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初级—保险法案例解析.ppt
23页123 九月九月 202423 九月九月 2024保险法案例解析保险法案例解析保险法案例解析保险法案例解析223 九月九月 202423 九月九月 2024 课程目标课程目标 对人身保险销售和服务活动中常对人身保险销售和服务活动中常见的合同主体、合同成立与生效、如实见的合同主体、合同成立与生效、如实告知等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以增强我们告知等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以增强我们主管的法律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实现主管的法律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实现销售服务和团队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销售服务和团队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323 九月九月 202423 九月九月 2024课程大纲课程大纲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 1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生效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生效 23ü ü告知义务与说明义务告知义务与说明义务423 九月九月 202423 九月九月 2024【案案 例例】 20092009年年1010月,高某所在单位为职工统一投保了月,高某所在单位为职工统一投保了““团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个职工的保险金额为,每个职工的保险金额为1 1万元,万元,保期为一年。
单位领导在职代会上讲为职工投保了团体人保期为一年单位领导在职代会上讲为职工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并宣布受益人为本单位身意外伤害险,并宣布受益人为本单位20092009年年1111月,高月,高某不幸遇车祸身亡投保单位和高某的妻子都要求领取保某不幸遇车祸身亡投保单位和高某的妻子都要求领取保险金,引发争议险金,引发争议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523 九月九月 202423 九月九月 2024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本案例中的投保人是本案例中的投保人是““高某所在单位高某所在单位””,单位可以成,单位可以成为投保人吗?为投保人吗?单位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员工投保单位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员工投保《《保险法保险法》》第第3131条规定:条规定:““投保人对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具有保投保人对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具有保险利益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同无效””投保时指定单位作为受益人,并以在职代会上宣布的投保时指定单位作为受益人,并以在职代会上宣布的方式来征得方式来征得““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同意””,这种指定有效吗?,这种指定有效吗?投保时指定单位为受益人的行为是无效的。
投保时指定单位为受益人的行为是无效的《《保险法保险法》》第第3939条规定: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 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 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623 九月九月 202423 九月九月 2024【案案 例例】 王某为自己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终身死亡王某为自己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终身死亡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保险金额为2020万元,受益人为其邻居万元,受益人为其邻居张某在保险期间,王某因意外事故死亡在保险期间,王某因意外事故死亡经查,王某的妻子查,王某的妻子5 5年前已先于王某死亡,王某有一年前已先于王某死亡,王某有一亲生儿子,但由于其亲生儿子常年在外工作,未亲生儿子,但由于其亲生儿子常年在外工作,未能尽赡养义务,王某多年靠邻居张某供养能尽赡养义务,王某多年靠邻居张某供养。
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723 九月九月 202423 九月九月 2024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v事故发生后,王某的亲生儿子和邻居张某均向保险公司提出事故发生后,王某的亲生儿子和邻居张某均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保险金应给付给谁?为什么?索赔申请,保险金应给付给谁?为什么?v事故发生后,王某的事故发生后,王某的生前朋友向张某出示一张借款金额为生前朋友向张某出示一张借款金额为1010万元的借据,要求万元的借据,要求张某将领取的保险金拿出张某将领取的保险金拿出1010万元清偿王某生万元清偿王某生前债务,张某是否必须将保险金清偿王某生前债务?为什么?前债务,张某是否必须将保险金清偿王某生前债务?为什么?保险金应给付给张某保险金应给付给张某《《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818条规定:条规定:““受益人是指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保险金不得用于清偿王某生前债务受益人领取保险金的权利受保险金不得用于清偿王某生前债务受益人领取保险金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受益人以外的人无权分享法律保护,受益人以外的人无权分享。
823 九月九月 202423 九月九月 2024相关链接相关链接 《《继承法继承法》》第第3333条: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v事故发生后,王某的亲生儿子按事故发生后,王某的亲生儿子按《《继承法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了父的规定,继承了父亲王某的遗产,折合人民币亲王某的遗产,折合人民币5 5万元王某生前债权人是否有权要万元王某生前债权人是否有权要求王某亲生儿子替父清偿求王某亲生儿子替父清偿1010万元债务?如果可以,如何处理?万元债务?如果可以,如何处理?按按《《继承法继承法》》规定,王某生前债权人有权要求王某亲生儿子替父规定,王某生前债权人有权要求王某亲生儿子替父清偿清偿1010万元债务,但以遗产实际价值万元债务,但以遗产实际价值5 5万元为限。
万元为限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923 九月九月 202423 九月九月 2024v如果受益人张某先于被保险人王某死亡,保险金应给付给谁如果受益人张某先于被保险人王某死亡,保险金应给付给谁?为什么??为什么?v如果张某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导致被保险人死亡如果张某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导致被保险人死亡, , 保险金应给保险金应给付给谁?为什么?付给谁?为什么?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给付给王某的亲生儿子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给付给王某的亲生儿子《《保险法保险法》》第第4242条规定: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给付给王某的亲生儿子。
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给付给王某的亲生儿子 《《保保险法险法》》第第4343条规定:条规定:““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 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 丧失受益权丧失受益权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1023 九月九月 202423 九月九月 2024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给付给王某的亲生儿子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给付给王某的亲生儿子《《保险法保险法》》第第4242条规定:条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1123 九月九月 202423 九月九月 2024课程大纲课程大纲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 1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生效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生效 23ü ü告知义务与说明义务告知义务与说明义务1223 九月九月 202423 九月九月 2024【案案 例例】 20092009年年9 9月月2929日,某公司为全体职工投保了团体人身意日,某公司为全体职工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收取了保险费并当即签发了保险单。
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收取了保险费并当即签发了保险单在保险单上列明的保险期间是自在保险单上列明的保险期间是自20092009年年1010月月1 1日起至次年日起至次年9 9月月3030日止 2009 2009年年9 9月月3030日,该公司的职工王某登山,不慎坠崖身日,该公司的职工王某登山,不慎坠崖身亡,事故发生后,王某的亲属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亡,事故发生后,王某的亲属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但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保险公司这么做合法吗但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保险公司这么做合法吗?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1323 九月九月 202423 九月九月 2024保险合同已经成立保险合同已经成立《《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313条规定: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保险合同自约定的保险合同自约定的20092009年年1010月月1 1日起生效日起生效《《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313条规定:条规定:””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第1414条规定,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 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王某所在单位与保险公司签订的王某所在单位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否成立?合同是否成立?王某所在单位与保险公司签订的王某所在单位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何时开始生效?合同何时开始生效?1423 九月九月 202423 九月九月 2024课程大纲课程大纲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 1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生效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生效 23ü ü告知义务与说明义务告知义务与说明义务1523 九月九月 202423 九月九月 2024【案案 例例】 20092009年年9 9月月7 7日凌晨日凌晨1 1时,黄某因交通事故死亡于时,黄某因交通事故死亡于离家两公里的离家两公里的105105国道上。
国道上就在黄某死亡前就在黄某死亡前4 4个月,黄某到个月,黄某到A A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投保某定期寿险(保险金额某定期寿险(保险金额2020万元)和意外伤害综合保万元)和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险金额险(保险金额3030万元),两份保险的投保人、被保万元),两份保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均为黄某,受益人均为妻子何某在投保单的险人均为黄某,受益人均为妻子何某在投保单的有关项目中,黄某填写的工作单位是有关项目中,黄某填写的工作单位是““伦教建筑水伦教建筑水电安装队电安装队””,职业是,职业是““负责人负责人””,平均,平均 年收入为年收入为5 5万 告知义务与说明义务告知义务与说明义务1623 九月九月 202423 九月九月 2024对于投保单询问对于投保单询问“目前是否有已参加或正在申请参加的目前是否有已参加或正在申请参加的其他人身保险其他人身保险”,,“过去两年内是否曾被保险公司解除合同过去两年内是否曾被保险公司解除合同或申请人身保险而被延期、拒保或附加条件承保或申请人身保险而被延期、拒保或附加条件承保”,,“过去过去有无向保险公司索赔有无向保险公司索赔”等内容时,黄某均填写了等内容时,黄某均填写了“否否”;而;而在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投保单中,黄某没有在上面的问答表在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投保单中,黄某没有在上面的问答表的空格中填上的空格中填上“是是”或者或者“否否”。
20092009年年1010月月7 7日,何某向日,何某向A A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提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提交了相关书面材料交了相关书面材料A A公司在理赔调查时发现,黄某在公司在理赔调查时发现,黄某在20092009年年4 4月曾分别向其月曾分别向其他保险公司购买了他保险公司购买了1111份人身保险,加上前面提到的定期寿险份人身保险,加上前面提到的定期寿险和意外险,合计保险金额达和意外险,合计保险金额达223.8223.8万元此前黄某与妻子何万元此前黄某与妻子何某都曾在另一保险公司作过兼职的保险代理工作某都曾在另一保险公司作过兼职的保险代理工作告知义务与说明义务告知义务与说明义务1723 九月九月 202423 九月九月 2024投保人存在未尽如实告知义务的事实投保人存在未尽如实告知义务的事实按照按照《《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616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并不退还保险费 告知义务与说明义务告知义务与说明义务1823 九月九月 202423 九月九月 2024由于在承保时存在弃权行为,由于在承保时存在弃权行为,A A保险公司应按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保险公司应按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何某支付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何某支付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3030万元万元由于投保人在投保人寿保险时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所以由于投保人在投保人寿保险时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所以A A保保险公司有权依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解除保险合同,对合同解除前险公司有权依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解除保险合同,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并可以不退并可以不退还保险费还保险费告知义务与说明义务告知义务与说明义务v对受益人的索赔申请,对受益人的索赔申请,A A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1923 九月九月 202423 九月九月 2024告知义务与说明义务告知义务与说明义务如果被保险人在如果被保险人在3 3年以后去世,保险公司将不能再以投保人未尽如年以后去世,保险公司将不能再以投保人未尽如实告知为由拒绝赔付。
实告知为由拒绝赔付《《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616条规定: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条规定: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 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v如果黄某不是在保险合同生效以后的短期内身故,如果黄某不是在保险合同生效以后的短期内身故,而是在而是在3 3年以后才去世,保险公司能不能以黄某未尽年以后才去世,保险公司能不能以黄某未尽如实告知为由拒赔呢?如实告知为由拒赔呢?2023 九月九月 202423 九月九月 2024【案案 例例】 20062006年年1010月,陆某经人介绍,同意购买一份每年保费高月,陆某经人介绍,同意购买一份每年保费高达达2020万元、缴费年限为5年的人寿保险。
万元、缴费年限为5年的人寿保险1111月4日,陆某在没月4日,陆某在没有填写投保单的情况下缴纳了有填写投保单的情况下缴纳了2020万元的保险费,营销员代投保万元的保险费,营销员代投保单人签名并完成了投保手续,保险合同如期签发单人签名并完成了投保手续,保险合同如期签发 不久,该营销员将投保单、健康问卷、保单文件等交给不久,该营销员将投保单、健康问卷、保单文件等交给了陆某,并拿出一份确认书要他签名出于信任,陆某在没有了陆某,并拿出一份确认书要他签名出于信任,陆某在没有仔细阅读确认书的情况下签了字仔细阅读确认书的情况下签了字 事后,陆某发现当时约定的缴费年限竟由事后,陆某发现当时约定的缴费年限竟由5 5年变成了年变成了1010年,年,而确认书的内容则是对他人代签行为的追认,并声明保险公司而确认书的内容则是对他人代签行为的追认,并声明保险公司已经向他进行说明感到受了骗的陆某向保险公司提出全额退已经向他进行说明感到受了骗的陆某向保险公司提出全额退保的要求保的要求告知义务与说明义务告知义务与说明义务2123 九月九月 202423 九月九月 2024告知义务与说明义务告知义务与说明义务《《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717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 其他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 款的内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 提示或者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v对陆某的退保申请应做何处理?对陆某的退保申请应做何处理?v保险人应如何履行如实说明义务?保险人应如何履行如实说明义务?保险人在承保时对关键条款未如实说明,致使陆某保险人在承保时对关键条款未如实说明,致使陆某对合同内容对合同内容存在重大误解,因此这份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应全额退保存在重大误解,因此这份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应全额退保2223 九月九月 202423 九月九月 20242323 九月九月 202423 九月九月 2024您知道吗?您知道吗?卖保险资料的网站从现在开始慢慢倒闭了?因为:因为:中国第一保险资源网---保险网络(2000.12.6--至今),全部免费下载!如何找到保险网络?如何找到保险网络?任何搜索引擎搜索:保险网络,均排第一!下载网址:(保险网络全文拼音)10元元/月无限下载详情月无限下载详情: Q:938012202(24小时留言咨询) QQ交流QQ交流ⅠⅠ群:群: 38169010 (500人) QQ交流QQ交流ⅡⅡ群:群: 19069594 (200人) QQ交流QQ交流ⅢⅢ群:群: 19069614 (200人) QQ交流QQ交流ⅣⅣ群:群: 17998612 (200人) QQ交流QQ交流ⅥⅥ群:群: 7916645 (200人) 注:加注:加群验证消息:保险网络会员群验证消息:保险网络会员(否则不予通过否则不予通过)保险网络其它联系方式:保险网络其它联系方式: 客服:客服: 013241901429 (北京) 投诉:投诉: 075588838148 (深圳) 密码找回: admin@ 汇款确认: pa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