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库模拟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真题练习试卷A卷(含答案).doc
6页题库模拟题库模拟 20232023 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真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真题练习试卷题练习试卷 A A 卷卷(含答案含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案情:在一起伤害案中,一审法院查明下面的情况:林乙将面包厂的柴油机排烟筒对着李某家而引起纠纷李某要求移开烟筒,林乙未予理睬,李某遂自己将烟筒拔去为此林乙和李某发生争吵,林乙的哥哥林甲到场后,从李某手中夺下小板凳猛击李某的头部,林乙用木棍击打李某的右额李某因颅脑损伤死亡于是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林甲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林乙无期徒刑林甲不服,以没有用板凳打击李某头部,李某是林乙用木棍打击头部致死为由提起上诉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定性不当,故改判林甲、林乙故意杀人罪,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林甲后来又发现有新的证据表明案件认定的事实不清,因而不断进行申诉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该申诉材料后,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遂由该院院长决定由作出生效判决的合议庭按再审程序审理经审理认为致命伤不是用板凳打击所致,原判认定林甲故意杀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对林甲的定罪量刑,宣告其无罪由于林乙并没有申诉,因此对林乙并没有审查。
问题:1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裁决程序是否合法?2本案林甲申诉的理由是否合法?3谁可以提起申诉?林甲应当向谁提起申诉?4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后,再审期间是否要停止原判决的执行?5本案的再审程序是否正确?如果有错误,请改正答案】二、2016 年 10 月,长春县百货公司和定府县五星公司在康安县订立供销合同,合同约定百货公司向五星公司提供一批电器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价款、履行期限、交货地点等事项,并确认如果发生纠纷由康安县法院管辖后来,双方经理又口头约定,可以优先选择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百货公司依约向五星公司提供了电器然而,五星公司由于投资失误,资金周转存在问题,一直拖欠百货公司 50 万元的货款,百货公司遂向康安县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受理本案并开庭审理后原被告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协议,约定被告方在半年内分两次还清欠款 50 万元法院根据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制作了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半年内五星公司只还 30 万元,尚欠 20 万元百货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解协议,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经过调查发现五星公司的账户资金所剩无几,根本无法偿清债务,但是发现该公司在本地另有办公用豪华轿车一辆,遂将该车扣押,准备进行拍卖。
此时,旗贸公司认为其对该车拥有所有权,因而该车不应当被扣押,于是提出异议,法院执行人员告知旗贸公司执行机构无权解决纠纷,应当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请回答下列问题并结合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说明理由:(1)百货公司和五星公司约定纠纷由康安县法院管辖是否有效?(2)百货公司和五星公司约定纠纷选择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有效?(3)法院执行百货公司和五星公司的和解协议是否恰当?(4)法院对旗贸公司异议的处理是否恰当?【答案】三、案情: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 50 万元的彩电,合同约定甲公司先预付20 万元货款,其余 30 万元货款在提货后 3 个月内付清,并由甲公司以宝马车一辆作为抵押,但未办理登记;由丙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范围提货 1 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 30 万元债务转移给尚欠其30 万元货款的丁公司对此,丙公司完全不知情至债务清偿期届满时,乙公司要求丁公司偿还 30 万元货款及其利息,而丁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查处,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公司账户被冻结于是,乙公司找到甲公司要求行使抵押权,甲公司已经将宝马车卖给不知情的自然人戊乙公司又找到丙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任,丙公司至此才知道甲公司已将其债务转让给丁公司,遂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问题:1.乙公司是否对甲公司的汽车享有抵押权?为什么?2.丙公司保证担保的范围应如何确定?为什么?3.甲公司转让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4.丙公司是否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5.若乙公司将其30 万元债权依法转让给戊公司,而未经保证人丙公司同意,则丙公司是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6.乙公司能否对汽车行使抵押权?为什么?7.如果甲公司破产,乙公司能否将彩电取回?为什么?【答案】四、案情:甲公司签发金额为 3000 万元、到期日为 2016 年 5 月 30 日、付款人为大方公司的汇票一张,向乙公司购买 A 楼房甲、乙双方同时约定:汇票承兑前,A 楼房不过户其后,甲公司以 A 楼房作价 3000 万元、丙公司以现金3000 万元出资共同设立丁有限公司某会计师事务所将未过户的 A 楼房作为甲公司对丁公司的出资予以验资丁公司成立后占有使用 A 楼房2016 年 9 月,丙公司欲退出丁公司经甲公司、丙公司协商达成协议:丙公司从丁公司取得退款 3000 万元后退出丁公司;但顾及公司的稳定性,丙公司仍为丁公司名义上的股东,其原持有丁公司 50的股份,名义上仍由丙公司持有 40,其余 10由丁公司总经理贾某持有,贾某暂付 600 万元给丙公司以获得上述 10的股权。
丙公司依此协议获款后退出,据此,丁公司变更登记为:甲公司、丙公司、贾某分别持有 50、40和 10的股权;注册资本仍为 6000 万元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要求丁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在丙公司代表未到会、贾某反对的情况下,丁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该担保议案丁公司遂为甲公司从 B 银行借款500 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乙公司亦将其持有的上述 3000 万元汇票背书转让给陈某陈某要求丁公司提供担保,丁公司在汇票上签注:“同意担保,但 A 楼房应过户到本公司陈某向大方公司提示承兑该汇票时,大方公司在汇票上批注:“承兑,到期丁公司不垮则付款2016 年 6 月 5 日,丁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获受理并被宣告破产债权申报期间,陈某以汇票未获兑付为由、贾某以替丁公司代垫了 600 万元退股款为由向清算组申报债权B银行也以丁公司应负担保责任为由申报债权并要求对 A 楼房行使优先受偿权同时乙公司就 A 楼房向清算组申请行使取回权问题:1丁公司的设立是否有效?为什么?2丙退出丁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3丁公司股东会关于为甲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有效?为什么?4陈某和贾某所申报的债权是否构成破产债权?为什么?5B 银行和乙公司的请求是否应当支持?为什么?6各债权人若在破产程序中得不到完全清偿,还可以向谁追索?他们各自应承担什么责任?【答案】五、甲被乙饲养的藏獒咬伤,花费医疗费数千元,向乙索赔未果,无奈诉至法院。
在诉讼中,乙提出藏獒咬人是因为丙用石块砸它,因此法院将丙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1.法院追加丙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作法正确吗?为什么?2.如果经法院调解,乙赔偿甲 2000 元医疗费,甲、乙签收调解书后,丙拒绝签收,该调解书是否发生法律效力?3.如果经法院调解,经丙同意后,丙赔偿甲2000 元医疗费,甲、乙签收调解书后,丙拒绝签收,该调解书是否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4.如果经法院调解,丙赔偿甲 2000 元医疗费,甲、乙、丙三人签收调解书后,丙能否提起上诉?【答案】六、案情:A 公司总经理郑某与 B 公司进行一项合同的谈判,双方签订合同后,郑某参加了 B 公司举行的晚宴由于郑某不胜酒力,很快便有些醉意,于是被其秘书刘某和司机楚某架到车上,准备送其回家车行至市区以后,由于司机楚某注意力不集中,将前方骑自行车的李某撞倒,楚某赶紧刹车,但由于路面过滑,刹车不及,致使车从李某身上轧过,刘某见此状况,劝说楚某下车救人,但郑某则让楚某赶快开车跑,说如果下车就麻烦了楚某很害怕自己撞了人要承担责任,所以听了郑某的话,慌忙驾车逃走由于过度紧张,楚某车速非常快,经过好几个红灯路口,均不减速,最后在行驶到一岔路口时,将一名正过人行横道的小孩撞死。
其后,楚某仍驾车逃跑,终于在一个城郊的路边停了下来刘某劝他赶快去公安机关自首,但遭到楚某的拒绝,刘某开门便想下车,但楚某为了不让刘某下车,马上开动了汽车由于惯性,刘某摔下车,头撞到路边的台阶,当场死亡后楚某和郑某被公安机关逮捕,而被撞人李某由于未能得到及时抢救而死亡问题:1楚某第一次撞人的行为构成何种罪?为什么?2楚某第二次撞人的行为构成何种罪?为什么?3材料中郑某是否存在犯罪行为?为什么?4楚某对于刘某的死亡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答案】七、案情:李某,男,24 岁,因盗窃案于 2009 年 4 月被逮捕,人民检察院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马某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指定 1 名审判员独任审理该案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案情比较复杂,应由合议庭审理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符合简易程序条件,自己有权决定审判的组织形式,遂于 2009 年 5 月 6 日指派审判员王某开庭审理法庭审判过程中,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李某患有精神病,其盗窃行为是病情所致人民法院便指定该县县医院为李某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经过一个半月的鉴定,李某被确诊为精神病患者,审判员王某于 7 月 8 日对李某作出无罪判决7 月 15 日,在押被告人李某得以释放。
问题:(1)一审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判该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2)对被告人李某的精神病鉴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3)本案中,经鉴定李某患有精神病后,一审人民法院适用的程序是否有误?请说明理由4)本案中,一审法院的审理是否超出法定期间?请说明理由5)释放被告人李某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答案】八、2016 年 9 月 1 日,贾小平、金山、宋里(担保人)签订借款(担保)合同一份,约定:金山向贾小平借款 100 万元,借期 90 天,自 2016 年 9 月 1 日始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止;利息为月利率 3,按月结算:借款人未按要求还款付息的,债权人可向金东区人民法院起诉同日,贾小平将 100 万元款项转账汇人金山账户,金山于借款后支付贾小平第一个月的利息 3 万元随后金山于2016 年 11 月 2 日偿还贾小平 15 万元,宋里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还款 7 万元,2017 年 1 月 17 日,由于多次催款未果,贾小平以金山为被告,向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 年 1 月 21 日法庭第一次开庭2017 年 1 月 25 日,贾小平、金山、宋里见面,宋里当着贾小平的面出具一份欠条,载明:借款人金山的债务由宋里承担,经结算,截至 2016 年 12 月 13 日尚欠贾小平共计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
债权人贾小平有权随时要求本人还款付息出具本欠条后,贾小平与金山之前的所有欠条均作废,欠款全额以本欠条为准贾小平表示同意第二次开庭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4 日问题:(1)如果婺城区人民法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本案应由金东区人民法院管辖,应如何处理?如果婺城区人民法院未发现,将起诉状送达被告金山后,金山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又针对起诉状内容进行了答辩,法院又该如何处理?(2)在第一次开庭过程中,贾小平请求增加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利息,而金山提出反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3)如果在法庭辩论终结前,贾小平经法院审查撤诉,对于金山提出的反诉,应如何处理?(4)第二次庭审过程中,宋里要求参与到诉讼中,法院应当如何处理?【答案】九、案情:高某(男)与钱某(女)在网上相识,后发展为网恋关系,其间,钱某知晓了高某一些隐情,并以开店缺钱为由,骗取了高某 20 万元现金见面后,高某对钱某相貌大失所望,相处不久更感到她性格古怪,便决定断绝关系但钱某百般纠缠,最后竟以公开隐情相要挟,要求高某给予 500 万元补偿费高某假意筹钱,实际打算除掉钱某随后,高某找到密友夏某和认识钱某的宗某,共谋将钱某诱骗至湖边小屋,先将其掐昏,然后扔入湖中溺死。
事后,高某给夏某、宗某各 20 万元作为酬劳按照事前分工,宗某发将钱某诱骗到湖边小屋但宗某得知钱某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