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德国民防综述》doc版.docx

8页
  • 卖家[上传人]:自***
  • 文档编号:80046607
  • 上传时间:2019-02-18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48.21KB
  • / 8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德国民防综述( 2007-08-29)  德国军政首脑强调,民防是整个防御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民防和军防一样都是必要的,是总体防御中的两个支柱二战后,德国政府要求,一般私人住宅的防空设施除具备“三防”(防原子武器、防化学武器、防生物武器)功能外,还具备其他功能为防坍塌,在设计和建造上要求民防设施具有较好的稳定性,横向跨度不能太大,而且两侧要留有出口为防火灾,建造材料特别是门窗必须用防火材料德国公共防空设施则要求更高波恩市按战时需求建造的一所3000平方米的地下医院,设有460张床位,编制126名医务人员消毒间、手术室、病房、婴儿室、饮水处理站、空气净化室、制冷设备房间、电力机房、物资仓库等各种医疗救护和勤务保障设备一应俱全德国共建有类似的地下医院92所,其中有几所还拥有1000多张床位这些地下医院战时能在接到命令后的24小时内全部投入使用德国历史上经历过许多战争,并且二战后东、西德长期对峙,所以对民防工程的"平战结合"功能考虑得比较周全就一般私人住宅防空设施来说,除具备 "三防"功能外,其他功能亦很齐全为防坍塌,在设计和建造上要求民防设施具有较好的稳定性,横向跨度不能太大,而且两侧要留有出口。

      再如为防火灾,建造材料特别是门窗必须用防火材料还有对地下室空气过滤要求非常严格,各种紧急出口通道设计比较合理对于公共防空设施则要求更高波恩市的一所地下医院,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设有460张床位,编制126名医务人员该医院完全按战时需求设计和建造消毒间、手术室、病房、婴儿室、饮水处理站、污水泵站、空气净化室、制冷设备房间、电力机房、物资仓库等各种医疗救护和勤务保障设备一应俱全,并且具备"三防"功能像这样的地下医院德国共有92所,其中还有几所拥有上千张床位它平时能部分接治病人,战时能在接到命令后的 24小时内全部投入使用  德国采用以邮电通信系统为主的保障体制德国《民防法》规定:"警报工作的任务,……由联邦民防局及下属的各警报局以及警报局下属的各部门来完成市、镇、乡有义务准备、安装、保养和管理居民警报工作所需的设备"民防当局"可以责成承担有关国计民生重要任务的行政机关和企业,自己出钱购置和保养用于接收警报通知所需的装置"  德国消防和消防队救援法  一)消防部门的职责  1.防止火灾和火灾危险的发生(防火);  2.灭火和在火灾事故中保护生命和财产(灭火);  3.在紧急和不幸事故中提供援助(技术性事故救援)。

        二)乡县州三级消防体制  1、镇消防部门的职责:(1)组建、装备和维持符合地方性消防要求的消防队伍;(2)负责组织消防队的培训和进修;(3)为消防队员的住宿、训练及存放灭火设备提供场所及场地,并负责维持;(4)建立和维持符合地方性消防要求的火灾探测、报警设备;(5)负责本地区内的建筑物的消防用水和灭火药剂的准备  为了加强乡镇的消防能力组织消防联合会,其职责为:乡镇之间可以组成消防联合会或缔结一些官方协议如果某一乡镇独力完成所规定的消防任务有困难,上级监督部门可向有关乡镇提出组成消防联合会的要求  2、县消防组织的职责:(1)指导和支持乡镇消防部门的工作;(2)筹划基地消防队的组建及不属地方管辖的灭火设备和设施的建立,为本县范围内的地方消防队提供增援和保障;承担由此产生的超出地方标准的额外支出以及除人员费用以外的日常维持费用;(3) 制定县内及与邻县的相互协作计划;负责与邻县或非县辖市之间的协调;(4)组织县内消防队员的训练与培训和与邻县及其它非县辖市消防队员的联合训练与培训  3、州消防组织的职责:(1)就所有有关消防方面的问题向乡镇、消防联合会及县消防组织提供咨询、指导;(2)为加强消防力量向乡镇、消防联合会及县消防组织提供必要的经费;(3)进行所规定的防火检查,除非有其他的规定;(4)责成有特殊火灾、爆炸危险的企业建立、装备及维持非官方消防队;(5)建立和维持州立消防学校;(6)支持消防科研与标准化工作并参与技术检测工作。

        三)消防队的种类  1.官厅消防队,包括:  (1)职业消防队  (2)志愿消防队  (3)义务消防队  2.非官方消防队,包括:  (1)厂矿消防队  (2)企业消防队  消防队的组建  1.官方消防队是乡镇一级的消防组织,每一个乡镇除第7条所指的情况外都应拥有一支官方消防队  2.人口在10万以上的乡镇必须(人口不足10万的乡镇可以)建立一支职业消防队职业消防队的建立与解散必须及时通报上级监督部门在特殊情况下,上级监督部门可以提出组建职业消防队的要求  3.无职业消防队的乡镇应建立志愿消防队对于拥有职业消防队的乡镇,必要时,如为了保证足够的消防力量或其他目的也应组建志愿消防队一般来说,一个乡镇只需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但对于大的、分为若干个区的乡镇,则应在每一区内组建一支如果志愿消防队的力量达不到规定的最低要求,则应由义务消防队来补充  4.如果一个乡镇内的志愿消防队不能独立履行其职责,则应组建一支义务消防队  5.无职业消防队的乡镇可以征募主要的消防力量来从事消防服务,其应该是志愿消防队的成员  6.企业可以建立非官方消防队,特别是有火灾、爆炸危险的企业应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组建、装备和维持一支企业消防队。

        7.特殊情况下,乡镇消防组织可以经上级监督部门的允许通过协议将官方消防队的任务移交给企业消防队但一旦企业消防队不能保证完成其所接受的消防任务,则这种关系马上解除  消防队的培训和装备  1.消防队的成员,在不违反消防队的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该在州立消防学校或经内务部长承认的其他部门组织的培训班和训练班中接受培训和进修  2.官方消防队员的工作服和等级标志应统一  3.官方消防队必须使用标准消防车和标准灭火设备;对于用于消防用途的新建或改建的建筑物和设施也必须采用符合技术规范的设备只有为了对灭火装备或消防设施进行技术革新或满足一些特殊用途时,才允许破例  4.非官方消防队员的装备应尽可能地符合标准和检测规定,以保证其随时都可以与官方消防队协调地合作  志愿消防队  1.志愿消防队员都是自愿地、义务地在乡镇消防组织或消防联合会内工作他们的权力和义务可以通过地方法来确定,只要其不违背基本法  2.志愿消防队的成员必须在智力和体力上符合消防战斗的需要,年龄应在17~60岁之间  3.允许组成义务或老年支队  4.已经正式加入技术救援站、德国红十字会或其他类似组织的人不允许加入志愿消防队,以警察为职业的人也不可以入队。

        青少年消防队  1.在志愿消防队中,如果条件允许还应建立一支青少年消防队其成员必须年满10周岁青少年消防队的队长必须具有一定的领导才能  2.青少年消防队只允许参加为其安排的灭火练习和训练18款3条在这里也生效  3.乡镇消防组织应特别关心青少年消防队的工作并大力支持他们的活动  义务消防队  义务消防队的组建和对志愿消防队的补充,应按照规定通过乡镇法来实施,该法只限于在乡镇的某一区内适用  1.年龄在17一60岁的男性公民除下述特殊情况以外均有义务参加消防工作  2.下列特殊情况除外;  (1)在警察局、联邦铁路及联邦邮局供职的人员,森林管理局局长及其助理和从事野外森林工作的人员,亦即由于职业原因不能从事灭火出动的人员;  (2)职业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及企业消防队的正式成员;  (3)联邦部队及联邦边境保卫部队的成员;  (4)医生和神职人员;  (5)专职和义务的非军事救援组织或居民保卫组织的助手,因为这些人需要经常出动救援;  (6)经医生证明有精神和身体残缺的人员;  (7)经乡镇主席批准免于此项义务的人员,这种免除只限于为了官方的利益  四)公民在消防中的义务  火灾报警  1.任何人,当其发现火灾或得知火灾消息而他本人又不能将火灾扑灭时,都有义务立即向最近的火灾报警中心或警察机关报警;如果是森林火灾,则应向森林管理机关报警。

      任何人,当其受到传递火警的请求时,都必须尽最大的可能完成  2.在拥有厂矿消防队的企业里发生火灾时,如果不能用自身的消防力量将火灾扑灭,企业领导或厂矿消防队的队长都有义务立即向最近的火灾报警中心或警察机关报警  预防义务  1.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建筑物、设施和仓库的所有者、占有者及其他使用者,为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有义务建立和维持必要的装备和设施,提供足够的消防用水和其他的通用灭火药剂以及采取必要的其他预防措施如果上述人员有义务安装个人火灾报警器,而乡镇行政区内又有火灾报警网络,则应将个人火灾报警器联接到乡镇行政区的火灾报警网络上对于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物品的加工或贮存,或对某些火灾需要用特殊灭火剂的情况都应及时报告给当地消防部门此外,针对所贮存或加工的物品的特殊性,在加工或贮存场所的入口处应做明显的标志  2.按照要求建立的消防设备或设施,必须采用标准的或经过检测的装备或建筑结构  3.乡镇组织有权责成处于没有与公共消防供水设施联接的偏远地方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和仓库的所有者建立和维持消防用水设施  4.为了预防火灾,应对设备或设施,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到指定主管部门申请委托进行防灾检查。

        配合义务  1.地产和房产的所有者、占有者或其他使用者有义务在出现火灾危险时,允许消防队员进入或靠近建筑物、各种设备和设施,并向他们提供其所在地储有的或地下储有的消防用水、灭火药剂及其他对救援有用的设备和车辆他们应接受按灭火指挥官的指示所采取的一切必要措施,如腾出场地、拆除建筑物、建筑构件、设备、设施及铲除植物等  2.第1条规定的义务同样也适用于在火灾事故地点附近的地产或房产的所有者、占有者及其他使用者  3.按第1条和第2条采取的措施不得造成任何不必要的破坏  4.地产和房产的所有者、占有者和其他使用者应接受无经济补偿地在其领地安装用于消防的火灾探测报警装置及指示标志  其他救援义务  1.乡镇领导或消防队的灭火指挥官有权招集17岁以上的人员参加消防救援,以防止即将发生的火灾危险或消除一种紧急状态,只要被招集的人本身没有受到严重的伤害及没有其他更重要的义务被招集的人员必须听从指挥  2.根据乡镇机关和灭火指挥官的要求,任何人都应该提供一些急需的辅助工具,尤其是为了防止即将发生的危险和消除紧急状态而急需的车辆3.某一类车辆的所有者或持有者,在接到报警时,无需特别要求,就应立即驾驶自己的车辆赶至现场(接到训练通知时赶至训练场地)。

      乡镇行政机关每年必须预先规定这些义务  德国隧道防火新措施  近年来欧洲国家先后多次发生隧道火灾仅奥地利2000年和2001年就两次发生隧道列车和汽车火灾,英、法两国间的英吉利海峡铁路公路隧道尽管防火措施严密仍发生过火灾,致使多人伤亡,财产损失严重面对如此严峻的隧道火灾形势,德国消防和铁路部门采取以下多种隧道防火安全新措施:  1.使用符合防火标准列车德国消防和铁路部门近年来按照DIN5510号国家级防火标准对全国列车进行防火检查列车中各种设备用料必须阻燃,不合格列车都停用  2.列车中必须有灭火器及紧急出口道列车的每节车厢至少有两个灭火器,平时做好防火检查,发现火灾立即扑灭列车各车厢都必须有可从内部迅速打开的门窗,在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下可立即打开门窗逃难  3.改造隧道铁路和公路隧道两旁必须开多条紧急逃难通道,并保持畅通,有醒目标志和照明灯  4.研制急救火车德国消防和铁路部门近年来拨2600万马克专款研制成多列急救火车车内备有齐全的消防和救护设备各救护火车的正副司机和列车员都经过消防和医护技术培训,这些救护火车平时都。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