔弧、隔爆等措施,包括设置阻燃隔离板和采用防爆电机、电器、灯具等 8.2.2 腐蚀介质防护 对腐蚀介质的防护,概括起来说也可归纳为以下二点原则性防护措施。
(1)电气设备现场周围应无污源和腐蚀介质 电气设备现场周围应无污源和腐蚀介质是指电气设备设置或工作现场周围没有能对设备造成腐蚀作用的酸、碱、盐等污源和介质,也包括对该类介质的清除 (2)电气设备对其周围污源和腐蚀介质应采取阻断隔离 电气设备对其周围污源和腐蚀介质应采取阻断隔离是指当设备周围的污源和腐蚀介质无法清除和回避时,应采取有针对性的隔离接触措施例如配电装置箱体结构做到能防雨、防雪、防雾、防尘,金属箱体涂刷防腐油漆;导线连接点做防水绝缘包扎;地面上的用电设备防止被雨水、污水冲洗;酸雨、酸雾和沿海盐雾多的地区采用相应的耐腐电缆代替绝缘导线等在污源和腐蚀介质相对集中的场所,则应采用具有相应防护结构、适应相应防护等级的电气设备 8 8..3 3 机械损伤防护机械损伤防护 机械损伤防护主要是指对用电工程配电装置、配电线路、用电设备可能遭受机械损伤的防护主要防护措施如下: (1)电气设备的设置位置应能避免各种施工落物的物体打击或设置防护棚 (2)塔式起重机回转跨越现场露天配电线路上方应有防护隔离设施 (3)用电设备负荷线不应拖地放置。
(4)电焊机二次线应避免在钢筋网面上拖拉和踩踏 (5)穿越道路的线路或者架空,或者穿管埋地保护,严禁直铺地面 (6)加工废料和施工材料堆场要远离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得有任何接触 8 8..4 4 电磁感应及静电防护电磁感应及静电防护 8.4.1 电磁感应防护 这里所谓电磁感应防护是指对因强电磁辐射在高大建筑机械(如塔式起重机)上产生有害对地感应电压,并导致人体触电的防护 为了防止强电磁波辐射在塔式起重机吊钩或吊绳上产生对地电压的危害,可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地面操作者穿绝缘胶鞋,戴胶皮绝缘手套 (2)吊钩用绝缘胶皮包裹或吊钩与吊绳间用绝缘材料隔离 (3)挂装吊物时,将吊钩挂接临时接地线 8.4.2 静电防护 静电是相对静止电荷的简称 静电聚集到一定程度,对人体就会是有害的,因为当人体接触到带静电的物体时,就会有电荷在人体和带电体之间瞬间转移,转移的过程人就会有感觉,例如针刺、麻、以至身体颤抖等,依静电的聚集量和转移程度而不同 为了消除静电对人体的危害,通常的方法是将能产生静电的设备接地,使静电被中和,接地部位与大地保持等电位。
所以《规范》规定,在有静电的施工现场内,对聚集在机械设备上的静电应采取接地泄漏措施为了保障防静电接地的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标准《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结合施工现场实际,《规范》还规定了接地电阻的限值,即每组专设的防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一般不应大于100Ω,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也不应大于1000Ω 第第9 9章章 防防 雷雷 9..1 雷电现象及其危害雷电现象及其危害 9.1.1雷电现象 大家知道,地面上的水经蒸发形成水雾,水雾升入天空聚集在一起就形成云,所以 说云就是密集在大地上空的水雾 天空中的云层在上、下气流的强烈摩擦和碰撞下会带有正电荷或负电荷,这种带电 的云称为雷云当雷云中的电荷逐渐聚集增加,并使其周围空气中的电场强度达到空气的 击穿强度值及以上时,空气的介电(绝缘)性能就会遭到破坏,这时在正、负雷云之间或雷 云与大地之间就会发生强烈的放电现象这种雷云放电现象就称为雷电现象 9.1.2雷电的危害 雷电依据形成和危害方式、过程不同分为直击雷和感应雷 (1)直击雷的危害 直击雷主放电时,强大的雷电流通过地面上的被击物,其破坏作用是综合性的。
其一,几百万伏的冲击电压会造成十分危险的电击危害;其二,数十千安雷电流的热效应会严重烧毁被击物;其三,瞬间强烈放电引起的空气急剧膨胀会产生巨大的机械破坏力,损坏被击物和邻近设施可见直击雷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2)感应雷的危害 感应雷电波具有很高的电压幅值,当其沿输电线侵入变、配电装置时,如果这些 装置的绝缘耐压水平低于雷电侵入波的幅值,则其绝缘将被击穿,设备将被烧毁,还能引起大面积停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可见感应雷电侵入波的危害也是巨大的9 9..2 2 防雷措施防雷措施 雷电是一种破坏力,危害性极大的自然现象,要想消除它是不可能的,但消除其危害却是可能的即可通过设置一种装置,人为控制和限制雷电发生的位置,并使其不至危害到需要保护的人、设备或设施这种装置称作防雷装置或避雷装置 9.2.1防雷部位的确定 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施工现场需要考虑防直击雷的部位主要是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高大机械设备及钢脚手架、在建工程金属结构等高架设施,并且其防雷等级可按三类防雷对待。
防感应雷的部位则是设置现场变电所时的进、出线处 按照《规范》的规定,对于防直击雷而言,不是上述所有设备都必须设置防雷装置,而是首先应考虑邻近建筑物或设施是否有防直击雷装置,如果有,它们是在其保护范围以内,还是在其保护范围以外如果施工现场的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机械设备,以及钢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的金属结构,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防雷装置保护范围以外,则应按表(9—2—1)规定安装防雷装置 表(9—2—1) 施工现场内机械设备及高架设施需安装防雷装置的规定┌─────────────┬──────────┐│ 地区年平均雷暴日(d) │ 机械设备高度(m) │├─────────────┼──────────┤│ ≤15 │ ≥50 │├─────────────┼──────────┤│ >15,<40 │ ≥32 │├─────────────┼──────────┤│ ≥40,<90 │ ≥20 │├─────────────┼──────────┤│ ≥90及雷害特别严重地区│ ≥12 │└─────────────┴──────────┘表(9-2-1)中的数据是参照第三类防雷建、构筑物特征,考虑到全国各地施工现场的气象、地形、地质、周围环境和现场机械、设施特征及其年计算雷击次数N≥0.01次/年确定的。
9.2.2防雷装置的设置 (1)防直击雷装置的设置 防直击雷装置由接闪器(避雷针、避雷线、避雷带等)、防雷引下线和防雷接地体组成对于施工现场高大建筑机械和高架金属设施来说,接闪器(避雷针)应设置于其最顶端,可采用直径为Φ20及以上的钢筋、圆钢等;防雷引下线可采用铜线、圆钢、 扁钢、角钢、钢筋等;防雷接地体与供配电系统接地体一样避雷针、防雷引下线、防雷接地体之间必须可靠焊接单独设置的防雷接地体,其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30Ω;与供配电系统PE线重复接地共用的防雷接地体,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PE线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的要求对于塔式起重机,由于其臂架长,而且使用中有回转运动,故在任何情况下均应设置防直击雷装置,其塔顶和臂架远端可作为接闪器,不需另装避雷针;其机体可作为防雷引下线,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其防雷接地体可与PE线重复接地的接地体共用 (2)防感应雷装置的设置 施工现场设置低压配电室,但不设置专用变电所时,如配电线路为架空线,应将其架空进、出线处绝缘子铁脚与配电室接地装置相连接,作防雷接地,以防雷电波侵入,亦兼有防直击雷作用。
如果配电线路为埋地电缆,且线路较短,为防雷电波从其与架空线的连接处侵入,在电缆两端来回反射叠加成过电压波,并进入配电室,需在电缆两端装设阀型避雷器设有专用变电所时,应在其三相进、出线处各装一组阀型避雷器,如图(9—2—1)所示 9 9..3 3 防雷保护范围防雷保护范围 这里所说的防雷保护范围是指接闪器对直击雷的保护范围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接闪器防直击雷的保护范围是按“滚球法”确定的所谓滚球法是指选择一个其半径hr,由防雷类别确定的一个可以滚动的球体,沿需要防直击雷的部位滚动,当球体只触及接闪器(包括被利用作为接闪器的金属物),或只触及接闪器和地面(包括与大地接触并能承受雷击的金属物),而不触及需要保护的部位时,则该未被触及部分就得到接闪器的保护 按“滚球法”确定避雷针和避雷线作为接闪器防雷保护范围的方法可参照《规范》附录B 第第1010章章 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1010..1 1 安全用电措施安全用电措施 编制安全用电措施应从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两个方面考虑,并且要符合施工现场的实际。
10.1.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要点 (1)所有进现场的变、配电装置,配电线、缆,用电设备,必须预先经过检验、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采用残缺、破损等不合格产品 (2)用电系统所有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PE线作可靠电气连接 (3)用电系统接地装置的设置和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规范》的规定 (4)用电系统必须按《规范》规定设置短路、过载、漏电保护 (5)配电装置必须装设端正、牢固,不得拖地放置;周围不得有杂物、杂草;进线端必须作固定联接,不得用插座、插头作活动联接以;进出线上严禁搭、挂、压其它物体 移动式配电装置迁移位置时,必须先将其前一级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严禁带电搬运 (6)配电线路不得明设于地面,严禁行人踩踏和车辆辗压;线缆接头必须联接牢固,并作防水绝缘包扎,严禁裸露带电线头,严禁徒手触摸和在钢筋、地面上拖拉带电线路 (7)用电设备严禁溅水和浸水,已经溅水或浸水的用电设备必须停电处理,未断电时,严禁徒手触摸和打捞 (8)用电设备移位时,必须首先将其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严禁带电搬运;搬运时严禁拖拉其负荷线。
(9)照明灯具的型式和电源电压必须符合《规范》关于使用场所环境条件的要求,严禁将220V碘钨灯作行灯使用 (10) 停电作业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需要停电作业的设备或线路必须在其前一级配电装置中将相应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醒目的停电标志牌,必要时还可加挂接地线; 2)停、送电指令必须由同一人下达; 3)送电前必须先行拆除加挂的接地线; 4)停、送电操作必须有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10.1.2安全用电组织措施要点 (1)建立用电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查、批准制度及相应的档案,以保障用电工程的安全可靠度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及相应的档案,通过技术交底提高各类人员安全用电意识和水平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主要是检测接地电阻、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参数,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4)建立电气巡检、维修、拆除制度对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要记录时间、地点、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相关人员(工作人员及验收人员或认可人员)等,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5)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教育培训要记录教育时间、地点、人员、内容、效果等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各类相关人员安全用电基础素质 (6)建立安全检查评估制度通过定期检查发现和处理隐患,对安全用电状况作出量化科学评估,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检查、维修、迁移、拆除等分层次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8)建立安全用电管理责任制,将安全用电管理纳入各级相关领导和管理者的职责中,以全面提高安全用电的组织管理水平 1010..2 2 电气防火措施电气防火措施 编制电气防火措施也应从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两个方面考虑,并且也要符合施工现场实际 10.2.1电气防火技术措施要点 (1)合理配置用电系统的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 (2)确保PE线连接点的电气连接可靠 (3)在电气设备和线路周围不堆放并清除易燃易爆物和腐蚀介质或作阻燃隔离防护 (4)不在电气设备周围使用火源,特别在变压器、发电机等场所严禁烟火 (5)在电气设备相对集中场所,如变电所、配电室、发电机室等场所配置可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6)按《规范》规定设置防雷装置 10.2.2电气防火组织措施要点 (1)建立易燃易爆物和腐蚀介质管理制度 (2)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3)建立电气防火教育制度,定期进行电气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类人员电气防火意识和电气防火知识水平 (4)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任何隐患 (5)建立电气火警预报制,做到防患于未然 (6)建立电气防火领导体系及电气防火队伍,并学会和掌握扑灭电气火灾的组织和方法 (7)电气防火措施可与一般防火措施一并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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