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锈钢栏杆买卖合同-3页.pdf
3页不锈钢栏杆买卖合同出卖人:买受人: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标的名称牌号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贰拾壹万陆千元整(以实际测量的工程量为结算依据)第二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护栏:使用202不锈钢材质,主管及竖管(直径63 )厚度 1.0 立管(直径 51 )厚度 1.0横管(直径 38 )厚度 0.5 平管(直径 22)厚度 0.5 窗护栏使用 202不锈钢材质横管(直径51mm ), 立管( 38mm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出卖人必须按要求进行施工,若不符合要求,买受人将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材料进场时携带出场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出卖人应在接到买受人通知后将买受人所需产品送至施工现场,逾期一天罚款1000元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全部由供货方承担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符合本合同的技术要求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第十四条合同解除的条件:第十五条违约责任:供方产品如不符合合同规定,发现一次扣除贰万元,并全部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1供方所供产品必须与样品一致,否则全部退货处理,并赔偿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2 出卖人的产品价格包含安装、施工费用(包括材料费)、管理费用(1.5); 3 出卖人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4如因转包原因出现质量、 安全等问题,均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买受人出卖人(章):买受人(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