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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龙的“白马非马”之我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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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孙龙的“白马非马”之我见【摘 要】学术界关于 “白马非马”的含义已经有了经久不息的辩论了本文认为公孙龙的“白马非马” 可以通过运用形式逻辑学三大定律之同一律来进行分析,以求全面清晰认识原命题最后得出结论:只有遵循同一律的论证才是有意义的,但由于语言是表征性的,我们还是要关注《白马论》中的逻辑思维方面的优秀之处,白马非马不是一个纯粹的诡辩 【关键词】白马非马;形式逻辑学;同一律 1、两种不同的观点 两千年前的“白马非马” 引起了经久不息的辩论:一派认为“白马非马 ”是诡辩,把非字视为 “不是”;另一派则与之相反,认为“白马非马 ”不是诡辩,把非字解释为 “异于”,现代学者认为它还说明中国古代就出现了形式逻辑 对一个命题的正确理解,不仅要抓住关键字,又要考虑作者的思想和当时的社会背景等等在中国先秦古汉语语言条件下,因为古汉语结构松散,一切语词都呈现出形式无差别性因而公孙龙没有条件对语句意义进行切分并形成“主项,谓项,命题” 等元范畴化概念公孙龙的说法很不合常识,令人难以接受,可似乎又有条不紊、 “符合逻辑”我们可以运用同一律对这一命题进行分析,以深入理解此命题和其他很多哲学命题 2、形式逻辑及“同一律” 形式逻辑是以思维形式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形式逻辑的规律主要是关于思维形式的规律。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是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他律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他律对于一切思维形态都是普遍有效的任何正确的思想,不论是概念,推理,判断或者论证,都必须具有特定性 “同一律 ”是任何思想如果反映某客观对象,那么它就反映这个客观对象同一律就是要求思想具有确定性在概念上,如果一个概念反映某种事物,那么它就必须反映某类事物如“杯子 ”这个概念,它既然反映具有某种属性的一类事物,那它就必须反映这类事物,即“杯子” 这个概念必须有确定内涵在判断上,如果一个判断断定了某种事物情况,那么它就必须断定这种事物情况如, “鲁迅是个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这个判断,断定了鲁迅是个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这一个事物情况既然如此,那么它就必须地断定这个事物情况总之思想要确定,前后要一致 但我们常因为语词歧义的诡辩,偷换概念等违反同一律语词歧义的诡辩就是说,在同一个语言环境中,一个语词同时表达了几个不同的意义转移或偷换概念是有意或无意地用另一个判断去代替原来所要论证的判断如: 1.甲:“我最近发现,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男的 ”乙:“不对,不明明还存在妇女半边天么?” 甲:‘四海之内皆兄弟也’ ,意思就是说,天下的人都是兄弟,而所有的兄弟都是男的,所以天下的人都是男的。

      ” “兄弟 ”本是指哥哥和弟弟,在这种基础上,人们用比喻的方式产生了一种转义,即“团结友爱” 转义又叫比喻义,原始义与比喻义是有区别的,而甲却故意混淆是非,这算是诡辩 2.人是动物,我是人,所以我是动物 这一推论,从推理的角度来说,并没有什么错误,并且大小前提都是真的但是大前提中“人是动物” 中的“人”是作为生物的人,小前提“我是人” 中的 “人”既可以作为生物的人,又可以作为社会的人而在结论中,我这个人却不仅仅是指生物的人,意义发生了变化和转移,所以我们不可能接受与畜牲等同这一骂人性质的结论了 3、对“白马非马 ”的解析 日常生活中说的话往往不精确,虽不影响日常交流,但在辩论或论证时往往会成为诡辩的掩护者公孙龙的“白马非马”之所以让人迷惑,在于” 非”字的含义没有按照同一律的要求给予明确同一的定义 在形式逻辑学中我们知道,必须在一开始就遵循同一律,给特定的思想或概念以单一同一的定义,不能任意变更, 否则就会导出错误的推论与 “白马非马”相对应的“白马是马” 中的“是”字常见的含义有三种:一样元素和集合之间的归属关系两个集合之间的包含关系所以对应的“非”也有三种诠释, 即不等于、元素与集合的不归属关系、集合与集合的不包含关系。

      所以“白马非马 ”是这样推理:关吏说不管黑马、白马,凡是马 都不许过关, 公孙龙说白马非马公孙龙的狡辩在于他偷换自己的概念, 把白马非马在说话的一瞬间从白马不等价于马偷换成白马不包含于马了他的论证思路如下:1.要马, 给黄马、黑马都可以, “是”字应解释为包含于才说得通,因为马的外延比黄马和黑马的外延要大得多2.要白马, 给黑马、黄马不行, “非”字应解释为不包含于这个命题才是成立的3.白马非马这一步推出的命题中“非” 只有解释为不等于才是顺理成章的,即从第一步和第二步可以得出白马不等价于马这一论断4.由白马非马等凡是马都不可以过关白马可以过关问题是关吏开始的命题“凡是马都不可以过关”中“ 是 ”字是包含于的意思, 而公孙龙从前两步中只能得出白马不等 于马, 不能得出白马不包含于马的结论于是他自己偷换自己的概念, 把白马非马在说话的一瞬间从白马不等价于马偷换成白马不包含于马显然,在公孙龙和关吏的同一场辩论中,甚至在公孙龙自己的陈述中, “非”的内涵表达是违反同一律的,因此其结论也是不正确的脱开判断的实际历史背景,那白马非马这一判断是否成立呢?如“非 ”表示“不等于”,那白马非马这个命题是说白马集合不等于马集合,命题正确。

      如果是表示“不包含于” ,那这个命题就错了因为白马集合包含于马集合如果是表示“不属于” ,白马非马即白马集合不属于马集合,命题也对因为马集合的元素,是一匹一匹具体的马,而白马不表示某一匹具体的马,只表示所有白马组成的集合原来,白马集合是马集合的子集,不是它的元素它们之间的关系,是集与子集的关系,用“包含于” 表示,不用“属于” 4、结论 同一律是亚里士多德形式逻辑学三大定律中最重要的一条,其作用就在于保证思维的确定性思维只有具有确定性, 才能正确反映世界,人们才能进行正常的交流 公孙龙的说辞是当时他所遇到的情景之下的一种使用错误的逻辑,违反了同一律虽然“白马非马” 的确带有一定程度的诡辩因素,但并不能因此断言它是一个纯粹的诡辩带有诡辩因素与纯粹的诡辩有很大的不同纯粹的诡辩指的是命题论辩的出发点就已完全是建立在没有正当理据的基础之上,完全以辩胜为目的公孙龙力倡“白马非马”这一命题虽然具有“反人为实” 的特征,命题的论证也包含有“胜人为名” 的考虑,但公孙龙之所以如此倾心于此,更重要的是为了借这一命题来阐发他对名实关系独到而深刻的见解,是他的名实思想的具体体现所以“白马非马” 与纯粹的诡辩有着质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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